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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9 毫秒
1.
复合伙制度是把双刃剑,既存在缺陷,又有其有利的方面。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对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的复合伙行为的态度是不一样的。普通复合伙制度负面影响较大。立法可以在增加普通合伙人事先告知义务、加强工商登记查询的前提下,肯定普通复合伙制度。  相似文献   

2.
国外专业服务机构采用有限责任合伙制度逐渐成为一种趋势和惯例.2007年我国<合伙企业法>增加了这种合伙方式,并采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的名称.特殊的普通合伙法律制度沙及的问题有待于进一步探讨,主要有特殊普通合伙的价值取向、如何理解特殊普通合伙的民事责任、如何建立有效的债权人利益保护机制等.  相似文献   

3.
本文对美国个人独资企业 Sole proprietorship,普通合伙 GP,有限责任合伙 LLP,有限合伙 LP,有限 责任企业 LLC,中小公司 Corporation 等几种商主体形式作一概括的比较分析,从责任形式、税务负担、企业管 理权等几个角度阐述了中小企业主在不同条件下选择不同商事法律主体的斟酌与取舍。笔者期待中国政府 在了解西方国家灵活多样的企业组织形式的基础上,在法律上认可更多灵活的、适应不同条件的、能为中国民 营经济采纳的企业组织形式,为中国的民营企业家与民间资本提供更广阔的经济舞台。  相似文献   

4.
合伙企业破产诸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改动巨大,其中不但增设了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合伙两种新的合伙企业形式,而且进行了单一税制和破产清算等制度创新。新《合伙企业法》的颁布和实施,对增强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的活力,保障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均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由于各种原因,新《合伙企业法》中仍然存在不少理论和实践上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合理解决,势必不利于法律的有效实施,甚至会影响到我国法制建设的已有成果。因此,本刊约请一批专家选取有限合伙制度、特殊普通合伙制度、合伙企业法律人格、合伙企业破产和有限合伙企业责任风险的转移与控制等重大问题予以探讨,以期能有助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进一步健全与完善。  相似文献   

5.
特殊普通合伙制度的健全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改动巨大,其中不但增设了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合伙两种新的合伙企业形式,而且进行了单一税制和破产清算等制度创新。新《合伙企业法》的颁布和实施,对增强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的活力,保障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均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由于各种原因,新《合伙企业法》中仍然存在不少理论和实践上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合理解决,势必不利于法律的有效实施,甚至会影响到我国法制建设的已有成果。因此,本刊约请一批专家选取有限合伙制度、特殊普通合伙制度、合伙企业法律人格、合伙企业破产和有限合伙企业责任风险的转移与控制等重大问题予以探讨,以期能有助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进一步健全与完善。  相似文献   

6.
合伙法律地位之管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法学界对于合伙是否具有民事主体地位一直存在争论,本文对各种争论简要评述,并从西方发达国家有关合伙企业的法律制度以及我国(合伙企业法)的角度出发,对合伙的法律地位进行论述。  相似文献   

7.
以有限责任形态出现的合伙组织,尽管各国立法规定中的名称不同、规则不同,但俨然成为合伙组织立法的一种发展趋势。合伙组织大体上沿着普通合伙有限责任、有限合伙有限责任、形成类似有限责任公司的有限责任合伙三种不同的路径,演变成合伙人个人无限连带责任在一定范围内受到限制,并有条件地承担有限责任的新型合伙制度。  相似文献   

8.
关于有限合伙制度的几点思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下简称《合伙企业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06年8月27日修订通过,修订后的《合伙企业法》自2007年6月1日起施行。此次修订改动巨大,其中不但增设了有限合伙和有限责任合伙两种新的合伙企业形式,而且进行了单一税制和破产清算等制度创新。新《合伙企业法》的颁布和实施,对增强我国市场经济运行的活力,保障我国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法制体系,均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但由于各种原因,新《合伙企业法》中仍然存在不少理论和实践上值得深入研究的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得到合理解决,势必不利于法律的有效实施,甚至会影响到我国法制建设的已有成果。因此,本刊约请一批专家选取有限合伙制度、特殊普通合伙制度、合伙企业法律人格、合伙企业破产和有限合伙企业责任风险的转移与控制等重大问题予以探讨,以期能有助于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进一步健全与完善。  相似文献   

9.
李蕾 《兰州学刊》2005,(4):168-169
在现今中国经济蓬勃发展的新阶段,有限合伙凭借其自身的魅力活跃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洪流之中,尤其在风险投资领域.但是至今为止我国的法律却没有给予其应有的法律地位,使得这一商业组织形态不能完全发挥它的价值.鉴于此,笔者建议立法应当构建适合中国的有限合伙法律制度,以适应现实的需要.  相似文献   

10.
有限合伙立法刍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现代经济生活中 ,有限合伙这种企业形态越来越受到欢迎 ,但我国全国性的立法中尚未规定有限合伙制度。本文通过对国外相关立法状况的介绍 ,结合我国的现实需要 ,提出了在我国制定有限合伙的立法构想。  相似文献   

11.
"隐名合伙"是大陆法系合伙的一种形式,大陆法系许多国家都对它进行了规定,但我国目前并未规定。鉴于此,从各国现行法的规定、合同相对性原则的适用、法律价值选择等角度分析其内在含义,揭示其所蕴涵的法律要义,以期对我国合同法的完善有益。  相似文献   

12.
盐业合伙契约作为我国近现代一种独具民族传统特色的资本组织形式,具有十分丰富的内容和非常鲜明的特点.本文通过对盐业合伙契约内容和特点的分析,探讨我国现行合伙法律制度反映出的调整范围过窄、合伙组织形式单一等滞后于现实经济社会发展且亟待解决的问题,并提出完善现行合伙法律制度的建议.  相似文献   

13.
中外合作企业的数量在改革开放 2 0多年后大大落后于外商投资与中外合资企业 ,其原因部分是中外合作企业法律制度的问题。为促进中外合作企业的发展 ,应引入有限合伙。有限合伙能适应风险投资的发展 ,能解决非法人型中外合作企业法的问题。五部门的规章规定了有限合伙制度 ,是一大发展 ,但在多方面存在缺陷  相似文献   

14.
在民法典制定中,合伙立法应区分协议型合伙与组织型合伙、民事合伙与商事合伙,民法总则的民事主体制度中应以组织型合伙、民事合伙为基本规范对象,商事合伙则应规定于商事特别法之中,而协议型合伙应主要受债法规则的调整。商事合伙可以一般适用民事合伙的规则,但民事合伙一般不应准用商事合伙的法律规定,隐名合伙制度也应在民法典中做出规定。  相似文献   

15.
盐业契约是指有关盐井开凿以及盐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契约规范的总称,在中国契约法律制度和盐业文化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盐业合伙契约作为盐业契约中一种独具中国民族特色的资本组织形式,具有许多不同于中外其他合伙契约的特点,从法律角度去深入探析盐业合伙契约,有助于进一步认识契约法律制度本土化发展和在外来文化的冲击下的有中国特色的契约法律文化,对于促进我国民商立法的进一步完善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相似文献   

16.
从合伙法的角度观察,对合伙经济关系的法律调整仍存在着一些冲突和模糊之处,给实际操作造成困难和困惑。因此,应制定统一的合伙法。  相似文献   

17.
律师执业机构的组织形式是我国律师业发展过程中长期探索的重要问题,也是《律师法》修改的重要内容之一。世界主要国家律师执业机构组织形式在变迁中呈现的特点为:从承担无限责任向承担有限责任的方向发展,为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发展提供空间;个人开业和普通合伙执业仍占据数量优势。我国律师执业机构组织形式的发展经历了从恢复之初的法律顾问处,到国资律师所、合作律师所再到合伙事务所以及近年出现的个人律师事务所的试点。《律师法》的修改应保留真正意义上的国资所,向社会提供公益性的法律服务;增设有限责任合伙律师所;鼓励个人开业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对律师执业机构的组织形式作开放式规定。  相似文献   

18.
合伙可区分为非企业型合伙与企业型合伙。非企业型合伙更多体现了合伙人之间的契约性,合伙财产归合伙人共同共有。与非企业型合伙不同,合伙企业作为独立民事主体,应当成为合伙财产的所有者。合伙人的补充连带责任不能构成合伙企业享有独立财产权的障碍。传统理论认为合伙企业财产归合伙人共有,这是个人主义本位观念的反映。事实上,合伙人对合伙企业财产所持份额类似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股权。我国法律规定成员的有限责任是组织体享有法人资格的前提条件,在这种法人制度框架下,我国宜将合伙企业作为第三民事主体赋予其财产所有权。  相似文献   

19.
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问题,长期以来都是法学理论上一个有争议的问题,我国《合伙企业法》把它规定为法人之外的一种营利性组织,并没有统一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如何界定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仍是需要论证的议题。通过对团体人格即法人制度的产生契机及其特殊性进行粗浅的探讨,结合两大法系国家有关合伙企业法律地位的规定,说明合伙企业应具备团体人格资格。  相似文献   

20.
盐业契约是指有关盐井开凿以及盐业生产、经营、管理等契约规范的总称,这些规范在中国契约法律制度和盐业文化体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盐业合伙契约作为一种独具我国民族特色的资本组织形式,其债务清偿具有许多不同于一般合伙债务清偿的特点,从合伙债务清偿的常见类型出发,分析“井债井还”这种盐业合伙债务清偿的独特模式,对于理解合伙债务清偿制度分类的科学性及多样性,完善我国民商事法律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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