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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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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从上世纪50年代的农业合作化到80年代的联产承包,符合合伙的要件,从形式上来说也没有剥夺农民的土地所有权,这为从合伙法律制度上解决农民对土地的所有权提供了可能.本文设想,以农民土地所有权的回归为基础,建立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的新的实现形式,即农民以属于自己的土地作为资本,设立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实现土地的集中经营,进而实现农村现代化.  相似文献   

2.
论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的目标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需要从民法理论上科学类型化集体土地所有权,更需要适应土地利用方式和农村社会经济改革的现实要求。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应当以增强所有权主体的独立性、健全“重在利用”的权利体系、拓展土地的价值支配形式以及逐步实现农民土地权利与农村居民身份分离为目标。  相似文献   

3.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残缺与农地制度的创新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残缺与农地制度的创新张锐若将中国农村改革划分为前后两个阶段,80年代是以变革土地经营方式为主线,90年代,则以实现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为主要追求目标。一、现行土地制度的产权残缺1.所有权虚置。一是现行土地所有权者对地权界定不清。《中华人...  相似文献   

4.
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缺陷与创新张锐若将中国农村改革划分为前后两个阶段,80年代是以变革土地经营方式为主线,而整个90年代,将以实现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为主要追求目标。一、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缺陷1、所有权虚置。一是现行土地所有权者地权界定不清。《中...  相似文献   

5.
目前各级城市土地的所有权、管理权和经营权是合为一体的。这种“三合一”的形式,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对城市土地资源配置的要求,必须探索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实现形式。将国有土地投资经营公司从国土管理局中分离出来,凡是国家划拨使用的城市土地国土局统一划拨,这是从“无偿”到“无偿”的实现途径;凡是盈利性经营的城市土地,由国土局划给经营公司,这是从“有偿”到“有偿”的实现途径。本文试图就此作一探索。一、城市土地所有权与经营权的适当分离我国城市土地低效利用的现状,其根本原因并不在于土地国…  相似文献   

6.
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与经营权三权分置是今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主要方向,也是推进农业规模化经营的重要制度条件。“三权分置”背景下,土地经营权流转将成为未来农地流转的基础模式,即通过土地经营权的流转以实现土地的“成方连片”,农户对承包权的保有以实现财产性收益。从法理上,以“经营权流转”为基础的流转方式能够适应家庭农场、龙头企业、农业股份合作社、土地信托等典型的农业规模化经营模式,也能够化解在农业规模化经营中,土地流转与农民失地这一矛盾。  相似文献   

7.
农民集体所有权立法,应明晰农民集体所有权的客体和权能、农民集体的组织形式、农民集体成员权的得丧变更和权利行使与救济,同时依法认肯农民集体统一经营的法律地位。集体所有权的完整权能赋予、农地流转导致的规模经营、"三权分置"下土地承包权与土地经营权的分离,是构建新型土地承包经营权时必须面对的现实内容。宅基地使用权的立法改革,亦当以宅基地使用权的得丧变更为逻辑进路,立法重点是对宅基地租赁使用权予以体系化之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8.
建国以来中国农村制度创新的路径研究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建国以来中国农村制度的创新,以土地的所有权和经营权为核心,走过了一条具有鲜明特点的制度变迁路径:土地所有权、经营权都归农民———土地所有权归农民、经营权归集体———土地所有权、经营权都归集体———所有权归集体、经营权归农民。我们可以看到,历次土地制度的变迁既是对前一次土地制度的继承,又是对它的否定。50年代以来中国农村制度发展所形成的某些特质,提供了强化现存农村制度的惯性,决定了我国当前农村制度改革具有“双轨制特点”,不可能一步到位。另一方面,在改革开放之初,尽管我国并没有一个确定的农村改革方案,但却不自觉的选择了市场化的改革道路,这就为今后农村制度的变迁规定了方向,即今后中国农村制度只能朝着越来越市场化的方向发展。  相似文献   

9.
土地所有权是一个与土地特性紧密相连的概念 ,它更多地体现的是一种政治性和文化性 ;土地使用权则是生产性和经济性的一种实践形式。土地的这种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能够帮助我们厘清国家权力在土地所有权个人化时期的本质。在社会主义经济形态下 ,民族国家成了土地所有权的抽象主体 ,这是符合土地特性的。中国农村的包产到户更多地体现的是一种自然经济性 ,在向商品经济转化的过程中 ,为了防止或减少基于土地产权不清的原始积累的发生 ,一条根本的解决途径就是承认农民的土地使用权 ,利用国家权力实现对农民利益的市场化保护。  相似文献   

10.
论决定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的因素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何干强 《社会科学》2001,25(11):16-20
集体所有制实现形式的一般含义  首先要弄清的问题是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所有制实现形式的经济学含义是什么 ?我们知道 ,所有制关系的本质就是生产条件的所有权关系。马克思在《资本论》的地租理论中指出 ,考察“土地所有权形式” ,就是考察“一定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① ,他提出了所有权经济价值的概念② 。并指出 :“土地不出租 ,土地所有权就没有任何收益 ,在经济上就没有价值”③ ,在商品生产社会 ,“地租就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借以实现即增殖价值的形式”④ 。由此可以认为 ,所有制实现形式主要是指 ,一定生产条件的所有权实现其…  相似文献   

11.
社会主义国家消灭了生产资料私有制,土地也成了公有财产。这时级差土地收入是否存在,过去学术界经过讨论,已经肯定下来。那末绝对地租还有没有呢?这是一个需要认真研究的新课题。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不论地租有什么独特的形式,它的一切类型有一个共同点:地租的占有是土地所有权借以实现的经济形式,而地租又是以土地所有权,以某些个人对于地块的所有权为前提。土地所有者可以是代表公社的个人,……”这就告诉我们,哪里的土地所有权需要以经济形式来表现自己时,就可能有地租出现。而这种土地所有权,意味着某些人对地球的某一部分有所有权。这种情况,即使在有共同体的地方也可能存在。  相似文献   

12.
城市化进程致使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遭侵犯,如土地征收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侵犯;人为造成城市建设用地紧张.加剧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征收;导致农民集体土地过度"非农化".其原因可以概括为:确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地域范围的原则不明确;城市的概念不科学;城市的建制不统一;我国走的是行政建制式的城市化道路.鉴于此.为实现对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切实保护,不仅要明确确定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地域范围的原则为国家土地所有权推定.明确城市的概念,采用市建制的城市标准;更应严格土地的征收目的.只有满足了层次高于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公共利益.才能对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征收.  相似文献   

13.
城市化进程的冲击使得集体土地所有权在运行中既无法实现效率目标也无法实现公平目标,反而形成对两种目标的背离。从历史和现实两个维度去认识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本质,集体土地所有权在构建和演变受到政治、经济和社会三重因素的深刻影响。其在面临城市化进程需要对土地资源重新配置时表现出缺乏适应性,矛盾丛生。因此,需要在考察历史的基础上,分析影响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复杂因素,改革上要因地制宜,在强调规划的基础上把选择的权利交给农民,在完善法律制度的基础上强化政府维护和实施法律的责任。  相似文献   

14.
农村土地制度的四次重大改革与启迪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建国以来,从优化土地和劳动力、资金、技术等经济资源配置,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和经营效益出发,我国农村的土地制度,进行了四次重大改革。第一次是,把封建所有制土地制度改革为农民私有制土地制度。它是通过没收、征收地主、富农、公尝、宗教等封建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农民和农村劳动者而实现的。它的特点是,土地所有权和经营、使用权高度统一,农民生产积极性泽高。以农户家庭为经营单位,生产规模细小,适应当时农村低生产力水平的生产发展要求,土地产权可以流动,允许买卖、出租、典当、赠与等交换活动,有利于土地等资源合理流动…  相似文献   

15.
张琦 《中州学刊》2007,(1):60-64
我国土地市场化推进的特征是:土地市场化程度提高很快,但整体水平不高;土地市场化区域差异性明显;土地市场化多层次推进,但发展不同步。提高我国土地市场化的对策要点是:允许多种土地所有制并存,并在实践中积极探索土地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打破目前存在的土地所有权不平等即所有权上的“二元制度结构”。  相似文献   

16.
马克思在他的视野范围内认真研究了人类历史上一切各种不同社会形态的土地所有权形式。马克思土地产权理论,是当前土地股份合作的基础,土地股份合作的目标为改造小农经济,土地股权定价的依据为土地产权中的地租地价理论,在土地股份合作中应该保障农民的收益权,发挥国家的作用保障土地股份合作有序开展。  相似文献   

17.
文章认为,我国土地征收制度应当从保护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利益、限制国家征收权的基本理念出发进行设计,土地征收应严格遵循公共目的性原则,法律应当允许通过征收以外的方式进行土地集体所有权向国家所有权的转化,或农村土地向城市用地的转化,应加强土地征收的程序约束,实现土地征收程序的规范化、透明化.  相似文献   

18.
一、我国农地法律制度的立法现状 建国以来,我国的农地法律制度几经变革,以适应当时社会现实的需要.根据我国现行的<宪法>、<民法通则>、<担保法>、<土地管理法>、<农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土地制度采用一元制--公有制,国家土地所有权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两者具有各自的独立地位,在法律上具有平等的地位,集体土地所有权是一种独立的民事权利,其通过承包合同达到所有权的实现,农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所谓土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农民、集体在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范围内对于集体所有的或者国家所有的由全民所有制单位、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土地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得私自抵押、转让等.立法现状已不科学,存在立法冲突,现实操作也极为复杂,不利于优化资源配置,不能充分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制度的障碍须通过立法解决.  相似文献   

19.
农地租值耗散与农民土地权益保护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租值耗散是产权不完善导致的财富浪费。我国农地产权不完善,尤其是土地所有权虚化,导致农民土地权利大量被置于"公共领域",广泛出现了土地租值耗散,损害了农民的土地权益。因此,我们应从法律上明确土地的所有权主体和完善其它的权能,推进农地产权制度创新,完善土地管理制度,促进产权功效发挥,降低租值耗散,最大限度保护好农民的土地权益。  相似文献   

20.
论农村土地所有权的平稳转移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要解决当前农村面临的根本问题 ,可考虑通过土地的集中以实现现代农业的产业化 ;通过土地的出卖使农民获得原始积累资金 ,以实现中国农村的城镇化。实现这一目标的核心是如何稳妥而公正地实现现有土地的产权转移。这一过程可以被概括地描述为通过土地所有权的分散化 ,以实现土地的集中化。但这一分散—集中的过程不是通过直接的土地转移 ,而是通过土地券的转移实现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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