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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31 毫秒
1.
民国后期的南京国民政府在设计民事审判制度之时,将诚信原则贯彻其中,这是吸纳大陆法系优秀立法成果、继承中国古代有益民族道德传统的产物。无论民事司法的理论体系还是民事审判的制度规范,南京国民政府都将法官诚信审判作为其司法诚信的核心内容。尽管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的民事审判工作有其不足之处,但是当时的国民政府倡导法官诚信的原则是值得肯定的,其不仅对当前司法工作中贯彻诚信原则具有一定的启示作用,而且对当下的审判工作及法官队伍建设也有一定的启迪和参考价值。  相似文献   

2.
司法公正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为了保证司法公正,防治法官滥权,中国历代都高度重视对司法官员不法行为的惩治,其主要特点有二:一是重视对法官惩戒的立法,立法内容丰富详尽;二是重典治吏,对法官采用严刑峻法。从法官惩戒制度入手,分析古代法官惩戒制度、措施、程序,以期完善一个使法官不能腐败的制度、不敢腐败的惩戒体系、不愿腐败的有尊严的氛围,这对完善现行的法官惩戒制度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相似文献   

3.
肖洪飞 《社科纵横》2008,23(8):81-83
继承制度在中国古代民事立法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中国古代的继承主要是指直系卑亲从长辈获得家族的宗祧和封爵,以男性为中心的家族香火的传递,财产继承是作为这种传递的附件而进行的家庭财产分割.追溯古代继承制度的历史沿革.并在此基础上分析古代继承制度的特点,对当今继承立法乃有不少有益的启示.  相似文献   

4.
中国古代法官责任制度的基本特征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中国古代的法官责任制度历史悠久,沿革清晰,内容丰富,体系完整,规范详密。它强调给错判案件的司法官吏以刑事惩罚和行政处罚,但不要求他们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而其立法却与实践相脱节,法律规定很严,实际执行的很少。它的发展充满了孤立性、排他性,又不可避免地带有保守性、专断性。它虽然是皇帝实行专制主义统治的重要工具,但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有使人民少蒙受法外冤狱和摧残的积极意义。可以说,这一优秀的文化遗产,在世界诉讼史上是一个陵起的高峰。今天探讨这一制度,对于我们创建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是不无裨益的。  相似文献   

5.
司法能力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而法官遴选制度的完善无疑是提升和保证初任法官司法能力的重要环节。两大法系法官遴选制度的经验表明,只有将法学教育、法律职业考试、司法实务能力的培训与考核整合为一个有机整体,才能确保初任法官乃至整个法官职业群体的司法能力。通过分析改革开放以来国内法官遴选制度的演变,可以看出目前中国法官遴选制度与法官司法能力建设之间尚缺乏契合性与系统性。  相似文献   

6.
司法自由裁量权既是司法权的一种表现形式,也是司法活动中的一种权力运作方式.规范司法自由裁量权既涉及相应的制度建构与机制建立,也涉及制度、机制与法官日常活动相结合并产生良性互动的问题:既要实现司法裁判的确定性和可预见性,又要保障司法裁判的积极性和适应性,从而调动法官的积极性,有效提高案件审理的质量和效率,维护司法的权威和公信力.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要从外部和内部两方面入手,外部制约包括立法制约、程序制约和责任机制的建立;内部制约包括优化审判组织结构、完善审判公开制度、增强裁判文书的说理功能、健全案例指导制度.  相似文献   

7.
试论中国法官制度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杨曼  欧超荣 《社科纵横》2005,20(3):82-84
法官代表国家行使司法权,法官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官制度包括法官资格、法官选任方式、法官保障制度、法官惩戒等。通过对中外法官制度的对比分析,论证我国现行法官制度结构存在的问题和弊病。  相似文献   

8.
李怡  马琳 《社科纵横》2011,26(4):137-139
唐代官员常服在继承前制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等级规范,品级的差别主要体现在紫、绯、绿、青的品色制度和章服制度上。唐代官员常服是汉族传统服装与来自西域胡服的完美结合,是南北朝以来民族大融合、文明大交汇的直接反映,是其继承前制并结合自身要求内部调整的产物。常服在唐代的发展历程正是中国古代服饰文化美学观念的具体体现,即自然美服从于伦理美。  相似文献   

9.
张秀娈  陈新岗 《唐都学刊》2005,21(2):149-153
"路径依赖"在中国古代重农抑商制度的形成、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战国时期,重农、抑商思想开始有机结合并有所发展,与其有关的制度建设在秦国取得成功;秦朝继承、发展了重农抑商制度;在西汉,这项制度得到了充分检验,并形成了制度选择到制度确立的制度变迁模型.由于"路径依赖"的存在,这一模型在中国经济制度史上产生了重要影响.  相似文献   

10.
李佳敏 《社科纵横》2013,(1):220-221
雷锋精神是中国共产党在革命历史实践中所形成的宝贵精神,是社会主义制度下人际关系最真实的反映。志愿精神是"舶来品",是改革开放的产物,它顺应了中国社会发展的需要,蕴含着"与时俱进"的时代精神。通过两种精神对比研究,志愿精神在雷锋精神的基础上对德性进行了继承和发展,充实了中国社会发展的需要。  相似文献   

11.
论合同责任     
罗马法将民事责任分为两种:“合同责任”与“侵权责任”,大陆法国家继承了这一分类法。英美法稍有不同,把民事责任分为:违反合同的责任、违反信托的责任及侵权责任。合同责任与合同义务(债务),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所谓合同债务,是合同中规定当事人应为的一定行为。债务人按照合同规定正确履行债务,不会发生责任问题。只有当债务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债务时,才发生合同责任。所谓合同责任,即法律视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债务为违法行为,使行为人处于一种受制裁之法律地位。合同责任是合同法律制度长期发展的结果。习惯法时代,曾经通行一种用名誉作为债务担保的责任制度。债务人违反合同时,债权人即当众公开宣  相似文献   

12.
在中国封建社会,唐朝的诉讼制度是比较完备的。其中尤以法官责任制度最为严密。本文作者对这一制度的基本内容作了较为详细地论述,并指出由于其阶级的局限和封建专制制度的束缚,该制度未能在司法实践中真正贯彻,但总结这一制度的得失,对健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仍不无益处。  相似文献   

13.
李久昌 《学术交流》2007,(7):172-175
北魏洛阳城里坊制度在继承前代的基础上,又有了新的发展,呈现出许多新特点。里坊布局环绕宫城,益发棋盘格状化,里坊分区益发等级化,里坊形制益发规整化,里坊管理益发严格化,里坊与市场结合益发紧密化。尤其是内城、外郭城形制的创建,使外郭城得以大规模地辟为规整的里坊区,按里坊制度布局与管理,是北魏洛阳城的创举,这也是中国古代都城建设史上第一次有计划地把都城居民的里整齐地建成。里坊制度自周代形成以来,至此基本定型。隋唐长安城、洛阳东都城都直接继承了北魏洛阳的里坊制度。  相似文献   

14.
《继承法》修正:体系建构与制度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王歌雅 《求是学刊》2013,40(2):77-85
我国现行《继承法》修正,既是民众继承观念变化的要求,也是继承法制科学发展的要求。《继承法》修正,以相关民事制度的完善为基础,以继承机制的和谐统一为归宿,以民众继承愿望的满足为宗旨。继承制度的体系建构,应采总则、遗嘱、法定继承、遗产的处理、附则五章编制;继承制度的立法选择,应关注遗嘱制度、法定继承制度、遗产处理制度的修正与完善,进而实现继承领域的意思自治、权利保障与利益协调。  相似文献   

15.
唐太宗对中国古代史学作出了卓越贡献,主要表现在:他是设馆修史制度的创立者,对中国史学的发展起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大力提倡编撰史书,亲自撰写《晋书》四论;继承和发展了史学“褒善贬恶”、“以史为鉴”的优良传统  相似文献   

16.
日本裁判员制度是国民同法官共同分担责任、相互配合、真正以审判主体的法律地位参与到具体刑事案件审判中来的一种新的国民参与制度。该制度规定了裁判员的选任范围、选任程序、权利义务以及违犯该法的惩处措施等。日本司法改革审议会的专家们十分看好这一制度,但日本国民却不认同。究其原因是该制度过分强调了裁判员的国民性、裁判员参与刑事审判的义务,忽视了国民的身份保障。  相似文献   

17.
浦纯钰 《学术交流》2005,(12):53-56
提高我国法官地位应着眼于树立法官权威,而树立法官权威首推法官独立。要真正提高法官地位必须从推进法院体制改革和保障法院独立、提高法官的选任标准和完善法官的选任程序、提高法官自身素质和增强法官的职业荣誉感三方面来加以改革。即推进法院体制改革,保障法院独立,提高法官的选任标准,完善法官的选任程序;提高法官自身责任,增强法官的职业荣誉感。  相似文献   

18.
论秦畴祭天     
李梅 《唐都学刊》2005,21(6):149-152
古代祭天于郊,故祭天又称郊祀.秦之祭天,在祭祀时间、地点、所用牺牲等方面与周、鲁郊天有很大不同.尽管秦祭天礼仪跟儒家经典所记相抵牾,但经过西汉的继承,秦代祭天仪式对后世郊祀制度依然产生了较大影响.  相似文献   

19.
在涉外交往中,礼宾工作必须有章可循。礼宾制度,是一国外交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建立,实质上是一个动态的过程,是在不断地继承、规范与发展中确立与完善的。本文对新中国礼宾制度的继承、规范与创新进行了探讨,并初步分析了新中国外交礼宾制度的创建过程、具体内容、制约因素及其主要特点。  相似文献   

20.
卢青峰 《社科纵横》2011,26(4):97-98,102
法官释明权制度是大陆法系国家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在我国当前提倡能动司法的背景下,该制度对于能动司法的实现有着重要意义。能动司法在客观上要求加强法官释明权的行使,同时,释明权制度为法官能动司法提供了一个有效的平台。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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