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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方便劳动争议当事人依法行使仲裁权利,实现劳动争议案件快立案、快办案、快结案,体现公平、效率,切实维护劳动争议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办法》、《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简易程序》《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山东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关于实施便民劳动仲裁意见》。山东省各级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将在案前调解、立案、审理和仲裁文书的制作与送达等全过程中实施1…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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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郴州市汝城县劳动争议仲裁院是该市首家挂牌成立的县级劳动争议仲裁院。2009年7月挂牌成立以来,该院夯实仲裁基础,优化办案程序,创新调解方法,提高办案效率。一年多来,该院共依法处理劳动争议案件216起,其中化解突发性群体劳动纠纷27起,跨省处置集体劳动争议3起,调解结案率达60%以上。累计为劳动者维护工资权益89.3万元,经济补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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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制度设计进行了改革和创新,在探索新时期调解仲裁运行机制上迈出了极为关键的一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颁布施行和国务院大部制改革,推动了新时期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制度朝着法律适用统一、办案机构统一、办案规则统一的方向发展。新组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为贯彻实施该法,已经制定并实施了《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并且正在抓紧制定《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各地仲裁、司法部门也在不断地总结经验,采取积极措施,贯彻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上海、广东、江苏等地已经针对一些具体的操作问题出台了指导意见和办法。应该说,一年以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得到了稳妥的贯彻实施,对有效化解劳动争议,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当然,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待明确,比如,仲裁机构和队伍的建设、仲裁和诉讼的衔接、多层次争议化解体系的建设,等等。在该法实施一周年之际,本刊邀请仲裁员、法官、专家学者对有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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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广安区人社局针对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数量不断增长的新形势,枧仲裁质量为生命,认真对待每件案件。注重办案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受到企业和劳动者的好评。该局劳动争议处理工作坚持严格仲裁程序及“仲裁与调解相结合”,并采取“个察跟踪、微观管理”的工作模式.将仲裁审理工作重心前移。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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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劳动》2019,(4)
相较于仲裁而言,调解是一种低成本、高效率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不仅为劳动争议双方节约了大量的时间、金钱和精力,也节省了司法资源。仲裁调解作为劳动争议仲裁中的强制程序,在我国的劳动争议处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本研究分析了可能影响该环节的关键因素,探讨了劳动争议案件特征、调解主体特征对劳动争议仲裁中调解结果的影响。随后,从北京市海淀区和昌平区两个劳动仲裁庭2007-2014年的裁决书和调解书中提取相关数据对理论模型进行实证检验。研究结果显示,在劳动争议案件特征维度中,案件诉求金额和劳动者委托律师代理会显著影响仲裁调解的结果;在调解主体特征维度中,企业所有制形式和仲裁员性别会显著影响仲裁调解的结果。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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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2月17日公布并施行的《劳动人事争议办案规则》在很多方面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进行了细化规定,对仲裁实务操作起到了一定的规范引领作用。但同时要承认,《办案规则》如能引进《民事诉讼法》中比较成熟的一些规定,将更加有利于仲裁案件的程序处理,有利于劳动关系中双方权益的维护,便利民众申请仲裁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应对《办案规则》中立案条件及部分程序问题作出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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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建立"裁审分离"的劳动争议处理体制 总被引:3,自引:3,他引:3
一、我国劳动争议"裁审并轨"处理体制的制度缺陷 <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该条的规定,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是选择程序,但仲裁是诉讼的前置程序.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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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对新时期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目前,劳动保障部门正在按照法律的授权,制定仲裁规则。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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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劳动争议采取的是一调一裁两审、先裁后审的解决机制,即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对《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7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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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浙江省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现场会在东阳召开,会议交流了各地创新调解仲裁工作的经验,现场参观了东阳市乡镇街道、村、企业三级基层调解组织建立运转情况。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实现劳动仲裁院省、市、县(市、区)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快了仲裁调解——乡镇街道调解——村、社区调解——企业调解的四级联动劳动争议预防调解网络体系建设;全省已有97.4%的乡镇街道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2011年,全省各级仲裁委员会和乡镇劳动力争议调解组织以案例方式处理劳动争议67098件,占全省处理劳动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