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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0 毫秒
1.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问题作为证据法学的一个基本问题 ,既是法学界高度关注的热点问题 ,又是实务中亟需解决的焦点问题。目前 ,学者、同仁提出的诸种刑事诉讼证明标准 ,均存在难以实际把握的缺陷。根据辩证唯物主义原理和我国刑事诉讼证明实际 ,我国刑事审判中判定被告人有罪的证明标准 ,可以设定为三种 :一般标准 :高度盖然性与排除合理怀疑的有机结合 ;特殊标准 :证据确实、充分 ;简易标准 :证据优势  相似文献   

2.
所谓证据自由,指在刑事诉讼中,法律及判例原则上不对证据形式作特别要求,犯罪事实可通过各种形式的证据予以证明.证据自由是各国刑事诉讼对证据资格的普遍设定,是现代刑事证据制度体系下刑事程序特质、刑罚效率追求及揭示案件真相的必然要求.但证据自由亦应遵守"权利保护"及"司法尊严"的正当性要求.我国刑事诉讼采用可采证据枚举模式,与刑事证据自由原则构成尖锐的矛盾,不符合现代证据制度的要求,理应作出修改,确立证据自由原则及其相应的保障体系.  相似文献   

3.
在人工智能时代,算法技术驱动下的统一证据标准和逻辑经验法则的可算性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强证明标准的可操作性,减少司法随意性,却显性地压缩了主观要素的适用空间,将证明标准引入更深层次的客观化,产生事实认定受到客观化规则侵蚀、陷入证据法定主义窠臼的负效应。在证明标准强调主客观融合的背景下,应当秉持证据裁量的基本立场,用证据裁量能动主义克服证明标准客观化的缺憾。客观化的证明标准只是底线的证明标准,是主观结论形成的基础,应当由事实认定者运用自由心证作最终的审查和判断。未来应通过制度建构纾解证明标准客观化产生的负效应,建立客观化证明标准的技术指南开示与异议机制,以期实现人工智能在刑事证明领域的良好应用,促进司法现代化和司法进步。  相似文献   

4.
刑事诉讼是证据的诉讼,证据问题是刑事诉讼中的核心问题;审判是如何认定证据和运用证据,证据的法律认定与司法运用是该两项原则得以实现的根本诉讼保障。《刑事诉讼法》实施16年间所积累的诸实际问题,主要涉及证据的收集、判断和适用。公、检、法三机关对证据的认定标准不一致,认定的证据标准达不到法定的证明标准与要求,必然导致案件错误。核心证据意识要求我们必须坚持客观与真实的统一,证据原始性与直接性的统一,法定证据与再生、派生证据的统一。  相似文献   

5.
论“以事实为根据” —兼谈证据客观性和证明标准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下载免费PDF全文
法律事实是裁判者在判决中认定的案件事实 ,具有全面性、确定性、程序性和权威性。法律事实与证据事实是一致的 ,都是证据材料再现的客观事实。对证据进行审查判断、查证属实实际指涉的是证据必须是真实的 ,即具有真实性 ,并不是指证据的客观性。因此 ,证明标准应当确定为排除合理怀疑与内心确信 ,即特定国家或社区主流的评判标准。它是为正常而理智的普通人设计的 ,从而使判决获得正当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6.
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部分与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应有不同的证明标准,然而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审判者却常以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取代附带民事诉讼部分的证明标准,导致了大量的非正义。本文探讨了证明标准在刑事诉讼和附带民事部分中的差别的法理基础以及附带民事部分证明标准的独立性,并指出我国在此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采取补救措施的必要性。  相似文献   

7.
杨鈜云  邱爱民 《学术论坛》2012,35(12):187-192
科学证据是指存在于法律事务过程中的、具有科学技术含量、能够证明案件事实或者证据性事实的各种证据。在各类诉讼中必然有科学证据的运用。美国对科学证据的可采性判断标准经历了弗赖伊规则、《联邦证据规则》、多伯特三部曲等演变。在中国的各类诉讼过程中,审查判断科学证据需要解决三个问题:审核判断的标准;审核判断的程序;审核判断的立场。  相似文献   

8.
论新刑事诉讼法视野下电子证据的审查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刑事诉讼电子证据审查存在真实性认定难、关联性确认难和权益平衡难的问题。由于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所追求的价值目标不同,在审查电子证据时,应结合不同诉讼法对证据规则的要求进行审查。对电子证据可以从证据能力和证据力两个层面进行审查。对电子证据证据能力的审查是对电子证据有无真实性、关联性和合法性的审查,而对电子证据证明力的审查则是对电子证据可靠性(真实性、完整性程度)和充分性(与待证事实内在联系程度的大小)的审查。  相似文献   

9.
刑事诉讼证明标准主导着刑事诉讼的进程,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的争论是观念之争而非标准之争。两大法系的证明标准都是从实践中提炼而成,富含法官的主观因素,都具有相对确定性。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兼具客观性和主观性的双重要求,是理性化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0.
初步证据这一概念在我国立法及司法中运用广泛,却因其内涵不清、规则不明导致立法及司法实践中对初步证据的适用存在极大的随意性.通过对初步证据的适用情况进行梳理,可将初步证据分为证明紧迫性事实的初步证据、证明程序性事实的初步证据、证明前提性事实的初步证据以及证明要件事实的初步证据四类.其中,前三类初步证据发源于本土司法实践,与大陆法系的疏明规则相类似,可产生减轻当事人举证责任、降低证明标准以及转移具体举证责任的效果:而第四类证明要件事实的初步证据规范来源于英美法系,与我国司法实践已不相适应,应予修改完善.  相似文献   

11.
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将盖然性的优势证据作为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本文试从二个方面揭示优势证据的内涵 :优势证据体现了“法律真实”的证明要求、优势证据是适用于民事案件的最低限度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2.
在功能论的意义上,证明标准是为裁判者的事实认定活动划定最低终点线,是裁判结论具备正当性、合法性和可接受性的保障。我国统一证明标准的立法规定违背了诉讼认识的规律,忽略了不同程序的差异与功能,削弱了司法判决的权威性,压缩了辩护的空间。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统一证明标准提出了严峻挑战,使其失去了适用的事实基础和程序基础。审判中心主义之下,证明标准只存在于审判阶段,应明确审前证据要求与庭审证明标准的区别;明确侦查终结、审查起诉的证据要求和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的差异性。证据要求与证明标准差异性的实现,应在审判中心主义背景下,完善证据能力审查规则;细化庭审举证、质证和认证程序;强化阅卷权、会见权、调查取证权等辩护权的行使和保障。  相似文献   

13.
在功能论的意义上,证明标准是为裁判者的事实认定活动划定最低终点线,是裁判结论具备正当性、合法性和可接受性的保障。我国统一证明标准的立法规定违背了诉讼认识的规律,忽略了不同程序的差异与功能,削弱了司法判决的权威性,压缩了辩护的空间。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对统一证明标准提出了严峻挑战,使其失去了适用的事实基础和程序基础。审判中心主义之下,证明标准只存在于审判阶段,应明确审前证据要求与庭审证明标准的区别;明确侦查终结、审查起诉的证据要求和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的差异性。证据要求与证明标准差异性的实现,应在审判中心主义背景下,完善证据能力审查规则;细化庭审举证、质证和认证程序;强化阅卷权、会见权、调查取证权等辩护权的行使和保障。  相似文献   

14.
杨永 《理论界》2009,(12):62-63
刑事诉讼证据中的排除传闻规则是为了确保证人证词的可靠性。当诉讼一方在审判中引用证人在庭外的证言作为证据,来证明所提及或指称的事实属实时,这些证言会遭到排除。法律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证人没有出庭所作出的书面证言原则上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证人出庭,确保被告人可以在庭上提出质问,使证言令人信服。  相似文献   

15.
本文对主流学派的证据就是定案证据,是客观属实的,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大特征的观点予以反省,对证据的特征予以全新诠释,摒弃了客观性和合法性两大非证据固有的特性,提出证据具有客观存在性、内容真伪混合性、关联性、证明性和法律性这五大特征,证据的关联性实质就是因果关系.探讨了"证明认知模式",尝试借用心理学的一些研究方式来解释伪证、假证出现的原因.对证据进行归类梳理,建立了树状的证据层次分类图.同时,还提出了"一级证据"和"二级证据"这一组概念,为证据的审查核实和运用建立起一种较客观的模式.  相似文献   

16.
刘晶莹 《理论界》2010,(6):81-82
随着全球信息化进度不断加快,无纸化办公的优势不断凸显和被不同群体广泛采用,因此,刑事诉讼证据形式呈多样化发展是必然趋势,也是时代的必然。其中,在现实中存在大量的以数字电子化形式存在的证据,我们通常称之为刑事诉讼电子证据,即以计算机或计算机系统为媒介载体产生,以数字电子符号为表现形式,收集、审查和判断时必须借助电子计算机和电子计算机相关专业知识的,能够证明刑事案件真实情况的所有事实。  相似文献   

17.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的有关条款间接体现出了"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这种一元化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不仅对我国民事审判实务造成了困扰,浪费了司法资源,而且不利于及时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民事权益.根据当前我国民事纠纷的多元化特点及民事诉讼中注重适用调解原则的大趋势,我国应在民事诉讼立法中设立多元化的民事诉讼证明标准,即高度盖然性的证明标准、证据占优势的证明标准.  相似文献   

18.
论科技证据在我国民事诉讼中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使用科技手段进行诉讼证明是现代民事司法的客观要求.科技证据的运用无疑能提升民事证明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但是若被不当理解和运用则会造成对民事司法公正性和客观性的干扰.文章对科技证据的含义及其证据能力和证明力作了简要分析,并就科技证据在我国民事诉讼中适用时应注意的事项进行了探讨,希望能对更好地运用科技证据开展民事证明活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民事司法公正有所助益.  相似文献   

19.
当今社会自由心证已经成为一项世界性的刑事诉讼制度,但在我国它至今仍被认为是主观唯心主义而拒绝。实际上这是一种基于对马克思主义辨证唯物主义哲学形而上学理解而产生的偏见。自由心证证据制度较好地解决了证明主体的主观能动性与证明过程的法律限制的矛盾,它既遵循了人类认识的一般规律,赋予法官在判断和运用证据的理性思维活动中的充分主观自由;又适应了现代法治的基本要求,把刑事证明过程纳入规范、文明的程序之中。消除成见,以真正辨证唯物主义的科学态度来研究和借鉴自由心证是加速我国刑事证据制度科学化的必须。  相似文献   

20.
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问题初探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提出证据是当事人的责任,法官的责任是在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依据经验法则建立联系。证明标准问题,就是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联系应当达到何种程度,才能足以再现案件的事实,也就是说一方当事人所提供的证据是否能达到证明其主张的证明程度。这在民事审判实践中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不管是英美法系所采用的盖然性占优势或大陆法系国家采用的高度的盖然性证明标准,它始终是属于人的认识活动,而人的认识活动受种种因素的影响和制约。所以如何统一人们的认识,对一般的、原则性的东西形成共性的理念,是在审判实践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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