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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47 毫秒
1.
商业方法的专利化在美国通过State street bank案件得到确立和发展,由此也引发了商业方法专利侵权的诉讼战火。商业方法专利的认可在美国有其深厚的专利政策背景,其影响虽然波及到欧洲和日本,但对商业方法的审查及认定却有着不同的世界现状。商业方法的专利化是信息社会发展的必然,但也存在着诸多问题。对于我国今后将面临的商业方法专利的问题,在立法和规定审查标准方面,借鉴国外制度的利弊的同时,也应建设性地解决专利行政理论和网络文化的冲突。  相似文献   

2.
专利行政执法在专利制度中具有重要的不可替代的作用。专利管理机关对专利纠纷的调处行为不是具体行政行为而属于居间仲裁。本文在进行理论和实务论证的基础上 ,提出以下立法建议 :当事人不服专利管理机关就专利纠纷所作处理决定向法院起诉时 ,仍应以纠纷的相对人为诉讼当事人 ;增加专利管理机关的执法手段 ;加大专利管理机关的处罚力度 ;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就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复审决定 ,当事人应有权启动司法程序 ;实用新型专利侵权诉讼中 ,专利权人应提交专利局就争议专利技术的专利性出具的检索报告 ,法院依据检索报告进行专利侵权的判定 ,不中止侵权诉讼。  相似文献   

3.
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引入了美国《数字千年版权法》中的避风港规则,该规则能否在专利领域适用备受争议。将该规则适用于专利领域面临诸多困境,如网络交易平台有限的审查能力难以应对专利审查的复杂性,一些人会滥用该规则进行恶意市场竞争。基于专利的技术性、专利侵权认定的复杂性,网络环境下的专利侵权治理模式应由网络服务提供者中心主义转向网络用户中心主义,网络交易平台承担责任的规则应由"通知—删除"规则转变为"通知—转通知"规则。在我国《专利法》尚未作相应修订的前提下,法院在审理专利案件的过程中可对我国《侵权责任法》第36条的"必要措施"作扩大解释,要求不同类型的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相似文献   

4.
"美国科米尔公司诉思科公司侵权案"经过地方法院、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和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三级审判,最后的焦点落脚于"对专利无效的善意确信"是否构成专利引诱侵权的抗辩理由。联邦巡回上诉法院认为,可以参照"对不侵犯专利权的善意确信",将"对专利无效的善意确信"作为引诱侵权的一项抗辩,并从逻辑上推导:如果被控引诱侵权人相信一项专利权无效,那么就不具备引诱侵权的故意,故而不满足引诱侵权要求具备的主观要件。美国联邦最高法院认为,专利的有效性和专利侵权是两个不同的问题,并综合分析了保护专利权、防止专利权滥用、被告主张专利无效的救济途径以及对类似案件审判的影响等因素,最终否定了将"对专利无效的善意确信"作为引诱侵权的一项抗辩理由。  相似文献   

5.
专利恶意诉讼制度是专利法第三次修改过程中的争议焦点之一.专利法视野下恶意诉讼产生的特殊机理、恶意诉讼认定的困难性、国外规制恶意诉讼的范式决定了新专利法弃用恶意诉讼赔偿条款.现有设计和不侵权确认之诉制度的增设为规制专利恶意诉讼提供了新的框架,但恶意诉讼行为的彻底根治不仅需要法律的对接,也需要诚实信用的社会机制,还需要良好素质的法官队伍.  相似文献   

6.
不当怀孕之诉是近年来出现的一种新型诉讼。世界上多数国家和地区都准许原告就此提出的损害赔偿请求。英美法系国家多以侵权责任为其请求权基础,大陆法系国家多以合同责任为其请求权基础。在我国当事人可就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两种诉因选择其一行使,但主张侵权责任更为有利。不当怀孕侵害的是父母的计划生育自主权,不同法域在损害赔偿范围问题上有不同规则,美国少数州采取的"完全赔偿"规则更符合侵权法的目的。  相似文献   

7.
在现行民事诉讼举证规则下,专利执行保险条款加重了专利权人的举证责任,这导致专利维权举证难、成本高现象突出,同时抑制了科技型中小企的技术创新动力。为减轻专利执行险诉讼中专利权人的举证责任,我们可从两个层面入手:一是在现行法的框架下,借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的规定,明确专家证据的可采性,减轻专利权人对技术性问题的举证责任;完善《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内容,重新分配专利执行险诉讼中专利权人的举证责任。针对不同的专利类型,通过减轻专利权人在专利侵权诉讼时的举证责任,降低专利权人在专利执行险诉讼时,对调查、取证费用的理赔数额。二是在制度设计上,对专利执行险条款“不保范围”作出调整,适当地扩大保险人的承保范围,从整体上减少专利执行险诉讼的争议点,进一步减轻专利权人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8.
面对物联网时代的全球专利竞赛以及构建产业生态链的需求,美国专利法的运行进行了一系列的适应性调整。在物联网技术开发的上游阶段,软件专利的申请在可专利性上采用严格的认定标准,要求申请人更加注重发明的技术效果。在物联网技术应用的中游阶段,美国以行政审查替代司法诉讼,采用专利授权后复审方式来判断专利的有效性,进而对物联网专利质量进行有效控制。在物联网技术商业化的下游阶段,标准必要专利与公平、合理和非歧视原则之间的平衡显得尤为突出,一方面,美国通过司法判例来处理产业实践中两者之间的平衡;另一方面,倾向于采用全球性的专利许可认定标准,以维护专利实施者的合理使用。  相似文献   

9.
崔立红 《东岳论丛》2012,33(5):172-175
对专利权的效力提出质疑,在我国是由专利复审委员会以行政裁决的形式作出判断.任何行政决定都要接受最终的司法审查.行政诉讼模式下专利无效程序的司法审查目前带来的负面效果是不仅损害专利权人、公众的利益,而且还会浪费社会资源.通过历史考察、比较法研究,提出行政诉讼中的司法审查范围和司法审查救济手段都过于有限.法院不仅对侵权诉讼中专利权效力问题的判定拥有管辖权,而且对不服无效宣告行政决定的,有最终的司法审查权和司法判定权.专利无效行政程序将作为专利无效民事诉讼程序的替代而存在.  相似文献   

10.
英美法系中的互争诉讼,是一种与常规诉讼迥异的诉讼形式,具有提高诉讼效率、避免责任人承担多重责任、未起诉的人无法获得救济等功效.该诉讼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审查是否符合提起该诉讼的条件,第二个阶段是各主张权利的人之间进行诉讼.互争诉讼不同于确定责任的诉讼,其往往是紧随确定责任诉讼之后.为发挥互争诉讼的优势,在财产占有人提起互争诉讼后,请求人不得再对财产占有人提起诉讼.由于历史的原因,美国的互争诉讼包括规则互争诉讼和法定互争诉讼两大类,二者之间在对人管辖权、主题事项管辖权和审判地等方面存在巨大差异.  相似文献   

11.
国际刑事法院启动机制及美国的应策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是国际刑法发展史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必将对国际法、国际刑法和国际关系发生深远的影响。国际刑事法院的启动机制与其管辖权紧密相关,是主权国家在是否加入国际刑事法院问题上必定要首先考虑的问题。而在国际刑事法院的启动机制方面,检察长的作用是非常关键的。检察长在调查和起诉方面享有巨大权力,使得有些国家有所顾虑,其中对国际刑事法院刑事管辖权最持怀疑态度的,就是美国。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问题,既是国际刑法范畴问题,也是国际法的问题。它既关系到国家主权,也涉及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问题。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问题中的补充性原则和启动机制方面的规定,涉及缔约国和非缔约国的权利和义务,因而也是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问题中最复杂、最敏感的问题。  相似文献   

12.
作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之一的仲裁,在化解和处理社会矛盾方面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仲裁管辖具有丰厚的理论基础,它体现了追求效率与兼顾公正的价值、贯彻意思自治原则的要求,实现了社会救济与公力救济的契合。仲裁管辖权的取得应具备一定的条件,仲裁管辖与法院管辖之间存有冲突,在二者发生冲突时应克服司法本位,引入仲裁自裁管辖原则。  相似文献   

13.
Akamai案中,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在无单一方直接侵权的情况下做出了引诱侵权成立的全席判决,实施了对专利权的强保护;而联邦最高法院重审认为这动摇了专利侵权的全要件基石,需由立法规定.考虑到通过安排多方参与来逃避侵权责任的情形确实存在,云计算领域中撰写也不能完全回避多方参与,从美国判例看,解决云计算多方参与方法专利侵权认定难题的可能路径是放宽这种情形下直接侵权的判定标准.我国的应对措施可以是建立无意思联络的共同侵权责任规则,这样既阻塞了多方参与实施专利以规避侵权责任的漏洞,又满足了直接侵权的全要件原则,免除了无过错方的责任.  相似文献   

14.
鄢焱 《学术探索》2013,(8):50-53
本文分国内、涉外和海事三大类梳理了我国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中有关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管辖规定,并指出:申请撤销经依法批准设立并登记、能够以自己的名义独立受理案件并作出裁决的仲裁委员会分支机构所作出的仲裁裁决的,由该分支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申请撤销海事仲裁裁决的,由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海事法院管辖,如无则由;建议今后修订法律时将地域管辖统一由仲裁委员会所在地法院修改为仲裁地法院。  相似文献   

15.
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中所涉及的罪数形态主要包括牵连犯、想象竞合犯、法条竞合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过程中又假冒他人注册商标、专利或伪造商标标识的行为属于想象竞合犯,应从一重处断。非法制造他人的注册商标标识,又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该标识,成立牵连犯。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与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成立法条竞合,两罪与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符合想象竞合的特征。  相似文献   

16.
张庆熠 《学术界》2012,(3):238-245,282
美国最高法院有权审查联邦政府和州政府的立法和行政行为,并有权宣告其行为因为违宪而无效,这项被称为"司法审查"的显赫权力,是最高法院皇冠上最耀眼的明珠。从实践和理论两个角度入手,一方面,沿着制度演进的路径纵向剖析司法审查权的来龙去脉;另一方面,沿着学术论争的线索横向概览诸多研究司法审查理论的短长,《最有权势的法院:美国最高法院研究》一书系统研究论证了司法审查权正当性牢不可破。  相似文献   

17.
姚小林 《兰州学刊》2008,(1):102-105
上诉终审功能是当今世界各国最高法院的基本功能。最高法院即最高上诉法院、终审法院,具有司法性、终审性和主权性的功能特点。司法独立、终极的上诉管辖权和严格的案件受理标准与分流程序是实现最高法院上诉终审功能的必要条件。不过,法律的全球化、区域化对各国最高法院上诉终审功能提出了挑战。  相似文献   

18.
当前研究高句丽归属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研究高句丽归属问题 ,其理论原则必须放之四海而皆准。确定历史上一些国家的归属 ,主要应依据两点 :一是看它主要分布在哪一个国家的传统疆界之内 ;一是看它主要隶属于哪一国家的中央政权。据此应该肯定 ,高句丽长期以来主要是中国的少数民族 ,是中国的地方政权。应当承认中朝两国人民对高句丽双向继承的事实 ,但高句丽主要由中国所继承 ,不容否认。“一史两用”不可避免 ,但前提是必须辨明历史上归属的真相 ,而不应因此就把在别国疆域内本属别国的民族和政权说成是原属本国。如果再据此提出今天的领土要求 ,当属严重的政治问题 ,中朝两国人民都应坚决加以制止  相似文献   

19.
本文以国际法的基本理论为基础论述了国家豁免在国家从事侵权行为中的适用,阐述了与国家豁免有关的侵权行为的认定、外国侵权行为与法院地国之间的领土联系与国家豁免的关系以及在征收中如何适用国家豁免,结论是:外国国家在法院地国境内的行为造成了人身伤害时,不论其行为的性质是“主权”的还是“商业”的,该法院地国的属地管辖权可以延伸到对此类案件的管辖,但是,这一管辖权是以严格的管辖联系为前提的,如果不顾此类行为的性质,对发生在外国境内的类似行为实施域外管辖就构成了对外国国家本身管辖权的干涉。  相似文献   

20.
米良 《学术探索》2009,(6):52-58
马来西亚宪政制度在英国殖民统治时期就由英国殖民者为其作了初步设计,在摆脱英国殖民统治独立以后,马来西亚的统治者也没有对其作根本性的改变,君主立宪制、责任内阁制、下院多数党领袖组阁、国会两院权力的分配等方面向其宗主国英国学习,在联邦与各州的关系上,似乎更多借鉴了美国的制度,如实行联邦制、联邦与各州的权力分配、每个州都有自已的宪法和法律等。苏丹通过选举产生并有任期,设有伊斯兰法院和土著法院等制度更使马来西亚的宪政制度增添了与众不同的特色。分析马来西亚宪政制度的特点,对完善我国宪政制度具有一定意义。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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