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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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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原告资格是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核心问题。我国对社会组织作为环境公益诉讼的主体加以限制,降低了对潜在性环境污染事件的监督效能。环保组织的公益性及专业性特点符合环境公益诉讼主体资格要求。检察院成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诉讼主体,履行监督职能,符合检察院内在职能的要求。设置环境行政管理前置程序,在行政环保职能部门穷尽行政管理措施后,可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为了防止滥诉,个人暂不能成为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适格原告。建议建立原告诉权冲突协调机制。  相似文献   

2.
2012年修订民诉法从检察监督基本原则、具体制度和程序等多个方面对民事检察监督的内容予以调整,这是对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一次重大突破,为民事检察监督工作的科学发展提供了指引。修法所体现的法律精神是强调程序正义、保障和监督诉权、保持监督的谦抑性、强化司法效率,基于此,民事检察监督应遵循的价值取向是明确职能定位、处理好检察监督与审判权的关系、处理好检察监督权与诉权的关系、提高监督能力和水平。  相似文献   

3.
过去,人民检察院作为检察监督机关对于民事诉讼的监督仅局限于审判阶段,而对其后续的执行程序未作具体规定,以致于构成检察监督的盲区,使得我国“执行难”、“执行乱”的现象日趋严峻,民事执行权无法得到真正落实。理论界和实务界亦长期致力于克服这一难题,试图探索如何构建行之有效的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2013年1月1日,新的《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将“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审判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修改为“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诉讼实行法律监督”,首次将民事执行活动纳入法律监督程序。本文以此为视角,对我国民事执行活动引入检察监督制度的现实需求、必要性、可行性以及构建路径等相关问题做简要的梳理分析,以期进一步加强民行检察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与社会和谐。  相似文献   

4.
从当前立法和司法实践来看,中国的环境公益诉讼呈现出“公权主导”和“民主行辅”的制度模式,这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环境公益诉讼的制度本质与核心价值,由此造成主体困境、法理困境、制度困境等诸多问题。通过域外经验考察, 中国应当秉持行政执法优先的理念,建立激励机制,发展以社会力量为主导的环境公益诉讼。具体以行政公益诉讼为主,发挥司法监督功能;以民事公益诉讼为辅,运用惩罚性赔偿发挥震慑功能,回归环境公益诉讼制度本质。  相似文献   

5.
检察院对法院民事执行行为具有不同的检察监督方式,不同地方采用了不同做法,抗诉、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等方式的运用略显冗杂,缺乏统一标准。刚刚公布的《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虽然从立法层面对检察监督方式进行了相应的厘清,但修缮范围有限,并不能完全解决今后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式适用杂乱的问题。域外其他国家和地区的立法具有相对明晰的检察监督方式体系,值得我国借鉴、整改。  相似文献   

6.
目前,无论在我国立法上还是实践中,民事公诉已经"崭露头角",而行政公诉则"前途未卜"。然而,环境民事公诉的实践困境折射出民事公诉在督促行政执法进而维护公益方面难有作为。监督行政是我国检察监督的应有之义,行政公诉更能促进行政执法以维护公益、更契合我国国家机关权力结构和检察机关性质,行政公诉应该大有作为。在即将修改的《行政诉讼法》中,应当确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并明确检察机关的原告资格。  相似文献   

7.
现行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在运行中已显出诸多弊端.完善民事检察制度,应取消检察机关对一般民事案件的抗诉权,赋予检察机关对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民事案件的诉讼参与权.民事检察工作的重点应放在监督法官审判行为与息诉罢访、化解社会矛盾这两个方面.  相似文献   

8.
拓展检察公益诉讼受案范围不仅是十九届四中全会的决议内容,也是公益诉讼检察部门近几年工作的重点。《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检察公益诉讼受案范围集中在涉及国家利益和分散性公共利益的"四大"领域,特定群体权益保障领域不在其列。特定群体权益多属个人利益,常借助行政执法与私益诉讼进行维护。近年来,检察机关办理了大量特定群体权益保障领域内的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实证分析得知,这类检察公益诉讼多在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中或者以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方式结案,即便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也多属代位诉讼而非典型公益诉讼。2021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了"未成年人保护领域的检察公益诉讼条款"。2021年12月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的《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也增加了"妇女权益保障领域的检察公益诉讼条款"。为解释特定群体权益保障类检察公益诉讼实践与理论之间的巨大分歧,文章分析了妇女权益在个人权益属性基础之外,对其进行保障还具有社会性、公共性和秩序性的特征。传统法律倾向用已婚妇女、孕期和哺乳期妇女、未婚妇女等以社会属性为标准来划分妇女权益的种类,致使妇女权益必然深植于家庭秩序和社会秩序之中,很难得到充分保障。积极保障妇女权益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的"社会"属性。当妇女的个体权益受损时往往也存在系统性妇女权益受损的情形,因此对妇女权益保护具有"公共"属性。我国妇女权益保障体系独具特色,相关立法体系较完备,但立法内容的滞后和疏漏在所难免;多元执法体系中的执法协同机制不健全、偏向于预防机制、处置手段缺乏强制性;保障妇女权益的刑事、民事救济机制还需提高质效。综上,文章指出妇女权益保障领域内检察公益诉讼机制嵌入现行多元执法、救济机制具有可行性与必要性。鉴于司法力量的有限性,行政检察(包括公益诉讼检察)力量介入妇女权益保障可分为三种形式。通过研判相关刑事案件,剖析潜在的或已存在的行政违法行为,并采取行政违法行为检察手段进行监督。在刑事手段、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手段、公益诉讼手段之间,应当遵循"刑事优先原则";已造成妇女权益受侵害而未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案件可以采取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手段;但案件符合公益诉讼成案标准的,方可提起公益诉讼。  相似文献   

9.
民事检察监督制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在我国的司法改革中,民事检察监督是一个重要环节。目前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文章通过分析目前我国检察机关在民事检察监督方面存在的一些问题,提出完善民事检察监督应从加强立法、法院与检察院的关系、加强检察机关调查举证、建立民事检察公诉人制度、检察建议等五方面来改善民事检察监督制度。  相似文献   

10.
文章梳理了在沙俄、前苏联、俄罗斯联邦三个时期俄罗斯民事检察权权能演变的过程,随着《俄罗斯民事诉讼法典》的颁布实施,俄罗斯民事检察权经历了无限监督到有限监督的蜕变。鉴于我国民事检察制度脱胎于前苏联民事检察制度的历史渊源,我国民事检察权权能完善的路径主要有:赋予检察机关在特定的情况下提起民事诉讼的权能;完善目前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检察建议;保留检察机关抗诉的权能,等等。  相似文献   

11.
民事检察监督改造论——以检察权的性质为视域的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各国检察机构的设置均与本国特定的历史传统、诉讼文化及现实条件相适应。近年来各国检察制度改革的趋势表现为检察官的独立性增强,检察机关在行使职务时更多地体现了公益代表人的性质,且一般法律监督权得到确认。在我国,检察权兼具司法权、行政权的特征,行使法律监督的职能,同时它又具有独立价值。检察权的性质决定了在民事审判领域,民事检察监督必须凭借法定程序的保障加以完善,而就公益案件提起民事诉讼也是检察权性质的必然要求。  相似文献   

12.
民事案件执行难问题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痼疾,而我国现阶段既有的民事执行监督体系又缺乏一种强有力的外部制约机制,而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创建则可以很好地解决这个现实难题。文章在分析我国民事执行监督现状的基础上,阐述了在我国建立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必要性和法理依据,并从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程序启动模式的限定、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范围的界定与民事执行检察监督方式的规定三个方面,探讨创建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具体程序设计。  相似文献   

13.
论民事检察权及其完善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民事检察制度是民事诉讼中一项非常重要的制度,从我国的实际来分析,它的存在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我国的民事检察制度存在的问题却很多,需要进一步的改革。要完善民事抗诉制度,建立民事公诉制度,确立检察院的民事公诉权。  相似文献   

14.
强烈的公益性和复杂的私益性是民事诉讼应具有的两种理念,在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的私益诉权时,不能否认检察机关为了国家、社会公共利益而在民事诉讼中享有的公益诉权。检察机关在中国法制体系中的检察监督权是《宪法》明确赋予的,它是一种广义的监督权,存在于民事诉讼的任何阶段。有必要在中国的民事诉讼法中建立广泛而全面的检察监督机制,切实有效地维护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环保组织提起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各级各地人民法院基本持否定态度。究其原因,主要是法院对《环境保护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民事诉讼法》三部法律有关条款的解读适用所致。确定环保组织能否获得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原告主体资格,需要对海洋环境利益属性、海洋环境公共利益判定标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制度原理、法律条文司法解释等,进行综合分析,以厘清环保组织与海洋环境监督管理部门在海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中的诉讼角色、诉权依据与起诉顺位问题。  相似文献   

16.
环保行政机关具有提起环境民事公诉的正当性基础,应该赋予其环境公益诉权。环保行政机关提起环境民事公诉应当满足一定的要件:以公益代表人的身份提起;管辖范围内环境公共利益受到侵害;运用环保管理行政权力不足以或不能保护环境公共利益;在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之前已履行诉前通知义务。在环境民事公诉起诉主体的序列里,环保行政机关优于检察机关。环保行政机关的环境公益诉权和公众的环境公益诉权因一方行使而阻断另一方行使,但可通过诉讼参加制度保证环保行政机关和公众在通过诉讼手段维护环境公共利益时的沟通。  相似文献   

17.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法院对案件的实质审查阻碍了公民诉权的行使。诉的利益是确定民事事实能否进入救济领域的评判标准,因而以其为思路规制民事审查起诉制度,是解决“起诉难”问题的重要路径。  相似文献   

18.
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科学定位与制度设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执行检察监督话题,近年来在国内学术界和实务界引发热议。有不少学者从不同角度阐述了民事执行检察监督制度的构建对于解决我国当前民事执行领域所存问题的优越性。但是民事执行是一个完整的体系,解决民事执行中的问题并不是单单建立一个检察监督就能解决的。正确的思路是:首先科学厘清检察监督与民事执行救济、法院监督之间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遵循依法监督、有限监督、不替代执行和效率的原则,对我国民事执行检察监督的适用范围、启动模式和具体监督方式等进行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19.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公民私权意思自治观念的深入,关于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监督制度,存在民事检察抗诉权存废之争。笔者认为,民事检察监督是我国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该制度对于保障司法公正、树立司法权威具有重要作用,因此现阶段不能废除民事检察监督制度,相反还应该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本文试图分析当前我国民事检察监督制度存在的缺陷,以构建完整的监督体制入手提出设想,以期对完善我国的民事检察监督体制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20.
检察机关行使民事诉讼监督权,要在法治框架下实现检察权与审判权、当事人诉讼权利之间的相互协调,遵循检察机关监督民事诉讼法理基础。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使民事检察监督的范围更加明确,从原本的监督“民事审判活动”,扩展到修改之后的监督整个“民事诉讼”,除生效民事裁判之外,将符合条件的调解书、民事执行活动、法官违法行为等也纳入了检察机关的监督范围。界定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范围,有助于民事检察监督权的有序运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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