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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四体不勤,五谷不分”语出《论语·微子篇》:“子路从而后,遇丈人,以杖荷篠。子路问曰:‘子见夫子乎?’丈人曰:‘四体不勤,五谷不分,孰为夫子?’植其杖而芸。子路拱而立。止子路宿,杀鸡为黍而食之,见其二子焉。”注家一般认为“四体不勤,五谷不分”是丈人斥责孔丘好逸恶劳。这种解释是不大妥当的。其一,“四体不勤,五谷不分”一语为褒义而非贬义。关键在于其中的两个“不”字。人们大都认为这两个“不”字均为否定词,其实不然,它们均属于语气词。“不”字作语气词的现象不仅在《论语》中有,而且在《诗经》、《易经》、《左传》等书中也屡见不鲜。正如清代训诂学家俞樾说的那样:“古人有用‘不’字作语词者,不善读之,则以正言为反言,而于作者之旨大谬矣”(见《古书疑义举例》)。“四体不  相似文献   

2.
姜亮夫先生说:“然以本篇细绎之,则山鬼乃女神。而其所言,则思念公子灵修之事。灵修者,楚人以称其大君之谓也,则山鬼岂亦襄王所梦巫山女神也耶?……则山鬼为神女之庄严面,而神女为文士笔底之山鬼浪漫面矣。姑说之以待世之好楚辞者。”(见《屈原赋校注》263、264页)郭沫若先生说:“‘采三秀兮於山间’,於山即巫山。凡楚辞兮字每具有於字作用,如‘於山’非巫山,则於字为累赘。”(见《屈原赋今译》32页注语)马茂元先生说:“象《离骚》、《九  相似文献   

3.
古籍整理中,校勘是一个重要环节。校读《管子》,觉得有两个问题,特别需要注意。第一:由于对古字古义的训解有所不察而发生误校。略举数例,加以说明。如《轻重戊》:桓公问管子日:“民饥而无食,寒而无衣,应声之正,无以给上,室屋漏而不居,墙垣坏而不筑,为之奈何?”王念孙的校勘是:“‘居’当为‘治’,字之误也。《齐民要术》一,《太平御览·木部一》引此,并作‘治’。下文‘室屋漏者得居’,二书‘居’亦作‘治’。”(见《读书杂志》)大概王氏以为“居”是居住、居处的意思,在这里讲不通。而《齐民要术》、《太平御览》引此正作“治”  相似文献   

4.
“然石”辨     
“然石”(或“燃石”)一词 ,见郦道元《水经注》 :“浊水又东经建成县……县出然石 ,《异物志》曰 :‘石色黄白而理疏 ,以水灌之便热 ,以鼎著其上 ,炊足以熟。置之则冷 ,灌之则热 ,如此无穷。元康中 ,雷孔章入洛 ,赍石以示张公’。张公曰 :‘此谓然石。’于是乃知其名。”按张公 ,即晋代张华。关于“然石”的记载 ,《酉阳杂俎》、《续博物志》、《太平广记》、《异苑》、《小知录》等书多引用上述说法。千百年来 ,人们一直以为然石是石的一种 ,并且不复存在了。正如《辞海》所说 ,然石是“传说中的一种石”。那么 ,“然石”究竟是什么 ,它是…  相似文献   

5.
《论语·述而》之“子曰:‘自行束*?以上,吾未尝无诲焉’”,清人刘宝楠正义曰:“‘修’与‘*?’同,谓以*?为挚,见其师也……《隋书·刘炫传》:‘后进质疑受业,不远千里,然啬于财,不行束*?者,未尝有所教诲。’”(《论语正义》卷八)其所“正义”之谬,早有另文正义之,今欲纠误者,刘氏引例《隋书》之失耳。今查《隋书》卷七十五《儒林列传·刘炫》,根本不见上引例文;料想刘氏断非杜撰之笔,然又其书所由何处误引?览其同书同卷之《刘焯》传下,方得如类载文:“天下名儒后进,质疑受业,不远千里而至者,不可胜数。论者以为数百…  相似文献   

6.
《吴子》一书,先由清朝的姚际恒、姚鼐断为伪作。姚际恒氏云:“《汉志》四十八篇,今六篇,其论肤浅,自是伪托。中有屠城之语,尤为可恶。或以为有礼、义等字,遂以为正大非武之比,误矣。” (《古今伪书考》) 姚鼐氏云:“世所有论兵书,诚为周人作者,唯《孙武子》耳,而不必为武自著;若其馀皆伪而已……《汉艺文志·吴起》四十八篇,在“兵权谋”,《尉缭子》三十一篇,在‘兵形势’。今《吴子》仅三篇。《尉缭子》二十四篇。魏、晋以后乃以笳笛为军乐,彼《吴起》安得云‘夜以笳笛为节’乎?苏明允言起功过于孙武,而著书顾草略不逮武,不悟其书伪也。” (《惜抱轩文集》卷五,《读<司马法>、<六韬>》) 二姚氏之后,伪作说纷起;郭沫若同志的早期著作的《述吴起》(见《青铜时代》)也认为: 现存《吴子》所用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则显系袭用《曲礼》或《淮南子·兵略训》”,而《礼记·曲礼》和《淮南子·兵略训》又为汉朝人著作。“《墨子·贵义篇》言五方之兽则均为龙而配以青、黄、赤、白、黑之方色。此乃墨家后学所述,当为战国末年之事。若更演化而为四兽,配以方色,则当更在其后。用知四兽为物,非吴起所宜用,故今存《吴子》实可断言为伪。以笔调觇之。大率西汉中叶时人之所依托。”  相似文献   

7.
上博简拾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陈英杰 《学术研究》2003,(4):127-128
异文即从二止。字下部止的写法与 2号之近、道所从相同。5 .《性情论》 8号“是以敬安” ,释文读“安”为焉 ,虚词 ,而注文又曰“‘敬安’二字见于《荀子·君道》” ,其文曰“敬而安之”或“安敬之” ,“安”乃一实词。释文与注文相矛盾 ,依文义及句子语气 ,当以读焉为是。上博简拾零@陈英杰$中山大学中文系上博简;;《孔子诗论》;;《缁衣》;;《性情论》①②③李零:《上博楚简校读记(之二)———〈缁衣〉》,见周凤五《〈孔子诗论〉新释义文及注解》。 ④见《上海博物馆藏战国楚竹书(一)》171页《缁衣》篇前的《说明》。…  相似文献   

8.
享者,亨也     
蒋寅同志的《‘享’乎?亨也》(载本刊1981年第二期)认为,《典论·论文》中的“家有弊帚,享之千金”(语出《东观汉记·光武帝纪》)应解释为“家里的破扫帚,(看得)和千金一样”,此见甚是。然而蒋文又据胡克家《考异》“‘享’当作‘亨’”,称此“享”字“为后世改也……此处作‘享’实难解。”对此笔者则不敢苟同。近人黄侃曰:“‘享’、‘亨’古皆通作亯。”今查“享”一般写作“亯”,然亦有写作“(?)”的,下面正是“子”。又见《集韵》:“亨……古作‘亯’、‘(?)’。”隶变以后则统一写作“享”。“亨”字的出现是后来的事。对此,清代王念孙在《读书杂志》七《墨子·叙》中曾作过较为详细的阐述。他说:“‘享’字隶字作‘享’;又省作‘亨’,以为亨通之‘亨’;又转为普庚反,以为亨煮之‘亨’。今经典中‘亨煮’字皆作‘亨’(俗又  相似文献   

9.
山西省文物局藏有一套傅山批点《庄子》过录本。底本为光绪二年浙江书局据明世德堂本校刻。过录本封面朱笔题“傅青主批点庄子”。书内《秋水》前十七篇均有朱、墨二色圈点,并有若干眉批、根批与旁批。虽非傅山墨迹,但经考证,我们认为实为傅山原作之传本无疑。其理由如次: 一、傅山自称“学老庄者”,对《庄子》研究颇深,批点《庄子》乃题中应有之事。他曾说:“老夫学老庄者也”(丁本《霜红龛集》卷十七),“愚父子学庄列”(卷二十三),“我本徒蒙  相似文献   

10.
通感作为一种修辞格,是一种多元的美感概括。 通感之于诗,我国古今均有见用。近年尤甚。这是一种新的诗美学的流势。但因为文艺理论界忽视了对这一艺术手法的规律及其美学价值的探讨,以致一些运用通感手法写的诗,常被人斥之为“朦胧”、“晦涩”、“怪奇”,甚至定为“病句”,故有必要予以具体分析。 通感,在生活中 关于通感现象,应该说人们早已注意到了。 北宋词人宋祁有一名句“红杏枝头春意闹”,历来为人称道。清人李渔却不以为然。他在《窥词管见》中说:“此语殊难著解。争斗有声谓之‘闹’,桃李‘争春’则有之,红杏‘闹春’,余实未见之也。‘闹’宁可用,则‘炒’字,‘斗’字,‘打’字皆可用矣!”针对李氏的观点,时人方中通曾予以反驳:“非一‘闹’字,不能形容其杏红耳。诗词有理外之理,岂同时文之理,讲书之理乎?”但,什么是诗的“理外之理”?方中通也未讲出个所以然。  相似文献   

11.
《诗经》中有两种赋:一种是朱熹说的“赋者,敷陈其事而直言之也”(《诗集传》),另一种是李仲蒙说的“叙物以言情,谓之赋”。从《诗经》的景物白描句子中,最能看出这两种赋的区别。现论述如下。一李泽厚同志说:“所谓‘诗言志’,实际上即是‘载道’……‘记事’……,就是说‘诗’本来是一种氏族、部落、国家的历史性、政治性、宗教性的文件,而并非个  相似文献   

12.
徐在国《〈诗·周南·葛覃〉"是刈是濩"解》认为,《诗经·周南·葛覃》篇"是刈是濩"句中的"濩"字,据《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当为"穫"。然而考察《诗经》"是A是B"句式,可知徐氏所论实为误解。综览《诗经》文法,并结合中国古代纺织史,可知《毛传》以"煮"训"濩"乃先秦旧义,并无不当。传本《诗经》历经汉代以下经师校理,汇合了古代学者研究的精华,在出土文献《诗经》的整理中,必须充分利用其成果。  相似文献   

13.
“阿缟之衣”,语出李斯《谏逐客书》。前后文是:“必出于秦然后可,则是宛珠之簪,傅玑之珥,阿缟之衣,锦绣之饰不进于前”。对“阿缟之衣”,一般是这样注释的: “阿缟:东阿县(现在山东省阿县境)出产的绸子。”(《古代散文选》,人民教育出版社) 把“阿”解释为。东阿”,其根据,大约是《史记·李斯列传》裴骃《集解》:“徐广曰:‘齐之东阿县,缯帛所出。’”然而,徐广、裴骃的解释是错误的。王念孙对此曾经作过认真的考证。王念孙在《广雅疏证·释器》“婀缟致(素勺),练也。”条下说:“婀……字通作阿。《列子·周穆王篇》及《淮南子·修务训》并云:‘衣阿锡曳齐纨。’高诱注云:‘阿,细縠;锡,细布。’《汉书·司马相如传》:‘被阿锡揄紵缟。’张(按:指张揖)注云:‘阿,细缯;锡,细布。’《史记·李斯列传》:‘阿缟之衣锦绣之饰。’徐广《音义》云:‘齐之东阿县,缯帛所出。’案:徐说失之,阿缟皆细缯之名,非以其出自东阿而谓之阿缟也。’  相似文献   

14.
一《周南》和《召南》的命名在《诗经》十五国风中,只有《周南》和《召南》的命名历来颇有争议。争论的焦点在于对“南”字的理解各有不同,其影响较大的有五种意见。 (一)南化说。《毛诗·关睢序》说:“南,言化自北而南也。”郑玄《诗谱》说:“周、召者,禹贡雍州岐山之阳地名。……周、召之地,为周公旦、召公奭之采地。……其得圣人之化者,谓之《周南》;得贤人之化者,谓之《召南》,言二公之德教,自岐而行于南国也。”陆德明的《毛诗音义》也说:“南者,言周之德化,自岐阳而先被南方。”孔颖达《毛诗正义》,朱熹《诗集传》等,均从此说。 (二)南音说。《吕氏春秋·音初篇》说:“禹行功,见涂山氏之女,禹未之遇,而巡省南土。涂山氏之女,乃命其妾候禹于涂山之阳。女乃作歌,歌曰,“候人兮猗!’实始作南音。周公及召公取风焉,以为《周南》、《召南》。”此说到了宋代颇为流行,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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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宋钘,战国时宋国人,与尹文齐名,同游稷下,因并言黄老之意,被后世称为宋尹学派,在当时很有影响。在《孟子》书中,宋钘写作宋牼,《庄子·逍遥游》、《韩非子》写作宋荣,《荀子》、《庄子·天下篇》写作家钘。宋钘的生卒年代不可确考,我们只能根据《孟子》的记载推其大概。《告子下篇》说:“宋牼将之楚,孟子遇于石丘,曰:‘先生将何之?’曰:‘吾闻秦楚构兵,我将见楚王说而置之;楚王不悦,我将见秦王说而罢之。二王我将有所遇焉。’曰:‘轲也请无问其详,愿闻其指,说之将何如?’曰:‘我将言其不利也。”这里说的秦楚构兵发生在周赧王三年,楚怀王十七年。《史记·楚世家》说:“怀王十六年,……发兵西击秦,秦亦发兵击之。十七年春,与秦战丹阳,秦大败我军,斩甲士八万……,遂取汉中之郡。楚怀王大怒,乃悉国兵复袭秦,战于蓝田,大败楚军。”当时,正值燕人畔齐(见《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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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 周一平先生在《近代史研究》1985年第4期撰文,对王国维曾号“人间”进行辨析。这是因为:日本榎一雄先生在《东洋文库书报》第8号上发表的《王国维手钞手校词曲书二十五种》一文中,由“考证出‘人间’是王国维的号这一事实”,而否定赵万里《王静安先生年谱》“盖先生词中‘人间’二字数见,遂以名之”之说。周文及榎文还都提到了两个可注意之点,即:一、王氏曾号“人间”;二、曾题其居处为“学学山海居”。而集中说解的则  相似文献   

17.
《诗经·邶风·静女》是一首短小、活泼、优美的爱情诗,全文总共只有五十个字:静女其姝,俟我于城隅。爱((艹爱))而不见,搔首踟(足厨)。静女其娈,贻我彤管。彤管有炜,说(悦)怿女(汝)美。自牧归(馈)荑,洵美且异。匪(非)女(汝)之为美,美人之贻。诗中所说的“彤管”是什么?“彤管”与下文的“荑”是一物还是二物?千百年来还没有一个明确的答案。北京大学中国文学史教研室选注的《先秦文学史参考资料》说:“‘彤管’有人说是红色的笔,有人说是乐器。古今学者,对此聚讼纷纭,迄无定论。只有朱熹说‘未详何物’,态度最为谨慎。”王力先生主编的  相似文献   

18.
《辞源》第一册p197“伯”下列八个义项,其中:父亲的哥哥。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风操》:“古人皆呼伯父叔父,而今多单呼伯、叔。”《辞源》第一册p452“叔”下列七个义项,其中称呼。1.父之弟,也指与父平辈,而年龄比父小的人。见“叔父”王力《汉语史稿》下册p506:“在上古时代,表示父亲的兄或弟要用‘伯父’或‘叔父’,不能单用‘伯’、‘叔’。到了中古时代,才能用‘伯’、‘叔’来代表父辈。例如:梁周兴嗣千字文:‘诸姑伯叔,犹子比儿。’”《汉语史稿》与《辞源》,引例最早为梁周兴嗣之《千字文》,而《千字文》乃字书,迫于四字一句,缩简称呼也未可知。《颜氏家训》为隋代文献,亦失之过晚。就本人所见,伯父、叔父单呼为叔、伯,于东晋、刘宋时已然。  相似文献   

19.
"舞鹧鸪"考     
读蔡义江先生《红楼梦诗词曲赋评注》 ,其中《答黛玉禅话》(91回 )对“禅心已作沾泥絮 ,莫向春风舞鹧鸪”的注释 ,蔡先生举郑谷诗 :“座中亦有江南客 ,莫向春风唱鹧鸪” ,并云 :“唱鹧鸪 ,因唐时有《鹧鸪天》之曲 ,故曰‘唱’。续书者为了能与上一句‘沾泥絮’之喻相连 ,遂改‘唱’为‘舞’ ,若非削足适履 ,岂另有妙解 ?”最近修订版《红楼梦诗词曲赋鉴赏》对此注释亦仍上书。这里有两处似可商榷。其一 ,唐时并无《鹧鸪天》之曲 ;其二 ,蔡先生以为续书者改“唱鹧鸪”为“舞鹧鸪”乃杜撰。其实 ,“鹧鸪”不仅可以“唱” ,也是可以“舞”的。…  相似文献   

20.
《招魂》云:“兰膏明烛,华镫锗些。”此“镫”字今作“燈”(灯)。然而今出土之先秦文物中,很少见有用以照明的金属灯具,即使近年出土的战国晚期楚墓中发现的“灯”,亦仅是陶灯而已(图文并见《舒城凤凰嘴发现二座战国西汉墓》,载《考古》1987年第8期)。照明之灯的发明及普遍使用,乃先秦以后的事。应该说,先有照明之灯的出现,后才有古籍中对照明之“灯”字的使用。战圄以前,人们普遍使用的照明用具为火烛(又名火距),实则为火把。故先秦典籍言照明用具则多用“烛”字。如《仪礼·燕礼》:“宵则庶子执烛于阼阶上。”又《礼记·少仪》:“凡欲饮酒为献,主者执烛抢燋,客作而辞,然后授人。”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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