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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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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探讨明代赎刑的具体运作,分析司法实践中赎刑的初拟和最后决定程序,然后分别探讨缴纳财物和服劳役两种赎刑方式的具体执行过程,从而揭示明代赎刑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具体实施情况。  相似文献   

2.
睡虎地秦墓竹简有多处关于"赎"的规定,虽不及张家山汉简系统、完整,但正因为它的具体和零散,却承载了大量的历史信息,对于理解秦汉以前的赎刑有关键意义。"刑疑赦从赎"是赎刑产生的基础,但作为法定刑的"赎"并不必然具有"代用"意义;其法律后果不具有身份内容,属于整个刑法体系中比较轻的一个序列。"赎"的执行方式比较灵活、开明,更表明"赎"作为法定刑是一种比较单纯的财产刑。"居赎"解决了赎刑适用对象的贫富差别问题,使其成为一种周密可行的、可以普遍适用的制度。  相似文献   

3.
赎刑制度,是指犯人可以用财物折抵刑罚的一种制度。这一制度创设于夏朝,东汉时成为定制,至唐朝趋于完备,并为以后各王朝所承用,直至清末修律时赎刑制度才被取消。赎刑制度对我国古代刑罚体系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4.
本文结合传世文献与简牍材料对汉代赎罪问题进行了较全面的探讨,并对密切相关的汉代赎刑制度作了必要的分析。汉代"赎罪"有三种含义(一)指依照法律条文应处以"赎刑"之罪,是一个概括性的"罪"的概念;(二)指舍弃本刑而易科赎刑或以其他法定的方式除罪,是一种刑罚执行方式;(三)指在法律制度外,通过缴纳钱财、削除爵位、提供战功或劳役及其他途径除罪、减刑。这三种意义上的"赎罪"在汉代一直存在,而其具体内容则随着法律制度的变革和时代变迁而变化。  相似文献   

5.
在我国,“经济赎刑”出现较早。《尚书·虞夏书·尧典》:“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金作赎刑。”这里的“金作赎刑”相当于我们今天所讲的“经济赎刑”。“金作赎刑”就是用黄金赎罪以免除刑法认定应受的刑事处罚。“经济赎刑”则是用钱财赎罚以免除刑事处罚。在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经济赎刑”也较为盛行。仅就罚金一项来说,资产阶级的《刑法》中适用范围很广,连遗弃罪和诽谤罪等条文也规定了处以罚金。英国《刑法》中有罚金条款的竟然占条文总数的90%,日本《刑法》中罚金占条文总数的84%,法律明文规定,可以用金钱赎免刑罚。实质上这就是“经济赎刑”的具体体现。资产阶级的“经济赎刑”是为资产阶级的利益服务的。我们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刑法》只能服务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刊法》的任务就是要打击敌人、惩罚犯罪、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适用刑罚中,不允许犯  相似文献   

6.
谶纬思想产生于战国,流行于两汉.其来源于神仙方术思想,在西汉董仲舒的祥瑞灾异和天人感应思想的影响下,成为西汉后期和东汉前期统治者的主要思想.干宝的《搜神记》较全面地反映了秦汉至魏晋时期的思想领域,谶纬思想在《搜神记》中也通过大量生动形象的故事得到展现.  相似文献   

7.
中国古代死刑制度中存在着替代刑的运用问题。替代刑在死刑中的运用受到每个时代的影响,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替代刑,体现着那个时代的特征。替代刑的种类与每个时代社会的需求与目的有关,整个中国古代死刑制度中的替代刑在总体上又受制于整个死刑制度的制度设置与目的需求。先秦时期主要是流刑与赎刑;秦汉时期是迁徙与宫刑;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徙流;隋唐时期是加役流、配流;宋朝时期是配隶;元明清时期是充军与发遣等。替代刑的发展体现着中国古代整个死刑制度及刑法制度的变迁。  相似文献   

8.
我们曾在《“刑不上大夫”的真谛何在?》一文中提出“刑不上大夫”之“刑”为肉刑(不包括死刑)说。年来读史,偶有所得辄记之,因成《补证》一篇,益坚前说。 《晏子春秋·杂下》说:“弛刑罚,若死者刑,若刑者罚,若罚者免”。《管子·中匡》说:“于是死罪不杀,刑罪不罚,使以甲兵赎,死罪以犀甲一戟,刑罚(罪)以胁盾一戟,过罚以金”。据此可将春秋战国时期的刑罚基本上分为三等,即死罪、刑罪、罚金。其中死罪最重,罚金为轻,刑罪介乎二者其间。这个轻于死、重于罚的刑罪当指损害肢体的肉刑,此其证一。  相似文献   

9.
刑事和解:自愿抑或强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刑事和解的司法改革中,来自大众层面的质疑主要集中于对"以钱赎刑"变相合法化的担忧与困扰。刑事和解合法性、正当性的根据首先在于当事人在和解过程及结果达成中自愿性及自主性的实现。刑事和解中影响当事人自愿性、自主性的强制因素有来自于司法机关、律师或者当事人方面的影响,但因强制因素影响力的不同,刑事和解仍存在当事人自愿性、自主性的空间,刑事和解的制度完善重在通过抑制强制、实现自愿的诉讼机制建构,有效防范"以钱赎刑"的现实危险。  相似文献   

10.
刑事和解制度由于受现行法律框架和司法资源的束缚,被误用为"以钱赎刑""权利寻租"的交易。我国《刑事诉讼法》实施后,刑事和解制度在适用过程中存在重结果轻过程、多方参与难落实、缺乏专业规范、缺乏独立的法律监督等问题。为了规范刑事和解的适用,建议从细化和解过程、完善法律规定、健全法律监督及提供保障等方面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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