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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信用衍生产品是新兴的最具发展潜力的信用风险管理工具之一.它弥补了信贷市场的缺陷,将信贷合约标准化,使之便于市场交易,从而促进信用风险的转移.随着信用衍生产品市场的发展完善,它必将对金融市场和资本市场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相似文献   

2.
信用风险是金融市场最古老的风险类型,风险转嫁、分散等转移策略一直是信用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随着对信用风险重视程度的提高及信用风险的可计量与可交易,信用风险转移策略更加多样化,在信用风险管理中的地位也愈加显著。可按照信用风险转移和信用风险拒绝来划分信用风险管理方法,针对信用风险的范畴把转移策略分为传统的和现代的两类。目前信用风险转移中需要注意正确认识信用风险转移等问题。  相似文献   

3.
信用风险是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随着美国金融危机的蔓延,各国银行业已意识到加强信用风险监管的必要性.研究信用风险特征,建立合适的度量模型准确地度量我国商业银行的信用风险,是降低信用风险的必然要求,而Credit Metrics模型以其擅长度量非交易性资产的信用风险而著称.作者首先对Credit Metrics模型加以改进,使用我国的信用评级转移矩阵,其次考虑宏观经济和企业本身的非系统性风险,重新调整信用评级转移矩阵.最后以某家银行为基础,使用Credit Met-rics模型进行实证研究,同时对于模型中的部分参数进行修正并对模型加以改进,从而完善CreditMetrics模型在我国商业银行业的应用.  相似文献   

4.
文章通过对信用风险管理理论的研究发现,信用风险管理的发展越来越考虑投资者对风险的心理感受;同时行为金融完全从投资者的心理感受出发,而投资者的风险偏好存在转移,资本结构对公司价值有很大的影响.这对建立在有效市场理论上的原有的信用风险管理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相似文献   

5.
本文阐述了自然垄断产业中的政府规制的激励问题。主要从激励性合约的最优拍卖、激励性合约中的双重或第二货源、承诺和合谋问题等四个方面,综述了特许经营权拍卖中的激励性合约理论的产生、演变和研究的进展。  相似文献   

6.
信用合作社在农村信用制度构建中的作用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对农村信贷市场合约不可缔结现象及其原因进行了分析,通过辽宁省北票市农村信用联社的实例,探讨了对于农村信息不对称、信用风险等问题,信用合作社作为信用中介机构在信号传递、公示信息和节约征信制度建设成本方面可以发挥积极的作用,进而促进农村信用体系的构建与完善。  相似文献   

7.
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防范机制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我国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信用风险分散机制、信用风险转移机制、信用风险补偿机制尚未真正建立起来。针对此问题,从实证分析的角度论证并找出了构筑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防范机制的对策措施。  相似文献   

8.
本文将大股东违规行为导致股票价格波动,进而引致中小股东收益的不确定性称为股票信用风险,在证明该称呼合理的基础上又对其内涵、特征、传导机制及其与债务性信用风险的异同等进行了剖析.然后,借鉴债务性信用风险度量方法,提出计量违规概率和违规损失率的方法,并构建了股票信用风险度量模型.据此模型,对我国上市公司股票信用风险进行了实证计算和检验.实证结果表明:我国上市公司股票信用风险状况异常严重,具有小频率大损失、风险损失波动性大、股票之间差异性大等特点.对此,本文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相似文献   

9.
运用KMV模型计算违约距离,作为度量我国上市公司信用风险的指标,并利用Apriori算法挖掘上市公司之间的信用风险传染.结果表明关联规则挖掘能直观有效地描述上市公司之间的信用风险传染,产生强关硖规则的上市公司之间信用风险传染较为明显.  相似文献   

10.
信息不对称是住房抵押贷款信用风险产生的根源。从信息不对称角度出发,探讨了抵押贷款信用风险的几种表现形式,并分析了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指出实施抵押贷款证券化、完善个人信用制度、落实抵押贷款担保制度、规范银行内部信贷管理是规避信用风险的关键策略。  相似文献   

11.
从信息不对称看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产生及其防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由于银行与企业签订信贷协议前后的信息不对称,容易造成银行信用风险;而银行上下级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加重了银行内部人员的寻租行为,使银行信用风险更加严重.作者从信息不对称的角度,运用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的理论模型,对银行与企业、银行上级和下级之间存在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分两种关系框架下进行论述,分析商业银行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并使用信息经济学和博弈论中提供的有关降低信息不对称程度的理论,结合我国实际情况,认为通过深化信用风险信息分析、签订限制性协议和加强银行内部监管等能有效地消除信息不对称问题,防止和减少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的产生.  相似文献   

12.
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模型比较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用风险评估是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首要工作和关键环节,信用风险的量化和模型化是现今信用风险研究的主要趋势,随着对信用风险评估模型领域的探索研究不断地深入,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模型刻不容缓.通过对西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模型的比较研究,指出其特征和优缺点,以期为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评估模型的建立提供借鉴和参考.  相似文献   

13.
信用风险历来是银行业予以高度注意防范的风险,而集团客户鉴于其规模大、业务量多的特殊性,使得银行对其信用风险的管理必须更加谨慎和到位。集团客户信用风险的产生既有其内部原因,又有来自外部的诸多因素,要更好地防范其信用风险,就应加强对授信额度、关联交易、信息披露、内部监管等方面的制度建设。  相似文献   

14.
我国非金融上市企业部门的信用风险在发生着变化.研究表明,近年经济的快速发展掩盖了企业部门的信用风险,企业部门的信用风险呈增长态势.由于企业部门信用风险与银行业存在密切联系,企业的大面积违约将危及整个金融稳定.  相似文献   

15.
银行信用风险是当前我国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之一,也是造成商业银行大量坏账的重要原因.随着金融业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竞争的加剧,风险管理成为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核心,信用风险管理更是重中之重.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已逐步建立起信用风险管理体系,且各方正在积极探讨我国信用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文章研究提出了完善我国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管理的对策.  相似文献   

16.
外部性的新定义是:没有参与订立特定相关合约的其他人所给予上述合约订立人的影响。上述订立的特定相关合约就是内部合约。所谓影响或某种控制,都是经过一致同意达成合约实现的。上述“其他人”不参加内部合约从而不受它控制,但对内部合约订立人产生影响,必定是同内部合约订立人达成了另外的合约即外部合约。上述内外合约组合成双重合约,这是一个普遍存在的事实。在拥有完全退出权的条件下,所有合约包括内外合约,都是每个参与人通过收益成本计算而一致同意达成的,其中包括为降低决策成本而一致同意采取各种授权方式达成的合约。内外合约的联系即相互之间的影响是双向的,其中外部合约作为外部选择点,由于条件的不同,或是可以保障内部合约的达成与稳定,或是可以替代内部合约参与人使其退出并改变内部合约。但上述退出权的实现取决于退出效用是否不小于退出成本。公共选择、合作博弈、讨价还价和一般均衡等理论同样可以解释双重合约。  相似文献   

17.
银行国际保理风险的法律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国际保理已成为当今国际贸易结算中的一种重要方式.从法律上看,国际保付代理就是一种经营由基础交易所产生的应收帐款的买卖的综合性金融服务.银行叙做国际保理交易的风险主要是指信用风险,即银行作为保理商,其客户不履行或不正当履行合同条款规定的义务的一种潜在可能.这种可能一旦成为现实,便会给银行带来直接经济损失,其实质是一种违约风险(Defauh risk),主要包括:进口商信用风险、出口商信用风险、相应保理商信用风险及国家风险.其法律防范在于建立相应的信用风险防范机制,即对进口商、出口商、相应保理商的风险防范机制,以及建立相关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的机制.  相似文献   

18.
以持仓量最大作为判断股指期货主力合约的标准,分析主力合约转换与价格发现能力变化的内在规律.采用向量自回归模型和向量误差修正模型检验主力合约转换前后新旧主力合约之间的价格引导关系,采用永久短暂模型和信息份额模型测度主力合约转换前后新旧主力合约的价格发现贡献度,从而研究主力合约转换对价格发现能力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在主力合约转换后,新旧主力合约的价格引导关系的方向发生明显逆转,新主力合约的价格引导能力明显增强;新旧主力合约的价格发现贡献度显著变化,新主力合约的价格发现贡献度显著提高.  相似文献   

19.
信用衍生品对金融稳定性的影响及政策建议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信用衍生品在转移银行业信用风险的同时,又会通过各种途径对金融体系的稳定性造成一定程度的负面影响,本文主要研究信用衍生品对金融体系稳定性的负面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20.
应用于交易领域的智能合约融入区块链技术,以代码形式表现,可实现合同履行的自动化和不可逆,超越了传统意义上的合同模式.自助行为说、代理说将智能合约视为对合同过程的外部增强,是侧面功能的法律阐释,并未完全捕捉到实质.智能合约并不一定跨越整个合同过程,也可仅是合同过程某个方面或某个阶段.法律意义上的智能合约不是合同新类型,而是合同关系形式的新发展,即当事人缔结和履行合同的新形式,合同性质未发生实质变化.智能合约满足特定要件构成特殊的书面形式,具有"书面形式+自动履行"功能的特质.民事主体通过智能合约形式订立合同应遵守《民法典》等现行法律的具体规则,以保证合同依法成立与生效.智能合约不等同于具有法律效力的合同,认定其效力应结合智能合约应用中的具体问题展开具体分析.从立法上确认智能合约,在符合国家现有法律、政策基础上编写和应用,实现形式的合法化、内容的规范化是该技术谋求长远发展的保障.技术起步的现阶段,纸质合同、一般电子合同与智能合约在不同方面发挥协作作用,会在未来一段时间内成为民事交往、商业交易的主要状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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