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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 毫秒
1.
民事检察是检察机关行使法律监督权的一种形式。民事检察制度在国外已有较长的历史,我国建国初期法律上曾确立过民事检察制度,但由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这一制度被取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法制建设的逐步发展,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中的法律监督职能在法律上得到了确认,但民事检察制度并未恢复。本文从民事检察制度的重要性及其历史渊源、民事检察制的内容、检察机关提起民事诉讼和参与民事诉讼等方面对民事检察制度作了探讨;主张恢复我国的民事检察制度,以促进廉政建设。  相似文献   

2.
科学、合理的检察权规范制约机制是实现检察职能、促进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有力保障,也是当前中国深化检察改革的重点和着力点。由于主、客观因素的制约和中国长期权力文化中负面因素的消极影响,目前中国检察权运行中仍存在检察理念缺失,检察权与其他权力配置不合理,法律监督权偏移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检察权正当行使和科学发展。因此,有必要从理性的视角对检察权作进一步检讨,以期改革、完善检察权,实现对检察权的合理规制。  相似文献   

3.
黄旭东  邓娟 《探求》2013,(5):55-62
2012年民事诉讼法修正案对审判监督程序作了重要修改,特别是明确了检察机关监督的顺位问题,即规定当事人只能先向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在法院驳回再审申请、法院逾期未对再审申请作出裁定、再审裁判有明显错误时,当事人才能向检察机关申请检察建议或抗诉,这就确立了民事审判监督程序中的“法检顺位”模式.但是,这一立法创新并不符合审判监督程序的立法目的,对当事人也构成了诉讼权利的强制行使,有违再审启动诉权化改造的初衷,也弱化了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权,应该在未来的立法中予以矫正.  相似文献   

4.
发表权是作者享有的一项重要的精神权利.从立法条文和司法实践来看,遗作发表权的“行使”和“保护”命题引发一系列亟待澄清的追问,遗作发表权的“行使”和“保护”问题的深入研究仍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从发表权“行使”的权能构造来看,由于积极权能上的一次性权利作用效力,发表权的“行使”同时注重积极权能上的“行”和消极权能上的“禁”两方面.发表权的“行使”既指涉作者在积极权能上以一定行为方式“行使”发表权,又涵括作者在消极权能上以请求他人排除妨碍或停止侵害的方式“保护”发表权.法律部门应厘清遗作发表权的归属和行使问题.现行法在遗作发表权“行使”和“保护”的关系处理以及行使主体的设计上存在逻辑失洽性的缺陷,有必要在《著作权法(修订草案送审稿)》当中进一步调整、完善.  相似文献   

5.
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对民事诉讼健康、顺畅地进行具有重要作用.“对国家民事审判权进行有效制约”和“审慎性”应该成为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的两大基本原则,这是国家权力制约和民事诉讼自身规律的必然要求.当前,中国的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还存在很多的缺陷和不足之处,如民事诉讼法总则和分则衔接不紧密、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的范围过于狭窄、民事诉讼检察监督审级规定不够合理、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方式单一、民事诉讼法未规定抗诉案件的再审期限等等.应该以民事诉讼检察监督两大基本原则为基础,把调解和民事执行列入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范围;在立法上规定合理并切实可行的监督审级体制;扩充民事诉讼检察监督方式;在观念上真正树立“权力控制”的理念和程序意识,明确民事诉讼抗诉案件的再审期限.  相似文献   

6.
本文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国家学说,提出和论证了任何国家权力都要控制、失控的权力是通向腐败的权力的观点,肯定了革命导师提出的权力监督的思想实质上就是控制权力的思想,进一步明确了监督权就是权力机关控制同级一府两院和下一级权力机关的权力。文章强调指出,三权分立是适合资产阶级专政的政治制度,我们决不能照搬。澄清了我国国家权力机关的监督权所体现的制约与三权分立的相互制衡的主要区别及监督权行使的原则等问题。  相似文献   

7.
检察机关在提起公益诉讼时往往面临着行政公益诉讼模式抑或民事公益诉讼模式的“两诉”选择困境。然而,单纯地选择行政公益诉讼模式或者民事公益诉讼模式均有缺陷和不足。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与行政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也有理念与实施机制等多方面的困惑和难题。从发展趋势上来看,检察机关应当融合行政公益诉讼模式和民事公益诉讼模式的内在制度优势,形成一种以一体化和整体性为特征的检察公益诉讼综合模式。为此,我国通过《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对公益诉讼分别调整所形成的二元立法分离模式有必要加以修正,制定统一的“公益诉讼法”或“检察公益诉讼法”以形成一体化的检察公益诉讼综合模式乃大势所趋。  相似文献   

8.
汪汉斌 《学术交流》2005,15(1):43-47
修改《民事诉讼法》是为了谋求我国民事司法制度的健康发展,因而同样需要"科学发展观"的指导。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与理念,与修改《民事诉讼法》的宏观思路具有内在的关联性。客观上要求修法时以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和归宿点,注重程序与制度设计的人性化;同时要注意《民事诉讼法》原则、制度与程序的统筹兼顾,协调部门法发展中出现的矛盾,尤其是要正确处理修法的"本土化"与"国际化"的关系,既要保持《民事诉讼法》制度发展的承续性,又要考虑当前的现实需要,还要为其未来留足制度发展的空间,以实现民事司法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相似文献   

9.
《探求》2015,(4)
民事调查核实权由民行调查取证权演变而来,亦属于民事诉讼法首次确定的权力。但目前检察机关行使民事调查核实权也存在一些不尽人意的地方。本文分析了民事调查核实权的基本概念、特征、原则,以及现有制度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初步的解决方案,期望能为民事检察权的正确行使提供参考。  相似文献   

10.
《探求》2015,(2)
民事再审检察建议的效力决定其具有多大程度的强制力。《民事诉讼法》对再审检察建议效力的创新规定使得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作用受到质疑。"零和博弈"与"互利双赢"是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所追求的价值和目标,法律应对民事再审检察建议分层、分类规定其法律效力,以刚性本质推进其柔性形式,进而在保证监督效果的基础上发挥出再审检察建议的特色,避免监督流于形式。  相似文献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对再审程序的修订,解决了民事再审程序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但仍有进一步探讨的空间:有关规定违反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再审检察建议的效力定位不明、当事人申请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抗诉的情形有待商榷等。因此,建议删除违反诉讼权利平等原则的条款,取消再审检察建议或者明确界定其与抗诉的效力和适用条件,并将适用条件予以规范表述,从而促进我国民事再审程序更好的完善。  相似文献   

12.
许浩 《创新》2012,6(4):75-81
检察权的性质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和司法改革的理论问题。我国当代检察制度的形成和发展受多重因素的影响。它脱胎于我国古代御史制度,吸收了大陆法系检察制度的部分传统,在借鉴和采纳列宁法律监督思想以及前苏联检察制度的基础上,历经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实践探索和新中国成立后60年的发展变化而形成。经过转换和改造后的我国检察制度是一项独具特色的国家制度,我国的检察权是一种独立于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之外的第4项国家权力,其性质是当然的法律监督权。  相似文献   

13.
论国家公共权力的历史变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汪志强 《探求》2004,4(6):31-34
本文以公共权力为理论分析框架,以对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解读为切入点,研究国家在现时代的历史使命。本文认为:随着严格意义上的阶级对立的消失,国家的公共权力性质将会突显;公共领域是国家公共权力存在的合理性界域;在现时代,应当加强国家公共权能作用。  相似文献   

14.
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以诉的形式破解公益治理难题,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制度设计。构建完善的理论体系既有利于实现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高质量发展,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完善公益诉讼制度”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改革公共政策、完善法律制度、实现社会治理法治化证成了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政治基础。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检察民事公益诉讼的哲学意蕴。社会公共利益纠纷的频繁发生冲击了传统民事诉讼理论,“法化”不足无法满足现代型纠纷解决的需要,代表公共利益通过诉讼方式履行法律监督本职,破解现代型纠纷“法化”不足的难题为新时代检察民事公益诉讼注入了诉讼法理根据。  相似文献   

15.
温军 《学习与探索》2007,1(6):118-122
刑事诉讼检察监督是唯一贯穿于我国刑事诉讼始终的一项重要制度,也是我国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权最鲜活的体现。但长期以来,这项制度并没有受到应有的重视,立法上存在被虚置的问题,实践中也被严重弱化,监督效果不尽如人意,甚至有些学者主张取消检察机关对刑事诉讼实施法律监督的职权。但是,从完善国家权力结构、实现刑事诉讼目的、强化法律监督以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些角度来考察,刑事诉讼检察监督不仅具有存在的现实合理性,而且还有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的必要性,即对刑事诉讼检察监督进行合理的重构。我国刑事诉讼检察监督制度的合理重构应该以分权制衡、程序公正、权利救济、人权保障、法律监督这些基本理念为理论基础,坚持合宪性原则、公正与效率兼顾原则、协调统一原则。同时,在这些理念与原则的基础上,调整刑事诉讼原则,全面确立检察机关的刑事诉讼监督地位;改革检、警关系模式,强化检察机关对侦查活动的监督;对检察机关的刑事审判监督权也进行必要的改造;并且按照刑事诉讼检察监督职权的自身特性,成立专门的刑事诉讼检察监督部门,以实现刑事诉讼检察监督的专业化和专门化。  相似文献   

16.
黄忠顺 《探求》2014,(3):46-54
基于宜粗不宜细的立法思考,我国《民诉法》在程序规则供给方面严重不足,且受程序运行者中心主义的影响,其在控制、规范权力行使与解决纠纷、保护权益方面也不尽如人意.本次《民诉法》修改主要针对审判程序进行完善,从诚实信用原则、程序分化、诉讼契约化、权力运行规范化以及保障当事人起诉权利等方面从微观上完善立法,但仍然过于模糊或者有失偏妥,需要通过解释论上的努力予以细化或尽量纠正.此外,尚需制定《强制执行法》,并在《民诉法》未来修改时贯彻程序利用者中心主义,遵循调审分离原则,充分考虑中国现实司法环境及其群众基础,并强化人大司法监督职能.  相似文献   

17.
《探求》2017,(6)
民事公益诉讼中检察机关的调查取证权,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开展民事公益诉讼的一项新型权力,但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设计仍留有空间。鉴于检察实务需要,本文对调查取证权的由来、不足等进行了初步探析,提出了相关制度建议。  相似文献   

18.
《民事诉讼法》确立诚实信用原则意味着检察机关非诚信监督的本质从不道德转化为违法,而司法机关违法将直接对司法公信力造成沉重打击,必须予以有效防治。导致检察机关非诚信监督的原因极为复杂,有必要对检察实务中常见的非诚信监督进行梳理归类。在洞悉非诚信监督病因的基础上,除从宏观上采取培育诚信监督理念与氛围以外,亟需完善民事检察监督法律制度及其周边制度,以避免监督与不监督的两难境遇、消除非诚信监督的动力、提高非诚信监督的代价、弱化外界对检察监督的干预。  相似文献   

19.
许浩 《探求》2012,(5):74-77,82
目前法院在民事执行程序中,缺乏必要的监督,导致法院错误或不合理的裁定得不到纠正,严重损害相关当事人的权益。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部门,有必要有义务对法院在民事执行程序中行使监督权。在民事执行程序中,对法院违法、错误裁定,赋予检察院抗诉权,有助于保障当事人的相关权益,解决执行难的问题。  相似文献   

20.
《探求》2017,(6)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是检察机关行使职权、开展工作所依据的基本法律,实施的近40年里发挥了重要作用,然而,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推进、诉讼法的修改完善及监察体制的改革,《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存在与实践脱节的现象,具有修改的必要性。本文在明确修法时所要遵循的原则基础上,从结构和内容两方面具体分析其存在的问题,重点分析了检察机构设置和检察职权配置的内容,提出了相应的修改和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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