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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在工程建设领域中,工程款拖欠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建筑业发展、影响社会稳定的一大“顽症”.要治理工程款拖欠问题,首先必须加强教育,倡导法治,同时工程建设必须规范程序,适度控制规模,施工企业也应跳出误区,运用法律手段防止风险的扩大.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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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刘景辉 《宁夏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1998,20(1):101-103
拖欠工程款的原因有五个方面:一是建设单位资金不足,无力归还欠款;二是施工企业内部管理松驰;三是建筑市场不规范;四是工程价款结算上有较多的弊端;五是忽视精神文明建设。清理拖欠工程款可采取如下对策:1.领导要重视,清欠意识要强化;2.规范建筑市场行为,建立健全建筑市场法规;3.施工企业要自我把关,自我约束,加强经营管理;4.要加强依法清欠,充分发挥经济合同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在清欠中的作用;5.加强结算纪律和银行(或财政)监督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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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敏芝 《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4,(2)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 ,对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的原因进行了分析 ,提出了施工企业应加强应收帐款管理 ,制定适当的收帐政策 ,从而使企业的效益得到最大程度的提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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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敬华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Z1)
由于建筑市场供求失衡、法制、法规不健全及建筑施工企业缺乏风险防范意识等原因,建筑市场存在大量拖欠工程款现象。施工企业只有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做好应收款项分析工作,建立健全坏账准备金制度,才能将应收帐款余额和坏账损失控制在合理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7.
利用业主保证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拖欠工程款严重影响了建筑企业的发展 ,同时也影响了整个建筑行业正常的经济秩序。实行业主承担保证责任是解决这一问题的一个有效途径。文章探讨了建筑业业主承担保证责任在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上的可操作性以及应对的措施 相似文献
8.
工程款拖欠引发的法律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晓春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23(1):77-81
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的问题已成为建筑业的"顽症",严重制约着我国建筑业和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治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对策主要有:完善《合同法》第286条之规定;修改《担保法》第82条之规定;规 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 相似文献
9.
利用银行国内保理业务解决拖欠工程款的探索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王进 《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9(5):662-666
建设单位拖欠建筑业企业工程款已成为建筑业最难根治的顽症。作为一种集融资、结算、帐务管理和风险担保于一体的综合性服务,利用银行开设的国内保理业务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思路,它既可以为银行提供新的利润增长点,也能妥善解决建筑业企业从事工程实践的后顾之忧。当然,要保证这一方式的可行性、合法性和可操作性,必须加快改革步伐,构建相关的支撑环境,这包括:大力开展国内保理业务,广泛推广保理概念,尽快完善配套设施的建设以及加强国内保理业务的风险管理。 相似文献
10.
针对当今建筑市场工程款拖欠问题,结合国家有关部门的政策,分析了工程款拖欠问题造成的具体原因,并提出了一些解决的措施. 相似文献
11.
依法行使<合同法>第286条规定的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是解决工程款拖欠问题的有效途径.分析了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行使的条件、期间、范围、效力、限制、程序,并就行使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的问题向施工企业提出了建议. 相似文献
12.
罗永新 《长沙铁道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1)
工程款的拖欠一直是一个老大难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86条专门为此确立了一种新的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该条款自颁布以来对解决工程款的拖欠问题发挥了重要的作用,该条款在一定程度上矫正了建设单位与建筑企业不平等的地位,为建筑企业解决工程款拖欠老大难问题提供了一条重要途径。同时也在维护承包人合法权益方面较大地弥补了我国《建筑法》、《招标投标法》的不足。但由于合同法对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规定得过于原则,相关的司法解释又未出台,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仍然存在一些具体问题难以把握。本文试对建设工程优先受偿权的几个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相似文献
13.
建筑领域中存在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和建筑企业工程款的现象,不仅严重影响了建筑业自身的健康发展,而且已经演变成为一个深受各界关注的社会问题。在拖欠问题的解决上,政府起着相当关键的作用。而要彻底根治拖欠,杜绝拖欠现象的一再发生,就必须从完善政府规制上入手,转变政府职能,改善政府对建筑行业的监管能力。 相似文献
14.
江瑶 《河南工程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23(2):72-75
<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了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由此,工程款优先受偿权在法律上得到了确认和肯定.但对其条款的理解和适用问题还存在争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问题的批复>解决了此争议,这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提供了一定程度的司法支持. 相似文献
15.
建筑业推行招标承包制以来,施工企业的经营思想、开拓精神、竞争意识增强了。但也出现不少问题,最突出的问题是不少企业特别是国营大中型企业的经济效益自1985年起出现逐年下降的趋势,不少地区的施工企业处于任务不饱的困境。以厦门特区某公司为例,1984年利润为350多万元。1985年154万元,1986年60多万元,1987年为40多万元,呈现成倍下降的异常情况。这种经济效益下降的原因是错综复杂的。外部原因主要有:(1)建筑产品的价格严重背离价值,价格太低,效益转移;(2)招标承包制管理不善,施工力量盲目发展,僧多粥少,竞争异常,招标时过份的压价和压缩工期使企业难以维持简单再生产,(3)建设单位拖欠工程款,严重影响了企业的资金周转,超定额贷款、加大利息开支;(4)因物价变动和各项政策性开支,使企业无力全部消化,致使成本加大,例如,厦门特区有的单位给职工的各项政策性补贴金额已超过平均基本工资。就企业内部因素来说,主要是经营管理不善,人力物力浪费严重,职工生产的积极性没有充分发挥,企业的潜力没有挖掘出来。 相似文献
16.
孙婧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6(1):63-63
新《合同法》第 2 86条规定了工程款优先受偿权 ,为依法治理建筑行业大量的拖欠现象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武器 ,但实践中对此条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仍存在较多问题。从立法的本意看 ,此项权利的性质应当是法定抵押权。对法定抵押权不应进行登记 ,并经合理催告期限后 ,方能行使此项权利 ,从而更好地保护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7.
2月14日从江苏省和南京市进城务工维权咨询现场了解到,全省劳动监察部门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和权益问题作为工作重点,立足长效机制,着重建设四项制度,以确保农民工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全面建立工资支付监控制度。劳动保障部门要求,对于那些使用民工较多的企业,要定期将工资支付和欠薪情况报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以便及时掌控,及时采取措施。指导和督促企业认真贯彻执行《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最低工资规定》、《江苏省建筑劳务工程款和建筑业企业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依法明确基本工资、岗位工资标准、加班工资计算基… 相似文献
18.
孙婧 《山西煤炭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6(1):63-63,67
新《合同法》第286条规定了工程款优无受偿权,为依法治理建筑行业大量的拖欠现象提供了重要的法律武器,但实践中对此条规定的理解与适用仍存在较多问题,从立法的本意看,此项权利的性质应当是法定抵押权,对法定抵押权不应进行登记,并经合理催告期限后,方能行使此项权利,从而更好地保护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9.
年底将至,为预防和解决企业工资拖欠问题,政协西善桥街道工委联合街道劳动就业部门开展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重点对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交通施工、餐饮服务以及中小型劳动力密集型企业进行检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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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管理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曾维君 《西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25(6):53-55
随着中国加入WTO,国际国内市场的竞争进一步加剧,买方市场普遍形成,信用销售正在成为企业销售的主要手段之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无论是海外还是国内,除了传统的质量、价格和服务等竞争手段之外,交易方式已经成为新的竞争手段,信用交易渐渐成为潮流。良好的信用管理已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基础和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关键。由于我国企业尚未建立科学的信用管理制度,企业赊销后坏账严重、账款拖欠时间长,平均坏账率高,很多企业为避免风险而放弃信用销售,致使企业市场竞争力大大削弱。信用风险已成为我国企业最亟待解决的问题之一。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