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78 毫秒
1.
论惩罚性赔偿制度在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适用与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惩罚性赔偿是指赔偿数额超过实际损害数额的赔偿,其制度功能主要在于惩罚不法行为人,遏制类似行为再行发生,并就受害人之损失充分予以补偿。确立惩罚性赔偿制度对于完善我国侵权责任法赔偿制度,实现法的正义目标,促进社会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国《侵权责任法》第47条关于惩罚性赔偿金的规定既有进步意义,也存在一定问题。合理适用惩罚性赔偿金,明确其适用条件,特别是对赔偿金数额标准的合理确定关系着惩罚性赔偿制度的功能与价值的充分实现。  相似文献   

2.
作为英美侵权法体系中一项重要制度,名义上的损害赔偿金的适用前提是行为本身构成损害诉因。名义上的损害赔偿金大致适用于两种情况:一是受害人没有实际损失;二是不能证明具体损失。名义上的损害赔偿金不同于小额的实质赔偿金,并且有时可以与惩罚性损害赔偿金并用。名义上的损害赔偿金的功能是,证明原告的个人品质是值得信赖的,进而为原告确认权利,以及寻求败诉方承担诉讼成本。  相似文献   

3.
在英国侵权法上,如果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最为重要和常见的救济方式是损害赔偿。论述英国侵权法中损害赔偿的原则、损害赔偿金的形式和计算,以及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案件中损害赔偿金的计算问题,为中国侵权责任法律制度的构建提供借鉴。  相似文献   

4.
《民法典》第1232条规定的惩罚性赔偿,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制度创新。关于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责任及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问题:首先,在适用范围方面,惩罚性赔偿应当适用于生态环境损害领域。其次,在责任构成要件方面,应在明确“违反法律规定”内涵与范围的基础上,区分“违反法律规定”与“违反国家规定”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并针对“严重后果”的认定标准进行具体化规范。再次,在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方面,应以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作为惩罚性赔偿金的计算基数。最后,在惩罚性赔偿金的归属和履行方面,对于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情形,惩罚性赔偿金归被侵权人所有,应优先于刑事罚金、行政罚款履行;对于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情形,惩罚性赔偿金应与罚金、罚款折抵后,统一上缴国库。  相似文献   

5.
从《民法典》第1232条规定惩罚性赔偿的目的来看,该条应当适用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的功能既包括对生态环境承载的精神和文化价值提供填补性赔偿,也包括对故意违法者给予应得的惩罚以及对严重的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行为进行完全威慑。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责任以侵权人的主观故意、行为的违法性以及严重的损害后果作为特殊的成立要件,彰显出侵权行为的应受谴责性,也是施加惩罚性赔偿的依据。基于侵权责任的性质、环境侵权的特殊性、赔偿金额计算的技术性要求以及为确保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之完全威慑功能的实现,确定赔偿金额的原则是消除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使侵权人得不偿失。生态环境损害惩罚性赔偿责任应当作为一项补充性的威慑机制,从而避免惩罚性赔偿的滥用。在行政处罚或刑罚已经实现威慑要求时,可以选择不适用惩罚性赔偿;在需要适用惩罚性赔偿时,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综合考虑所有公法和私法上的金钱责任。  相似文献   

6.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修正案)颁行实施以来,离婚过错损害赔偿原则确立并在司法实践中得以运用。离婚过错损害赔偿是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产物,把离婚损害赔偿责任界定为侵权责任更能反映离婚损害赔偿的本质。确定离婚损害赔偿侵权责任,应当丛行为违法性、损害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的因果关系、主观过错四个方面分析其构成要件。司法实践中,处理离婚损害赔偿纠纷还必须考虑权利主体、义务主体、赔偿数额以及诉讼时效等因素。  相似文献   

7.
惩罚性赔偿是以损害补偿为核心的我国侵权责任法中的一个亮点。虽然其在侵权责任法中只有一个条文,但对大规模的产品侵权案件能起到一定的遏制作用。我国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规定在适用时存在着与其他法律的适用协调、主观条件限制过窄、损害结果不明、赔偿标准不确定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完善。对于惩罚性赔偿的赔偿标准,可以通过划定基准范围、设定最高限额、增加参考因素的方式予以确定。  相似文献   

8.
论述了随着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增多,法律界对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是否作为精神损害抚慰金出现了严重分歧,这些分歧影响了司法实践中关于精神损害抚慰金的正确适用。根据由案例引发的争议,通过法理对残疾、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进行分析,指出残疾、死亡赔偿金不同于精神损害抚慰金。  相似文献   

9.
我国法律关于侵权死亡损害赔偿的名称、性质、范围及标准等规定并不统一,学界观点各异,<侵权责任法>的规定也不具体.侵权死亡损害赔偿范围应当包括直接损失、死亡赔偿金及精神抚慰金三部分;其中直接损失应以实际支出为准;死亡赔偿金以全国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为标准计算15年;精神损害赔偿分为定额和弹性两部分,定额部分应当考虑全国平均生活水平确定不超过5万元的数额,弹性部分由法官考虑侵权行为及死者近亲属的具体情形酌定.  相似文献   

10.
在知识产权的经济价值凸现的今天,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层出不穷,民事侵权赔偿是最能补偿被侵权人损失的救济方式.文章对我国法律确定的损害赔偿范围、损害赔偿金的计算方法做了简要分析,并对补偿性赔偿与惩罚性赔偿的效果做了对比,认为我国法律应采纳惩罚性赔偿金制度.  相似文献   

11.
我国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并不完全等同于英美法系现代的惩罚性赔偿制度。应从我国法际差异和法际协调的角度,具体统一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理论定位和适用条件、适用范围,形成比较合理的制度体系。作为连接公法和私法领域的有益桥梁,惩罚性赔偿的适用不应局限于某一特定的法律部门。宜进一步限缩“故意”中可以适用惩罚性赔偿的范围,宜“以引起他人损害为直接目的”,即需具备主观恶意,,才适用惩罚性赔偿。在惩罚性赔偿的计算方法上,应区别不同情况作出规定。新修订《消法》第55条中“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建议修改为“法律另有较高赔偿规定的,依照其规定”。面对惩罚性赔偿制度的缺陷,可以通过利益收缴等方式予以弥补。  相似文献   

12.
违约金责任与损害赔偿责任都是违反合同的主要责任形式,损害赔偿主要是一种补偿性的责任形式,而违约金则是具有补偿和惩罚双重属性的责任形式。当损害赔偿与违约金两种责任形式在合同中并存时,应根据损害赔偿的类别不同(约定损害赔偿、法定损害赔偿、惩罚性损害赔偿)采取与违约金责任不同的处理方式。  相似文献   

13.
我国《合同法》第114条对违约金调整予以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亦作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但是,对于如何判断违约金的不同性质、如何适用违约金的具体调整规则等,都未作出明确说明。这实际上给司法实务带来诸多不便。结合我国当前司法判决对违约金数额调整的认定,考察法院于司法判决中对违约金相关问题的态度与看法,对审判实务中涉及的裁量难题进行剖析,以期为违约金数额调整的研究与讨论提供新的视角。  相似文献   

14.
违约金作为违约责任形式的一种,在民商事领域被广泛运用,其中违约金酌减规则是当代大陆法系国家违约金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我国《合同法》第114条第2款中虽规定了违约金酌减规则,但该规则在立法和司法层面存在诸多的问题。通过介绍违约金酌减的相关理论后,提出在民法典合同法编修订过程中关于违约金酌减规则的立法建议。首先应区分违约金性质,明确惩罚性违约金一般不予酌减,赔偿性违约金可适用酌减规则;其次要对现有的酌减考量因素种类进行整合;最后明确赔偿性违约金酌减过程中主要考量因素是“违约造成的一切损失”。  相似文献   

15.
法定赔偿成为确定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主要方法,但赔偿低额化问题比较突出。司法实践中,考量因素混乱、片面、流于形式,不重视权利人对考量因素的举证责任是造成法定赔偿低额化问题的原因。以开放列举的方式规范考量因素、明确权利人的举证责任、综合考量各种因素并明确考量因素对赔偿数额确定的具体影响,合理确定赔偿数额,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法定赔偿低额化问题。  相似文献   

16.
本文从国家赔偿的性质、范围、精神损害赔偿的内涵及我国有关精神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入手,对完善国家赔偿中精神损害赔偿的必要性进行了阐述,并从扩大精神损害的国家赔偿范围、提高国家赔偿标准、拓宽国家赔偿原则等方面尝试提出几点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7.
主体不同、原因不同、对应罪状不同,是战争赔偿与民间损害赔偿的主要区别。两者不容混为一谈。日本政府拒不谢罪与赔偿,不但违反了国际法也违反了《中日联合声明》,构成了新的国际不法行为。日本右翼势力日益猖獗,迫使受害者不得不拖着伤残老病之躯,东渡日本力挽狂澜再次“抗战”,他们的成败是中日两国能否世代友好下去的试金石。  相似文献   

18.
违约金可分为补偿性和惩罚性两种,前者在于实现违约金的补偿功效,后者对应违约金的督促功效。违约金双重功能的发挥离不开对其性质的准确划分,但现行主流标准因自身缺陷在当事人无约定时难以对其进行精确界分,导致违约金目的与数额的链接中介缺失,个案公正也就无从谈起。基于此,提出借助主观恶性不同的过错违约和无过错违约间接区分补偿性和惩罚性违约金:过错违约中以惩罚性违约金为原则,补偿性违约金仅在当事人通过特定方式明示时才存在;无过错违约中则仅允许补偿性违约金存在。  相似文献   

19.
论惩罚性赔偿在我国侵权法领域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惩罚性赔偿制度是一项早期仅适用于英美法系国家的特有制度,具有补偿受害人的损失、惩罚和威慑不法行为等多重功能.通过考察惩罚性赔偿在英美法系国家侵权领域适用的变迁,本文就其在我国侵权法领域适用的合理性与适用的条件、范围、赔偿额度等若干问题略作探讨.  相似文献   

20.
在违约责任中.损害赔偿为合同救济制度的中心.这一制度是保证当事人全面准确履行合同义务的重要措施。但是对违约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归责原则、构成要件以及是否应对非财产损害(精神损害)进行赔偿的问题一直有争议,在新的合同法施行后该问题仍然存在。应当明确违约损害赔偿的一般原则在于损害的填补,不允许惩罚性赔偿;归责原则应当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一致;在构成要件上,并不需要考虑因果关系;对非财产损害(精神损害)明确给予赔偿。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