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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摘要]在滇、川、藏交界地区,玛里玛萨是一个弱势群体,与傈僳等民族一样,先为丽江木氏土司所管辖,后又受土司与喇嘛寺院的双重统治,宗教文化既带有东巴教与藏传佛教的深刻烙印,也受傈僳族原始宗教的浸染。玛里玛萨的宗教文化既有统治势力的影响,也有地域民族接触的特征。  相似文献   

2.
在刑事司法领域,“互联网+”的出现契合了刑事司法现代化的发展需求。刑事司法无法自我隔离于现代化、信息化的时代浪潮,从技术先进性、成本经济性、目的正当性的角度出发,引进信息技术运用于刑事案件在线庭审是司法顺应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受制于庭审样态与庭审规则的限制,刑事案件在线庭审仍蕴含诸多风险,影响庭审实质化的实现。面对信息技术与刑事司法的深度融合,通过重新诠释传统诉讼原则,细化在线庭审规则,完善相关保障措施,力求在技术变革与审判传统、审判公正与审判效率之间寻找平衡点,实现刑事案件在线庭审的高效与规范。  相似文献   

3.
关于藏彝走廊中的纳文化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藏彝走廊”是费孝通先生在1980年前后提出的一个历史-民族区域概念,主要指今川、滇、藏三省区毗邻地区由一系列南北走向的山系、河流所构成的高山峡谷区域。这是一条重要的历史民族走廊,是藏缅语民族活动的重要历史舞台。我认为,由于藏彝走廊里分布的各个民族在历史上存在着频繁的迁移,在迁徙中又有分化与重构等情况,可能今天划定为某个特定民族的族群,仅仅是根据后来民族分化组合的情况而识别的,并不能囊括历史上这个族群的地域分布、社会组织、宗教、人口、民族迁徙等历史状况,如果缺乏一种历史的眼光来审视和研究该地区,便不可能对走廊…  相似文献   

4.
发表庭外言论是律师采取的一种诉讼策略,意在通过塑造公众舆论影响庭内裁判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将律师庭外不当言论入刑不仅在刑法哲学上有违谦抑性要求,在法律文本上也存在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等问题.为维护法律的权威性,中国对律师庭外言论的规制,一方面应通过法律解释、“但书条款”和管辖回避构建防止滥用泄露案件信息罪的三道防线;另一方面应借鉴美国律师协会对律师庭外言论采取的限制与保护并举的规制措施,在保障律师言论自由的基础上,对发表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言论的律师施以资格罚.  相似文献   

5.
藏彝走廊西部边缘为滇藏缅交界多民族聚杂居地区.历史上,傈僳族在文化交流中处于相对强势,形成同区域内其他民族对傈僳族文化普遍认同的历史传统.20世纪以来,傈僳族、怒族、独龙族等对基督教文化的认同,加速与强化了对傈僳文化的认同趋势,增强了宗教认同、民族认同与区域认同三者之间在不同场景中的变动性,其中以混融并超越民族认同和宗教认同的区域认同为主要趋势.  相似文献   

6.
杨成志与西南民族研究王水乔1928年7月,由蔡元培任院长的中央研究院与国立中山大学合派杨成志、容肇祖及俄国人史禄国教授夫妇共四人,前往云南进行民族调查。一月后其中三人返回广东,杨成志即自告奋勇,独自一人承担起民族调查的责任,在川滇交界的凉山彝族地区及...  相似文献   

7.
西南民族地区是指川、滇、黔、桂、藏、渝等省区市的少数民族地区。新中国成立后,中央人民政府对西南民族地区的治理经历了从自治权的确立,到自治权的发展和完善的曲折过程,显现出历史的连续性、内容的系统性、政策的灵活性、实施的民主性等特征。中央人民政府在建国七十年的探索中,最终选择了治理的法治化,未来将以五位一体的目标前行,实现西南民族地区治理的现代化。  相似文献   

8.
当代滇藏民间贸易发展的驱动机制、滇藏民间贸易面临的主要问题、滇藏民间贸易的发展前景、如何进一步构建促进其发展的机制等问题,需要认真分析和研究。研究表明,滇藏民间贸易不仅是促进云南和康藏地区区际经济联系的重要载体和发展动力,而且也是滇、藏、川、青等中国西部相邻民族省份间互动发展、共同促进对外开放的重要途径。  相似文献   

9.
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废除了全案移送制度,同时规定在起诉及庭审后向人民法院移送证据材料的制度,这就为法官与证据在法庭以外建立直接联系提供了法律依据,从而导致法庭审理效率不高,甚至流于形式,使我国刑事审判方式改革无法实现。取消证据移送制度,切断法官在法庭以外与证据建立直接联系,方能最终实现我国刑事审判方式改革所确定的目标模式。  相似文献   

10.
茶马古道与滇藏文化交流向翔近年来,在对一些文化学问题的研究,尤其是在对滇文化的形成和内涵的思考中。发现一些不为热点注目的边远、边缘地带往往留下不少人类文化传播和交流的明显遗迹,从而在文化学研究中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地位。现在的川、滇、藏三省(区)交界的...  相似文献   

11.
[摘要]藏彝走廊,地理范围涉及甘、青、川、滇四省及西藏东部的昌都地区,学术界对藏彝走廊民族问题的研究日益活跃,产生了许多成果,但对回藏和谐民族关系的研究则相对薄弱。走廊内回族与藏族都是我国少数民族中分布广泛、人口众多、具有独特文化和宗教、影响较大的民族,回藏关系是我国西部地区历史悠久、交往密切和具有代表性与独特性的重要族际关系。本文通过对藏彝走廊中回族与藏族和谐民族关系研究状况的介绍,指出其研究特点与不足,提出研究该问题的内容设想和研究的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2.
滇藏川交接地带是我国西南三省区交汇的特殊地理区域,论文基于滇藏川交接地带特殊的区域特点,逐一综合分析了经济成长所依存的人文环境表征及其影响,系统评价了经济发展与人文社会环境之间高度的依赖性和交错性的具体表现及其特点,为今后该区域经济开发政策的调整做出了细致的基础性研究。  相似文献   

13.
从立法角度看,直接言词原则在我国还并不完善,从审判实践来看,也存在诸多弊端。这对我国现行庭审方式改革极为不利。通过对存在的问题和弊端的剖析,提出必须在我国刑事审判制度中建立完善的直接言词原则,审判部门也必须全面贯彻该原则,以此推动我国庭审方式改革的实现。  相似文献   

14.
随着网络时代的到来和媒体力量的日益强大,网络庭审直播成为刑事案件审判中的一道新风景。网络庭审直播能在中国刑事审判透明度还不高的情况下,为分析刑事审判模式提供重要的素材。问卷调查显示,多数参与调查人对这一新型审判公开方式表示肯定,同时,不少参与调查人指出了网络庭审直播的缺陷,如案件过于简单、走过场的成分较多等。通过规范启动程序、遴选标准、具体规则等,可以完善网络庭审直播。调查从一个侧面显示,控辩平等对抗、证人出庭作证、被追诉人权利保障等是中国当前刑事审判模式改革需要重点考虑的方向。  相似文献   

15.
族际文化交往的空间特性分析是认识滇藏川毗连地区这一多民族交错聚居区文化互动历程的一个全新而重要的视角。在梳理区内族际文化交往事例的基础上,从地理空间层面分析此区域内族际文化的互动发展,并概括出该地区交往空间的特性,包括交往空间的时空分异性、同一空间内多条文化带的叠加和文化因子传播的地域差异性,进而通过对地理环境因素的分析初步阐释这些空间特性的形成及其与这一地区特定地理环境间的耦合机理,完善了滇藏川毗连地区族际文化互动的空间层面的研究。  相似文献   

16.
刑事书面证言代替证人出庭而在庭审中运用,这为我国立法所允许。但我国对其缺少规制,导致了司法实践中的滥用。本文主要研究刑事书面证言的庭审运用对我国刑事诉讼价值的影响。首先,从诉讼公正的角度出发,文章分析了刑事书面证言对于诉讼公正价值的正面、负面影响。接着分析了在我国目前情况下,刑事书面证言的庭审运角对诉讼效率的现实意义。在分析、总结利弊的基础上,对刑事书面证言是否应在庭审中使用作出了选择和取舍。  相似文献   

17.
历史时期滇藏地区均属于中华大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它们与中原王朝的交流互动系古代中国不同地区或不同政权之间的交往联络。换句话说,这是古代中国内部的政治生态式样。考察历史上滇藏地区与中原王朝关系发展的来龙去脉,可以发现滇藏地区所以认同中央王朝是有深刻原因的:地缘环境上的亲缘关系是滇藏地区认同中央王朝的自然因素,文化向心力是滇藏地区认同中央王朝的诱致因素,民族间的"三交"是滇藏地区认同中央王朝的基本因素,经济交往是滇藏地区认同中央王朝的决定因素,行政管辖是滇藏地区认同中央王朝的关键因素。  相似文献   

18.
刑事和解制度是体现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一种重要方式,而检察机关是实行这一制度的主体之一。民族地区的刑事和解制度有其深厚的社会基础。它有利于实现公平正义、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关系的和谐发展。作为民族地区的基层检察机关,鹤峰县人民检察院推行“关注民生的公诉模式”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但这一制度还有必要在和解的法律地位、和解的主体、改进加害人的社区矫正制度、赋予被害人更多的自诉权利等方面进一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摘要]筹建民族学院,是中央政府为推行民族政策、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培养民族干部而制定的一项重大战略。建国初期,中央及各大区民族学院的相继筹建与民族区域自治在民族地区的开始实施构成当时民族工作的两个重点。西南民族学院,作为辐射包括川、康、滇、黔、藏诸省区在内的西南地区培养民族干部的最高学府,其筹建过程与民族地区建政过程彼此交织、互为助援,筹建期间在学校选址、管理模式上的诸多讨论,深刻反映着当时中央及西南军政委员会对少数民族施政的基本思路。将西南民族学院的建校史纳入共和国初期民族地区建政的宏观视野,梳理其筹建过程中的种种讨论及权衡,不仅可进一步厘清这一学校产生、发展的渊源脉络,更可由中探析建国初期中共在民族地区施政的基本方略。  相似文献   

20.
在我国的刑事公诉案件中控辩双方在庭审前故意隐瞒重要证据 ,在庭审时突然袭击对方 ,使对方不得不申请法庭延期审理的现象非常普遍 ,而这种做法在我国的法律上又是合法的。但我国目前的这种立法体例又与我们要求提高庭审效率 ,排除法官预断 ,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庭审改革目标相违背。在普通法系国家和地区 ,如英国、美国和香港地区 ,以及大陆法系的日本在刑事案件的庭审中却是不允许一方利用隐藏的证据突然袭击对方 ,其原因在于他们的立法上都有一套完整的证据开示制度 ,这种证据开示制度确实也起到了提高庭审效率、排除法官预断、实现公平、公正、公开的诉讼基本原则的作用。我国在立法上应当借鉴这些国家和地区的立法经验 ,结合我国的司法实践 ,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证据开示制度 ,赋予控辩双方庭审前的知情权 ,禁止庭审中的突袭 ,以实现提高我国刑事公诉案件的庭审效率、防止法官预断、实现公平、公正、公开诉讼基本原则的庭审改革目标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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