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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43 毫秒
1.
个人破产程序包括庭外程序和庭内程序,二者相辅相成。在我国个人破产的制度构造和司法实践中,庭内程序趋于完备,庭外程序有待完善。个人破产庭外程序的性质认定应当以民诉基本法理为依据,采取和解程序。为减轻司法压力,同时提高申请门槛,个人庭外程序宜采取和解前置主义,未经庭外和解不得进入庭内程序。我国个人破产庭外程序以债务咨询和债务人教育作为前置要件,并设立破产管理机构作为行政机构主导程序开展。个人破产庭外程序的开展分为申请、和解和履行三个阶段,破产事务管理机构应对每个阶段进行监督,确保庭外程序与庭内程序的有效衔接。为保障个人破产庭外程序实施的可行性,还应健全社会配套制度,与个人破产庭外程序形成良性互动。  相似文献   

2.
为什么执行程序处理破产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针对中国司法执行程序中出现大量债务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这一现象,本文认为,中国司法执行程序从一定程度上讲承担着破产制度的功能,本文对为什么会出现这一现象做了进一步解释。本文认为,中国司法程序承担破产制度的功能是两个相互联系因素作用的结果。一方面,由于国家对破产的控制和垄断,破产制度进入门槛高、当事人使用制度成本高,因此导致对破产制度的需求低。另一方面,国家从20世纪90年代起对执行制度大力投入,使得执行程序进入门槛低、效率相对较高,并且许多协调和组织及制度运行的成本由法院承担而不是由当事人承担。这些特点大大降低了当事人使用执行程序的成本,刺激了当事人通过执行程序解决事实上是破产问题的动机。  相似文献   

3.
民办学校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但由于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相关法律在民办学校破产清算问题上的规定不明确,导致司法实践中诸多问题的产生。围绕民办学校究竟有无破产能力,破产程序的申请主体、破产财产的分配顺序是什么,民办学校是否适用重整与和解程序等问题展开研究,并提出了相关的司法建议。  相似文献   

4.
个人破产庭外程序既是破产案件繁简分流的内在要求,也是个人破产在我国顺利推行的有效途径,同时体现了破产程序的效率追求。我国司法外纠纷解决机制的发展及个人债务清理与个人破产的试点,为个人破产庭外程序的构建提供现实基础。破产和解制度存在独特价值且与庭外程序中的协商调解存在实质差异,二者应并存,共同服务于破产程序的进行。相较于选择模式,前置模式的庭外程序能够最大程度发挥庭外程序的作用,且与我国个人破产立法理念相符,应为现阶段的最佳选择。我国个人破产庭外程序应以调解为基础,融入信用咨询,并设立行政主导的破产事务管理部门,负责程序的运行。庭外程序中债务清偿协议的达成,需全体债权人一致同意,可赋予债务清偿协议以强制执行力,同时也应设置完善的监督措施。在债务清偿协议无法达成或执行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将案件转入庭内程序,使庭外程序能够与庭内程序顺畅衔接。  相似文献   

5.
当代个人破产程序由司法外破产程序和司法内破产程序、再建型破产程序和分配型破产程序、标准破产程序和简易破产程序以及消费者破产程序等基本类型组成.在债务问题普遍化、各国的破产制度改革以及法律移植等因素的作用下,当代个人破产程序结构呈现出多元和趋同的发展趋势,各国愈加重视再建型破产、消费者破产和简易破产,为我国个人破产程序的确立提供了丰富而有益的参照.  相似文献   

6.
刑罚失衡关涉法治建设和社会安定,区别于因罪责刑相适应、量刑个别化原则而产生的刑罚合理差异.《刑法修正案(八)》加剧了生产、销售假药罪刑罚失衡的程度,该危害在客观上表现为立法规范的罪刑失衡和司法适用的量刑失衡,在主观上表现为思想观念的局限和思维方式的僵化.刑罚失衡的显性原因是立法技术缺陷与司法裁量失范,隐性原因则是职业素养的欠缺和法律权属的冲突.刑罚失衡的量刑防范应基于实体和程序两个层面,包括合理确定量刑基准、规范酌定量刑情节、弱化审判主体职权、强化控诉主体职权和赋予其他参与主体相应权利.  相似文献   

7.
隐性代理是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新问题,即指不具有诉讼身份的人员却对司法活动产生类似于代理人的功能的现象。狭义的隐性代理损害司法公正。隐性代理的产生与社会文化、利益追逐、诉讼制度架构、法治权威缺失诸因素相关。规制隐性代理应坚持预防与惩戒相结合。  相似文献   

8.
当前,我国民商事法律关于补充性责任的规定较为分散,未就补充性责任人顺序利益的保护形成统一规则,司法实践中也存在操作尺度不一致的现象。顺序执行模式与检索抗辩模式为一般保证人顺序利益提供了不同程度的保护,我国《民法典》兼具二者的特色。从实体与程序两个维度分析各类补充性责任,发现其顺序利益保护的必要性有所不同,故在承认补充性责任人可依据《民法典》第698条主张缩减责任的基础上,应根据顺序利益保护的必要性确定是否适用《民法典》第687条。此外,检索抗辩可在执行终结前提出,而执行顺序应在执行程序开始前确定,但可在执行程序中变更。  相似文献   

9.
重构民事执行程序可以尝试以当事人主义为基点。要突出三个基本理念:遵循司法被动原则,强化当事人申请义务;遵循程序公正原则,强化当事人举证义务;遵循司法自治原则,强化当事人处分权。同时在构建新程序框架过程中还应注意执行权定位、体现程序正义并凸现其独立的内在价值以及执行工作的最佳平衡点问题。  相似文献   

10.
知识产权保护在我国存在行政管理和司法救济两种方式,双轨制的保护模式有其正当理由,体现了我国的国情特色,也符合有关国际公约要求.知识产权保护双轨制的冲突分为显性冲突和隐性冲突两种,现行法律规则使得冲突具有可能性.解决双轨制冲突的根本出路在于设立专门性的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知识产权上诉法院的设立存在一定的制度障碍,但是这些障碍可以有效克服.  相似文献   

11.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和加入WTO ,我国的经济结构呈现出利益主体多元化。破产不可避免地导致主体之间的利益冲突。为此 ,新修订的破产法应最大限度地满足与破产案件有关的各主体的利益 ,将实现均衡利益作为其价值目标。相应地 ,破产法应增设重整、监督和惩治破产犯罪的规定  相似文献   

12.
目前,世界各国的破产程序呈现多元化趋势,以满足多重破产目的和破产主体的多种需要。但我国的破产法在这方面显示出先天不足,程序单一粗糙,已经不能满足市场经济的需求。介绍了对各国的破产程序,并对我国目前破产法的不足和改革方向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13.
破产清算人是破产法中的重要机构,从破产宣告开始到破产程序的终结,负责处理破产财产管理和处分的有关事务。为了防止破产清算人滥用权力,为了保障破产程序公正进行以及防范日益严重的破产犯罪,应当对破产清算人进行监督。通过对破产清算人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论述,试图为破产清算人构建一个公平、公正、合理的监督机制。  相似文献   

14.
浅析破产管理人制度的若干问题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企业破产是市场经济的必然产物,它是市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的内在要求,也是促进社会竞争力提高的有效途径,而破产管理人在整个破产程序中居于十分重要的地位,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破产程序目的的实现乃至全体债权人的利益.我国目前的破产法制已滞后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社会需求,因此文章在比较分析各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基础上,结合国情,探讨了如何修改、充实、完善我国破产管理人制度的问题.  相似文献   

15.
《企业破产法》第43条4款规定,破产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的,管理人应当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该条规定使得破产程序的进行陷入了窘境。通过对破产法立法目标的分析得出结论:"无产可破"的案件继续破产程序是必要的,可以通过利害关系人垫付破产费用、建立破产基金的方法维持破产程序,以实现破产法维护多方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标。  相似文献   

16.
在证券公司风险处置中,行政处置程序与破产程序在价值取向、主导机关、参与者以及适用法律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由此导致在程序的过渡和衔接上可能会出现冲突与障碍.目前,中国立法中对于上述冲突缺乏必要的协调规则,易引发实践操作上的混乱,阻碍程序功效的发挥.鉴于此,有必要从立法与实务角度对如何界定行政处置程序与破产程序的适用界限、现行立法体例是否妥当、破产申请主体是否允许一定范围内的调整、相关行政处置行为可否在破产程序中予以撤销、行政清理组与管理人之间的关系应当如何协调、怎样避免债权的重复申报、个人债权的保护范围是否过于宽泛等较为突出的问题予以梳理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修正与解决之道.  相似文献   

17.
执行转破产程序(以下简称执转破)作为司法解释下的经验性活动,对于纾解执行难和破产启动难确有裨益。但现行执转破主要以地方性实践为主导,存在整体规范低阶化、法律规则难统一、具体实施细则模糊、配套的硬制度供给和软文化建设尚付阙如、案件受理量低迷,实效乏力等问题。执转破制度关涉到多重主体关系的形塑与多种利益的调和,活化执转破制度需要从制度、文化和细则三维度建构:制度供给,打造破产审判的专业化与信息化、加强府院合力和查控分析;文化建设,转变思想观念,构建尊重市场失败者的企业破产文化以及市场主体自负风险的意识;规则精细,确定依职权启动的准入条件、增设财产地法院与跨行政区法院的破产管辖权、完善管理人报酬的司法解释、限定执转破适用、建立执转破监督机制、区分不同主体激励机制。司法程序只能提供事后救济,治本的关键在于事前预防,从更宏大的视阈考量,构筑社会信用机制是解决人案矛盾论域里执行难和破产难命题的题中之义。  相似文献   

18.
我国2006年8月27日通过的《企业破产法》在程序设计上采取了与原来完全不同的设计思路,含有破产清算程序、和解程序与重整程序三个部分,三个部分有共同适用的内容,也有各自特别规定。这种程序制度设计在我国《企业破产法》上不仅涉及破产程序理念的提升,而且涉及制度基础的完善。  相似文献   

19.
一国破产整顿程序的结构直接影响其运作效果 ,程序的结构与功能有着一定的联系 ,其背后蕴含着立法者深刻的意图。我国破产整顿程序虽很不完备 ,但也有自己的特色。在完善我国破产整顿程序立法中 ,理应把现代破产整顿程序的时代精神贯穿其中。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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