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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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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高丽是一个比较典型的贵族社会,王权微弱。故而在统一之后,高丽并没有创法立制,制度文物多因袭新罗之旧。光宗时期,发动了华化运动,但因触动了贵族集团的根本利益,在推行十几年后归于失败。成宗时,王权与贵族集团达成了妥协,在尊重贵族集团既得利益的基础上,王权才可以较大规模地移植中国制度,但不得不迁就土俗,对唐代制度进行改造和变形。到了文宗时期,又开始移植宋制,出现了华制与土俗混合的现象。在蒙元王朝直接控制的时期,高丽蒙古化、中国化的趋势加快,到了高丽末期,全盘华化的政策终于确立。  相似文献   

2.
“华化”与土俗之争背景下高丽对宋代法制的移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下载免费PDF全文
高丽移植宋代法制的进程较为曲折,首先就存在法律移植与本土资源关系的问题,因“华化”与土俗的冲突,高丽王权对宋代法制的移植难以得到贵族精英阶层的支持,不得不启用大量的归化中国士人。与此同时,作为法制输出国的宋王朝又实行严格的图书管制措施,使得高丽对宋代法制的移植缺乏可靠的参照文本,使其对宋制的移植缺乏系统性。  相似文献   

3.
唐代县级政权的司法权限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从唐代典律中所规定县级政权的司法权限与司法制度实际运作中的司法权限来看 ,唐代地方政权之间在司法权的划分上非常模糊 ,越级上诉现象非常普遍 ,而唐代司法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逼供与皇帝和高级官员带头违反司法程序 ,使得县级政权获得实际上的死刑处分权 ,由此造成唐代司法制度的混乱  相似文献   

4.
关于中国司法改革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是作者在中国内地香港法律制度比较研讨会上的讲演。主要说明:当前我国司法改革的重点是司法体制的改革,以期建立和健全一套合理的司法制度作为建设法治国家的基础,保证实现司法公正目标;在司法体制的全方位改革中,要着重解决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问题,建立司法官责任制问题,强化权力机关对司法活动的监督问题等;中国司法改革只能是渐进性的,必须与政治体制改革同步协调发展。  相似文献   

5.
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是国家整个司法制度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它是衡量一国司法制度发展水平的重要标杆。由于法律传统与社会制度的差异性,使得各国未成年人司法处遇方式有所不同。通过对各国未成年人司法处遇的比较研究,将对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建构与完备大有裨益。  相似文献   

6.
宋刑部之制,沿袭隋、唐。在宋代,刑部之职能变化,分两个阶段:北宋前期,刑部官员无职事;刑部之权,为审刑院与纠察在京刑狱司所分。但刑部并非空壳,尚掌有昭雪天下死罪之司法权,及犯罪免职官员经赦重新叙用等职事。为宋初四家中央司法机构之一,则大理寺为最高审判机构;审刑院为复议大理寺断案机构;刑部为大辟复核机构;御史台为刑法最高监督机构。元丰五年,行新官制,刑部尚书、侍郎及其所属四司刑部司、都官司、比部司、司门郎中、郎中、员外郎,官复原职。职掌刑法、狱讼、奏谳、赦宥、叙复之政令。元丰改制之后,中央司法机构由四家简为二家,大理寺、刑部,御史台则为司法监督机构未变。天下奏案,必断于大理寺,详议于刑部,然后上之于宰执,决之于皇帝,这就是元丰改制后,确立的宋代刑事审判制度。这也从刑政方面,体现了宋代以皇帝为核心的中央集权的进一步加强。  相似文献   

7.
本文从权力的合法性基础着手,分析了英国王权的发展历史。指出,王权作为一种古老的政治统治权力,能够成为今天英国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一部分,关键在于王权的合法性基础随时代的变化而发生了改变,不同的时代为王权提供了不同的合法性基础。在立宪君主制下,王权的合法性基础是国民意志,它是根据基于国民意志而产生的宪法而存在、发展的。在这种制度下,国王依宪法享有法律上的巨大权力,但同时这些权力的行使又受着宪法的限制。由于王权虚有其表,很多人对其地位和作用产生了怀疑,但这并未削弱王权在英国政治生活中的独特地位,只要它赖以存在的宪法基础没有改变,它就不会过时。  相似文献   

8.
五代中央职官制度虽承唐代,但又具一时之制的特点。三省权力的省外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这种"官失其职"使三省六部出现了结构和功能的改变,但在效能上,由于失去制约,并没有达到君主专制的预期目的。具体而言:相权与枢密使权力分配失衡,失去权力的制约;重武人,轻文人,失去力量的制约;尚力量,轻纲纪,失去制度的制约。宋初在解决方镇问题的基础上,采取了制约机制,扭转了五代"失制"的局面,形成宋式专制体制,历史真正地走出了方镇时代。  相似文献   

9.
本文从权力的合法性基础着手,分析了英国王权的发展历史。指出,王权作为一种古老的政治统治权力,能够成为今天英国资产阶级国家机器的一部分,关键在于王权的合法性基础随时代的变化而发生了改变,不同的时代为王权提供了不同的合法性基础。在立宪君主制下,王权的合法性基础是国民意志,它是根据基于国民意志而产生的宪法而存在、发展的。在这种制度下,国王依宪法享有法律上的巨大权力,但同时这些权力的行使又受着宪法的限制。由于王权虚有其表,很多人对其地位和作用产生了怀疑,但这并未削弱王权在英国政治生活中的独特地位,只要它赖以存在的宪法基础没有改变,它就不会过时。  相似文献   

10.
论唐代县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在中国古代县制沿革中,唐代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阶段。本文通过对唐县县域分等、县衙机构的设置、唐政府对县令的管理以及对县政工作的检查考核等有关史事的清理分析,对唐代县制建设状况作出粗浅论述。文章指出,唐代县制的发展,保证了唐王朝地方区域社会的长治久安,同时也为唐以后地方县政体制的改革,提供了历史的经验与借鉴。  相似文献   

11.
从量化历史角度开展中西诉讼比较,需注意诉讼率数字背后的陷阱,考虑到双方案件具体内涵的不同,我们更应探讨案件形成背后的司法制度根源。司法档案中的“案件”是司法制度运作中的人为制造之物,近代早期中国与英格兰不同的地方权力结构导致其司法制度资源配置的差异,由此对两国在立案时案件性质的严重程度、案件处理所需时间、当事人所需负担的诉讼费用,以及案件受理范围等方面产生了不同影响。归根结底,清代中国二元性地方权力结构使国家与地方社会相对隔膜,而英格兰的一元性地方权力结构使得国家的权力末梢深入到乡村一级,由此导致了两国具有不同的案件形成过程。  相似文献   

12.
从唐政府与周边少数民族政权的关系来看 ,回纥与唐王朝的关系具有相当的特殊性。正是这种全方位互助、互补的长期友好合作关系使得回纥不仅在唐代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而且在唐代中外文化交流史上起到重要的媒介作用。本文力求通过探讨双方间的特殊关系及回纥对唐代中外文化交流的贡献 ,初步揭示出回纥在唐代中外关系史上的地位。  相似文献   

13.
评价一个国家的司法制度,关键看这种司法制度是否符合国情、能否解决本国实际问题,我国司法制度总体上是适应我国国情和发展要求的.近五年的司法改革体现出以下显著特点:坚持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司法体制改革的坚强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改革理论的正确指引;坚持在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设计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坚持司法体制改革的问题导向、路径依赖与目标指引相统一;坚持司法体制改革、司法队伍建设与司法环境改善统筹推进.我们必须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自信,我们有理由相信,到2020年,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将圆满完成,司法改革的各项目标将基本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将焕发出更多活力.  相似文献   

14.
当前我国司法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司法腐败 ,其根本原因不是司法人员的素质差和具体管理制度的缺陷 ,而是制度性的权力结构存在的缺陷 ,继而导致司法的腐败 ,即我国还没有真正实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以国家权利为本的司法制度 ,向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以公民权利为本的现代司法制度的转型。实现这一转型 ,对“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要的意义。这将是一个较长期而艰难的历程。目前在观念上对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方向和核心要明确 ,对司法、司法机关、司法权力等范畴的研究和认识要深化 ,对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具有性质不同的法律要求要多加关注 ,对法律承认和平等地维护多元利益主体的新观念要树立 ,并处理好学习外国经验与保持中国特色的关系问题 ,以及扭转“非此即彼”简单类比的思维模式  相似文献   

15.
<正> 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鼎盛时期,具有承上启下的重要地位,如果把中国封建社会分为前后两期,那么唐代正处在这个转折点上.本文拟从财政管理体制的变革来说明唐代的这种重要历史地位.一、秦汉至初唐财政体制的演变初唐的财政管理体制是对秦汉以来财政体制逐步发展变化的总结.在此,我们先对秦汉以来财政体制演变的大势作出简略的勾勒.  相似文献   

16.
论高丽在刑罚适用上对唐制的变通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以刑罚的适用而论,高丽和唐两朝的重大不同,可以概括为以下四种情况:唐的刑罚重而高丽轻;唐的刑罚适用标准严而高丽松;高丽对唐的刑罚进行了改造并和其固有的刑罚同时适用;高丽在实践中有一套广泛适用的耻辱刑系统.这些差异的形成首先与两国所处的地理环境及因此而制定的相关政策有关;其次,和两国的权力格局及相应的制度安排有关;第三,还和两国的社会结构与身份制度有关;第四,和两国的文化传统与宗教信仰有关.  相似文献   

17.
中唐以后,随着藩镇设置的普遍化,地方三级制逐渐取代两级制并成为行政的主体,而国家两级制的残余形态——直隶州则成为地方行政的"孤岛"。通过对唐代地方体制的演变、直隶州的产生、直隶州的内涵、直隶州刺史的来源、直隶州设置目的等相关问题的探讨,可发现唐代直隶州设置的初衷是为了确保中央对若干战略区域的有效控制。由于中央对此认识不足,措施不力,加上客观因素的制约,使得中晚唐直隶州制度没能成为遏制藩镇势力膨胀的重要工具,却为五代、北宋消弭割据隐患提供了直接的思路。  相似文献   

18.
高丽王朝虽然模仿唐律创制了自己的法典,但在实际执行中对唐制多有变通.以流刑的适用而言,首先,高丽王朝把流刑和自己的实际国情相结合,形成了"配岛"刑的刑罚体系;同时,从高丽中期开始,还出现了将流人罚为贱役、贱民的做法.其次,在高丽,与流刑同时适用的还有另外一套与流刑性质相近但为其所固有的刑罚体系--"归乡刑"和"充常户刑".这种变通实由多种因素所决定,首先是自然地理环境及与之相关的政策使然,其次是由社会结构及与此相伴随的身份制度所决定.  相似文献   

19.
唐代以前以及唐初的赦文,其功能在于司法。在武则天时期所颁布的赦文中开始出现了重大的变化。这使得唐代赦文在司法功能外,又增加了立法的功能。这个变化是在武则天走向权力颠峰的背景下出现的。赦文的立法功能此后一直延续,构成了唐代赦文的突出特点。  相似文献   

20.
唐代民间信仰中的鬼魂信仰承载并推动了具有重情特色唐小说发展的步伐,唐代"鬼故事"借鬼魂信仰之外壳,着重表现了唐代青年人不被接受的爱情,具有时代进步色彩;唐代精怪信仰故事延续魏晋以来精怪故事模式,因富有谐趣精神在唐小说中自成门类,并成为精怪小说的一种传统模式加以延续.神灵信仰作为权力的代表在唐小说中呈现出新的变化,一是神灵的权力在世俗信仰世界的不断下降,一是人性化色彩逐渐加深,而后者正是唐小说最根本的风格和特色所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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