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531 毫秒
1.
<正>案情简介褚某于2014年7月进入某服装厂从事服装加工工作,双方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该服装厂每月向其支付工资3500元,但未支付每月的加班工资1500元。褚某于2015年1月申请仲裁,要求该服装厂向其支付2014年8月至12月双倍工资25000元(5000元/月×5月);2014年8月至12月加班工资9000元(1500元/月×6)。服装厂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开庭通知书后无正当理  相似文献   

2.
<正>案情简介■张某2015年9月进入某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从事司机工作,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中包含了用人单位的名称、劳动者姓名、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必备条款,但劳动合同中缺少劳动报酬、工作地点两项必备条款。双方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张某所在岗位施行不定时工作制。2016年4月,张某与该市政工程公司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2016年5月,张某向有管辖权的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要求该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支付  相似文献   

3.
<正>案情简介周某2010年4月1日开始进入某公司工作,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自2010年4月1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止,约定工资4500元/月。2015年公司经济效益下滑,7月、8月均未按时足额支付周某工资。2015年9月5日,周某未正常上班并向公司人事部提交了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内容为:"某公司:本人由于身体原因无法继续工作,特通知解除劳动合同。"2015年9月6日,周某通过EMS向公司邮寄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相似文献   

4.
张某于2008年1月人职某房产公司.该房产公司管理不规范.一直未与张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今年5月.张某提出辞职.并于辞职后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房产公司支付2008年2月至2011年5月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  相似文献   

5.
案情简介■2006年2月20日,申请人芮某到被申请人某急救中心从事随车医护工作。5月20日,双方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从即日起到2006年12月31日止。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于2007年1月1日书面续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该份劳动合同到期后,双方未再书面续签劳动合同,但芮某继续在该单位工作。后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芮某又兼职担任某药房的企业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2008年4月16日,芮某因车祸受伤住院治疗。芮某受伤治疗及休息期间,该急救中心未支付申请人病假工资。2008年8月22日,芮某提出仲裁申请,请求解除劳动关系,某急救中心支付加班工资、经济补偿金以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加倍工资等。仲裁程序中,该急救中心提出确认因芮某兼职致劳动合同无效并赔偿经济损失等反请求。  相似文献   

6.
<正>案情简介■1998年3月,张某经熟人介绍到某医院工作,该医院系民办非企业单位。期间,张某从事过勤杂、专家公寓楼建设质量负责人、分诊等工作。双方一直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1年8月26日,该院口头提出与张某解除劳动关系,张某自2011年9月l日起没再上班。2012年3月12日,张某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部门提出仲裁申请:请求某医院支付2008年2月至12月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2009年1  相似文献   

7.
案情简介■2010年4月1日,王某进入某服装公司从事检验员工作,双方口头约定月工资为1500元,每月20日发放当月工资,该服装公司一直没有与王某签订书面劳动合同。2011年12月31日,王某以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办理社会保险为由提出辞职。2012年3月10日,王某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请求:1、某服装公司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16500元;2、某服装公司为其办理2010年4月至2011年12月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3、某服装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3000元。  相似文献   

8.
<正>案情简介■张某系甲民营医院的护士,于2003年1月1日入职该医院,工作期间双方订立过两次书面劳动合同,第二份劳动合同的期限为2008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双方约定张某的月工资为4000元,在第二份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未再续订劳动合同,张某继续在原岗位工作,甲医院也继续按照第二份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  相似文献   

9.
用人单位应否支付双倍工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案情简介何某于2007年4月到某物业公司担任保安员,双方于同年5月1日签订1年期劳动合同,期限从2007年5月1日至2008年4月30日,约定何某的工资为每月800元。合同到期后,何某继续在该物业公司工作至2008年10月31日。2008年11月19日,何某向劳动争议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申请,请求裁决某物业公司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仲裁委经过讨论,裁决某物业公司支付何某2008年5月至10月的双倍工资。  相似文献   

10.
案情简介■张某自2001年12月起进入某公司担任驾驶员。双方于2006年11月1日签订了一份劳动合同,该劳动合同于2007年8月31日届满,此后双方未再签订书面合同。2008年4月,双方协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资数额较先前的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11.
案情简介赵某于2009年4月到某物业公司担任保安员,双方于同年5月1日签订了3年期劳动合同,期限从2009年5月1日至2012年4月30日止,约定赵某的工资为每月1000元。赵某工作期间,实行每天工作8小时,每两周休息1天的工作时间。2010年10月10日,赵某以物业公司违法安排加班为由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并于同日离开物业公司。2011年4月,赵某向当地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请求,要求该物业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12.
<正>案情简介吴某于2012年1月1日进入上海某文化传播公司工作,约定月工资为7200元。2012年1月25日开始,吴某向文化公司请休病假。文化公司自2012年2月开始按吴某工资的80%发放其医疗期的病假工资直至2012年4月。2012年5月1日以后,吴某仍向文化公司请休病假,直至2012年8月10日文化公司以吴某医疗期已满仍不能从事公司安排的工作为由解除双方劳动关系为止。吴某工作期间,文化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亦未向吴某提及签书面劳动合同事宜。后吴某申请仲裁,要求文化公司按7200元的月工资标准支付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8月10日期间的二倍工资。因仲裁未支持吴某的请求,吴某遂提起诉讼。  相似文献   

13.
<正>案情简介2011年3月10日,焦某进入A公司工作,并于2011年4月21日签订了2011年4月19日起至2012年4月18日止的劳动合同,从事油漆工,月工资为人民币5000元。劳动合同期满后,焦某继续在A公司工作,A公司也每月支付焦某工资,然双方因对A公司提供的新劳动合同中工资的约定有分歧,故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12年10月29日,焦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要求A公司支付2012年3月10日至2012年10月25日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等仲裁请求。仲裁委员会作出仲裁裁决:  相似文献   

14.
案情简介■2006年12月,杨某进入某社区行政事务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某社区)从事道口安全员工作,双方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一直未签订劳动合同。2011年8月,杨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双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即2009年1月1日起,每月支付二倍工资至2011年8月。争议焦点■如何确认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似文献   

15.
任宪华 《中国劳动》2012,(10):52-53
案情简介2008年4月10日,赵、钱、孙、李与某公司签订为期3年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前,某公司人事管理人员吴某2011年3月8日单独交给四人已盖章、与原劳动合同条件相同的新劳动合同各一份,但四人提出带回宿舍考虑。4月15日,四人将签好字的劳动合同交该公司。7月5日,四人以某公司为被申请人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提起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并赔偿其续订而未订立劳动合同期间双倍工资(3000元/月)和经济补偿金共计78000元整。某公司同意与四人解除劳动关系,但认为续签劳动合同未成立的责任不在己,不应承担双倍工资赔偿责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审理后认为,四人之劳动合同签名均非本人签字、劳动合同不成立,某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四份劳动合同签名系劳动者伪造,故应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一款之规定支付四人赔偿款、补偿金共计78000元整。  相似文献   

16.
正【案例】:刘某自1996年开始在某电机公司工作,双方订立书面劳动合同。2012年3月,该公司以刘某拒不到单位办理调岗手续为由,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为此,刘某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工资及病假工资。在仲裁庭上,该电机公司辩称,刘某原系公司业务员,自2011年5月之后无销售业绩。故公司于2012年将其调动至生产车间。在办理调动手续当天,刘某申请休病假,单位同意。但刘某病假期满后却未续假,连续旷工超过15天,属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公司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并未违反法律法规,不同意支付赔偿金。  相似文献   

17.
案情简介■赵某于2008年2月至某时装公司工作,月工资为3000元。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于2009年1月30日到期后,赵某继续留在该公司工作,但双方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2009年11月1日,某时装公司与赵某协商解除了双方的劳动关系。2010年5月10日,赵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时装公司支付2009年10月1  相似文献   

18.
王斌 《劳动世界》2016,(10):66-66
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与张某订立了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为期五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张某工作后,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为提高张某的职业技术技能,于2013年3月29日派张某到上海某培训机构参加岗位专业技能培训,共发生培训共费用12000元。培训前,双方当事人签订《员工培训合同书》一份,该培训合同书第十一条内容为:“本次培训费用(包括培训期工资及福利待遇、培训费、交通工具费、住宿费及伙食费)共为人民币12000元。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张某培训结束三年内因个人原因(包括辞职、辞退、开除等)离开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时须按培训费用的300%向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支付违约金”。张某自2015年3月31日起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擅自离职,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15年5月4日以张某旷工为由,对其作出了《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书》,并先后通过直接送达的形式向张某送达了解除合同通知。2015年6月15日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裁决张某按照培训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36000元。  相似文献   

19.
案情简介 某化工有限公司于2000年5月招用王女士担任化验员,双方未签订劳动合同,口头约定王女士的劳动报酬每上班一天20元.因公司开工不正常,从2000年10月起,公司放假,发给每位职工生活费每天10元.2001年5月11日,公司发文取消生活费的规定后,王女士口头向公司领导提出要离开公司.经公司领导同意,王女士于2001年5月9日离开某化工有限公司.不久王女士到本县另一家化工企业工作.但原企业未发王女士4月1日至5月7日的工资.王女士找公司领导结算工资时,公司领导却以和王女士口头约定如果到其他同类企业工作要扣工资为由,不予支付工资.无奈,王女士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某化工有限公司支付被扣的工资.  相似文献   

20.
基本案情 2014年5月28日,被告张某某受聘于原告伊春某旅游酒店有限公司,从事工程员工作.至2015年9月10日,被告以原告公司未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及未给其缴纳社会保险为由,离开原告公司.后于2015年9月14向带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解除与原告公司的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原告公司支付其各项损失费用66136元.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