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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5 毫秒
1.
针对个罪行为的具体性规定显然满足不了复杂多样的司法实践需求,例如文章探讨的挪用不动产权利凭证用于抵押、担保、租赁等行为如何定性的问题.因此期待立法者进行法律修改,将直接追求公物的交换价值而非使用价值的各种挪用行为归入挪用公款罪的评价范围.  相似文献   

2.
我国刑法原没有规定挪用公款罪,只在破坏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罪中,对挪用国家救灾、抢险、防讯、优抚、救济款物,情节严重,致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遭受重大损害的规定为犯罪。而对挪用公款归个人的,处于当时刑事立法的实际情况,刑法没有作专条规定。但是,近些年来,挪用公款归个人的情况越来越多,而且其挪用数额也越来越大,有的是几万元,几十万元,甚至上百万元,这种行为直接破坏了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使国家和人民利益  相似文献   

3.
我国刑法典将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的具体用途规定为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要件,并设计了"进行非法活动"、"进行营利活动"、"超过三个月未还"三种挪用公款用途的阶梯状的递进结构。司法实务中按照一次或多次挪用的情形,并运用折算的方法,区分为皆未构成犯罪、其中之一构成犯罪与皆构成犯罪的三种情况,认定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数额与量刑幅度,将未在定罪中考量的数额作为酌定的量刑情节。这是在遵循罪刑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对非单一用途挪用公款罪的基本考量。  相似文献   

4.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对象应当将属于"公物"的"一般公物"与"特定款物"都列入其范围;挪用公款罪的客观要件应当保留"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的构成前提与"数额构成标准";挪用公款罪的主体不宜缩小,更不宜将"国家工作人员"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挪用公款罪从其自身性质以及与同属贪污贿赂罪的贪污、受贿、私分国有资产等罪名的关系来看,应当增设罚金刑或没收财产刑才与之刑罚相当;挪用公款罪罪名称谓的完善改为"挪用罪"是比较有价值的.  相似文献   

5.
挪用作为当代艺术创作中一种流行的现象和重要的方法,不仅体现为对新意义的追寻,也表现为对现代主义创作传统的扬弃.艺术家在"挪用"的过程中,折射出自己在思想、艺术表达方面的智慧,以及承载个体对相关艺术与文化问题的思考.该文从挪用的基本含义入手,通过当代艺术中挪用的例子引出挪用在当代艺术中的含义及其成为创作方法的成因,以探究挪用在当代艺术中存在的必然的理由和现实的意义.  相似文献   

6.
基于某省2008—2012年247件村干部挪用征地补偿款犯罪案件的分析表明:村干部主体身份和挪用款项的复杂性,导致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界定模糊;被挪用款项主要用于自己或他人购买股票、收取高息、购买房屋、做生意等,挪用人与用款人多为直系亲属且用款人被追诉的极少。村干部挪用型犯罪的司法惩处乱象主要表现为公共事务与村集体事务管理之间界定模糊、征地补偿款是公款还是资金界定混乱、量刑畸轻而且罪刑倒挂、控辩审三方对案件定性分歧大。应基于管理职能界定村干部是否具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基于被挪用款项性质界定犯罪性质,以犯罪数额为主要依据予以恰当量刑。  相似文献   

7.
挪用公款后的具体用途体现了"公款私用"的程度,应该成为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素.理解挪用公款罪中的"使用"应当从货币的职能出发,凡是对货币五种职能进行利用的行为,都是使用货币."挪而不用"分为纯粹的"挪而不用"和不纯粹的"挪而不用",前者是指挪用时没有特定使用目的的挪用,其实质是贪污,后者指以特定目的进行的挪用,但尚未将公款用于该特定用途的行为,该情况构成挪用公款罪既遂.  相似文献   

8.
利剑 《金陵瞭望》2005,(5):35-37
2005年2月7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起挪用巨额公款用于赌博案作出一审宣判,被告人原江苏省溧水县中医院财务科长王世强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对其挪用的公款人民币599万余元予以追缴,返还被害单位。  相似文献   

9.
挪用公款罪的犯罪客体首先是国家财经管理制度和“公款”的占有和使用权,其次才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的廉洁性。“公款”应当限于“具有直接支付功能的公共财产”。“挪用”有价证券、定期存单和作为结算依据的金融凭证等均不属于挪用公款。“国库券被司法解释拟制为公款”的观点值得商榷。“以使用变价款为目的挪用公物的行为以挪用公款罪定罪处罚”的观点,与“从实质上把握‘公款’的内涵”的观点不宜推广。有必要厘清挪用公款犯罪客体的内在属性,理顺立法、司法思路,考虑在立法上单设“挪用公物罪”、“挪用有价证券罪”和“滥用金融凭证罪”。  相似文献   

10.
挪用公款不退还行为的定性之我见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本文认为:《刑法》第384余所指的“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应限于行为人挪用公款后想退还而因客观原因无法归还的情况。如果挪用公款后主观上不想还而事实上也未退还的.应以贪污罪论处。这种情况下的贪污行为与先前的挪用公款行为不存在转化犯关系,而是分别符合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但考虑两种打为的关联性而仅以贪污罪一罪论处。  相似文献   

11.
挪用公款罪的许多理论和实践问题,一直备受理论与实务界的关注和争议。最高人民法院于1998年出台的司法解释,规定因受贿而挪用公款构成犯罪的,按数罪并罚处理。笔者对此持否定意见,认为因受贿而挪用公款仍属于单纯的一罪,不发生数罪并罚问题,并从行为的罪数性质、该解释的合理性分析、挪用公款罪的立法背景和立法例的比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自己的理由与依据,以及对该行为从一重处断的主张。  相似文献   

12.
挪用公款罪立法上的不完善导致理论界和实务界对该罪的诸多问题都存有争议,对于“挪而未用”的行为如何认定即是其中较突出的问题。文章试从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构成、犯罪形态等角度着手,认为对于“挪而未用”的行为应当认定为构成挪用公款罪的既遂。  相似文献   

13.
1997年刑法修改前,司法解释将挪用公款不退还的情形规定以贪污论处,在当时被理论界批评为客观归罪,有悖定罪的主、客观相统一原则。1998年司法解释将挪用公款后客观上有能力退还主观上不想退还的情形排除在挪用公款罪之外,转而以贪污论处,是以不退还、拒绝退还等客观结果推定贪污目的的存在,仍然是一种客观归罪。能够证明挪用公款主观目的向贪污公款主观目的转化的事实,不是非法占有公款的客观结果,而是非法占有公款的行为和过程。  相似文献   

14.
挪用公款罪是一种多发性刑事犯罪,具有十分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必须对其加大打击力度,因而有必要进一步明确对该罪的认识。本文就其主要方面,即犯罪主体、犯罪对象和客观方面的表现形式进行深入的探讨。  相似文献   

15.
刑法第382条第2款在性质上属于法定拟制。一般主体与有特殊身份的人相互勾结可以构成挪用公款罪的共犯。挪用公款罪的犯罪本质在于公款私用。应该以构成要件作为区分此罪与彼罪的依据。  相似文献   

16.
针对我国刑法学界关于私分国有资产罪主体方面的诸种观点,在评析的基础上,提出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不是单位犯罪,而是自然人主体中的特殊主体,即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相似文献   

17.
彩票公益金用于教育事业可行性分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根据我国彩票业的发展与公益金的运行模式和国外彩票公益金对教育的投入状况,对发行教育彩票和彩票公益金用于教育事业可行性进行论证分析。笔者认为目前在中国发行教育彩票的可行性很小,但国家应通过发行彩票所募集的公益金的使用方向应当向教育事业倾斜,以支持中国教育事业的发展。  相似文献   

18.
公款吃喝在我国是十分普遍的现象,现行的规范体系没有很好地对其进行规制。这主要是由于规范的内部结构以及外部效力出现了问题。要扼制公款吃喝必须从规范公务开支入手。换句话说,要从宪法、刑法以及诉讼制度的创新入手,这三个方面对公务开支进行规范,才能有效地扼制公款吃喝。  相似文献   

19.
挪用公款罪是常见多发的一项职务犯罪,在刑法理论学界和司法实务中存在的争议问题也较多。本文以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经济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为视角,探讨了“挪而未用”的定性问题及其产生争议的缘由,“挪而未用”构成挪用公款罪既遂,建议挪用公款罪应当取消“归个人使用”这一必备条件的规定,废止将公款的具体用途作为选择要件加以规定的作法,以求“挪而未用”的定性问题、挪用公款实行行为的实施终了等争问题得以合理解决。  相似文献   

20.
我国目前社会养老保险是以个人+集体,财政不支持为基金来源模式。这种基金模式有其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根据我国目前社会养老保险基金负担状况和成熟的社会养老保险的特点,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的来源的目标模式应为:(1)适当提高个人缴费的比例,最终可提至10%;(2)扩大社会养老保险承保面,将合资、个体、私有企业职工以及行政事业单位职工纳入社会养老保险范围;(3)财政必须负担社会养老保险。我国社会养老保险基金来源的最终模式是个人+集体+政府。财政介入社会养老保险应该分阶段进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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