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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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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本刊2011年第9期、第10期分别刊登了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能否认定工伤的案例分析。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受到的职业伤害能否认定工伤,在实务和理论方面都存在较大的争议,笔者认为,是否认定工伤的实质焦点是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是否可以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问题。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  相似文献   

2.
随着人口红利的逐步消失,人口老龄化的日益加剧,我们不得不面临一个不争的问题:劳动力供给不足。继之而起的是,越来越多的老人退而不休,继续以各种方式从业。相继而来的是出现各种老龄劳动者的权益保障问题。现行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关于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的从业性质的界定,存在一系列的争议和问题,既不利于相关从业人员权益的保障,也不利于用人单位用工风险的分担,已明显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现状。本文试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从业人员的身份之争略述一二。  相似文献   

3.
<正>本刊2014年第8期刊登了《劳动者超过法定退休年龄权利如何处理》的讨论,该文倾向性认为,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只要劳动者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未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其劳动合同不能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终止,用人单位应当继续用工,并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至劳动者符合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条件时,终止劳动合同。对此,笔者有不同看法,撰写本文供商榷。  相似文献   

4.
政策问答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仍未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已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针对不少用工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相似文献   

5.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没有办理退休手续,此后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的依然是劳动关系吗?由此引发的争议适用劳动法调整吗?本期案例即对上述问题进行探讨。  相似文献   

6.
张立杰 《中国劳动》2012,(10):53-54
案情简介■贾某,女,出生日期为1958年1月2日,于2010年5月13日在某物业公司工作时摔伤。2011年5月,贾某向人社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经审查,认为贾某发生事故时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与用人单位不构成劳动关系,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范围,决定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贾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审理后认为,人社局不能依据职工是否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作为能否受理的条件,而是应当以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作为能否受理的判断标准,并据此向人社局发出《司法建议书》。人社局遂自行撤销了不予受理决定书并重新审理。争议焦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且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是否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对象?  相似文献   

7.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三种情形.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二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时,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所规定的三种情形:(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这三种情形续订劳动合同意愿的主动权掌握在劳动者手中,无论用人单位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出,用人单位就必须同意续订,而且是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提出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不同意;劳动者同意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三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即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相似文献   

8.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与单位的用工关系如何认定,各地做法不一。《劳动合同法》对劳动合同解除与终止作二元架构并以第四章整个篇章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情形和法律后果分别作出规定。对法律条款的理解应首先忠诚于条款本身并应具有统一性,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法定自然终止,之后的用工关系应作为劳务关系处理。  相似文献   

9.
实践中,常有一些用人单位对劳动法律法规产生误解,行使某些权利或采取相应措施,自认为合理却被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法院否决乃至处罚,这些用人单位往往大呼"冤枉"。其实,这些结果都是用人单位对法律的不了解造成的,因为那些是劳动者应当享有的权利。虽由别人用工仍然构成工伤【案例1】:张佳敏是某设计公司的设计员。2008年11月,因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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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女工杨贵芝在成都一家用人单位上班,不久前在下班回家途中不幸遭遇车祸身亡。杨贵芝的亲属认为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因机动车交通事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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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的内部劳动规章制度是处理用人单位(下称"甲方")和劳动者(下称"乙方")劳动争议的重要依据。《劳动合同法》的施行进一步凸显规章制度的重要地位,用人单位是否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对能否有效提升劳动用工管理水平,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具有指南针的作用。当前许多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中仍存在一些误区,笔者以举例的方式进行梳理和辨别,同时作出一些示范性条款供企业参考,以促进企业规章制度设计的合法化和规范化。  相似文献   

12.
非全日制用工形式是一种灵活的用工模式,是降低企业运营管理成本的一种有效模式。《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对非全日制用工的使用形式做出了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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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单方制定并用于规范其生产经营秩序的一种内部规则,属于用人单位依法享有的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范畴。我国劳动法律、法规对于用工规范的限制性条款规定得较为宏观,这就要求用人单位在劳动者的使用、管理过程中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加以补充和细化。特别是当前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后,劳动关系更趋多元化、复杂化,如何能制定一套在内容上和程序上均合法有效的内部规章制度,加强劳动用工管理,对于现代企业而言,更显得尤为重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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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现实生活中,很多劳动者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而这又对产生劳动纠纷构成了极大的隐患,那么,遇到这种情况,用人单位应该咋办呢?一般而言,劳动者不愿签劳动合同的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劳动者自身原因,多是因为一些错误的认识导致的;二是用人单位设置种种障碍不签劳动合同。而两者在某种程度上,还存在着联系。但是对于不签劳动合同的问题,《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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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问答     
特别提示:《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义务。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本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工作岗位等情况。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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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起因签订有专项培训协议的劳动者突然离职引发的培训费争议,上一期我们集中讨论该案的劳动用工是直接用工还是劳务派遣用工。本期在分析说明劳务派遣用工单位与劳动者因专项培训费所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的范围并应比照有关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就培训费的规定进行处理的基础上,讨论诸如在前一个服务期未满的情况下签订的新的培训协议与原协议之间是并存还是替代关系、前述情况下用人单位如何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等与培训及服务期协议有关的问题。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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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案例】:某女职工2013年4月已满50周岁,她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签订至2013年12月份。由于到2013年4月其社保缴费时间不足15年,用人单位同意续签社保。7月份,该女职工被查出患乳腺癌,单位的处理意见是:因其已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存在劳动关系,只是劳务关系,不受《劳动合同法》的保护,不享受医疗期待遇,并要与其终止劳动合同,工资及社会保险费结算至8月份,社会保险转至户口所在地区人社部门,由个人缴纳至55周岁办理退休。那么,用人单位的处理意见妥当吗?【评析】:该问题涉及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分,也涉及达到退休年龄的员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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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中国劳动》杂志2013年第7期刊登了陈新的文章《农民工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受到事故伤害是否应当认定工伤》。文中提到,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农民工顾某(1946年11月生人)2009年6月开始享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2011年1月与某公司签订了为期1年的劳动合同,9月20日工作时受伤。人社局认为顾某发生事故时已经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不属于工伤,决定不予受理;法院判决撤销了人社局不予受理决定。陈新撰文认为,农民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受伤,应按民事雇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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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颁布后,与以往人们对《劳动合同法》的理解具体有哪些不同?记者特邀劳动法专家,围绕实施条例中比较有新意的事实劳动关系、异地员工劳动标准、服务期、经济补偿金与赔偿金、劳务派遣等5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对比说明。焦点1:事实劳动关系原来的分歧:根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必须在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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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劳动关系,是指非全日制用工所形成的劳动关系。非全日制用工作为灵活就业的一种主要形式,按国际劳工组织的定义,一般是指低于法定或集体合同规定的工作时间的就业形式,在我国则指以小时计酬、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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