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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实现真正的男女平等创造了前提和基础。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存在着男女事实上的不平等。女子不能传宗接代就是突出的表现。这是关系到改革婚姻家庭制度和贯彻计划生育国策的一个大问题。本文想就推行男女都传宗接代的有关问题,发表一点浅见。一传宗接代与家庭有不可分割的关系。我们认为,是有了家庭形态后才有传宗接代的。传宗接代是通过家庭来实现的。恩格斯按照摩尔根的意见,把人类家庭形式陈述为: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家庭、一夫一妻制家庭;又概括成群婚制,对偶制和一夫一妻制三种婚姻形式。他是同意摩尔根的观点的。在血缘家庭之前,人类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杂乱性交关系时期。那是生产力低下的蒙昧时代的早期阶段。群体内部实行毫无限制的性关系,兄弟姊妹,父母子女之间都是夫妇,“整个一群男子与整个一  相似文献   

2.
人类社会的婚姻制度不是象有些学者说的那样是从来如此的,它有个发展过程。这自1861年德国人巴霍芬的《母权论》一书出版,特别是1877年摩尔根的《古代社会》出来之后,已经是确实无疑的了。人类社会的婚姻形式,除了荒古时代的杂乱性交之外,基本上是循着四种形态发展过来的,即:一、血缘婚制;二、蒙昧时代的群婚制;三、野蛮时代的对偶婚制;四、文明时代的一夫一妻制。各民族的五花八门的婚姻上的“奇风异俗”,基本上都是从这四种形态的婚姻制度中变异出来的。婚姻制度在一时代中也决不是纯粹的、单一的,  相似文献   

3.
人类社会的婚姻从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发展到群婚制,再由群婚制发展到血缘群婚和亚血缘群婚,然后进入到对偶婚。这些表明,人类婚姻形态由低级到高级的演化,由近血缘婚到远血缘婚的转变。正是这种血缘婚姻的变化,使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发展为婚姻关系。而婚姻关系随着时代的发展,限制越来越多、范围越来越小、婚姻的离异性越来越难和婚姻的牢固性越来越强,以至于最后达到婚姻的范围局限于一男一女。哈萨克族虽然具有悠久的历史,但目前还比较缺乏有关群婚、血缘、亚血缘家庭的资料。不过在哈萨克族的诸部落中,至今仍然有以妇女名字命名的部落。例如,克孜依部落,“克孜”在哈语中为“姑娘”之意,这很可能就是对偶婚时期母权制的残余,同时也在一  相似文献   

4.
美国的人类学家摩尔根在1877年著《古代社会》一书,根据大量的材料,第一次确立了原始社会组织的婚姻形态的发展序列。马克思和恩格斯对摩尔根的学说作了高度评价。他们在摩尔根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写的著作成为人们研究原始社会的经典。可是,对于原始社会的最初状况,当时曾引起了达尔文的怀疑。由于条件的局限,有关论述中确也存在着某些当时不能解决的问题。事隔一百多年后的今天,随着原始社会研究资料不断丰富,研究水平不断提高,人们对尚存问题有了新的认识。因此,原始社会早期的社会组织及婚姻形态有可能作些补充研究。本文拟就原始社会的早期是否实行杂乱的性交及血婚制家族是否为第一个社会婚姻形式,发表一些浅见,就教于学术界。  相似文献   

5.
本刊一九八四年第一期发表了程德祺同志的《试论对偶婚》。这篇文章认为,对偶婚作为一种个体婚制,在原则上是否定“多夫多妻”的,它具有个体性和独占性。现在,我们发表秋浦同志的文章,对这一问题作进一步讨论。秋浦同志认为,对偶婚是处于群婚和一夫一妻婚之间的婚姻形态,它保留有若干群婚的残余,又孕育了某些个体婚的因素。我们既不能把保留有若干群婚残余的对偶婚说成就是群婚,也不能把孕育了某些个体婚因素的对偶婚说成就是个体婚。对偶婚部分地带有个体化,具有若干个体婚的特点,并不等同于个体性质,更不能由此而引伸出独占性质,因为无论是个体性质或独占性质,都是一夫一妻婚所具有的明确特征,两者是不能加以混淆的。如果把对偶婚放到实际生活中加以检验,那么永宁纳西族中所保留的“阿注”婚姻,最雄辩不过地向我们证明,一个人在他一生中所结交的众多“阿注”关系中,都已有一个“阿注”保持比较长期的关系,这种长期关系,有的是采取异居的形式,有的是采取同居的形式,有的则是采取入赘和娶妻的形式,说明主夫、主妻正是贯穿对偶婚阶段的重要婚姻形式,而不是“只作为群婚的残余存在于对偶婚之中”。  相似文献   

6.
关于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婚姻规则,是学术界至今尚未取得一致意见的一个问题。著名的美国民族学家摩尔根在他出版于1877年的《古代社会》一书中,首次提出了按辈份限制同一血缘群体内的通婚范围的所谓血缘婚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婚姻规则的假说;稍后,恩格斯在他于1884年初版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一书中完全接受了摩尔根的血缘婚假说,  相似文献   

7.
婚姻文化是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婚姻文化中尤其以婚姻观念和婚礼习俗为重,中西方各自的婚姻观念和婚礼习俗构筑了不同的婚姻文化。在现实语境下,涉外婚姻必然面临不同婚姻文化的碰撞与交流问题。在此通过对中西方婚姻文化差异产生之源流的追溯,分析中西方婚姻文化差异的表现以及由此引起的碰撞与交流,阐述了婚姻观念比婚礼习俗对涉外婚姻的影响更为重要的观点。  相似文献   

8.
1981年作者以谱系法对云南省永德县彝族(利米人)的婚姻史进行了调查,发现利米人的婚姻状况较为特殊,其基本特征为:利米人享有较大的性自由,不仅婚前而且婚后可以和异性朋友在外野宿(俗称“买牛加”),不受社会非难;利米人正式婚姻实行严格的单偶制,不允许多妻。但婚后享有充分性自由(“买牛加”),由于这个原因再加上其他原因,利米人离婚甚为频繁;利米人实行父方居住及父系嗣继制度。一对正式配偶及其未婚子女或加上单身父母(或其他亲戚)组成的核心家庭是利米人家庭主要形态,儿子结婚后便要分家。利米人的婚姻形态与另文介绍的云南永胜县他鲁人的婚姻形态有若干相同之处。像利米人、他鲁人这样的婚姻形态,对中国文化人类学研究领域的意义在于它们提供了实例,有助于人们摆脱至今仍占统治地位的单线进化论的影响。曾由摩尔根首先提出并经恩格斯归纳出人类婚姻家庭的演化模式,即人类婚姻由血缘婚和群婚到对偶婚再到一夫一妻制,与此相适应的原始群到母系家庭再到父系家庭,已有愈来愈多资料表明,这一把婚姻家庭分为几个发展阶段的模式很难成立。  相似文献   

9.
中国婚姻伦理之“源”“原”探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付红梅 《兰州学刊》2010,(3):123-126
中国婚姻伦理同世界上其他民族一样起源于原始血亲婚配禁忌,历经了群婚伦理、对偶婚伦理的演变,到了周代,一夫一妻制婚姻伦理便基本形成。但中国在经历了漫长的农业社会后形成了迥别于西方的传统婚姻伦理。这种差异主要是中西方自然环境、经济形态、政治结构和文化价值的历史条件之“原”的差异造成的。  相似文献   

10.
试论对偶婚     
本文认为,学术界关于对偶婚的说法不一致是导源于摩尔根有关论述的矛盾和混乱。恩格斯克服了摩尔根的矛盾和混乱。他的论述应成为我们讨论的依据。对偶婚作为一种个体婚制,在原则上是否定“多夫多妻”的,它具有个体性和独占性,从而与群婚制相异。同时,对偶婚作为个体婚制的第一种形态,以其夫妻关系的不牢固、双方可以轻易离异而与一夫一妻制相区别。正是由于对偶婚的个体性和独占性,父权制才得以逐渐萌生和发展,从夫居的父系对偶家庭是母系对偶家庭向一夫一妻制家庭的过渡形式。至于对偶婚阶段中所存在的群婚制的残余,不应看作是对偶婚制的本身特征,而必须加以明确的区别。  相似文献   

11.
人类婚姻的发展,经历了血缘婚、族外群婚、对偶婚、一夫一妻制几个阶段。而在各个阶段之间,都曾经存在着各种过渡性的婚姻形态,且不同的民族和地域,还有不同的表现。从古代壮族的“入寮”、“吐饭”的婚俗中,我们亦可以看刭壮  相似文献   

12.
一般说来,以摩尔根学说为代表的进化人类学是达尔文生物进化论的影响和推动下诞生的。尽管摩尔根与达尔文在人类起源问题上曾经展开过激烈的争论,但这并不影响摩尔根在其《古代社会》一书中把人类进化和社会进化作为贯穿全书的主导思想。摩尔根甚至用达尔文的语言来评价人类逐步排除直系的和旁系的兄弟和姊妹之间的婚姻关系,从  相似文献   

13.
本文阐述了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结构理论的探索经历了早期对“人体”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学的解剖,到晚年批判吸取摩尔根等人类学家的研究成果.注重对“猴体”史前社会进行人类学解剖的过程,强调指出马恩晚年克服了早期分析史前社会的理论局限,同时运用人类自身生产和社会生产两种生产理论,将史前社会特定的范畴系统与唯物史观社会结构一般理论加以辩证综合,来考察史前社会(特别是其后期“亦此亦彼”阶段)社会结构的演变,体现了马恩晚年对社会结构理论的新发展.文章并揭示了这一新发展对非西方社会结构的研究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相似文献   

14.
试论社会变迁与抢婚习俗的演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婚姻习俗 ,是人类文化组成部分 ,当一种婚姻形态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制度的变革而消失之后 ,有关的婚姻习俗却仍在传承。“抢婚”习俗源于氏族外群婚向对偶婚的转变时期。原始氏族成员由男从女居转变为女从男居 ,是“人类所经历的最急进的革命之一。”而抢劫婚便是完成这种转变的一种表现形式。随着社会的变迁 ,在新的社会形态下 ,抢婚习俗由于具有新的社会功能而被继续传承。作为民俗文化的抢婚 ,在不同类型的发展阶段有着不同的社会功能  相似文献   

15.
长期以来,在人类婚姻、家庭史的民族学研究当中,关于普遍存在于一些原始土著民族中的岳婿翁媳之间的规避或回避(avoidnce),作为一种源远流长的禁忌(塔布,taboo)是一个颇为耐人寻味,而又令人费解的问题。前人在这方面曾有过一些探索,但大多难以自圆其说。从总体上讲,摩尔根的婚姻、家庭进化观点,比起其他诸家学说,无论在科学性、逻辑性还是在系统性上,确是大胜一筹。笔者想在这里依据摩尔根和马克思、恩格斯的一些观点,对此忌俗作一浅略探究。  相似文献   

16.
《左传》中“烝”、“报”婚的价值定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左传》中的“烝”、“报”婚实质上是一种带有淫乱性质的婚姻,“烝”是下辈男子与长辈女子间的一种不符合伦理的婚姻名称,“报”与“烝”的形式相近,也是与自己不同辈份的女子之间的乱婚。“烝”、“报”婚与群婚中的转房婚是两种完全不同性质的婚制,也不属于任何形式的群婚。  相似文献   

17.
某些新派人士批判中国的家庭,否定亲子关系里包含着施予与回报的伦理结构,进而否定家庭与人性的关联。此文除了直接回应有关论述之外,还要追究相关立场可能具有的更深入表现,即一些西方伦理学家对于孝道合理性的批判,以及某些西方人类学家如摩尔根的家庭观、乱伦禁忌观等,并借助20世纪人类学的新研究成果来辨析之。  相似文献   

18.
人类经历过漫长的原始游群生活和血缘家庭公社以后,进入到氏族公社时期。而由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过渡的“这一革命在文化民族中是怎样和在何时发生的,我们毫无所知。它是完全属于史前时代的事”。在这一革命过程中,人类又经历过群婚和对偶婚的发展阶段,才逐渐进入到父权制统治下的一夫一妻制家庭。人类家庭形态的发展,虽为经济发展所决定而有共同的发展规律,经历相同的发展阶段,但由于一些民族因周围先进或落后民族的影响,因此产生了家庭形态发展的不平衡性,使群婚、对偶婚家庭以变异或残存形态长期存在于阶级社会里。正因为如此,直到解放前,散居于广西、湖南、广东、云南、贵州五省(区) 的瑶族,虽然普遍进入了一夫一妻为基本经济单位的婚姻形态,但还保留有较为突出的原始社会的婚姻遗俗。本文拟从瑶族的民间故事传说、通婚范围、转房制,舅权、抢婚、不落夫家等几个方面,谈谈瑶族的几种婚姻形态。  相似文献   

19.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包括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这两个方面。从马克思主义观点来看,文明是人类历史的概念,是人类社会的飞跃。民主与法制是文明产物。恩格斯以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分析了美国考古学家、人类学家摩尔根对古代社会历史材料的研究成果,科学地论证了人类社会经历了蒙昧时代、野蛮时代向文明时代的发展,写出了《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这一不朽的著作。文明时代的到来,正是人类社会在物质  相似文献   

20.
民国时期,受西方婚姻观念和习俗的影响,中国城市居民的婚姻观念,特别是年青人的婚姻观念发生了重大变化。由于家长与子女婚姻观念转变的不同步、男女转型的不同步,加之女子社会地位和觉悟程度的一定提高,一部分女性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以结束自己不幸的婚姻,从而使民国时期城市婚姻纠纷呈上升趋势。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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