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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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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邢仁涛 《南方论刊》2007,(11):39-40
本文在介绍欺诈虚假陈述的定义和构成要件的基础上,对调整欺诈虚假陈述的美国侵权法中的侵权责任和我国债权法(合同法)中的缔约过失责任进行了比较,并分析了侵权法和债权的关系,从而提出了应立足传统完善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同时逐步建立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竞合制度的立法建议。  相似文献   

2.
辛赤兵 《理论界》2004,(4):108-110
缔约过失责任是介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之间的一种特殊的民事责任制度。本文从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发展出发,界定了缔约过失责任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和区别,对缔约过失责任的类型、赔偿范围逐一进行了阐述。对完善我国合同理论及立法中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提出了自己的见解,以求在司法实践中正确适用缔约过失责任。  相似文献   

3.
陈春 《理论界》2009,(7):79-80
我国合同法首次对缔约过失所致的损害赔偿作了规定,但并未解决缔约过失责任在我国民法中的法律地位问题.文章认为,从发展轨迹看,由于德国和法国的侵权立法模式不同,前者更为重视缔约过失责任.从理论基础看,诚实信用和合同自由两大原则维护了缔约中的公平正义,确立了缔约过失责任的制度价值.从法律性质看,缔约过失责任不同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尽管三者存在竞合可能.在我国民法中,缔约过失责任应是独立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之外的一种责任类型,与合同、侵权、不当得利和无因管理等一起构成债的发生根据.  相似文献   

4.
一、问题的提出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产生以来 ,对其概念的表述一直众说纷纭 ,莫衷一是。传统民法学者对其理解为 :“于缔约之际 ,尤其是在缔约谈判过程中 ,一方当事人因可非难的行为侵害他方当事人时 ,应依契约法原则 (而非侵权法原则 )负责。”① 这种观点正确地区分了缔约过失责任和侵权责任 ,明确指出两者不同的适用范围 ,但又没有突破缔约过失责任论之首创者———耶林的理论框架的樊篱 :将范围拘禁在订约阶段 ,不恰当地限制了其存在空间 ;在表述上使用了“可非难的行为” ,而“可非难”是一个主观性极强的用语。也有学者把缔约过失责任概…  相似文献   

5.
杜文聪 《江汉论坛》2004,(7):135-137
缔约过失责任是1861年德国法学家耶林提出,我国合同法对此也作了规定。它是在缔约过程中,缔约一方当事人因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所承担的先合同义务而造成对方信赖利益损失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它的理论基础应是诚实信用原则。既不同于违约责任,也不同于侵权责任,法律设定缔约过失责任旨在弥补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调整范围以外的先合同义务的漏洞。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还存在不足,需要进一步完善。  相似文献   

6.
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存在着诸多方面的不足,如未能科学界定先合同义务、体例安排不甚科学、关于保密义务的概念界定模糊、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规定不明确等。在我国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完善中,应凸显先合同义务的一般规定、整合有关条款、明确规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合理确立归责原则及举证责任、填补缔约过失责任与侵权责任、违约责任竞合的立法漏洞等。  相似文献   

7.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及其适用   总被引:8,自引:0,他引:8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我国合同法确立的一项新制度。如果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应承担的义务,造成对方的损失,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缔约过失责任主要适用于合同不成立、合同无效及被撤销几种情形。在实践中应注意与违约责任、侵权责任相区分,正确确定缔约过失责任的赔偿范围  相似文献   

8.
论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独立的合同责任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各国均没有体系化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缔约过失责任制度不能融入传统的民事责任体系,导致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界限模糊.这与已有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的混乱是分不开的:缔约过失责任理论基础没有把价值取向和民事责任性质两个问题划分清楚,对民事责任性质意见分歧很大.文章通过全面论述,基于大陆法系民法的体系结构.明确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独立的合同责任,从而奠定了研究缔约过失责任的基础.  相似文献   

9.
《东岳论丛》2016,(6):90-97
侵权人与被侵权人并非零和博弈,此乃传统侵权法矫正正义之不足。分配正义要求侵权法对加害人给予同等关注,将侵权责任在包括被侵权人在内的当事人间进行分配。从侵权责任分配层面,我国立法仅对涉及受害人过错时的责任分配规则有初步规定,而缺乏责任人与被侵权人赔偿义务划分标准和侵权行为形态与侵权责任形态的对应性规则,更没有处理致害人不明案件责任分担的特殊规则。侵权责任首次分配规则的拓展性构建,须借鉴普通法的司法实践经验,从明确侵权责任分担规则、整合受害人过错制度、确定责任人与受害人责任划分标准和填补特殊领域规则空白等角度着手,继而将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在包括被侵权人在内的当事人之间根据一定标准、因素进行分配,最终实现侵权责任由矫正正义到分配正义的过渡。  相似文献   

10.
缔约过失责任是不同于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的一种独立的法律责任,缔约中的故意侵权责任本身不属于缔约过失责任范畴,缔约过失责任人必须是以订立合同为根本目的,而不是以订立合同为手段以侵害相对人利益,缔约过失责任人的缔约过失既不是违约行为,也不是侵权行为,其应承担的缔约过失责任是一种独特的责任。  相似文献   

11.
作为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补充,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以违反先合同义务为前提,其赔偿范围以受害方信赖利益的损失为限,以赔偿损失为主要责任形式。法律设定缔约过失责任,旨在以法定责任形式弥补合同法和侵权行为法调整范围存在前契约义务的漏洞,全面保护缔约人的合法利益,保障交易安全,维护诚实信用原则,维持市场经济秩序。  相似文献   

12.
缔约上过失责任是1861年德国法学家耶林提出的一种特殊责任制度,被誉为“法学上的伟大发现”。随着时代的发展,缔约过失责任的地位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已得到确立。从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的创立入手,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基础、构成、适用范围以及赔偿范围等问题进行了深入剖析,并对我国相关立法进行了评价。  相似文献   

13.
杨育正 《兰州学刊》2008,(9):109-111,144
随着社会进步,人本意识逐渐浓厚,要求侵权法竭尽所能地维护权利和尊重人格并努力实现对人的终极关怀,源自人类文明初期的侵权法,因为无过错责任的提出和被立法、司法广泛采纳,责任保险制度的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完善,传统的过错责任原则和自己责任原则受到挑战,但侵权法在挑战中不断发展与完善,无过错责任的适用范围不断扩大,责任主体趋于多元化,侵权责任适用的范围在传统侵权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充,侵权法在调整社会关系中仍然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相似文献   

14.
我国侵权责任法在规定真正的侵权责任制度时也规定了为数不少的非真正侵权责任制度,其中包括侵权责任法第31条规定的牺牲请求权和侵权责任法第24条和第33条规定的损失分担责任,使我国侵权责任法成为名副其实的损害救济法而非真正意义上的侵权责任法.  相似文献   

15.
合同缔约过失责任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对合同缔约过程中产生的信赖利益给予救济的法律制度,是民法学一项重要的研究课题,本文拟对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基础、认定要素,其与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的区别,结合一些学者的观点作相应浅显分析。  相似文献   

16.
在缔约阶段,缔约人的合法权益应当受到周密的法律保护,我国的一般侵权民事责任制度对维护缔约人固有的人身利益与财产利益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而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则解决了因缔约一方或双方的缔约过失行为致相对方信赖利益受损应给予的法律救济。但我国当前的一般侵权民事责任制度和缔约过失责任制度,都没有解决因为第三人的故意行为,致使缔约一方或双方终止或中断缔约关系而给缔约一方或双方的信赖利益造成了损害,应如何救济之问题。笔者认为,我国应借鉴国外的相关法律制度,如果第三人故意采用暴力、欺诈或其他违背善良风俗的方式侵害缔约关系的,第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民事责任。  相似文献   

17.
缔约过失责任的请求权基础与地位研究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缔约过失责任在性质上是一种独立的民事责任。有关缔约过失责任的请求权基础,有四种学说。但在法律把缔约过失赔偿责任规定为一般原则时,信赖利益受损后,首先在当事人间产生信赖利益赔偿之债,其在性质上是一种不同于侵权、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之债的独立债权债务关系,缔约过失赔偿请求权便以此种债权为基础而存在,所以缔约过失责任的请求权基础应采法律规定说。  相似文献   

18.
我国缔约过失责任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尹永强  宋凯 《理论界》2009,(1):95-96
缔约过失责任理论的产生是对大陆法系传统契约理论的重大突破.经过一百多年的发展,缔约过失责任理论体系已相对成熟,我国1999年3月15日通过的合同法对这一制度已做出了较为全面的确认.但是同所有的法学理论一样,缔约过失责任理论同样存在一个不断创新的问题.本文以我国缔约过失责任的法律规制为基点,对我国现行立法确定的缔约过失责任的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提出了诸多立法改进意见.  相似文献   

19.
论缔约过失责任及在我国的适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当代民法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的确立对维护缔约过程中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然而这一制度在我国民法中却并不完善,它诸多方面的内容在我国民法学界存在许多争议。对此,本文系统地介绍了缔约过失责任制度,对目前理论界的争议问题进行论证,介绍了缔约过失的基本理论以及该制度在两大法系和各国的确立和发展概况,展示了缔约过失制度的丰富内涵和特质,其中更着重论述了缔约过失在我国的立法状况和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特别是审判中法官自由裁量权的合理运用)。笔者对缔约过失责任的相关理论作了一定的总结和评价,对我国缔约过失制度的完善和改革之路作了一些浅薄的探讨,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和看法。  相似文献   

20.
《侵权责任法》中产品责任的惩罚性赔偿评述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惩罚性赔偿从英美法系发展到大陆法系历经波折,争论不休,其本身的性质尚无定论。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简称《侵权责任法》)出台,在产品责任上规定了惩罚性赔偿,这项大胆尝试是《侵权责任法法》最大的突破。综合各种因素考虑,必须承认作为舶来品的惩罚性赔偿可以适应中国的立法环境,尤其在侵权法领域有特别的意义,产品责任中的惩罚性赔偿将体现此制度的最大用武之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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