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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84 毫秒
1.
案例评析:《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第三十条等规定,职工遭受生产(工作)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确保职工得到及时的救治;用人单位应当自职工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尽责按规定时限提交职工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主要包括救治医疗、住院伙食补助、外地就医交通食宿等)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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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正工伤认定行政机关是否有权认定劳动关系事件回放2010年3月1日,王某到某公司上班,2010年4月8日,王某在工作中右手被机器压伤,要求公司按工伤处理,单位却提出劳动关系争议问题。2010年10月9日,王某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争议焦点工伤认定行政机关在认定职工伤害性质中,是否有权认定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公司认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争议,只能通过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工伤认定行政部门无权直接对劳动者的劳动关系作出判断。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为,工伤  相似文献   

3.
职工工伤保险方面的争议主要发生在三个方面:第一,职工遭受到意外事故(或职业)伤害,职工或用人单位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的职工伤害性质认定结论不服,可能引发"行政争议"。第二,工伤职工申请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鉴定,因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职工鉴定的等级高、低,可能引发"鉴定争议"。第三,工伤职工对相关工伤保险待遇的核定支付有异议,可能引发"劳动争议"或"行政争议"。  相似文献   

4.
法的溯及力,也称法的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对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如果适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就没有溯及力。国务院于2003年4月27日颁布的《工伤保险条例》第64条规定:“本条例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这里明确规定了《条例》是有条件的溯及既往,即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已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了工伤认定,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工伤认定仍在受理认定中,即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尚未作出工伤认定结…  相似文献   

5.
争议焦点:职工履行工作职责中因情感因素遭受伤害,其受伤性质可否认定为工伤. 娄某认为,自己在单位上班过程中受到男友伤害,其受伤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认为,娄某因情感因素致伤,非工作直接原因,其受伤不应认定为工伤. 认定结论:娄某工作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以娄某伤害因情感因素所致为由,不予认定为工伤.娄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维持了该认定决定.  相似文献   

6.
职工不幸遭受到意外事故(或职业)伤害,在及时送医救治的前提下,应当重视职工伤害性质认定的申请问题。在实际工作中,因为少数用人单位或职工未依照国家法规规定,及时向管辖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职工伤害性质的认定,造成了用人单位一定的经济损失,给职工工伤保险权益的维护带来了难度,应当引起用人单位或职工的高度重视。  相似文献   

7.
津劳社局发[2009]46号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劳动保障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更好地贯彻《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维护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现就工伤认定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一般应向用人单位坐落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相似文献   

8.
<正>案情简介■申请人于某系某酒店员工,2012年5月3日,于某在酒店收货平台上验货时,被酒店另一员工不慎撞伤了腰部。医院诊断为:腰部外伤,腰椎间盘突出症。2012年8月26日,于某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后向某酒店发出《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要求该酒店在5日内提供于某所受伤害不是工伤的证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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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刘某2016年9月在公司搬运货物时不幸摔伤,造成右手骨折.同年10月,刘某因公司不愿承担医疗救治、误工工资等费用(该公司否认用工),向当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争议焦点: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劳动者工伤认定申请后,发现劳动关系存在争议且无法确认,可否作出中止工伤认定决定.  相似文献   

10.
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  相似文献   

11.
工伤认定申请期间的定性直接影响着受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超过1年的申请期限后行使权利所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基于现行法律规定和相关的时效理论,目前的工伤认定申请期间仅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的程序性期限。现行的工伤认定程序存在着诸多弊端,迫使工伤认定程序的变革成为必然。工伤认定申请期间也将因为工伤认定程序的重构而发生质的变化,成为真正的消灭时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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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 某公司职工尤某,2013年9月从工作车间到仓库领取材料,返回途中被本单位汽车撞伤.同年12月,尤某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其受伤性质认定为工伤. 争议焦点 职工在上班中被本单位汽车撞伤,是否按工作原因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相似文献   

13.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75号,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由于《条例》所规定的认定条件较为宽泛,不仅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工伤认定实务操  相似文献   

14.
《劳动者》2005,(4):28-28
Law博士:我是一家工厂的工人,2004年11月遭遇事故伤害致右手挫伤。该厂只支付了我第一次住院的医疗费,因我还需继续手术治疗,但其不同意支付医疗费,也不到劳动行政部门申请认定工伤。我本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又以该企业未在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为由,不予受理。我怎样才能获得工伤认定,以维护我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15.
章法 《劳动者》2005,(11):45-45
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职工就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由此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这是《工伤保险条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然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属于特殊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的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时,却因其特殊的劳动关系,不属于“在职职工”的范畴,在要求用人单位按“工伤”待遇进行经济补偿时,往往遭到用人单位的拒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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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李某是一公司职工。2005年11月某一天,在下班途中遭遇汽车撞击后受伤。由于公司为职工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的商业保险,因此李某得到了保险公司3万元的赔偿金。李某后来听说在上下班途中如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可以认定为工伤,还能得到工伤保险赔偿,于是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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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近年来,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活动中,发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机关(以下简称人力社保部门)在处理认定患职业病为工伤的案件中存在一些问题,亟待厘清。■对《工伤保险条例》以及相关法律■依据的理解《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七种情形,第(四)项是"患职业病的"。该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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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事件回放某电力管理局电工孙某,主要工作职责是负责甲村和乙村的低压用电设施日常维护和抄表收费工作。2010年5月15日,孙某当日8时至次日8时应到镇供电所值班,但当日早上6时左右,丙村电工常某请孙某帮助处理丙村浇地用变压器故障,孙某却在变压器检修过程中不慎触电从3米高处坠落受伤。此后,孙某向社保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要求认定为工伤。争议焦点孙某超出工作职责范围,为维修丙村的用电设施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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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工伤认定由哪个部门作出? 答:《条例》第17条规定,工伤认定应当由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首先,工伤认定是一种行政行为,需由相关的行政部门负责。在我国,负责社会保险工作的行政机关是劳动保障部门,从事工伤保险具体事务管理的单位是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了建立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条例》将职工伤亡性质认定的权力授予了劳动保  相似文献   

20.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3 7 5 号,以下简称《条例》)制定的立足点是面向参加工伤保险的各类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对未依法参保的对象,没有作出具体明确的规定,因此,在实际执行中遇到了许多问题,现提出来与大家商榷。 工伤认定问题:对未参保企业来说,工伤认定难点在于确认劳动关系 《条例》中没有明确规定未参保企业与职工之间的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由谁确认。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时,首先必须审核确定受伤职工与用人单位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如果双方没有形成劳动关系,则不能认定。对参保企业来说,职…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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