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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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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实质上是强调审判阶段尤其是第一审程序中的法庭审判在整个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中心地位,强调把事实认定和证据采信限定在审判阶段,并通过制度提升法院的权威,保证判决的终局性。为此,一方面,应当对现行刑事审前程序进行诉讼化改造,引入司法令状原则,加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侦查工作的引导和监督,通过权力制约,保障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另一方面,应当对法庭审判进行实质化改革,确立、完善证据开示制度和庭前会议制度,改革全案卷宗移送制度,贯彻直接言词原则。此外,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还要求全面落实证据裁判原则,落实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贯彻疑罪从无原则。  相似文献   

2.
汤尧 《学术界》2005,(1):211-219
庭前审查程序普遍承载着决定是否启动审判及纠正程序性错误,保全、展示、检验证据及排除非法证据,整理和明确讼争要点,提前处理和分流部分案件等诸多功能,对于保证庭审的公正、有序和高效运作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我国庭前审查程序权力配置不尽合理、制约机制不够完善,功能定位尚欠准确.建议再次修正刑事诉讼法时理顺公诉效力与庭前审查的关系,建立起控审平衡的充分完善的庭前审查程序.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事庭前审查程序的困境与出路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本文以国外庭前审查程序为参照 ,从分析我国刑事庭前审查程序改革的内容和特点入手 ,指出庭前程序在司法运行中所面临的困境和未达目标的原因 ,并为我国庭前程序的改革提出了具体而合理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4.
我国尚未建立起预审制度,而当前刑事诉讼的庭前程序保留了大陆法系国家职权主义操作模式的一些特点,对诉讼质量和效率产生了一定的不良影响。在构建我国预审程序方面,笔者主张以设立两级预审法院为核心,建立起预审程序框架,并由此带动检警体制和审判体制的改革。  相似文献   

5.
英美法国家的证据开示程序实为英美法国家为克服对抗制的机理缺陷 ,实现诉讼效率 ,防止伏击审判而设 ,是英美当事人主义诉讼借鉴大陆职权主义诉讼庭前程序的产物 ,其生成有着特殊的历史语境。在我国目前的诉讼构造下 ,引进英美证据开示程序缺乏必要性和可行性。就必要性而言 ,现行的庭前程序完全可以胜任证据开示程序的功能 ;就可行性而言 ,在现行的职权主义色彩还相当浓厚的诉讼制度中嫁接证据开示程序的确有些超前  相似文献   

6.
《东岳论丛》2016,(6):98-105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体制改革"的目标,这对于我国当前进入了瓶颈期的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来说具有重大的全局意义,也是对我国刑事诉讼制度的一个根本性挑战。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的改革,应当以司法公正为最终目标,在理解"以审判为中心"的核心内涵和基本要求的基础上,认清并谨记改革所应解决的核心问题,转变改革决策者与执行者不科学的司法观念,并且为实现"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这一宏观而复杂的改革目标找准一个切入点,从作为刑事审判惟一依据的证据的取得与裁判这一动态角度完善我国刑事诉讼制度中的证据规则,从而落实改革目标的实现。  相似文献   

7.
起诉状主义下庭前程序若干问题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起诉方式、公诉审查与庭前准备程序作为庭前程序系统三要素密切相关,其中任何要素的变革都将对其它要素产生深刻的影响。由于我国刑事公诉方式存在的严重缺陷,在未来的修法过程中,起诉状主义理应成为我们的合理选择。以系统论为指导,考察中外法治实践的经验与教训,重视起诉状主义对公诉审查程序及庭前准备程序的影响,构建起诉状主义下庭前程序协调运行的机制。  相似文献   

8.
论侦查的诉讼特性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新的刑事诉讼法在审判阶段引入了对抗审判方式 ,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 ,但是 ,目前侦查阶段的强职权主义特性使对抗式审判方式大打折扣。因此 ,在刑事审判阶段借鉴西方各国侦查制度诉讼化的经验十分必要。本文认为 ,我国当前司法改革的重点是运用“三方组合”诉讼理论重新构建侦查制度。这种侦查诉讼化的思路表现为 :适当限制侦查机关的侦查行为 ,使其不能随意侵害公民基本权利 ;赋予犯罪嫌疑人及其律师一定的侦查权和较为全面的针对侦查行为的防御权 ;赋予法官对侦查行为的司法审查权 ,以防止非法侦查行为。  相似文献   

9.
行政公益诉讼的前置审查程序是指公民在向法院提起诉讼之前必须经由法院对某些事项进行审查的程序。只有当审查获得通过,原告才可以提起行政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制度本身即体现了公正性,而其前置审查程序则更多地照顾了效率性。我国当前还没有建立行政公益诉讼制度,在制度设计中应注重体现公正性和效率性。  相似文献   

10.
羁押必要性审查是2012年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三条赋予检察机关的监督职责。准确理解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价值和原则,理顺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涉及的诉讼环节、实施程序以及机制运行的保障尤为重要。应进一步认识羁押必要性审查制度的价值,完善相关规定与制度,从而与其他刑事诉讼制度相得益彰地发挥惩罚犯罪、保障人权的价值和作用,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相似文献   

11.
刘少军  姜雪莹 《学术界》2024,(1):140-154
当前,我国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在审判阶段得到了延伸发展。在各国的涉案企业合规制度改革中,法院的角色分别是涉案企业合规案件的程序衔接者、检察机关合规不起诉案件的程序听证者以及对检察机关暂缓起诉协议的司法审查者。在我国构建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案件司法审查制度是强化检察裁量权外部监督的实践需要、实现涉案企业合规改革目的的应有之义以及为涉企案件被害人提供权利救济的必然途径。同时,法院通过对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案件进行司法审查契合功能主义的检察权与审判权分立原则,符合法院参与社会治理的职责使命,现有公诉转自诉制度还提供了有益参考。我国应当采取有条件的实质审查模式,从主体、对象、程序等方面对涉案企业合规不起诉司法审查制度进行具体构建。  相似文献   

12.
在功能论的意义上,证明标准是为裁判者的事实认定活动划定最低终点线,是裁判结论具备正当性、合法性和可接受性的保障。我国统一证明标准的立法规定违背了诉讼认识的规律,忽略了不同程序的差异与功能,削弱了司法判决的权威性,压缩了辩护的空间。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统一证明标准提出了严峻挑战,使其失去了适用的事实基础和程序基础。审判中心主义之下,证明标准只存在于审判阶段,应明确审前证据要求与庭审证明标准的区别;明确侦查终结、审查起诉的证据要求和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的差异性。证据要求与证明标准差异性的实现,应在审判中心主义背景下,完善证据能力审查规则;细化庭审举证、质证和认证程序;强化阅卷权、会见权、调查取证权等辩护权的行使和保障。  相似文献   

13.
在功能论的意义上,证明标准是为裁判者的事实认定活动划定最低终点线,是裁判结论具备正当性、合法性和可接受性的保障。我国统一证明标准的立法规定违背了诉讼认识的规律,忽略了不同程序的差异与功能,削弱了司法判决的权威性,压缩了辩护的空间。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统一证明标准提出了严峻挑战,使其失去了适用的事实基础和程序基础。审判中心主义之下,证明标准只存在于审判阶段,应明确审前证据要求与庭审证明标准的区别;明确侦查终结、审查起诉的证据要求和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的差异性。证据要求与证明标准差异性的实现,应在审判中心主义背景下,完善证据能力审查规则;细化庭审举证、质证和认证程序;强化阅卷权、会见权、调查取证权等辩护权的行使和保障。  相似文献   

14.
当庭宣判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案件进行不间断审理,在庭审活动结束时当庭对案件作出裁判的审判活动方式。当庭宣判,有利于彻底落实公开审判制度,提升司法权威;能在一定程度上抑制司法腐败的产生;有利于提高诉讼效率,降低诉讼成本;有利于对社会公众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当庭宣判率,需要建立完备的法律保障,完善庭前准备程序,推进现行审判方式改革,提供充足的经费保障,建立一个高素质的法律共同体。  相似文献   

15.
我国的公诉审查由过去“实质审查”转向为“形式审查”后,公诉在程序效力上已接近“有诉必审”,而在对不起诉裁量权的五种事后救济程序中,司法救济未取得一席之地,这使我国的司法权在公诉审查阶段未发挥其应有的制约公诉权滥用及排除法官预断、保证集中审理的功能。在考察英、美、德、法、日五国公诉权司法审查制度的基础上,剖析我国立法在该制度配置上的缺陷,提出改革我国公诉权司法审查制度的可行性方案,可以推动我国的司法改革,为刑事诉讼公平、有序和高效率的运作提供保障。  相似文献   

16.
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中国在2006年制定、2009年修订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规定》中规定了对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由于对国家安全审查实体性规范和程序性规范的缺失,使得这些规定缺乏透明度且影响了其功效的发挥。国务院于2011年发布的《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上述缺陷。但中国仍应借鉴美国外资审查委员会适用的相关规范,使中国的外资并购国家安全审查不但有章可循且具操作性,这对于捍卫国家经济安全和继续吸引外资以推动中国经济发展、改革均有裨益。  相似文献   

17.
孙玉明 《理论界》2013,(12):111-113
证据交换属于民事诉讼庭前准备程序,证据交换制度程序价值体现在公正与高效上,证据交换制度的设立和实施必将极大地促进我国民事诉讼程序和证据制度的发展。本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关于证据交换的相关内容结合审判工作的实践就证据交换制度在司法中的适用情况进行了初步探讨,具体阐释了证据交换制度的概念、立法背景和效用;详细介绍了证据交换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适用情况:即证据交换程序的适用范围、证据交换程序的启动方式、证据交换程序的适用时间、证据交换程序的适用次数、证据交换程序的参与主体;深入分析了证据交换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一是证据交换的证据范围不够明确、二是证据交换的作用发挥不够充分、三是证据交换的尺度把握不够准确;最后提出完善我国证据交换制度:即明确证据交换制度适用的证据范围、充分行使法官释明权、进一步完善当事人诉讼指导制度、准确把握证据交换的尺度、做好证据交换程序与庭前调解程序的衔接、证据交换后径行进入下一诉讼程序的一系列建议与构想。  相似文献   

18.
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1996年3月17日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对刑事诉讼的重大原则、制度以及诉讼程序等许多问题作了重要修改、补充和完善,其中,对刑事案件审判方式的修改,具有一些过去所没有的特点,这些特点对法官素质方面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一、新审判方式的特点新审判方式较旧刑事诉讼有以下不同特点:1.开庭前对公诉案件的审查由实体审查改为只作程序性审查。旧刑诉法规定,人民检察院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除了提交起诉书及副本外,应当同时将案卷材料及证据一并移送法院…  相似文献   

19.
自 8 0年代中期以来 ,在我国法院系统开展了自上而下的民事审判方式改革运动 ,各地法院先后推出了各种各样的改革措施 ,其中便有风光一时的“一步到庭”。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实践的深入 ,人们开始意识到“一步到庭”的弊端 ,主要是容易导致证据突袭与重复开庭 ,降低诉讼效率 1。于是庭前准备程序这一概念重新进入人们的视野。事实上 ,世界上许多国家在其民事诉讼程序中均含有不同模式的庭前准备程序可供我们借鉴 ,本文的目的便在于分析比较不同国家间庭前准备程序的现状与差异及影响到这些差异的具体因素 ,然后在分析、比较、论证后提出我国…  相似文献   

20.
我国离婚登记制度存在诸多瑕疵,这主要是因为客观考量标准的缺失、审查职责不明确、责任归责虚化以及法律程序的缺位等。我国未来立法应当在明确登记离婚的民法属性和行政登记行为的公示公证功能的前提下,设置具体的证明体系和审查体系,以保障离婚登记的合法有效;引入人事诉讼程序、严格规范行政诉讼程序,明确过错当事人的民事责任和过错行政行为的行政责任,赋予瑕疵离婚登记以法律救济。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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