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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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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正案由2007年,叶某与某技术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签订了附件《员工保密协议书》。该保密协议约定公司每月应向叶某支付保密金,并约定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2年内,叶某不得到与该公司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单位工作,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保密协议中还约定,若叶某在竞业限制期内,违反竞业限制义务,应返还公司支付的全部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并承担3万元违约金。  相似文献   

2.
黄红 《中国劳动》2003,(11):48-49
案情简介 王某曾经是甲企业的部门经理,在其任职期间与甲企业签订了保密协议,约定王某在职期间的保密义务和离职后3年内不得从事与甲企业有竞争关系业务的竞业限制要求,同时约定在王某离职后甲企业按月支付其一定数额的补偿金.  相似文献   

3.
由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特殊性,签订保密协议的高管一旦侵犯公司商业秘密,会同时触犯多部法律。对于高管侵犯商业秘密的违约责任、法定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情形下如何适用法律的问题,结合国内外理论与实践,本文认为,公司有权选择提起仲裁或诉讼,但当其同时提起多个仲裁或诉讼时,仲裁机构或法院应当仅受理一个。法院裁判时应主要适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保密义务作为证据对待。  相似文献   

4.
<正>案情简介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申请仲裁,称:公司原员工王某于2007年3月1日至2014年9月24日在公司工作,职务是食品添加剂研发经理,主要职责为进行食品添加剂的研发,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和竞业限制协议。2014年8月17日,双方解除劳动关系,签署了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约定双方劳动关系于8月17日结束,劳动合同规定的保密义务在劳动关系解除后仍然有效,王某必须遵守竞业限制协议。公司向王某支付了相应的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然而,2014年11月,公司突然知晓,2014  相似文献   

5.
用人单位拥有商业秘密和劳动者负有保密义务是离职竞业限制协议的前提。裁判文书统计分析表明:司法裁判对竞业限制协议前提要件的忽视,使得其被轻易地赋予合同效力,法官虽抱有一定的弱者保护意识,却过分强调竞业限制协议双方的意思自治,使得经济补偿金事实上难以影响竞业限制协议的效力。劳动者极易陷入违约的困境,不当承担违约责任成为普遍现象。对此,在呼吁立法完善的同时,现阶段的司法裁判应强调权利价值位阶和弱者保护理念,实质审查竞业限制协议的前提要件。  相似文献   

6.
《中国劳动》2007,(7):35-37
商场如战场,企业的商业秘密一旦泄露,其后果不堪设想。虽然很多企业都设计了种种保护商业秘密的制度、方案,但实践中,这些保密规定、保密协议真的能起到应有的效果吗?企业究竟应当如何设计严密的保密制度体系?如何确保保密协议的合法有效?如何准确适用法律进行竞业限制?如何追究泄露商业秘密的员工的责任?本期圆桌我们将与嘉宾就这些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7.
张昕被一家指纹锁业公司录取了,公司要求与其签订一份技术保密合同。张昕作为企业的技术人员,在与企业签订保密协议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呢?1.合理地约定技术秘密的范围。对技术秘密的范围要根据法律规定的构成要件进行分析,只要不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技术不应列入技术秘密保密合同技术秘密的范围。  相似文献   

8.
正【案例】:小李大学毕业后被某酒厂聘用,在技术开发部工作。由于小李属于接触厂里工艺配方等核心机密的人员范围,厂方与他签订了保密协议,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为解决夫妻两地分居的问题,小李在酒厂工作6年后只得辞职,到妻子工作所在地生活。由于一直恪守竞业限制协议,辞职近一年来都没有合适的工作。小  相似文献   

9.
<正>案情简介2009年6月22日,邹某入职马克菲尔公司,马克菲尔公司聘请邹某担任销售部区域经理,双方签订了《保密竞业协议》。协议约定:乙方(邹某)离开甲方(马克菲尔公司,)保密竞业岗位3年内不得到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工作,也不得自己生产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从事同类业务。甲方支付乙方保密竞业费为月工资的10%,已随月工资发放。根据马克菲尔公司《公司员工手册》的规定,公司每月5日委托银行发放上月工资,邹某的工资也是按该方  相似文献   

10.
跳槽本来是再正常不过的事,但跳槽者如果曾签订过保密协议,就要义无反顾地遵守,否则可能官司缠身.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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