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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2 毫秒
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载体,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对四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案例分析,发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创新农业经营模式和提供社会化服务两方面作用机制实现贫困户脱贫。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创新农业经营模式主要增加贫困户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而提供社会化服务促进了贫困户经营性收入的提高。因此,精准扶贫中应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为抓手,重视其在产业扶贫中的作用,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扶持力度。  相似文献   

2.
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顺应现代农业发展潮流的必然抉择,其发展壮大迫切需要财政支农政策的重点倾斜和扶持。然而,基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目标下的财政支持政策尚未完善,客观上影响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施效果和新型经营主体的快速发展。因此迫切需要通过明确重点领域、完善政策框架、优化方式方法和健全配套机制等路径选择来改革现行财政支农政策,尽快实现完善财政支农政策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这样一方面有效提升财政支农政策的实施绩效,另一方面更好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培育壮大,加快我国现代农业又好又快发展。  相似文献   

3.
为制定更加精准的产业帮扶措施,针对产业扶贫工作中的问题和难点,在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指引下,产业扶贫在贫困县实现脱贫中发挥关键作用,产业脱贫人口占全部脱贫人口比重达60%,新型经营主体带动贫困人口覆盖率达到62.8%,基本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主导,社会资本多方参与的投入格局。脱贫县在科学选择扶贫产业、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带贫机制、支持农产品产销对接、强化科技服务和人才培养、强化金融保险服务等领域实践创新,探索形成操作性、实践性较强的经验模式,为其他贫困地区提供可借鉴的方法路径。  相似文献   

4.
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如此,政府和社会各界在农村场域中开展了新一轮扶贫攻坚战,冀望农村贫困人口能够“如期脱贫冶。 中国农村扶贫工作主战场始终在农村,采用的主要是政府为主导的“强力冶式扶贫,然而,现实中农村相当多的贫困人口是通过进城打工方式脱贫的。 虽然在这种脱贫方式中农民拥有更多的主动权,成本低,实施也比较容易,但遗憾的是,一直以来政府没有将农村扶贫转向到城镇,更没有根据新型城镇化发展趋势开展城乡联动扶贫工作。 如今,国家正在大力推进以“人的城镇化冶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发展,政府需要将农村扶贫、脱贫工作融入到城镇化发展中,进而更好地引导、帮助农村贫困人口进城脱贫。  相似文献   

5.
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传统的小农经济已经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的需要,种粮大户、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成为农业发展的核心力量。对太湖县融资状况调研发现,新型农业发展主体面临管理水平低、融资难等一系列问题。为解决经营主体融资难题,应积极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内部管理机制,促进金融机构体系创新。  相似文献   

6.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实现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有机衔接,这为中国现代农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但从目前学界的研究成果来看,构建何种模式有助于实现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衔接尚处于研究空白状态。基于此,本研究从共生理论的视角出发,认为农业经营对称互惠一体化共生模式是实现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有机衔接的策略选择。在具体构建路径上,除了需要健全国家相关农业政策、加快推进信息技术运用、完善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农村先进人才成长以及破除小农意识的滞后性;更需要秉承小农户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两者共生单元的地位平等、共生模式的互利共赢、共生环境的协同发展以及共生界面的整体推进,才能真正实现农业农村的现代化目标。  相似文献   

7.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战略审视、逻辑辨识与制度保障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激发农业生产要素潜力,释放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活力,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提出"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规模经营"的新论断。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我国构建"四化"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核心环节,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从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高度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进行战略审视,从制度与实践层面对农业经营主体的逻辑变迁进行辨识,在厘清制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的外部因素与内在短板基础上,探寻促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的体制机制保障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8.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绩效关系到其可持续发展。采用农村固定观察点对我国各省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调查数据,运用随机前沿分析法,对不同类型的经营主体的经营绩效进行分析,并进一步分析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差异性。结果表明:相比小农户而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经营绩效相对较高,但是其平均绩效还有很大的改善空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面临融资难和人才缺乏的问题,且该问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最为突出;我国家庭农场的经营绩效在三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中是最高的,其次是农业(龙头)企业,最后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此,提出应完善土地“三权分置”机制,实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规模化生产,进一步解决其融资难和人才缺乏的问题,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等建议。  相似文献   

9.
发挥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是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的关键。江西石城县着眼于“培养农村致富带头人,打造一支不走的扶贫工作队”,立足县域脱贫与发展需要实施了“千人铸造计划”,该计划发挥县级行政动员优势并扎根乡土社会,从培育方案、产业选择、社会基础、组织设置与政策支持等多方面着手,推动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嵌入式培育及其内生带动作用激发,形成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的实践范例。石城经验体现了我国县域政府独特的行政动员机制及其嵌入乡土社会的本土创新,具有重要的推广价值,可为乡村振兴战略下培育扎根乡土致富带头人及实现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提供有益启示。  相似文献   

10.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振兴的有机载体,有效推动了农业规模化经营,有助于引导和促进劳动力流动,从而实现农村劳动力的优化配置。基于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中国乡村振兴调查(CRRS)数据,选用Logit模型研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劳动力流动的影响效应。研究表明:第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会促进劳动力的回流,但对劳动力流出无显著影响;第二,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村庄更容易吸引年龄较低和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农村劳动力的回流;第三,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吸引劳动力回流的过程中,参与过非农职业技术培训的农村劳动力更容易回流。基于此,从管理与服务方式、培育方向、人才培养和体制机制四个角度提出了针对性的政策建议,为引导和优化农村劳动力的合理配置提供借鉴经验,对于当前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推动建设农业强国具有重要的现实价值。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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