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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对我国大陆地区犯罪参与体系归属的证成需要从解释论与立法论两个维度展开。在解释论上,我国学界形成了"单一制说""区分制说"与"既非单一又非区分制说"三种观点。"既非单一又非区分制说"没有把握犯罪参与体系的本质,不具有妥当性。"单一制说"与"区分制说"在现有的刑法体系下均能够自圆其说,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在立法论上,单一制与区分制的价值比较以犯罪论和刑罚论为核心。在犯罪论的功能评价上,二者平分秋色。但是单一制缺少规范化的量刑准据,难以确保法律适用的平等性。就我国现实状况而言,采用单一正犯体系的效果弊大于利,正犯与共犯区分体系依然值得提倡。  相似文献   

2.
国内学界关于共犯人关系的交叉关系说与递进关系说均存在疑问,重合关系说原则上具有妥当性,但也存在不足。共犯人之间具有何种关系,取决于其背后采取的基本立场,根本上则与共犯人关系据以解决的基本问题,即共同犯罪的定罪问题与量刑问题密切相关。前者关涉共犯人的犯罪成立及刑法的处罚范围,后者关涉共犯人的处罚前提及刑罚个别化。根据共犯人关系据以解决的基本问题,区分制共犯人关系更为妥当,值得借鉴。据此,解释论上,我国刑法第26条是关于共同正犯的规定;第27条与第28条规定的均是帮助犯;第29条第1款规定的"应当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的含义是指"判处正犯的刑罚",第2款规定的"被教唆的人没有犯被教唆的罪"中的"罪"应限制解释为"重罪"。  相似文献   

3.
以限缩正犯概念为基础建构的区分制是罪刑法定原则的体现,以扩张正犯概念为理论基础的单一制却更好地贯彻了规范主义的立场和责任原则、罪刑均衡原则。我国古代的共犯立法既缺乏罪刑法定的理念,也缺乏罪责刑个别化的理念,现有的共犯模式确立之时也没有基于维护构成要件定型性、贯彻罪刑法定的考量。从我国共犯的历史传统、共犯确立的立法进程考察,及从现行共犯模式的立法规范特征分析,主张我国共犯模式归属于区分制的观点没有法律上的依据,相反却具有单一制的某些特征。因为单一制可以兼顾罪刑法定和罪责均衡,而区分制为实现追求罪责均衡的努力不但带来理论体系内部的复杂和矛盾,而且已然偏离了罪刑法定,所以我国共犯模式应采用单一制。  相似文献   

4.
对犯罪参与问题中最为棘手的利用他人犯罪现象,区分制立法往往使用间接正犯理论加以处理。但考虑到我国单一制的犯罪参与立法现实、间接正犯理论存在的缺陷与我国刑事司法实践并无使用间接正犯概念弥补处罚漏洞的需要,宜对其作出否定性清理。同时,对于大陆法系国家刑法理论意图通过间接正犯概念解决的八种"支配型"利用他人犯罪的行为类型,运用单一制理论同样可以作出科学、合理且不逊色于区分制立法与理论的处理结果,实现罪刑均衡。  相似文献   

5.
刑事立法上有单一正犯体系与正犯.共犯区分体系两种立法体例。两大共同犯罪体系的根本对立并不在于是否对参与者进行区分,而在于对"共动二重性"所关涉的基本问题,即构成要件范围问题和量刑问题上解决路径的对立,前者是将两个问题从两个层次分别地予以把握,后者则是将两个问题融合在一起予以一体性把握。以上述根本对立为前提对两大共同犯罪体系的合理性予以进一步的评估,发现无论是就具体问题的结论的得出,还是结论背后的论理,正犯.共犯区分体系都更为合理。  相似文献   

6.
关于污染环境罪主观要件的解释,学界主要有过失说、故意说和混合说3 种观点,司法实践中也观点不一,有同案不同判现象。这3种观点均有值得反思之处。在立法未修改之前,为避免刑法第15条第2款规定被架空,从而有违罪刑法定原则,当下污染环境罪主观要件之应然解释应采更加接近刑法正义的故意说。今后污染环境罪主观要件研究应从解释论和立法论两个维度展开。前者要进一步研究刑法第15条第2款“法律有规定冶的法律内涵,后者则要在比较法研究的基础上对是否处罚过失犯、过失犯是否应明文予以规定、过失犯法定刑应如何设置等3 个问题展开立法完善研究。  相似文献   

7.
各国刑法对共同犯罪的规定有正犯·共犯区分体制与单一正犯体制。文章以我国学者关注相对较少且存在不少误解的单一正犯体制为题,在对单一正犯体制的理论基础进行分析的基础上,就单一正犯体制的理论基础进行了反思与检讨,并进一步对其适用中的困境进行深入的反思,以期为正确理解单一正犯体制提供些许助益。  相似文献   

8.
信息网络犯罪的帮助行为在犯罪进程中可以发挥主要作用,这对将帮助犯一概认定为从犯处罚的传统评价模式形成挑战。对此问题,"帮助犯主犯化"的归责路径具有理论依据与现实必要性。在我国双层区分制的犯罪参与体系下,应确立形式的正犯概念,正犯等同于实行犯但不等同于主犯。而且在双层区分制中,不同层次下的分类功能与评价标准不同,使正犯与主犯、帮助犯与从犯之间不成立一一对应关系,对于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行为人,应认定为作用分类中的主犯。此外,从解释论的角度也不应将我国《刑法》第27条规定的"辅助作用"解释为"帮助作用"。贯通帮助犯通往主犯之路,对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均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9.
针对学界关于中国《刑法》第25条第二款中"共同过失犯罪"的不同理解,运用逻辑分析和历史分析的方法,从法条间的逻辑关系、历史渊源两方面对共同过失犯罪的概念进行考察,认为中国刑法中"共同过失犯罪"所指的就是过失犯的共同犯罪问题,将其与过失共同犯罪作同一理解为宜。为解决理论体系内部的矛盾,适应风险社会对共同过失犯罪的需求,未来立法应当有限制地肯定共同过失犯罪。  相似文献   

10.
共同犯罪刑事责任的扩散蕴含主观主义的危险信号,借助于模糊共犯、正犯行为界限的方式扩张刑事责任的范围,破坏共同犯罪模型的稳定性。共犯独立性、共犯正犯化等扩散共同犯罪刑事责任的现象皆为实质入罪思想的体现,其目的在于满足实践中量刑或者处罚扩张的需求,在解释论上向主观主义靠拢。共同犯罪刑事责任的扩散强调价值评价的独立性,看似符合规范论,实际上却从"出罪评价"走向"入罪评价",是为方法论的滥用。基于罪刑法定主义以及刑法体系之演变趋势,在解释论上,共同犯罪刑事责任的认定应当坚持实质客观的正犯性评价标准与从属性原则,在方法论上,应当融合存在论与规范论,从而为共同犯罪模型的稳固与具体犯罪的合理认定提供有力支撑。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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