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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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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王森 《决策探索》2009,(8):66-67
一、代位权权制度的基本问题 (一)代位权制度的概念及价值取向债权人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债务人的债务人,以下简称次债务人)的到期债权而害及债权实现时,债权人为了保全自己的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属于债务人权利的权利。关于代位权制度的起源,学者们见解并不一致。如史尚宽先生认为,债权人代位权,罗马法及德法均未承认此制,唯法国之民法设有规定。胡长清先生则认为代位权制度起源于罗马法之强制执行方法。  相似文献   

2.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时,债务人不得再为妨害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权利处分,不得为抛弃、免除、让与或者其他足以使代位权行使失去效力的行为。关于债权人代位权的效果归属问题,在学理上主要有入库规则说、平等受偿说和优先受偿说之争。  相似文献   

3.
宋茜 《经营管理者》2011,(8):209+203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作为债的保全措施之一,在我国已经历了一段时期的发展与完善,经过理论和实践的不断深入,对于该制度的设计与完善亦不断进行着。特别是行使代位权的效果归属方面,我国否认了传统的"入库规则说",使得这一制度完全脱离原有债的保全轨迹,沿着债的实现方向前进。本文从比较法的角度分析了债权人代位权的行使效果,对我国相关制度的再造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对《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债权总则编》的相关规定作了评述。  相似文献   

4.
我国《合同法》第73条的规定,首次确立了我国的债权人代位权制度,这一制度为债权人债权的保全与实现提供了保障。但我国的代位权制度抛弃了传统民法中代位权制度的“入库原则”,而直接规定将次债务人的财产直接音乐会给债权人,由此给代位权性质的研究增加了的困难。本文主要论述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并对我国的相关立法予以解释。  相似文献   

5.
借位权制度是债的保全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债权人债权的实现提供了保障。代位权本质上是一种类似于形成权的管理权能,代位权制度的核心是实现债的保全,具体表现为“入库规则”。本文对代位权的构成要件和性质作了较为详尽的论述,探讨了代位权制度中存在的问题,并对其完善提出了建议,力求在适当扩大代位权的行使范围、改革“入库规则”、明确举证责任等方面,对代位权制度作出合理的改进。  相似文献   

6.
权人的代位权制度的确立,使得中国法律对债权的保障机制更加完备,但由于立法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极为不利。笔者认为债权人的代位权制度的宗旨应该由保全转变为清偿,并且其效力应是债权人有直接且优先受偿的权利,以便促进该制度更好地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相似文献   

7.
应当对债务人提出抗辩的时间作出限制,即债权之瑕疵不能无条件的转由受让人承受,尚需以债务人在接到让与通知时提出异议为前提。在受让人与让与人签订债权让与合同前,受让人可以向债务人询问否存在抵销反请求权,债务人负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在债权让与合同签订后,在债务人行使抵销权以前,善意受让人有撤销权,即撤销债权人与其达成的债权让与合同,使他们之间的权属关系恢复原状;在债务人行使抵销权以后,则善意受让人可以行使求偿权,即准其向债权人主张因债务人的抵销行为所受到的损失。  相似文献   

8.
出于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代位权制度突破合同相对性必须具备一定条件,因此,对于代位权诉讼的成立要件有了比较严格的规定,本文试对代位权诉讼的成立要件进行浅要论述。  相似文献   

9.
代位权法律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债权的实现,从而维护整个社会的交易秩序。我国在引入代位权法律制度时,既要立足于本国的国情,又要意识到类似“入库规则”等这样一些重要原则,有着成熟的理论基础,应充分的借鉴。  相似文献   

10.
<正> 经济生活中三角债已是老生常谈;交易安全性低、秩序混乱成为经济活动中的一个顽疾。为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成熟和健康发展,在去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中规定的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制度,是克服这一顽疾的法律克星。  相似文献   

11.
现行债务重组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现金清偿债务时,债务人应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债权人应将债权的账面价值与收到的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当期损失。笔者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探讨,以规范、理顺企业的账务处理。一、事项性质相同,账务处理不同债务重组中,债务人以低于债务账面价值的金额清偿债务,在债权人出售商品不存在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的前提下,相当于债权人给予债务人的一项捐赠,名义上是债权人捐赠债务人的现金,而实质上是非现金资产,因为债务人这笔债…  相似文献   

12.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确实有部分债务人在拖欠他人债务的情况下,把自己的优良资产剥离出来,或投资于其它企业,或与他人共同投资兴办新企业(以下统称新企业),这种情况下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债权就不能不成为法律理论界所研究的问题,也必然是法律实务界所必须解决的问题。形成诉讼后,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判决债务人的投资行为无效,责令债务人退出投资,偿还债务;有的法院判决让投资形成的新企业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偿还债务;有的法院判决拍卖债务人在新企业中的权益,以拍卖所得价款偿还债务;  相似文献   

13.
随着市场竞争的日趋激烈,企业的生存发展随时都可能由于经营不善、决策失误或资金筹措不足等原因导致经营失败,从而难以偿还债务,致使破产。在此情况下,债务人会希望得到债权人的支持和让步,而债权人也希望得到债权的最大回收,对其债务人的债务条件进行修改,从而增强债务人的财务能力以便从困境中走出,这就产生了债务重组和债权重组问题。本文力图对债务重组和债权重组的会计处理与纳税影响变动进行对比分析。  相似文献   

14.
王兆茹 《经营管理者》2011,(7X):263-263
<正>破产和解制度是破产法用于防破产清算、挽救债务人企业的重要制度之一。和解制度成本低,债权人往往可以获得更高的比例清偿如可以节约管理人费用,债务人也不会受到更多的限制。往往适用于中小企业,破产和解包括两层含义:一是程序法意义上的,破产和解是指  相似文献   

15.
本文阐述了企业债务重组应考虑的条件,债务人出现资金周转困难、经营陷入困境的表现,判断债务人财务困难的方法,债权人作出让步应该考虑的程序条件,针对债务重组条件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建议。  相似文献   

16.
<正> 抵押是一种法定担保形式。《担保法》中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特定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以担保主债权的实现或主债务的履行为目的。抵押财产是指抵押人用来抵押的物及权利,统称为抵押物。《担保法》第37条对抵押物的范围作出限定,明确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土地所有权。《土地管理法》规定:土地属于国家或集体所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  相似文献   

17.
不动产预告登记制度最早发端于早期普鲁士法的异议登记制度。1从我国现行法来看,虽然不动产登记的法律规定已有不少,但就预告登记的法律规定尚属鲜见。2005年7月的《物权法》草案(第四稿)第21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买卖期房或者转让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债权人为限制债务人处分该不动产,保障将来取得物权,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债权人已经支付一半以上价款或者债务人书面同意预告登记的,登记机构应当进行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债务人未经债权人同意,不得处分该不动产。”加强对这一制度的理论研究,有利于科学完善与正确实施这一制度。一、…  相似文献   

18.
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因其所具有的独特的法律价值,备受各国学界及实务界的关注。这项制度既能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又能调整各债务人之间的权益流向,是一项能够合理平衡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及各债务人之间利益的制度。本论文以案例分析引入,主要探讨了不真正连带债务理论在民事诉讼中的具体适用问题,以有效保证各方当事人的合法利益。  相似文献   

19.
督促程序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债权人提出的申请督促债务人偿还债务的一种简便快捷的程序。该程序进一步对民事案件进行了繁简分流,节约了司法资源,降低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成本。但在司法实践中,督促程序并没有得到有效的运用。甚至被闲置起来。本文试对督促程序存在的有关问题提出自己的看法,并对我国督促程序的完善作了相关构想。  相似文献   

20.
我国《合同法》并未赋予第三人以有直接请求权的合同受益第三人的权利,国《合同法》应当将第三人利益合同的重要特征确定下来,条款应当包括第三人对债务人债务履行的请求权、第三人对债务人的 损害赔偿请求权以及债权人向债务人请求其对第三人履行给付的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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