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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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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学研究及其思维方式的思想变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姚建宗 《中国社会科学》2012,(1):119-139,208
以研究旨趣与思维方式为标准,法学研究可区分为法律理论研究和法律工程研究。法学中的法律理论研究是以揭示法律存在和运行的"规律"为旨趣的思想活动,规律导向、纯化价值立场、逻辑化、观察式的思维是其思维方式的典型特点;而法学中的法律工程研究乃是综合运用有关法律的"规律"及其他思想理论资源,建构理想的法律制度框架及其运作机制的思想活动,问题和需要导向、创造性、参与式、非逻辑化、系统性、效果检验的思维是其思维方式的典型特点。  相似文献   

2.
论逻辑中项     
<正> 论逻辑中项,这既是一个老问题,又是一个新课题.回顾逻辑历史,二千多年前的古希腊人亚里士多德和他的弟子德奥弗拉斯在其三段论和"外设三段论"中就提出并探讨了逻辑中项问题.随着认识的不断发展,逻辑中项又成为现实思维中一个重要的问题.何为逻辑中项?以往的表述多指形式逻辑中的三段论中项和辩证法中的中介范畴.其实,二者都不是真正的逻辑中项.因为形式逻辑中的三段论中项即三段论"中概念"、"媒概念"、"中词"、"中名辞"等,它是指在三段论大小前提中都出现,并起联结作用,而在结论中不出现的概念.如果把逻辑中项等同  相似文献   

3.
关于法学属性的前提性认识对于法律思维的进展方向有着重要意义.如果更多地强调法学的科学属性,那么在法律思维的过程中就会更多地坚持形式主义思维的进路,倾向于对法律规范进行客观性的解释,并将解释结果通过三段论推理运用于案件,其关注的是法律的可预测性和确定性的实现;如果认为法学更多地是有关价值性问题的学问,那么法律思维就会倾向于关心法律的价值性和实效性以及案件实质正义的实现,旨在通过发掘、寻找有关的资料、论据以确证结论的可接受性和正当性.  相似文献   

4.
我国的法律逻辑研究大致可分为三个阶段:上世纪七十年代末一些逻辑学家基于逻辑的应用,开始对法律逻辑予以研究,这一时期的特点是应用形式逻辑的原理、原则来解说司法实例.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一些法学家在法学研究由立法中心主义转向司法中心主义的背景下,开始关注法律逻辑,主要是对形式法律逻辑,尤其是司法三段论的批判与反思,强调法律推理中的实质方面.但是,由于理解过于宽泛,法律逻辑同一般方法论、修辞学等本质上没有什么区别,对于人们一般所理解的研究思维形式结构的逻辑被消解了.本世纪以来,法律逻辑走向多元,非形式逻辑成为研究重点.总的来说,我国法律逻辑研究依然处于较落后状态,诸多争论本质上是建立在误解的基础之上的.  相似文献   

5.
刘成安 《东岳论丛》2006,27(6):221-224
依法裁判是法治理念对法官的要求。司法三段论是依法裁判的逻辑表述。然而,由于制定法和司法三段论的局限性,依法裁判命题在法官审判活动中常遇窘境。通过法官解释构建个案的裁判规范,是救济制定法和司法三段论之不足、证立依法裁判之命题、维护法治之理念的法律方法。  相似文献   

6.
《理论界》2016,(6)
综观法学之发展历史,法学之方法论纷繁复杂、各抒己见。本文试图从法学方法论的历史脉络之中,运用历史之维,发掘和证成立法评估的法学方法论基础;立法评估之方法基础,既不是早期宗教性信仰与自然法的形而上学式思辨迷信,也不是法条主义的逻辑体系迷恋,而是对法律问题进行整体综合把握,从社会经济结构中去发掘法律本源之方法基础。笔者认为,立法评估方法论的理论基础,在于运用了"社科法学"之方法基础,即运用微观经济学、福利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等理论和方法来分析和诠释法律之问题,即运用"成本-收益"等分析框架来评估法律规范效果的一套新型社科法学的研究进路和研究思维。  相似文献   

7.
丁建军 《北方论丛》2005,(6):139-141
法律理念与法律制度是"神"与"形"的关系,探讨破产法律理念在破产法律制度构建中的作用,从理念角度分析制度选择的合理性,作为一种曲径通幽的思维尝试,志在寻求从理念到制度的一个新方法、一条新途径,在对我国现行破产法律在理念中存在的多个误区予以了澄清后,从民法一般理念入手,引中出现代破产法律理念并进行了分析,以期加强对破产法学研究.  相似文献   

8.
有关法律方法的研究,普遍存在对逻辑真谛的诸多误解或曲解,逻辑形式并非就仅有一个三段论,也并非仅是人类已知的几个推理式,法律方法理应关注更多的已知、尤其未知的逻辑形式。并非复杂的案件不需要逻辑,并非涉及法律内容的思维就叫法律思维,法律内容的特征不能混同于法律思维的特征。当把法律思维跟非形式逻辑扯到一起时,须知"非形式"不是不讲形式,更不是不讲逻辑。法律方法至少应是对法律思维进行逻辑抽象的结果,逻辑抽象未必一抽到顶,是可以分层次进行的,用"分层抽象法"去审视法律思维,将可大大扩展法律方法的研究视野,使成就清晰、独立的法律方法论成为可能。  相似文献   

9.
论法律体系构建的非法治化倾向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莫纪宏 《社会科学》2000,2(8):33-37
在以往的法学理论研究中 ,法律体系作为一个独特的法律现象以及法学研究的重要范畴受到了普遍的关注① 。但是 ,由于法学理论对法律体系范畴的把握基本上是直观性的道德构造 ,因此 ,法律体系的逻辑基础、道德基础和社会基础并没有得到有效的学术关照 ,有关法律体系的理性基础以及表象特征的描述多有强迫逻辑的痕迹 ,故而作为善知识的功用也没有充分地显示出来 ② 。其中 ,最主要的问题涉及两个方面 ,一是没有在法律体系与民主和法治理论之间建立有效的逻辑关系 ;二是没有深刻地揭示宪法在法律体系逻辑构造中的作用。结果在实践中导致了诸如…  相似文献   

10.
法律体系理论是法学研究中的重要内容,也是研究和认识法律规范、法律本质的必然选择.在国内对法律体系理论的研究和在西方的分析实证主义法学对法律体系的探讨之间存在重要的差异,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作为方法的法律体系与作为概念的法律体系;作为逻辑存在的法律体系与作为客观实体的法律体系;法律体系的同一性与法律体系的统一性.  相似文献   

11.
法律逻辑学作为逻辑学和法学的交叉学科,将逻辑理论和逻辑方法充分运用到法学研究和司法实践领域中逻辑问题的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以什么逻辑角度或视野来研究法律逻辑学,如何将法律逻辑学的研究引向深入?本文主张将法律逻辑学的研究置于非形式逻辑的框架下,根据法律的特征,遵循法律思维的规律开展研究.  相似文献   

12.
真正意义上的“法律逻辑”是法律适用的逻辑。法律逻辑所关注的核心问题是法律推理。不过,它关心的主要不是法律推理的形式结构,也决不是普通逻辑在法学领域的简单应用,而是法律推理的构建活动,即它的前提如何建立的问题,涉及的实际上是法律适用过程中的思维方法和思维技巧问题。  相似文献   

13.
亚里士多德是逻辑科学的开山人,这位被马克思称为“特殊的探宝者”,之所以能创建出为人们认识世界、表达思想提供有效思维工具的逻辑科学体系,离不开他对前人思想成果的继承和发展,更离不开他对人类思维实践的系统概括和总结.思维理论产生于思维实践,亚里士多德逻辑理论的诞生,主要有三大思维实践前提.一、证明的思维实践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说,始终贯串着证明的思想,在他首创的三段论中,更是着重强调了证明的三段论,他在《前分析篇》中曾说:“我们必须首先说明我们所探讨的主题以及它所属的学科.它的主题是证明,对它进行研究的是证明的学科.”①亚里士多德逻辑理论的  相似文献   

14.
环境法学体系研究需要科学的方法论.运用拉卡托斯的"科学研究纲领方法论",可以对我国环境法学理论进行理性、客观的分析与评价,对环境法学体系进行重构,将环境法学的基本假设、立法原则以及法律制度放到一个统一的逻辑体系内.拉卡托斯认为科学研究纲领包括坚韧的"硬核"(基本假设)、"保护带"(广阔的辅助假说)和"启发法"(解题方法).环境法学的基本假设是环境正义;关于自然的权利问题、动物的权利问题、可持续发展、代际(内)环境正义等的理论是环境法学的"保护带";环境法学的"解题方法"是达致环境正义的进路.  相似文献   

15.
司法三段论将作为大前提的法律规则和作为小前提的案件事实舍乎逻辑地推导出判决结论是实现司法裁判正当性的一种基本模式,同时由于司法裁判在法律解释和案件事实问题上必须进行价值判断,因此,逻辑与价值判断构成了司法三段论的两个基本内容。  相似文献   

16.
对法律的规范性研究和科学性研究都忽略了法现象具备"公设人为"、"人化自然"的特征。法学研究既不能仅从内部对规范进行结构与逻辑分析,也不能断然取消对法现象的价值评判。具备物性的法律制度是一个事实,但也是可由人们按照法理念来塑造或修正的事实。  相似文献   

17.
长期以来,人们在评介亚里士多德的逻辑学说时,十分注重他的三段论,把三段论说成是亚氏逻辑学说的精华。这种看法是值得商榷的,因为它没有从本质上看问题。从现代逻辑学的观点看,三段论只不过是一种演绎推理,而演绎理论发展的高峰是公理学,公理学与三段论相比不能不是更高层次的逻辑理论。细读亚氏的逻辑著作,我们发现:亚氏已有丰富的公理学思想,三段论理论只不过是其公理学思想的具体体现。这使我们不得不把传统的看法倣些修改:三段论虽是亚氏逻辑学说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是亚氏逻辑学说的精华,亚氏逻辑学说的精华应是公理学。弄清这个问题是有意义的。其一,还历史本来面目;其二,使人们看清现代逻辑与古代逻辑的联系,从而冲破传统逻辑体系的束缚,实现逻辑教学与科研现代化。  相似文献   

18.
朱祥海 《理论界》2011,(11):59-61
自20世纪中国法学以西方学科建制方式为蓝本建立至今,形成了较为细密的知识结构和理论系统。体系化知识模式的建立,对于法律科学的发展和法律实践具有重要的作用。然而,受制于西方知识体系、思维方式和话语系统的支配,中国法学的发展表现出高度的路径依赖。中国的法学知识生产明显的边缘性和依赖性,制约了法学的未来演进。重建法学的形而上理念、问题意识与话语系统,才是摆脱边缘化地位的根本。  相似文献   

19.
法经济学虽然属于经济学的研究范畴,但是却和法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法学关注的是如何从权利、义务出发体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而法经济学关注的是如何严谨法律制度,让法律实现公平正义。前者关注法律结果,后者虽然也关注结果,但更关注所引用法律的制度设计。虽然学科近似,但各自研究领域内的思维方式大相径庭:法律人多数仅仅是从提供正义的角度来看待法律的作用,而法经济学人是从改变行为的诱因(隐形价格)和政策目标(效率与分配)的手段来看待法律。如果说法律思维是一个价值观,那么法经济学思维就是一把衡量尺子,如果法学思维是"主观的",那么法经济学的量化思维就是"客观的"。但法经济学思维的微观经济学观点缺少一种统领全局的原则性研究范式,"适当论"可以成为这种范式。  相似文献   

20.
信息法学的理论构建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信息法学是以信息法的现象为研究对象,从法学角度研究有关信息和法律的关系的学科。信息法学体系的形成,受到经济因素、社会因素、法律因素的影响和制约,这些因素共同构成了信息法学的立法环境,是信息法学体系赖以形成和发展的基础。确定信息法学的逻辑起点,关系到信息法学理论体系的科学性和严密性。同时,它还关系到信息法学的学术导向和理论功能。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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