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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8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996 毫秒
1.
本文在分析当前世界金融创新与监管总体发展趋势的基础上,采用博弈论的论证方法,对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二者动态的循环博弈进行实证分析,并针对当前国内互联网金融的创新与监管问题予以论述,对金融创新所引发的监管问题进行探讨。本文认为,金融机构不断通过金融创新推动其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但监管者处于规避风险的角度,又强化了对其监管,二者间的动态博弈使金融监管与创新互相影响,互相促进。  相似文献   

2.
运用Meta方法分析2006—2015年间互联网金融的研究状况,发现互联网金融研究主要涉及内涵、特征、构成、征信、风险与监管等方面,其中构成、风险与监管方面的研究较全面深入;而在构成方面多集中在P2P和互联网银行,对互联网理财、互联网支付和众筹融资的关注相对较少;研究方法以定性分析为主,缺乏更有说服力的测度分析、博弈分析和计量分析。因此,互联网金融的未来研究应加强对内涵、特征、征信的探讨,注重对互联网理财、互联网支付和众筹融资的研究,强化计量及数理分析。  相似文献   

3.
互联网金融创新与法律监管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互联网技术进步催生了新型金融商业模式。互联网金融具有效率、公平、广泛参与的经济学价值。互联网金融的信息不对称、非竞争性、金融机构之间的交织复杂性、参与者的良莠不齐等因素的存在,使其风险的负外部性增强。金融创新与金融监管的矛盾更为剧烈、凸显传统金融监管的滞后性。法治化金融监管的重点应转变为提升技术含量、分业监管上的加强合作、建立多层次的监管立法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建设开放的征信系统。  相似文献   

4.
互联网金融借助信息技术实现普惠金融,实现了对传统金融市场的有效补充.然而,融资型互联网金融平台模式多样,监管部门和理论界对其分类界定不清晰,一方面导致监管空白、P2P平台风险事件频发,另一方面造成目前针对互联网金融"一刀切"的监管现象.提出分类监管是解决目前互联网金融市场监管困境、保护消费者利益、维护金融市场稳定、鼓励互联网金融市场创新的有效措施.首先,提出应对融资型互联网金融平台实施新分类标准,并基于平台的业务实质、平台承担的违约责任和受托义务以及平台的风险特征,将融资型互联网金融划分为中介型、平台型两类机构;其次,基于金融监管理论,结合功能性监管和行为监管方法,提出对平台型、中介型的融资型互联网金融机构实施分类监管,并提出对中介型互联网金融需加强资本监管、对平台型互联网金融需加强信息披露监管等具体建议.  相似文献   

5.
互联网金融发展迅速,但同时存在问题,例如信息泄露、 流动性不足、 违约频发、P2 P大量跑路或提现困难等.与传统金融相比,互联网金融既具有传统金融的特点,又具备新时代互联网的特性.运用信息空间理论研究互联网金融,由演化生产函数和信息空间三个维度分析其发展框架,提出互联网金融的信息空间,研究发现互联网金融具有阶段性、 融合发展性以及互联网金融数据与信息在信息空间的流动性特点,由此针对性地提出对互联网金融监管建议:需要进行综合监管和阶段性监管;现阶段主要加强大数据和信息化建设、 征信建设和网络实名的阶段性监管建议.  相似文献   

6.
互联网金融不断暴露的行业风险问题表明现行的监管模式存在诸多不足。近年来,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技术在金融领域的应用,为互联网金融监管模式转型提供契机。本文在对相关概念进行梳理的基础上,总结了当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包括信息技术不完善、监管信息不透明、监管主体不明确及监管机制不完善等。然后,基于交易成本、信息不对称以及激励相容等理论,进一步剖析了互联网金融监管问题存在的原因。再次,围绕存在的问题,提出金融科技助推互联网金融监管转型的创新路径,包括借助5G技术简化监管程序、引入区块链实现监管信息透明、利用“大数据+云计算”完善社会征信体系、依靠人工智能明确监管主体、运用大数据建立互联网金融预警机制等。最后,提出金融科技背景下创新互联网金融监管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7.
互联网金融是互联网时代的新金融活动,对我国经济社会的现代化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面临互联网金融违法犯罪、法律和监管方面的风险。我国应为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尽快确立甄别互联网金融创新与相关违法犯罪的刑法标准。从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两个方面、出罪标准和定罪标准两个层次上来设定互联网金融的刑法保障标准,出罪标准是有利于实体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定罪标准是行为同时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和刑事违法性,保护互联网金融合法经营活动,宽宥对待其中的轻微违法行为,严厉打击互联网金融犯罪。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规范应首先考虑运用民商、行政等法律,只有在其难以有效发挥保障作用时,才需要刑法介入。  相似文献   

8.
金融互联网到互联网金融的发展是时代和观念变化的产物,互联网因素并没有改变互联网金融的金融功能和金融本质,这决定了金融领域仍是监管和规制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互联网金融的核心争议不仅在于网络融资的合法性问题和风险性评估,更在于其中前置性法规和刑事性法律的脱节和滞后。网络融资的基本方式决定了多元化的法律关系和法律风险。与网络融资行为密切相关的刑法罪名包括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和非法经营罪,是否构成各罪取决于网络融资平台本身的运营模式和事实行为。刑法应该坚守“二次违法性”理论的底线,在行政犯问题上保持行政违法性和刑事违法性的统一。因此必须尽快完善监管法律法规,而非轻言刑事法律的介入。    相似文献   

9.
互联网金融生态主要是互联网技术和互联网思维在金融服务的过程当中,受到信息化浪潮的冲击,从而形成由多个子系统组成的有机整体。金融生态将金融机构和金融消费者作为重要构成,其主体主要是金融机构,轻视消费者。互联网金融生态中消费者处于核心主体地位。金融生态审视的目标主要是传统金融机构,互联网金融生态审视外延更广,包括整个大金融生态体系。金融生态系统主要依靠资金流和资金链进行循环,而互联网金融生态系统的循环则是多流合一。对金融生态的制度监管主要是监管层下发具有强制性的文件,而互联网金融生态秩序主要是自发生成。当前应该积极构造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导向的互联网金融生态,平衡好各子业态的关系,努力营造以互联网信用数据为基础的信用文化环境,尽快打造以跨界合作为主要形式的生态监管机制,传统金融机构应主动升级业务。  相似文献   

10.
互联网金融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安全要素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基于对互联网金融的概念剖析,提出互联网金融行业不可忽视由“互联网”这一要素所引入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风险。进而从互联网体系本身、用户隐私、网络平台可用性、企业内部风险四个方面,结合与互联网金融业务密切相关的互联网风险事件案例,全面梳理互联网金融行业所面临的四大信息安全威胁。在此基础上,从企业战略、合作策略、法律与自律、权衡易用性与安全性、加强用户信息安全教育等五个方面,提出我国互联网金融发展的网络安全要素。  相似文献   

11.
近年来,网络银行以其方便、快捷的特性在全球得到了迅速发展。然而,技术革新在为银行带来巨大效益的同时,也给银行带来了新的风险。这些风险在影响银行业稳健运行的同时,也给现有的金融监管体系带来了新的挑战。网络银行是金融服务和高新科技结合的产物,在快速发展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也蕴含着巨大的风险。文章系统分析了网络银行构建的内外部基础,并在此基础上利用因果图分析法分析了网络银行信用风险产生的内外部因素,最后对传统银行授信管理架构进行了改进,提出了适合网络银行的新的授信管理架构。  相似文献   

12.
网络银行风险及其金融监管防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网络银行是金融服务和高新科技结合的产物,在快速发展满足市场需求的同时,也蕴含着巨大的风险。对这种风险的防范,必须通过对国外网络银行风险监管经验和实践借鉴,并在对我国网络银行存在问题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建立清晰透明的法律框架,实行国家、行业和企业三层次风险控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强监管国际合作。  相似文献   

13.
无论在货币支付还是货币融通领域,互联网与金融两者都在迈向深度融合,这预兆着互联网金融时代的到来。互联网金融主要表现为金融对互联网信息技术的工具性应用,本质上互联网金融仍属金融范畴。非正规金融应用互联网信息技术最突出的成果表现为第三方支付、P2P借贷和众筹融资等金融创新模式的新兴。基于国内法律现状,互联网金融不是在交易角度无法可依,而是在监管角度缺乏规制。互联网金融在发展的同时也出现了风险问题,造成金融安全隐患。对互联网金融应实施监管已逐渐成为国内外金融监管机构的共识。在国内实施互联网金融监管,应确定监管主体地方化的方向,采取原则导向监管方式,构建以会员邀请、资金第三方托管、简易信息披露及信息安全保护为核心的互联网金融“安全港”制度。  相似文献   

14.
融资难是阻碍中小型民营企业发展的最大难题。互联网金融为中小民营企业创新融资模式带来了机遇,解决了其在融资时面临的信息不对称、融资渠道单一、融资效率低下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融资困境。但是, 在这一过程中,中小民营企业依旧面临着法律法规不健全、互联网技术风险、资金来源不足等挑战。面对这些问题和挑战,中小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要努力提高自身核心竞争力,同时强化与同行业其他公司的互助合作。当然,政府也应积极完善法律法规,简化融资申请程序,为中小民营企业融资提供完善的信贷体系,使其在互联网技术的推动下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相似文献   

15.
近年来,互联网金融凭借其比传统银行更自由、更灵活的优势,既极大地促进了实体经济的发展,又方便了老百姓的投资理财的需求,因此,得到了迅猛地发展.今年7月,国务院出台了《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为了满足不同层次实体经济的投融资需求,规范互联网金融行业,要促进互联网金融行业健康地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互联网金融创新型企业,从而为我们挖掘经济潜力,释放经济活力提供新动力.  相似文献   

16.
网络银行是20世纪金融领域出现的最具影响力的创新之一。这种创新,不只是将现有银行业务简单移植上网,更为重要的是它改变了传统银行的经营模式和经营理念,形成了一种新型的银行产业组织形式。作为新型银行组织方式,网络银行在性质、成本、业务方式、经营管理模式、资产负债结构、风险和监管等方面都与传统银行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相似文献   

17.
当前,网络文学是学界的热门话题。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常被作为一对相对的概念进行比较,得出此劣彼优的结论。其实,网络只是文学的一种工具性革命,而并非文学本身,因此网络文学与传统文学并非对应的概念,更非对立的关系。文学的弊病不应当归罪于网络。网络文学的发展已经成为不可逆转之势,它虽然是互联网时代的副产品,却也适应了广大网民的需求。随着时间推移,作者与读者双方面都会逐渐成熟,网络文学的进步可以期待。  相似文献   

18.
互联网股权融资既存在传统金融面临的各类风险,又因资源配置方式上的差异致使风险的形成与传递呈现出特殊性。投资者准入的法律规制不仅有助于开启互联网股权融资的正确航向,而且有助于激发信息披露制度的应有功能。实践中,融资平台借私募之名行公募之实,关于合格投资者的认定标准未有统一,直接影响参与者的数量和质量,致使投资者保护陷入困境。文章在对域外相关立法经验的分析和中国投资者准入的法律规制需要在理念更新的基础上,遵循类型化思维,由主体资质认定转向投资行为规范,并科学计算投资限额,适度允许理性弥补,藉由金融产业链源头上的风险控制促进真正意义上的股权众筹规范化发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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