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6 毫秒
1.
2.
杨澍 《浙江树人大学学报》2007,7(6):111-114
证明责任分配是证据法中的核心内容,又是决定诉讼结果的关键性因素。本文从正确认识证明责任的含义入手,结合证明责任分配的理论,对我国证明责任分配的法律规定,尤其是证明责任分配的司法自由裁量问题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3.
证明责任在整个诉讼证明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证明责任理论研究的深度与广度不仅制约着整个证据制度的进一步发展,而且对刑事诉讼中其他制度的设置与完善也有着直接或间接的影响。本文试从证明责任分配原则的角度,对传统证据理论中关于证明责任的界定加以辨析,以期促进证明责任理论研究的进一步深化。 相似文献
4.
证明责任在当事人之间如何分配,是关系诉讼程序公正与效率的重要理论与实践问题。在"证实主义"认识论指导下,大陆法系法学家提出了主张者举证说、消极事实说、法律要件分类说等学说,各种学说之间争论从未停息,没有一种权威而普适的理论用于指导法律实践。实质上,"证明"并非只有"证实"一途,"证伪"同样是"证明"的一种有效途径。证伪实质就是由提出可证伪事实的一方承担主要的证明责任。上述诉讼证明责任理论与证伪主义理论其实也存在理论上的暗合,因此,证伪理论或可从新的视角对现有诉讼证明责任理论加以统一。 相似文献
5.
证明责任倒置理论是对“谁主张,谁证明”的一般证明责任分配原则的重要补充和修正,虽然证明责任分配的一般分配原则体现了基本的公正观念,但是,对有的特殊情况如果仍然固守这一传统分配原则,让主张者对一些其不能举证的事实承担证明责任,这不仅将不利于案件事实的发现,也将影响程序和结果的公正。因此,证明责任倒置理论从证据的距离、为被告人所独知、公平的角度考虑,确立被告人对部分特殊事实承担证明责任,更有利于实现刑事诉讼发现事实真相的目的、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安全、提高诉讼效率、降低司法成本。因此,在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倒置制度的适当确立是十分必要的。由于证明责任倒置是将部分事实的证明责任倒置给被告方承担,因此,在使用时,必须慎重,否则容易加重被告人证明责任,陷入有罪推定的不利局面。 相似文献
6.
7.
8.
关于证明责任性质的认识目前在我国分歧非常大。笔者在对各个学说进行分析的基础上 ,对产生分歧的原因作了深刻的分析 ,然后从不同角度对证明责任的性质进行了阐述 ,最后得出了证明责任的性质应当是不利后果的一种风险负担的结论。 相似文献
9.
由于立法上的疏漏以及人们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在司法实践中理解上的分歧,使得该法的这一规定在实践中面临诸多问题和考验。从当前实际来看,有必要对该法第四十九条的惩罚性赔偿制度作适时的修改,强化其遏制、打击欺诈行为的力度。应明确欺诈要件事实的证明责任分配,由经营者承担自己没有实施欺诈行为的证明责任,消费者仅提供表见证明。 相似文献
10.
控方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被告方不承担责任,这是无罪推定原则的要求,但在西方一些证据制度较为发达的国家,被告方仍要承担提出证据证明自己无罪的责任。本文就刑事被告人承担部分证明责任这一问题展开论述,介绍一些国家的具体规定.以期对我国刑事立法方面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