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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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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航空直航是两岸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路径。两岸航空法律冲突的存在导致航空直航中当事人利益保护的不确定性。当事人在发生纠纷时无法确定准据法, 难以确定其权利义务分配的法律效力。两岸航空法律适用制度的冲突加剧了实体法冲突的消极影响。两岸航空直航运输合同法律适用制度、航空器权利法律适用制度、旅客权利能力与行为能力法律适用制度及侵权法律适用制度均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 其准据法的连接点、法律选择方法与价值考量迥异。两岸航空私法冲突属于区际法律冲突, 与国际私法冲突存在一定差别。应当制定区际私法, 以解决两岸航空法律冲突问题。  相似文献   

2.
准据法是指“具体实体规范”还是仅仅指某国的“法律体系”?对此,理论界意见颇不统一。文章从准据法的特点和国际私法的相关制度入手来界定准据法的内涵,指出准据法与冲突规范是互不隶属的两个独立概念。依据冲突规范指引找到的法律体系(系属)只是寻找准据法的第一步,找到能够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的法律才是寻法任务的最终结束。准据法是通过法律体系最终确定的具体的实体法律规范,这样的界定才符合涉外民商事关系当事人对“准据法”的期待。  相似文献   

3.
人际法律冲突是因属于不同种族、宗教、团体或阶层的人适用不同的法律而产生的法律冲突。苏丹是非洲大陆上一个典型的多种族国家,人际法律冲突非常普遍。以苏丹国内的人际法律冲突为例,将人际法律冲突总结为两种,即属人法在各自的国籍国法院、宗教或种族团体的法院实施的情况以及在一个法院内同时实施两种或两种以上属人法的情况。在两种情况下,解决法律选择问题的方法各异。在属人法律制度中,沙里阿法院或地方法院总是适用法院地法审理案件,因此,法律选择问题转化为管辖权问题。而在实施两种或多种属人法的民事法院内,法院对法律选择问题采用了与国际私法中法律选择方法相似的方法。  相似文献   

4.
国际商事合同中法律选择条款体现了当事人选择准据法的合意,该条款具有效力上以及权利来源上的独立性。法院地冲突规则允许当事人选择侵权责任准据法时,如果国际商事合同不涉及公共利益,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不违反法院地绝对优先强制性规则的条件下,除非当事人在法律选择条款中明确规定准据法不能适用于侵权责任,该条款确定的准据法能够扩张适用于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侵权责任。当法院地冲突规则不允许当事人选择侵权责任准据法时,在侵权责任与国际商事合同存在密切联系或者出现责任竞合时,法律选择条款确定的准据法可以调整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侵权责任。法律选择条款既不以权利为内容,也不以利益为内容,该条款不能通过利他合同适用于合同外第三人。如果选择了准据法的国际商事合同与其他未选择准据法的国际商事合同具有密切联系,通过最密切联系原则,法律选择条款确定的准据法可以扩张适用于其他合同,进而适用于合同外第三人。  相似文献   

5.
国际私法的独特功能和作用在于分配主权国家之间司法管辖权和划分法律适用的效力范围 ;国际私法的调整对象应是涉及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国家法律利益的民商事法律选择适用关系 ;涉外民事关系只是引起国际私法调整对象的一种事实或原因 ;国际私法的“涉外因素”应是指与本国法以外的某种法律体系的一种联系 ;国际私法主要由识别问题、冲突规范、反致制度、法律规避、公共秩序保留、准据法及其确定、外国法内容的查明等一些列与解决法律选择适用有关的基本理论和制度以及具体类别的涉外民商事法律冲突及其法律适用问题所构成的 ,同时 ,先决问题及其准据法的确定以及国际民事诉讼管辖权问题亦应包括在国际私法的范围之内。  相似文献   

6.
在海事司法实践中,海事案件法律冲突对其法律适用提出了许多问题。本文对海事案件的识别问题及法律适用条款的解释、准据法的查明与补救进行了论述  相似文献   

7.
跨国贸易和互联网的发展,在实现知识产权全球性交流互通的同时,也凸显了知识产权侵权领域的法律冲突问题。传统地域性特征引发的政策利益考量,以及传统知识产权法律适用规则的惯性思维,使该领域的意思自治原则长期遭受不必要争议,只在少数国家得到采纳。然而,知识产权侵权领域当事人选法自主性的发挥,不仅有利于增强法律适用确定性与讼争实体结果可预见性,更提升规则适用的程序性效益。新近国际软法规则对此有不同程度的接纳,在事项范围、选法时间、第三人和弱者利益的保护等方面的适用限制各有所见。当前,我国实行有限意思自治原则,为进一步完善规则设定,有必要放宽在预先存在长期相对法律关系等特殊情形下的事前选法限制,将先存关系准据法纳入选法范围,并引入禁止减损第三人权益、保护弱者利益等必要保护规则。  相似文献   

8.
涉外代位权法律冲突是涉外代位权法律适用的冲突。代位权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特别规定的债权债务关系。解决涉外代位权法律冲突,要依次解决对涉外代位权法律关系的识别、管辖权的确定和法律适用三个问题。  相似文献   

9.
知识产权法律冲突的产生不依赖于知识产权地域性的突破或知识产权管辖权制度的创新。知识产权法律冲突是指内国法院受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后所面临的内国及有关外国知识产权法都有适用于案件的可能 ,但却不能同时适用的矛盾状态。各国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的几种主要做法有 :适用权利授予国法、适用行为地法、适用法院地法和适用来源国法 ,但是地域性在知识产权法律适用时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最后文章对我国知识产权冲突法立法提出若干建议  相似文献   

10.
跨国金融机构破产管辖权包含跨国金融机构破产案件应该由哪一国法院受理及受案法院的破产程序和裁决及于哪些国家。跨国破产管辖权标准的多样性一方面反映其管辖权确定的复杂性和连接点的可选择性,另一方面也将导致跨国破产管辖权的冲突。跨国金融机构破产条件、提起破产主体、破产受理机构、破产政策、破产清算令生效、破产程序承认与协助的法律冲突,使得其法律选择更加艰难,但其基本规律是,除特殊情况外,程序问题和实体问题均选择法院地法。  相似文献   

11.
受英国海商制度的影响,我国《海商法》第272条规定:“船舶优先权适用受理案件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拟议中的《民法典》(草案)也承袭了这一规定。该项规定虽然简洁、明确,但却过于强调本国法的适用,容易造成不公平的审判结果。实际上,尽管各国船舶优先权制度的法律冲突严重,法律适用规则也相互歧异,但从总的发展趋势来看,船舶优先权的法律适用应当尽量摈弃本地法主义,用更为周密、完整的条文保护船舶优先权人的既得权。  相似文献   

12.
由于各国海商法关于船舶留置权之规定不一致,因此,在涉外船舶留置权法律关系中就需要作出法律选择。国际社会关于船舶留置权的法律适用主要有适用船旗国法、适用被留置船舶所在地法律、适用当事人约定的法律、适用法院地法几种立法实践。建议中国海商法关于船舶留置权的法律适用规定为,船舶留置权适用当事人所约定的法律,但当事人所约定的外国法关于船舶留置权的规定比内国法更宽泛则应排除适用。在当事人没有约定时,适用被留置船舶的所在地法。船舶留置权对第三人的影响适用被留置船舶的所在地法。船舶留置权的受偿顺位适用船旗国法。船舶留置权的实现适用法院地法。  相似文献   

13.
就船舶优先权法律适用问题,我国学者中存在着较为普遍的反对法院地法、赞同船旗国法的观点。法院地法固然有其缺陷,但更多的所谓弊端是学者杞人忧天。由于方便旗船的盛行和船旗变更两大问题及其他相关考虑,船旗国法不宜成为船舶优先权的准据法。若不能在法律修改中客观而精细地运用最密切联系原则,维持法院地法规则比改弦更张为船旗国法规则更适宜。  相似文献   

14.
货物品质异议期限和诉讼时效是两个既相似又有区别的法律概念,但在各法律制度中,立法者一般都注意到这二者之间的协调.<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以下简称<公约>)虽对于异议期限作了系统而周密的规定,但未将诉讼时效问题列入其调整范围,于是在适用<公约>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异议期限和诉讼时效二者之间的法律冲突.解决这一冲突似乎只有两种途径一是从立法角度解决,即修改国内法时效制度或参加<国际货物销售时效公约>,使其立法与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统一法接轨;二是从司法角度解决,即相关国内法中的短时效制度如果与<公约>第39条第2款的立法本意相抵触,那么应根据"公约优先原则",排除适用该国内法.  相似文献   

15.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没有对船舶物权的法律适用问题作出规定,因此仍应根据《海商法》的规定来确定船舶物权的准据法。然而,《海商法》中相关的冲突规则已渐显陈旧,很多条文已经不能为现实的纠纷提供指引。本文结合新法的指导思想及国内的司法实践,对船舶所有权、留置权、以及各担保物权受偿顺序的法律适用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16.
不同于一般的涉外侵权,涉外环境侵权具有跨国性、主体地位不对等以及涉及广泛的公共利益等特殊性,应当设置专门的法律适用规则予以规制。在比较法层面,《瑞士联邦国际私法》《欧盟非合同之债法律适用条例》为我国的规则设计提供了借鉴。现代国际私法的价值目标兼顾法律适用的确定性与灵活性,在确保适用结果确定性的基础上,追求判决结果的实体正义。故此,涉外环境侵权法律适用应当基于受害人利益保护原则,适用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并赋予受害人选择适用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的权利;又基于侵权的私法属性,应当允许当事人协商一致选择准据法,并对此种意思自治进行必要的限制。总之,涉外环境侵权应适用侵权结果发生地法律,但受害人选择适用侵权行为实施地法律的除外;当事人事后合意明示选择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发生地或法院地法律的,按照其协议。  相似文献   

17.
强调体育公平有对体育特殊性的关注,对法律公平的需求以及与法律公平共同实现的追求;指出对国际体育自治规则的调整适用应当以法律化为方向,在实体规则调适上着力于规则统一化治理,裁判权力的规范及限制,参赛资格纠纷解决和违规处罚标准细化及增设处罚原则4个方面;在程序规则调适上重在减少处罚权力冲突,确立争端解决程序的基本原则和制度,兼顾个案公平,以实现体育公平与法律公平的统一.  相似文献   

18.
法律位阶论     
法律位阶制度是解决法律冲突的一项法律制度 ,性质上不应当仅仅是一种立法制度而同时也应该是一种司法制度。目前 ,我国的法律位阶制度还存在诸多不完善的地方 ,有待进一步加以完善。  相似文献   

19.
因为《立法法》存在缺陷 ,所以远不足以解决授权立法所引起的法律冲突。冲突成因在于授权主体的广泛性、授权期限、范围、授权标准不明确、超越授权立法以及监督不力。为解决这些冲突 ,应当限制授权主体范围、实行更严格的法律保留、坚持授权必要性原则 ,不同类型的授权立法应当确定不同的位阶 ,应当完善立法机关监督和裁决的机构、程序和标准 ,还应当建立司法审查制度和有效的违宪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20.
识别问题是国际私法中的一个基本问题。依不同国家的法律观念进行识别 ,会导致适用不同的冲突规范和不同的准据法的结果 ,此即识别冲突。本文通过对识别冲突及其解决方法的分析比较 ,提出了我国在解决识别冲突时应持的态度与做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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