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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劳动争议仲裁院是该市首家挂牌成立的县级劳动争议仲裁院。2009年7月挂牌成立以来,该院夯实仲裁基础,优化办案程序,创新调解方法,提高办案效率。一年多来,该院共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16起,其中化解突发性群体劳动纠纷27起,跨省处置集体劳动争议3起,调解结案率达60%以上。累计为劳动者维护工资权益89.3万元,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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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2019,(4)
相较于仲裁而言,调解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率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不仅为劳动争议双方节约了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也节省了司法资源。仲裁调解作为劳动争议仲裁中的强制程序,在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研究分析了可能影响该环节的关键因素,探讨了劳动争议案件特征、调解主体特征对劳动争议仲裁中调解结果的影响。随后,从北京市海淀区和昌平区两个劳动仲裁庭2007-2014年的裁决书和调解书中提取相关数据对理论模型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显示,在劳动争议案件特征维度中,案件诉求金额和劳动者委托律师代理会显著影响仲裁调解的结果;在调解主体特征维度中,企业所有制形式和仲裁员性别会显著影响仲裁调解的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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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依法行使仲裁权利,实现劳动争议案件快立案、快办案、快结案,体现公平、效率,切实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法》、《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简易程序》《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实施便民劳动仲裁意见》。山东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将在案前调解、立案、审理和仲裁文书的制作与送达等全过程中实施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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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杨某与某房地产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008年7月25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依《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作出仲裁裁决。杨某不服该裁决,于2008年7月31日向某基层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原、被告双方的事实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提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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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仲裁实践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2008年5月1日,经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正式实施。该法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的机构、范围、原则、程序等方面,作出了比较规范和系统的规定,较好地解决了实践中长期存在、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仲裁收费高、案件处理时间长、申请仲裁时间短等诸多问题,为劳动争议仲裁事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法律保障,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和深刻的现实意义。但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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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新都区劳动争议仲裁院最近正式挂牌成立.标志着全区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向实体化、专业化迈进.将进一步推动劳动争议处理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更加及时、快捷、有效地处理好各类劳动争议.切实维护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副区长、区仲裁委员会主任冯静要求,要以仲裁院为中心.切实加快劳动争议的处理效率,并以劳动保障所为基础.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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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人社局针对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不断增长的新形势,枧仲裁质量为生命,认真对待每件案件。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受到企业和劳动者的好评。该局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坚持严格仲裁程序及“仲裁与调解相结合”,并采取“个察跟踪、微观管理”的工作模式.将仲裁审理工作重心前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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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简称《调解仲裁法》)第54条规定:本法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因该法在劳动仲裁时效、劳动争议处理体制、劳动争议处理程序等方面作了较大调整,尤其是仲裁时效延长,部分案件有条件仲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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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日,吉林省蛟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为有效化解劳动争议在基层,提高劳动争议仲裁工作效率,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效益,成立了预备仲裁庭,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简单争议案件,实行劳动争议仲裁预备庭先行调解,调解率达到65%以上,使大部分简易劳动纠纷得到及时化解,促进了当地劳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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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制度设计进行了改革和创新,在探索新时期调解仲裁运行机制上迈出了极为关键的一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施行和国务院大部制改革,推动了新时期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朝着法律适用统一、办案机构统一、办案规则统一的方向发展。新组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贯彻实施该法,已经制定并实施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并且正在抓紧制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各地仲裁、司法部门也在不断地总结经验,采取积极措施,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上海、广东、江苏等地已经针对一些具体的操作问题出台了指导意见和办法。应该说,一年以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得到了稳妥的贯彻实施,对有效化解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当然,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明确,比如,仲裁机构和队伍的建设、仲裁和诉讼的衔接、多层次争议化解体系的建设,等等。在该法实施一周年之际,本刊邀请仲裁员、法官、专家学者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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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针对工伤待遇争议案件的大幅增加这一情况,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充分发挥劳动仲裁的调解职能,使劳动者及时享受工伤待遇,提高了案件处理效率,取得了良好效果。一是结合实际,讲究方法,确保了工伤待遇争议案件处理效果。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是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也是尽快处理工伤待遇争议的有效途径。通过调解,双方能自愿地达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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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开发区劳动争议仲裁院在和谐仲裁理念的指引下,认真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提供及时准确的劳动法律服务,维护了劳动者合法权益。一是坚持和谐仲裁,处理劳动争议。认真指导当事人书写劳动仲裁申请书,引导当事人举证。二是发挥调解作用,解决劳资纠纷。充分发挥调解在处理劳动争议案件中的作用,对于案情简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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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在基本维持原有制度的基础上,作出了部分劳动争议案件一裁终局(又称终局裁决)的新规定,旨在使部分常见的劳动争议案件在劳动仲裁阶段得以终结,避免案件久拖不决。立法的价值取向是不容置疑的。但在实际执行中,一裁终局制度依然存在一些缺陷,需要我们对制度加以完善:扩大终局裁决案件的覆盖面;统一裁审之间对终局裁决的理解与适用;完善现有仲裁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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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聊城市劳动保障部门把加强仲裁人员能力建设作为劳动仲裁工作的重要环节,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在工作中运用三结合工作法不断提高仲裁员的案件处理能力、协调能力和创新能力,实现了办案效率和群众满意率的双赢。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