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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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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民法典》编纂中,农地“三权”分置既不应分解、架空或舍弃土地承包经营权,也不宜将其准所有权化或认定为自物权,而应坚持土地承包经营权而非“土地承包权”的称谓并充实其权能,使其回归本来的用益物权属性。《民法典(草案)》《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二审稿、一审稿和《农村土地承包法》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制度设计存在一定缺陷。《民法典》中的农地“三权”分置应采用“农地集体所有权(自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用益物权)、土地经营权(债权)”,而非“农地集体所有权(自物权)、土地承包权(用益物权)、土地经营权(用益物权)”之结构。在农地法制改革中,应坚持和落实农地集体所有权,而不能将其虚置;不能将土地承包经营权认定为扮演所有权的角色,而应坚持其为派生自农地集体所有权的用益物权定位,并以充实其用益物权权能为基点进行农村土地制度改造;土地经营权应定位为分离自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债权性权利。其中,土地承包经营权这一权利定性和权利称谓,不应受土地经营权生成和定性的影响,也不应被“土地承包权”所替代。在充实土地承包经营权之用益物权权能前提下,经由债权定性的土地经营权的生成和流转,助推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乡村振兴的实现。  相似文献   

2.
三权分置背景下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分离与重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政策意蕴是,最大限度地剥离土地承包经营权超载的、原本属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公法层面的生活保障功能和农村治理功能,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回复完全的物权属性。由于现行法律将土地承包权的内容附着在土地承包经营权上进行一体规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功能内容迁及到土地承包经营权,因此将土地承包权从土地承包经营权中分离出来是使土地承包经营权回复物权属性并达到改革目的的根本方法,其中土地承包权是成员权的具体权能,是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这与三权分置下的土地承包权不是一个概念。土地承包经营权分离出土地承包权而形成的这个新权利将具备包括抵押在内的完全的处分权能,其应当沿用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权利名称,并应当采取登记生效主义模式设立。  相似文献   

3.
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除了承包关系主体和承包关系客体长久固化外,还应包括坚持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长久不变、实行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并行的产权结构长久不变和以家庭经营为主、其他经营方式为辅的农地经营方式的长久不变。四个“长久不变”相互依存、相互促进,从而构成一个完整的农村土地制度;保持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可能导致集体土地所有权的进一步虚置、集体成员间的不公平性更加突出、土地细碎化程度难以得到有效改善及不断提高农地质量的目的能否实现等问题。化解上述隐忧的途径是允许不同地区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和不断探索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实现形式的前提下,可根据当地实际和广大农民的意愿灵活实施土地承包关系长久不变政策。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重点是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权益,特别是落实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收益权能和处分权能。  相似文献   

4.
随着城镇化建设进程的加快,土地双置换正逐渐成为东部沿海地区推进城镇一体化和农村土地集约利用的一种新模式。土地双置换主体是村民,其土地双置换的成功与否关键是村民是否能够很好的适应置换后的新环境。结合江苏省无锡市土地双置换的实施状况,对农村土地置换实施的基本情况、村民的适应性问题进行分析和论述,探讨增强村民拆村入社适应性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5.
"三权分置"是政策话语,法律上需要根据既有的法律理论和法律概念予以表达。"三权分置"的政策目标是稳定土地承包关系,搞活土地经营权。在此目标基础之上可按如下方式分置三权:集体土地所有权不做改变;扩大土地承包经营权权能,允许抵押和继承;建立包含多种权利类型的土地经营权,包括:出租形成的债权式土地经营权、入股形成的股份式土地经营权、转包形成的物权性质土地经营权、信托形成的信托式土地经营权。  相似文献   

6.
我国土地私有权能、两权合一公有权能、两权分离公有权能的逻辑演进,必然要求进一步夯实土地权能。土地权能夯实的关键是政策制度谋划,而政策设计、执行、监督则是土地权能夯实的三角。只有站在历史和全局的高度夯实土地权能,才能真正维护农民生产要素权益,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提供现实基础。  相似文献   

7.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构造是牵涉到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基本制度。保障农民土地权益的关键是将集体成员与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各种权能对接,这就需要突破罗马法传统的所有权框架,以日耳曼法的总有理论为基础分析和构造集体土地所有权。在总有的所有权框架中,农民集体作为所有权的主体,各个集体成员依据其成员资格而非通过他物权的设定享有对集体土地的使用、收益权,并通过民主的形式行使对集体土地的管理和处分权能。在这方面,日本运用总有理论对其入会权制度的整理具有一定的借鉴价值。  相似文献   

8.
土地政策是关系国运兴衰的根本大计。我国现行的土地政策面临着人多地少、一国二策、责任承包与大农业发展、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城镇化用地与耕地保护、土地资源紧缺与土地撂荒等诸多矛盾,需要通过夯实土地权能、完善征地制度、破解"一国两策"、规范土地流转、提高利用效率、守住耕地红线等措施,进行周密周全的土地制度和政策设计,统筹谋划好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确保人民安居乐业、国家长治久安,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坚实基础。  相似文献   

9.
论我国农地产权制度改革的路径探索   总被引:3,自引:3,他引:0  
农地流转效率的高低直接关系到经济发展的效率。当前我国的工业化,城市化的进程迫切需要改革现行农地制度。在实际中,土地所有权主体模糊;收益权,使用权等权能残缺;政府在土地征用过程中的行为不规范,特别是征用补偿标准不合理,阻碍了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因此,必须从规范政府征用行为和健全法制的角度进行土地产权流转制度改革。探索多种形式的农地流转方式。  相似文献   

10.
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的法律确认是集体土地流转的前提,其决定集体土地占有、使用、收益与处分的权利人和利益的享有者,是农民土地权益保障的法律制度基础。由于我国现行法律对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规定不明确、集体土地所有权赋能不足以及农民土地权益法律保障缺失等,农民作为集体成员对集体土地的共有权被虚置,农民的土地利益被剥夺。破除体制机制壁垒、推进集体土地所有权制度改革、通过立法确认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主体资格、明晰农民在集体土地所有权中的份额、拓展集体土地所有权权能、强化农民土地利益的法律保障是农村改革和农业现代化的必然,也是城乡协同发展和社会公平公正的必然。  相似文献   

11.
回顾改革开放以来集体建设用地政策演变的3个阶段,即相对宽松的集体建设用地政策、严格管制下的集体建设用地政策、探索试点阶段的集体建设用地政策,并考察相应阶段的农民土地权益的表现,提出在稳妥推进集体建设用地政策创新的基础上,切实保护好农民合法权益的建议:(1)明晰产权,确保农民成为流转主体;(2)实行征地价格市场化;(3)建立城乡统一的土地市场;(4)细化耕地保护,完善配套措施。  相似文献   

12.
关于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显化与产权建设的思考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针对我国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所有体制现状及其所引发的有关土地产权问题,对集体土地所有权按土地用途进行显化,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土地产权虚位问题,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农村土地产权建设,这对于完善农村土地产权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3.
“穷人经济学”对三农的人文关怀在我国的“异化”,实为公产公权与私产私权在农地和农村经济决策上的利益博弈。基于历史变迁的轨迹和现有农地集体产权制度,农地使用权物权化及其立法完善是现实路径。  相似文献   

14.
论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核心的农地权利模式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我国现行农村集体土地二元所有权制度是有效率的,我国农村土地权利构建应该在完善二元所有权制度的基础上进行。我国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新型财产权。财产权的发展和我国农村的实践表明:我国应该建立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为核心的农村土地权利体系。  相似文献   

15.
企业财务管理的视角,围绕农户在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收益和风险,采用文献综合法、归纳演绎法和数学模型法,深入分析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上述问题的总体思路,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土地流转政策制定提供参考。研究认为,在当前条件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在土地使用权价格确定、入股后的收益分配、企业破产时的财产清算等方面存在一些不可回避的问题;必须逐步完善外部条件、破解制度约束,通过建立农村有形土地市场、强化农村财务审计监督、重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农村民主法制和村民自治制度等方式解决上述问题。研究结果表明,在当前条件下,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存在一些有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如果在不改变外部运行环境的条件下直接做出这种制度安排,不仅不利于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不能解决农民的长远生计问题,还会引起更多的利益纠纷和更大的社会矛盾;土地使用权租赁具有收益稳定、风险低的特点,而且租金收益可以随着市场价格的变化而调整,更有利于农民权益的保护,比土地使用权入股更加符合农民的预期,因此就当前来说,土地使用权租赁优于土地使用权入股。  相似文献   

16.
发达国家土地征收补偿普遍以市场价格为基准,补偿范围和补偿权利人涵盖广泛,实质上是以土地财产权为根基所确立的公正补偿原则。我国农民集体土地征收却以低价征收取代市场价格,补偿范围和补偿权利人也都存在明显疏漏,主要原因在于至今尚未确立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因而在根本上缺失了公正补偿所赖以建立的产权基础,并由此导致农村征地冲突的日益尖锐。应尽早建立法权意义上的农民集体土地财产权,以此为基础将土地财产权与土地征收权这一内在矛盾予以制度化,才能确立现代土地征收制度所要求的公正补偿原则。  相似文献   

17.
当前我国农村妇女土地权利保障机制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妇女由于婚姻迁移而导致的集体成员身份变化,在再次产权界定中,她们的土地权利面临不确定性。目前保障妇女土地权利的机制,包含了法律、村社集体土地制度安排及妇女个人行为等方面。在目前制度背景下,各种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利的机制在运行中存在着诸多问题,弱化了对农村妇女土地权利的保障力度,为此,提出了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利的措施。  相似文献   

18.
在农地集体所有制度与土地承包政策框架下,由于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权在不同经济主体之间的模糊配置与分割,形成了所有权对使用权的过多剥夺与侵害,限制了土地财产价值的充分实现.合理界定国家、集体、农户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一步解除对农户土地权利的约束,是农民土地财产价值得以充分实现的保障.  相似文献   

19.
土地整理中的土地权属调整——以山东省阳信县为例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土地权属调整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系统工程,也是一种利益敏感的行为,又是土地整理必然涉及的一个环节,是土地整理工作的核心,同时是土地整理区别于其他农田基本建设的重要特征.以山东省阳信县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为例,从进行土地权属调整的意义、土地整理中涉及的土地产权及其界定、土地整理中土地权属调整的原则、土地整理中土地权属调整方案、土地整理中土地权属管理还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几个方面对土地整理中的土地权属调整做了较为详细的分析和探讨.  相似文献   

20.
本文从法律、政策及实践的角度对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产权的法律主体及实践载体进行了考察。指出新中国成立以来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经历了"私有私用""私有公用""公有公用"和"公有私用"4个时期,不同时期土地产权的所有权、占有权、经营权、受益权及处置权的归属和配置不尽相同,产权的法律主体和实践载体也屡有变化。改革前的人民公社时期,基本核算单位及集体产权主体从公社所有到生产大队所有再到生产队所有不断下沉;在废除人民公社过程中,不同省市和地区在乡镇、村委会及村民小组的建置及各级集体经济组织的设置方式上不尽相同,对原有集体土地的产权归属做出不尽相同的制度安排。但从法律、历史及实践来看,村民委员会作为村民自治组织本身并不是集体经济及集体土地产权的主体,绝大多数地区村民小组(原生产队)及其集体单位是集体土地产权的真正主体和载体。为此,当前必须正本清源,进一步清理、明晰和固化集体产权主体,推进村级"经社分开""村社分离",在确认和保障农民及农民集体完整的土地产权的同时,让农村土地等集体资产和资源真正流动起来,促进农村及整个国家经济和社会的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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