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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氏文通》(以下简称《文通》)没有专门给转词立界说,只是在讲动字时指出:“外动行之及于外者,不止一端。止词之外,更有因以转及别端者,为其所转及者曰转词。”(《马氏文通》,商务印书馆1983年重印本,第145页。以下凡引《文通》语,仅注页码。)又说:“内动者之行不及乎外,故无止词以受其所施……而施者因内  相似文献   

2.
《马氏文通》认为内动字不能带止词,但可以带转词,并根据内动字与转词之间的意义关系把内动字所带转词分为四类:记处,记效,记行之缘起,记行之所同发。  相似文献   

3.
朱东润主编的《中国历代文学作品选》自1962年由中华书局上海编辑所编辑出版以来,印数已达347 000册。一般高校都把它作为中文专业古代文学课程的教材,权威性高,影响力大。但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6月新1版所选的《齐桓晋文之事章》(《孟子·梁惠王上》)一文中对“无以”的解释,笔者认为不正确,现陈拙见如下。该句子原文为:“齐宣王问曰:‘齐桓、晋文之事,可得闻乎?’孟子对曰:‘仲尼之徒,无道桓、文之事者,是以后世无传焉;臣未之闻也。无以,则王乎?’”朱东润选本注:“无以,一定要讲而不可止。以,同‘已’,作止解。”笔者认为,从前人相关的…  相似文献   

4.
本文拟就孔子“仁”说的内涵、阶级实质、产生背景和历史价值几个问题略陈管见,就教于同仁。 一 “仁”字在孔子之前即有人提及。春秋时期的许多古籍中均有这方面的记载,例如:晋国骊姬曾引外人之言:“为人与为国不同,为人者爱亲之谓仁,为国者利国之谓仁。”(《国语·晋语》)“子产始知然明,问为政焉,对曰:‘视民如子,见不仁者诛之’”。(《左传·襄公二十五年》) 虽然“仁”字在孔子之前即有人提及,但作为哲学概念和伦理范畴而系统论述“仁”者,当始于孔子。《吕氏春秋·不二篇》说:“孔子贵仁”。据赵纪彬先生统计,“《论语》言‘仁’者五十有八章,  相似文献   

5.
主语谓语之间有一个“之”字,是古汉语中一种常见现象,用例甚多,且出于不同之句型。自马建忠以来近一个世纪,学者们都相继论述过。《马氏文通》卷七“介字(之字之用)”曰: 凡读于起词坐动之间,间以“之”字,一若缓其辞气者然。又凡读为起词,为止词,皆可间以“之”字。读无起词而欲间以“之”字者,必有字以先其坐动,所以为“之”字可间之地也。读有“所”字先乎坐动者,如间“之”字,则不先坐动而先“所”  相似文献   

6.
西北师大匡扶先生尝赐余一条幅,上书唐诗一联曰:“枥上骅骝嘶鼓角,门前老将识风云。”徐生某君,临寒庐请益,瞻而问曰:“‘嘶鼓角’与‘识风云’动宾相对。‘风云’在目,固可为‘识’之宾语;‘鼓角’闻耳,焉可为‘嘶’所支配哉?”余答之曰:“‘嘶鼓角’形为动宾而与‘识风云’相骈,揆以诗义,实为动补也。‘嘶鼓角’者,嘶于鼓角也。犹今言‘在鼓角声中嘶鸣’也。”是生去,余因思焉。动宾结构,见之英俄诸语,后名自为前动所支配。见之汉语,则不可膠柱,须依义而慎辨之。前动支配后名者,若“观潮”、“听琴”、“饮酒”之类,固率常见之,然前动非支配后名  相似文献   

7.
一这里要讨论的“自”,只限于在语义上与“自己”有关者,介词“自”,连词“自”不在讨论之列。《马氏文通》有三处谈到我们这里要讨论的“自”。卷二代字章“重指代字”一节说:“‘身’‘亲’‘自’‘己’四字,皆重指代字,人己通称,而‘身’‘亲’二字必居主次。”“‘自’字可主可宾,而其居宾次者,必先于宾之者,宾于介字者亦先焉。”“互指代字”一  相似文献   

8.
《马氏文通》是一部汉语语法学的奠基之作,它开创了汉语研究的一个新时期。本文拟从“词”的角度入手,通过分析《文通》里的“词”(sentenceelements)、探讨马建忠的语法思想。一般来说,句子成分是组成句子的构件,确定句子成分则是句法分析的重要步骤。《文通》的词相当于今天的句子成分。它共有九种,即起词、语词、止词、转词、表词、司词、加词、前词和后词。《文通》卷十“句读论”中,只讨论了起词、语词、止词和转词等四种句子成分。  相似文献   

9.
《乡党》末章:“色斯举矣,翔而后集。[子]曰:‘山梁雌雄,时哉!时哉!。’子路共之,三嗅而作。” 这是《论语》里很特别也很难讲的一章。“色斯举矣”。集解引马曰:“见颜色不善则去之。”“翔而后集”。固曰:“迥翔审观而后止。”邢昺疏:“此言孔子审去就也。谓孔子所处。见颜色不善。则于斯举动而去之;将所依就。则必迴翔审观而下止.此翔而后集一句,以飞鸟喻也。”朱熹注;“言鸟见人之颜色不善,则飞去,回翔审视而后下止。人之见几而作,审择所处,亦当知此。然上下必有缺文。”  相似文献   

10.
“冬冻其葆”一语,出《逸周书·大武解》。该语究为何义,迄今人多未明,故今特说于下: 先录其原文: 武有六制:政(征)、攻、侵、伐、搏、战。……伐有四时三兴。……四时:一,春违其农;二,夏食其谷;三,秋取其割;四,冬冻其葆。孔晁注曰:“冻,谓发露其葆聚。”陈逢衡《补注》曰:“‘葆’与‘堡’通,小城也。’冻其葆’,谓毁其屯聚,使彼皆馁也。”唐大沛《分编句释》曰:“‘冻其葆’,盖即‘冬寒其衣服’之谓。‘葆’与‘保’同,谓戍兵保守边陲者。《管子》云:‘窘则民失其所葆’,注云:‘谓所恃为生者也。’”孔言“发露其葆聚”,意未明,盖即陈补注所谓“毁其屯聚”。然“葆”无屯聚之义,且毁其屯聚,  相似文献   

11.
转词试说     
本文围绕《马氏文通》的转词,试图说明:一、转词是仟么,讨论转词的定义、构成、转词所表示的内容。二、转词在句中的地位,说明转词与动字的密切关系,并以转词置先动字者为例,指出《文通》的分析相当细致,不同意杨树达的批评。三、转词包括不包括前面的介字,首先指出《文通》本身对此不够明确,然后从五个方面说明《文通》的倾向:转词应包括前面介字在内。四、《文通》转词理论的贡献和不足:中西结合的创造,寻求规律,引例分析细微;表述不严,引例混乱,自相矛盾。  相似文献   

12.
从状字看《马氏文通》字的功能分类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自《马氏文通》问世以来,不少语法学家都认为《马氏文通》对字的分类,是按意义划分的。其根据就是马建忠在书中所说的字的分类标准。他说:“凡字有事理可解者,曰实字。无解而惟以助实字之情态者,曰虚字。”又说:“字各有义,而一字有不只一义者,古人所谓‘望文生义’者,此也。义不同而其类亦别焉。故字类者,亦类其义焉耳。”这是马氏对字进行分类的总原则。根据这个总原则,把《马氏文通》中的字,分为九类。这就是他所说的“实字之类五,虚字之类四。”具体说,就是名字、代字、动字、静字、状字,都是实字;介字、连字、助字、叹字,都是虚字。  相似文献   

13.
笛卡尔说得不错,辩论先得确定范围.我们只谈两章里头有关词分类的几个小问题,别的不谈.我们先得弄清楚这一点:《文通》说的“假借”,也叫“用作”、“用为”、“用如”、“用之”什么的,是指一个词打甲类变成乙类.《文通》的词分类,不论第一层(分成名、代、动、静、状),第二层(名字分的小类.静字分象静、滋静等),还是词跟非词的疆界,都有可商量的.  相似文献   

14.
陶渊明《归去来辞》“登东皋以舒啸,临清流而赋诗”之“登”,实为“癹(ba)”字之误。 据《说文解字》段注称:“‘皋,气白之进也……’气白之进者,谓进之见于白气滃然者也。……皋有训泽者,《小雅》‘鹤鸣于九皋’,传曰:‘皋,泽也’。泽与皋,析言则二,统言则一。”可知“皋”的本义即沼泽。再看“登”字。据《说文》,“登”字的本文为上车,引申为凡攀上高处的动作皆曰“登”,如《左传》成公十五年“登丘而望之”,《礼记·曲礼》“登城不指”。“东皋”可泛指东边的沼泽,既为沼泽,盖为低湿处,就不当说“登”,故作“登东皋以舒啸”于文理不合.  相似文献   

15.
《说文》无“其”,有“丌,下基也。”段注:“字亦作元,古多用为今渠之切之其;《墨子》书其字多作元,元与丌同也。”《说文》又有“丌,古之遒人,以木铎记诗言。从丌,丌亦声,读与记同。”段注:“《大雅》‘往■王舅’,假借为语辞也。《王风》‘彼其之子’笺云:‘其或作记,或作己,读音相似。’《郑风》笺云:‘忌,读为彼己之子之己。’《嵩高》传曰:‘远,己也’.笺申之曰:‘己,辞也,  相似文献   

16.
“可以”在上古汉语中,都是两个词的结合,还是其中一部分已凝固成为一个复音词?王力先生认为:“上古汉语的‘以为’和‘可以’并不等于现代汉语的‘以为’和‘可以’。现代汉语的‘以为’和‘可以’都是双音词(单词);上古的‘以为’和‘可以’都应该了解为两个词的结合,而‘以’字后面还省略了一个宾语。”并且认为:“汉代以后,‘以为’和‘可以’才逐渐凝固成为复音词。”于此,王力先生特别引用了《史记·袁盎列传》“司马夜引袁盎起,曰:‘君可以去矣”一例为证。杨树达先生在《高等国文法》“助动词”一节的“可”字条下,《词诠》的“可”字条下,均引《史记·袁盎列传》“司马夜引袁盎起,曰:‘君可以去矣”为例证,来说明“可”的意义,都未涉及“可以”。据此,可以认为,杨树达先生对《史记》中的复音词“可以”,乃至整个汉代的著作中的复音词“可以”,都是作为两个词去理解的。  相似文献   

17.
《西河诗话》载:曹能始先生《得家信》诗:"骤惊函半损,幸露语平安。"以为佳句。一客谓:"‘露’字不如‘胜’字当。大抵‘平安’注函外,损余曰‘胜’,若内露,不必巧值此字矣。"人以为敏。余独谓不然。"胜"字与"半"字不相叫应,函不过半损,则剩者正多,不止"平安"二字。"幸露语平安",正是偶然触露,所以羁旅之情,为之惊喜耳。若曰不必巧值,则又何以知其必不巧值耶?  相似文献   

18.
《诗经》“不”字疑义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正> “不”字是《诗经》中常用之字,它的意义大都十分明确,唯有一小部分,自毛《传》以来,各家理解不一,分歧较大。王引之、俞樾依据毛《传》,参以己意,认为这类“不”字为语词。王引之说:“《玉篇》曰:‘不,词也’。经传所用或作丕,或作否,其实一也。有发声者,有承上文者。”俞樾在王氏的基础上更明确地指出:“不者,弗也。自古及今,斯言未变,初无疑义。乃古人有用‘不’字作语词者,不善读之,则以正言为反言,而于作者之旨大谬矣。斯例也,诗人之词尤多也。”由于王、俞二人在训诂学上的显赫地位,他们的结论几乎成为金科玉律。但是,我们翻阅毛《传》及各家训释,觉得王、俞二人的解释未必允当,“不”为语词一条很值得怀疑。因这类  相似文献   

19.
“行气玉铭”的形制为楞柱状,中空,顶端未透。此外又有玉佩、剑珌、玉刀珌、行气玉佩、刀珌等称法。原玉旧藏合肥李木公家,今归天津市文物管理处。 此玉的拓片原著录于端方的《陶斋古玉图》和黄璿的《古玉图录初集》(第四卷),之后又收入罗振玉所编的《三代吉金文存》(第二十卷)。在其目录中标为“剑珌四十字”。实际上有雕玉十二面,每面刻三字,全部铭文共四十五字,其中有九字重文(八处有重文符号,一处重文符号漏刻)。 一 关于此玉为何物,历来有不同的看法,黄璿将此铭文收录于《古玉图录初集》,可见黄璿认为这是块玉佩铭。郭沫若在《古代文字之辩证的发展》(1972)一文中也名之为行气玉佩。罗振玉在《三代古金文存》第二十卷目录中题为“剑珌四十字”,实际上有五字重文为罗氏所疏漏,但郭沫若在《“行气铭”释文》末段的结论中说:“然行气之术铭于‘剑珌’,颇觉:不甚伦类。珌者,《说文》以为‘佩刀下饰’经余考证知即剑柄与剑身相接处(古人以为‘镡’,今人以为‘剑格’)之玉饰,无隙可容四十余字之长铭,是则原物是否为‘剑珌’实属疑问”。并曰:“今案刀鞘之上下  相似文献   

20.
郭在贻《训诂丛稿》(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出版)189页写了这么一段话: 《孙子兵法·势篇》:“乱生于治,怯生于勇,弱生于强。治乱,数也;勇怯,势也;强弱,形也。故善动敌者:形之,敌必从之;予之,敌必取之。以利动之,以卒待之。”文中“以卒待之”的卒字,旧注大都训为兵卒之卒,近年来的注本也都采此说。按:此解可商。清人俞樾在所著《诸子平议补录》卷三中,对此卒字曾有考辨,其说曰:“卒字疑诈之误。《军争篇》:‘故兵以诈立,以利动。’亦以利与诈对言,是其证也。此言敌之未至,则以利诱之,使之从我;及其既至,又必出奇;乃能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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