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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6 毫秒
1.
传统理论认为,搭售既损害了竞争对手的利益,也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但随着对搭售问题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入,有的学者提出,有些情况下,搭售不仅利于经营者,有时也利于消费者,因此应将有害的搭售与有益的搭售区别对待.美国与欧盟对搭售行为非法性的判定标准是存在差异的.造成两者搭售非法性判断标准差异的重要原因是:首先是美国与欧盟竞争法所面临的市场经济状况不同导致其在反垄断法中的价值目标不同;其次是法学理论的不同影响.我国应借鉴美欧搭售立法的经验,完善我国的搭售立法.  相似文献   

2.
知识产权许可与垄断行为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钱以能 《社会科学》2006,(11):90-95
在不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同时,知识产权滥用也引起了世界各国的重视。许可是可能形成知识产权滥用的一种重要方式。结合美国、欧盟和日本反垄断法立法和司法实践,以知识产权许可合同中的搭售、专利无效等典型条款为例,对知识产权保护和垄断行为之间的复杂关系进行深入分析,有助于总结我国反垄断法立法和规制知识产权滥用行为的相关经验。  相似文献   

3.
文章考察了搭售的经济学理论在传统见解和现代智识方面的相关研究及其对法律规制搭售行为的影响。传统见解认为,搭售可以改变市场结构、增加垄断产品类型,从而是低效率的限制竞争行为。据此,法律上采用本身违法原则界定非法搭售。现代智识更多地考虑了搭售的积极影响,因而导致合理原则在搭售的法律规制上的应用。  相似文献   

4.
同样是互联网搭售行为,"微软案"和"3Q案"受到了截然不同的司法判决。导致两者判决差异的原因,一是宏观层面的政策、法律和规则因素,二是微观层面的产品、行为、网络外部性和效果差异。两者的差异表明:合理原则是互联网搭售行为的反垄断认定的首要原则,要充分考虑双边市场中互联网平台企业独特的定价模式和运营模式及其可能对竞争产生的多重效果。互联网搭售行为违法性的五大要件是:市场支配地位,搭售品与被搭售品是否独立的产品或服务,存在搭售或捆绑的行为,搭售行为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缺少合理性抗辩。  相似文献   

5.
我国公司立法应以公司日益涌现的事实及其组织活动作为立法的现实基础和逻辑起点,那种以国有企业股份制政策改革作为公司立法现实基础的观点应当摒弃;强调联合性是公司区别于其他企业形式的基本特征,“一人公司”只是公司发展过程中的一种例外;主张在我国公司法应与企业法并存,以前者调整出资人为多数的公司关系,以后者调整出资人单一的企业关系,二者均可不问出资人在所有制性质上的差异。  相似文献   

6.
孙晓红 《兰州学刊》2011,(3):115-119
我国应制定一部综合的合作社基本法,统一规范和调整具有相同法律属性的各类合作社,以利于合作社法制统一、满足企业法定原则和市场经济下合作社发展的需要。同时统一立法也符合世界合作社立法模式的发展趋势,反映了对合作社立法模式和规律认识的深化。另外,在合作社基本法的基础上针对个别特殊类型的合作社进行专门立法,作为对基本法的补充。  相似文献   

7.
网络犯罪刑事立法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史振郭 《东南学术》2003,(5):127-132
防范网络犯罪的立法是近年来立法讨论的热点问题之一 ,但对网络犯罪如何进行系统、完整立法的研究 ,专论并不多见。本文从网络犯罪概念的分析入手 ,重点探讨了网络犯罪刑事立法的调整范围和立法形式 ,并在此基础上对网络犯罪主体、罪过形式、刑事诉讼等重点问题也进行了比较深入地探讨 ,以期对该问题的最终专门立法起推动作用  相似文献   

8.
金融危机给世界经济造成了极大的损失 ,世界各国特别是发展中国家通过调整内部的产业结构及投资方向 ,加强本国的立法 ,减少政府对银行的过度干预来增强对金融危机防范力度 ,同时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调整其现行的宗旨和范围减少对成员国的干预 ,建立区域性乃至全球性的货币合作机制 ,防止和化解金融危机。  相似文献   

9.
国债、股票等有价证券作为期货保证金的广泛引入,将改变以货币资金作为期货保证金的市场传统,并削减了其支付结算职能,而回归到交易担保物的本质。据此期货保证金原则上应属于作为出质人的期货交易者,而利息等法定孳息可由合同约定或依交易习惯归属于期货公司。同时,考虑到未来可能出现的银行承兑汇票等新的保证金形式,也需要调整《担保法》司法解释和《票据法》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并在《期货法》立法中予以明确。  相似文献   

10.
中国崛起的过程就是以商法为基础的法律规则体系不断调整、更新和完善的过程.现代中国商事立法体制依旧沿着民商合一轨道,以《民法通则》和正在起草中的《民法典》为基本法,以商事单行立法为特别法的形式蔓生着.此种商事立法模式发展有两大动因:一是国际上商事单行立法风潮;二是中国民法法典化运动.中国崛起背景下,商事立法模式面临挑战:一是经济、社会领域的深刻变革;二是现有模式的局限.在对现有商事立法模式设想逐一分析后,指出《商事通则》模式的优势在于:一是适应了社会生活的需要;二是形成商事立法基本体系.《商事通则》模式应是我国商事立法模式的恰当选择.  相似文献   

11.
合伙财产是合伙得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在现行民商事立法条件下,舍伙共有财产的法律性质,即存在按份共有的情况,也存在共同共有的情况,其根据在于舍伙的协议。有关合伙财产的立法应同时对两种共有形式的存在予以肯定,以便合伙人明确相互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财产纠纷的解决。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舍伙财产的按份共有在合伙财产所有权形式中将日益成为普遍现象。合伙企业法应规定,在合伙人无明确协议的情况下,将合伙企业的共有财产统一认定为按份共有。  相似文献   

12.
立法的人性化趋向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人权保护的时代背景下,立法的出发点是最大程度上保护人的权利,人权保护下的立法理性也处于调整中,立法者基于理性制定的法律规范应愈来愈被不断调整以接近人性,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理性越被道德渗透,人性越贴近社会和自然,立法则是创造合乎人性的法律环境的有效渠道。  相似文献   

13.
公司转投资不仅包括股权投资还包括债权投资 ,对我国《公司法》第十二条的理解应做扩大解释 ,对转投资的对象、形式及转投资的数额应作立法上的调整 ,这样有利于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 ,对于鼓励企业经营多元化与自由化、增加投资渠道、有效运用资本有着积极意义。  相似文献   

14.
陈光 《东岳论丛》2012,33(7):51-55
蓝黄“两区”的发展应着眼于整个环渤海区域,这既与蓝黄“两区”发展规划出台的原因有关,也为“两区”的自身发展所必需.蓝黄“两区”是环渤海区域发展的两个重要推手与增长极,应作为两个相对独立的利益主体积极参与环渤海区域立法.环渤海区域发展所需法律包括硬法和软法两种形式.建立在平等协商基础上的合作立法是环渤海区域立法较适宜的模式.蓝黄“两区”可较自主地决定软法规范的供给,同时也可以通过多种途径和形式参与到环渤海区域硬法的制定与完善过程中去.  相似文献   

15.
高新开发区促进产业的空间聚集,促成技术创新、产业集群的形成和发展,优化产业组织.开发区专门立法具有确定的调整对象和范围,立法目标明确,立法技术臻于成熟,统一立法条件大致具备.应重启和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立法,开展立法理论和立法实践研究,尽快出台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基本法,以满足现实的需求.  相似文献   

16.
<正> 如何理解立法和我国的立法活动?我国立法制度的新发展究竟表现在什么地方?当前在法学界有些不尽相同的认识。本文拟对此类问题表述一下初步的看法。(一) 立法,就是由国家立法机关用法律形式把统治阶级的意志提升为国家意志,使之成为具有国家强制力的行为规范的活动。立法活动是实现阶级统治的一个重要手段。社会主义国家的立法活动,集中体现了全体人民的共同意志,它以法律的形式,总结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经验,调整社会主义  相似文献   

17.
立法助理制度是一项协助立法机关进行立法工作的一项立法制度,通过国外的立法实践看,它作为一种体现现代法治国家在民主基础之上追求公正的新立法制度,已经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在我国地方立法中,“要提高立法的质量”,就必须尽快建立此制度,使立法助理能够为人大代表和地方立法机关充分行使立法权提供服务,以保证地方立法既能克服非立法机关起草法案中的本位主义倾向,解决法案起草中的专业性、技术性问题,也能为法学家提供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舞台,使新时期立法观念在地方立法中得到体现。同时,为了保证立法助理作用的充分发挥,还应根据地方立法的实际,以立法的形式明确规定立法助理人员的职责、配备管理方式、待遇等等。  相似文献   

18.
张峰 《理论界》2010,(1):74-76
《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性骚扰",是我国性骚扰立法的开端。但未界定性骚扰法律概念,未规定举证责任以及如何处罚,是其缺失。本文认为,性骚扰立法首先应在理论上对其含义作出界定,同时在承担责任方式上综合民法、刑法等各部门法的调整配合。只有这样,才能在有效规制性骚扰方面发挥一定作用。  相似文献   

19.
喻军 《理论界》2007,(3):75-76
广告是竞争的手段之一。广告中使用商标进行不正当竞争,主要表现在比较广告、虚假广告和攀附行为中,这些行为严重侵害了商标权人利益,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我们应结合具体国情,同时借鉴国外立法经验完善在广告中商标使用的法律调整。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公司立法也就是股份制立法,因为公司立法概括抽象以及所要调整的对象是现实经济生活中正在试行的股份制。在这个意义上,公司和股份制应当为同义语。尽管我国股份制在实践中已有了较大的发展,但对其立法却一直是困扰法学界和立法部门的问题。之所以迄今为止还基本上无所作为,并非有关部门不重视,而是公司立法无论在形式还是内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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