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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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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晚清湖南社会,宗族通过建祠修谱,管理族内民众,维护封建纲常和伦理道德,维持地方社会治安和社会秩序,成为与地方政府官员共同管理地方事务的基层力量。处在晚清社会中的湖南宗族在时局的变化下,和团练、保甲等相结合,通过所掌握的宗族权力,对地方社会的稳定发挥着积极作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控制地方社会的责任。  相似文献   

2.
日本学者中岛乐章以保留存世的"徽州文书"为史料来源,讨论了明代乡村社会的纠纷处理机制与秩序运行模式。在宋、元乡村纠纷解决机制的基础上,明代早期到后期,在国家行政体制与地方社会结构的双重作用下,徽州乡村纠纷解决方式经历了里甲制,耆宿制,老人制,乡约、保甲制等一系列流变或并置的制度体系。探讨明代乡村秩序模式,不能单独从国家行政制度设置角度入手,仍需同时考察传统乡村文化与社会结构,而宗族与民间权威属于人类学研究领域长期关注的对象。本文拟以明代徽州乡村社会纠纷处理机制为切入点,从人类学角度对其进行分析,从而管窥传统汉人乡村社会的权力体系及秩序运行模式。  相似文献   

3.
当前农村宗族势力复兴探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宗族是中国历史上存在时间最长、流布最广的社会组织 ,宗法精神贯穿于中国古代及近代社会结构中。宗族的含义 ,传统上认为 ,“宗者尊也”“族者类也”1“父之党为宗族”2 ,即同出父系血统的人们称之为宗族 ;换言之 ,宗族是指同姓同祖的男系血族团体。现代意义上的宗族概念较宽泛 ,认为宗族是基本上按血缘关系建立起来的、存在某种组织形式和宗族色彩的活动的、有着一种内部认同和外部边界的社会组织 ,即宗族不仅包括真实的血缘关系 ,还包括拟制的血缘关系。由于历史的原因 ,1 949年以后宗族活动曾一度销声匿迹。 80年代以来 ,随着政策的宽松…  相似文献   

4.
清代宗族族长及其助手由遴选法产生,与宗子制的继承大不相同,其出任与否以及能否久任,没有自主权,甚至会被免职,因而权威不会太高;族长及其助手的行事,应以族规、祖训为准则,又受族人会议的制约,权力有限,族长需要与族人会议密切结合,才能够很好地领导族人进行祭祖、修祠、修坟、修谱、处理族人纠纷等事务。宗族为光大门庭,提高社会地位,遴选有才德的族人担任族长,要求其振兴族务、遵法自律,当然不乐于恶劣族长的出现,在这种条件下,族长一般应该能够持正主理族务,而作恶多端,以至致死族人者为不常见现象;作为血缘群体的宗族,有其宗法性,族长因有专制的因素;清末,在极少数宗族中出现选举制、议会制的"族会",实行民主管理原则,是宗族组织的新形式,表明宗族制和族长性能在演变,族长的宗法成分几乎消失殆尽,惟是此类宗族极少,只能反映宗族演变的趋势。  相似文献   

5.
朱静辉 《北方论丛》2010,(3):102-106
宋代以后,宗族之所以能走向庶民化,其原因在于士绅—官僚阶层在宗法理念上的突破。原有社会政治经济结构的变动,使得乡村社会重新面临再组织化的问题,原有的士绅阶层在此率先感受到了时代的变化,出于现实的需要,提出了在士绅—官僚阶层建立宗族,之后又把宗族的理念不断推向了民间社会。从北宋到清代中期的长时段中,宗族重建的思想也从原有的家世延续的血缘团体组织向地方的政治与社会功能组织单位转变。  相似文献   

6.
改土归流前土家族宗族制出现并有所发展,改土归流后土家族宗族制逐渐走向成熟、完备.土家族宗族削彻底完成儒化的过程,突出表现在土家族族谱修撰的规范化、祠堂建设的规模化、族规内容的儒家化.  相似文献   

7.
张金俊 《天府新论》2010,(5):134-138
不同的社会状态下社会秩序性质各异,但它们在当时的历史和社会条件下都起到了稳定社会的作用。在中国古代封闭的乡村社会中,宗法关系支撑着一个稳定的社会结构。宗族组织作为控制主体,其存在的必要前提是其自身的合法性。聚族而居的宗族组织作为乡村社会的控制系统而长期存在。中国历代封建统治者基本上都是利用宗族组织实现对乡村社会的控制,稳定乡村社会的秩序。清代族权的政权化倾向使得宗族组织获得了控制主体的合法性地位。徽州宗族组织通过族权控制和宗族法控制,成功地实施了对乡村社会的有序控制。  相似文献   

8.
刘军  王询 《北方论丛》2007,(1):105-109
在历史上,中国的宗族制度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西周的宗法制阶段,东汉至唐中叶的士族、世族阶段,宋以来的庶民宗族阶段。其间,春秋至西汉,唐中期至五代,可视为两个过渡阶段。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宗族形态是不同的,其中主要的变化有:第一,宗族的平民化、庶族化;第二,宗族与政权组织的关系弱化、间接化;第三,宗族内部关系松散化,制度化程度和强制性减弱。此外,还发生了宗族聚居由北盛于南向南盛于北的变化。  相似文献   

9.
新中国成立后,传统的宗族无论其组织形式,还是价值标准,更与社会主义所要达到的目标、与现代法制格格不入.因此.宗族制度受到了抑制.在现代农村改革时期,随着农村集体经济的退出和家庭承包制改革的推行,家庭成为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和经营单位.而在家庭与农村社会之间,缺乏有效的衔接,宗族关系在一些地区已成为一种重要的经济文化形态.在城市,由于人口层次、政治环境、经济改革以及思想变化等方面的影响,城市也可能出现宗族组织.  相似文献   

10.
宗族与村治、村选举关系研究   总被引:13,自引:0,他引:13  
农村宗族与村治、村选举关系的研究意义重大,但相关研究却很缺乏。学界对实际状况缺乏全面了解和准确把握是当前宗族研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本文重点介绍了重建后宗族的结构和活动状况,讨论了宗族在族内和族际村际层面的实际影响和后果,提出了宗族的正面功能已出现不可逆转的衰退,并由于宗族是以实力为规则来处理族际关系,其后果更是负面且严重。最后,提出了宗族与村政互动的几种类型,并分析了宗族与村选举关系研究的若干路径与方法。  相似文献   

11.
对锦屏林业契约的研究已渐成学界的热点.就锦屏文斗苗寨的宗族与宗族制度等问题进行系统的探讨可以看出,宗族因素对文斗的林业经营是有影响的,但并非完全采家族共有制形式,而是同时有个体家庭所有权形式的存在.  相似文献   

12.
康熙中叶上承明末清初乱世,下开雍乾嘉道承平,既是一个社会文化规范与国家秩序转型的重要时代,也是一个国家礼仪制度转变与地方宗族发展的关键时期.康熙中叶地方大族的宗族实践,是一个更长时期以来家族在地方社会的权势累积及其崛起背后的具体社会机制相互作用的结果.康熙中叶以后地方大族权势演变的结构转型,在相当程度上引领着地方宗族文化规范的前进方向.地方宗族建设的规范化与正统化,并不完全取决于宗族内部权势人物的身份与地位,还与国家所倡导的宗族意识形态在地方上的渗透过程,以及宗族建设倡导者的个人经历、学问渊源有着极大的关系.  相似文献   

13.
明清时期徽州宗族内部的伦常秩序控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明清时期,徽州宗族通过制定和执行族规家法、设置排行、实施惩罚等途径,对族人的伦常关系和族内伦常秩序进行规范和控制,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维持宗族内部伦常秩序稳定的目的.在实施族内伦常秩序控制时,徽州宗族对明清封建政权制定的相关法律条文、宣扬的宗法伦理意识形态,采取主动效仿和接受的姿态,这是徽州宗族能动地适应明清官方正统意识形态的积极步骤,体现了徽州族权与明清封建政权之间的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14.
朱林方 《天府新论》2014,(3):135-139
家国同构的宗法一体化结构是中国古代王朝修复机制的核心机理,而唐宋之际宗法家族制却面临倾颓之虞,以范氏义庄为代表的新型宗族,以共有族产整合族人,兴办义学培养官员,克服了科举制下官僚身份的一次性和家产均分制下财富日益稀薄化的难题,成功实现了官僚士大夫的累世再生产和宗法家族的长存不堕,修复并强化了作为中华帝国根基的宗法一体化机制,使得宗族稳固地成为帝国秩序生产的载体和社会整合的基本单元,并最终型塑了古代中国超稳定的社会结构。  相似文献   

15.
南京国民政府建立后,在基层社会先是试行地方自治,再是推行保甲制度,抗战时期又实施新县制,把保甲组织融入地方自治。自治与保甲在基层社会的变奏,表明国民政府既希望通过自治来奠定宪政基础,又企图利用保甲来巩固基层政权。但由于国民政府始终把加强其对基层社会的控制放在优先位置,以及当时社会条件的制约,致使自治与保甲均遭受失败。不仅未能实现改良基层社会的愿望,反而加剧了社会矛盾,导致了基层社会对国家的疏离。  相似文献   

16.
明嘉靖万历时浙江绍兴府余姚地区的社会风俗变化很大,并深刻影响到生活方式以及人们的观念。嘉靖时徐天泽将风俗的变化归结为人们的"物欲",在讲求"义"的伦理政治下,"物欲"表现出的"利"对于社会的冲击无疑是巨大的。人们不再安分守己,以满足欲望为追求。余姚江南徐氏在明代由于科举人才辈出,引人注目。地方志从批判的角度记载风俗奢靡,编纂者号召人们移风易俗,反映了地方官的意志以及地方绅士的主张。最值得注意的是,士大夫通过宗族建设来移风易俗,维护社会秩序,造成宗族乡约化,进而组织化。  相似文献   

17.
吾淳 《文史哲》2006,(3):144-149
犹太教社会的伦理,通常称之为宗教伦理;与此对应,中国宋代以后社会的伦理,我们可以将其叫做宗族伦理。在犹太教中,伦理的实现主要是通过各种律法,比如摩西十诫;在中国宋代以后的社会,这种律法即体现为族训和族规。换言之,这样一种伦理与法律密切相关,符合伦理的生活也就是符合法律的生活。同时,这样一种亦伦亦法的生活准则又通过教育得到落实。普遍伦理只有在法律和教育的担保下才能够实现或成为可能。这样一种伦理的真实性与合理性已为犹太民族的历史经验和中华民族的历史经验所证明。  相似文献   

18.
陈兴贵 《天府新论》2016,(2):124-130
20世纪80年代改革开放以后,在国家新的意识形态指导下,传统文化获得了新生,这为宗族的复兴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重庆松溉罗氏宗族以元末明初入川的罗祥胜为始祖,于1992年开始新修族谱,1995年开始举办清明会,2006年开始重修祠堂,上述活动预示着罗氏宗族已经开始复兴。松溉罗氏宗族复兴历程表明,传统文化的再生产是当代中国农村宗族复兴的文化机制,农村社会的意义危机是宗族复兴的外在社会动因,农村经济水平的提高是宗族复兴的经济基础,服从当前政治的总体要求是农村宗族复兴的生存策略,族内精英的文化实践是宗族复兴的中坚力量。  相似文献   

19.
论明代族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一、族田的兴起与发展族田是宗族共有的土地.是中国封建社会后期一种特殊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形式.族田创始于北宋政治家范仲淹.至南宋时又有发展,出现了一些规模较大的族田.到了元代.族田更非罕见.明代族田则极为普遍.仅江苏一省.据不完全统汁,就已大大超过了宋、元时期所置族田的数目.族田在有明一朝加此普遍.是有其深刻的社会根源的.明朝官僚地主建置族田.主要是想通过经济手段来延缓宗法宗族制的松解、缓和阶级矛盾.进而达到维护封建统治的目的.封建社会的宗法制和宗族制是两个下同的概念.宗法制是封建的伦理体制,而宗族制则是宗法制的体现形式.封建的宗法制度和宗族制度无论是在宣扬封建伦理道德、还是在控制农民方面都是封建统治的重要的辅助手段.  相似文献   

20.
宗族是中国古代农村社会最基本的结构单位,本文通过对江西省安义县两大传承久远且完整的大宗族的个案研究认为江西古代农村社会是在宗族的形成、扩展过程中开发出来的,而江西宗族的形成和北人迁赣又是紧紧相连的;宗族以其金字塔式的结构特点,以其族产、族祠、族谱形成的凝聚机制,以其家法族规形成的约束机制及宗族的教育塑造机制,维系着中国农村社会超稳定发展;而光宗耀祖的宗族观念严重阻碍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从而阻碍小农经济结构的变动,加固着农村社会的超稳定结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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