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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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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南极科学在人类认识南极的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从《南极条约》的出台到南极条约体系的发展完善,科学始终都扮演着重要角色。科学作为一种协调各国立场的特殊外交手段,促进了《南极条约》的出台。南极科学研究为南极条约体系的发展和完善提供了科学咨询和智力支持,也是各国增加在南极大陆存在的重要手段。在南极这片神奇大陆上,南极科学与政治完美地结合在了一起。  相似文献   

2.
论南极海域的法律地位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以1959年《南极条约》为核心的南极条约体系与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在重叠适用于南极海域时产生了权利义务的碰撞与冲突。在"南极条约区域"内,基于《南极条约》确立的主权冻结原则以及《体系》建立的南极环境保护价值导向,任何形式的海域主权要求都缺乏基本的法律与政治基础,因而是非法和无效的。南极条约体系不仅否定了主权要求国基于"双焦点主义"而提出的海域主权要求,而且限制了各国依《海洋法公约》享有的公海与"国际海底区域"权利;在"南极条约区域"外,岛屿主权国延伸至"南极条约区域"内的合法的外大陆架权利及专属经济区权利与《体系》的冲突,则因南极地区特殊的地缘状况与政治法律安排而得以缓冲和兼容。作为"非主权要求国"与南极事务大国,我国应警惕个别国家试图瓜分南极海域并将其据为己有的战略企图,坚决反对主权要求国对南极大陆附属海域任何形式的主权要求,积极推动南极条约协商会议成员国对南极海洋事务的集体决策权与管辖权,努力维护我国在南极海域的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3.
在过去的五十年中,《南极条约》有效维护了南极洲的和平,促进了国际南极科学合作,为国际社会提供了解决有争议问题的“南极模式”。但近年来现有的“南极秩序”正在面l艋着来自各方面的严峻挑战,《南极条约》的未来走向受到国际社会的强烈关注。目前存在三种未来走向:《南极条约》解体、南极“联合国化”而变为人类共同财产以及《南极条约》继续存在。由于《南极条约》高举和平与科学的旗帜,以及南极条约协商国家的强大政治经济实力,在可预见的未来,现行的《南极条约》仍是规划南极事务最现实的选择。  相似文献   

4.
20世纪90年代南极旅游的火爆,导致了世界范围内汹涌的批评浪潮。但大量事实表明,媒体所称的南极旅游污染被夸大了。比较旅游活动与科学活动对南极的影响可以发现,科学的影响远远超过旅游。良好的南极旅游秩序来自旅游从业者的自律和南极条约协商会议以及各国政府的规范之功。随着人类环保意识的加强,南极旅游资源必将进入紧缺时代,未来南极游无论在价格还是在客源等方面都将呈现新变化。  相似文献   

5.
1982年《联合国海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建立了大陆架制度,要求沿海国应在批准《公约》生效十年内完成200海里以外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划定。目前,澳大利亚、挪威、阿根廷和英国等国在提交各国大陆架划界案时,先后对南纬60°以南地区的外大陆架提出了主张要求。自《南极条约》1961年生效以来,南极地区(即60°S以南地区)一直处于以《南极条约》为核心的南极条约体系的约束之下。南极条约体系是一个涉及国际南极事务众多方面的系统,对于维护南极地区的和平稳定做出了巨大贡献。通过解读南极洲领土主张七国提交的大陆架划界案和有关大陆架外部界限的初步信息,跟踪研究大陆架界限委员会审议的有关南极地区的划界案案例,分析了沿海国在南极地区的大陆架划界主张对南极条约体系法律地位产生的重大影响和挑战。  相似文献   

6.
李任远 《国际论坛》2013,(3):26-31,79,80
英国对南极"伊丽莎白女王领地"主张主权,其合法性存在争议。依据先占的规则,参照人类在南极及其附近地区的实际控制能力,英国没有实际控制"伊丽莎白女王领地",不能基于先占取得在该地区的主权。由于《南极条约》的效力,目前英国"伊丽莎白女王领地"的主权主张不能影响此地区的主权归属,其主权归属仍处于未定的状态;"伊丽莎白女王领地"主张的提出也违反了《南极条约》的宗旨,英国不享有对"伊丽莎白女王领地"所在地区的主权。  相似文献   

7.
从南极条约体系演化看矿产资源问题   总被引:1,自引:1,他引:0  
领土主权和矿产资源是国际南极事务中的两个敏感问题。《南极条约》的缔结搁置了对主权问题的争议,为国际社会探讨另一个敏感的问题提供了前提条件。通过条约体系围绕矿产资源问题演化主线的简要回顾,深入分析从《南极矿产资源活动管理公约》最终过渡到协商产生《南极条约环境保护议定书》的历史背景和内在原因,讨论了在条约体系框架下协商成员国从分歧走向合作的必然性。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国情,就如何利用南极现有的国际共管体制和机制以有利于我国和平利用南极,得出几点原则性结论。  相似文献   

8.
《南极条约》的缔结,不仅与南极所处的地理位置和自然环境等客观因素密切相关,同时也反映出国际社会希望南极能够永续地和平利用并贡献于科学事业的强烈愿望。原始缔约国的创造性将可能引起争端的领土主权问题“冻结”,推迟对矿产资源问题的讨论,采用协商一致的工作机制,在全面保护南极和鼓励科学考察等方面寻求广泛的合作,以条约框架为基础建立了有效的国际共管体制,为和平解决国际争端起到了示范作用。纵观条约体系演化过程,不难看出,南极局势的发展从分到合,虽然合中有分,但以合为主。这不仅符合全人类的利益,也符合我国的长远发展利益。重要的是抓住难得的机遇,充分利用《条约》体系的机制和规则,积极参与,在竞争中寻求合作,通过合作增强竞争力,以逐渐形成、聚集并储备我国和平利用南极的能力。  相似文献   

9.
在国际法层面上,对南极旅游进行规制的主要是南极条约体系,该体系里的《南极条约》和《关于环境保护的南极条约议定书》没有直接和明确地规范旅游问题,《议定书》的几个附件以及南极条约协商会议的措施直接而零散地对旅游问题做出了规定。现行的南极条约体系对旅游问题的规制不严密、不完整,制定《旅游附件》专门对调整南极旅游应是较好的完善途径。  相似文献   

10.
南极冰架是南极条约区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法律地位的界定不仅取决于冰架自身的科学属性,还应在南极条约体系下进行系统解读。冰架在物理结构上具备了陆地的基本特征和功能属性,在条约文本解释中也体现出区别于南极海域和类同于南极大陆的法律地位。随着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框架下南极海洋保护区制度的发展,分布在南极条约区域的大面积冰架是否应受《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的调整逐步成为一个显性问题。对南极冰架法律地位的廓清关乎南极条约体系下重要公约的适用范围及其相互关系,进而将对南极国际治理产生重要深远的影响。本文的研究表明,冰架不属于《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公约》的适用范围和规制对象,也不在南极海洋生物资源养护委员会的规划区域之内,南极海洋保护区不应包含南极冰架。  相似文献   

11.
以1959年《南极条约》为核心的南极条约体系在南极国际治理以及南极和平秩序维护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被视为国际合作的典范.南极条约体系经历了从“去中心化”到局部机制化,再到全面机制化的漫长演变过程.目前,南极条约体系内已经形成了涵盖ATCM决策机制、CCAMLR与CEP局部机制和负责行政事务的南极条约常设秘书处等在内的国际组织雏形.在现有机制基础上建立一个永久性国际组织——南极组织,有利于南极条约体系内部机制的整合,进一步明晰其国际法主体地位,而且还将增强其与其他国际组织的联系与互动,促进南极国际治理的民主化与透明度.  相似文献   

12.
1982年马来西亚联合第三世界国家在联合国内发起了对南极条约体系的挑战,批评重点涉及南极条约体系的缺陷以及南极环境保护问题和矿产资源的公平开发问题。从1993年起马来西亚逐渐认同南极条约体系的原则,马来西亚与南极条约协商国关系发生转折。2002年南极条约协商国邀请马来西亚作为观察员参加第25届南极条约协商会议,马来西亚与南极条约协商国的关系得到重大改善,有望不久加入《南极条约》。马来西亚南极政策的转变既有维护马来西亚国家利益的考虑,也受到大国政治、环境政治等国际因素的制约。  相似文献   

13.
国际社会对丰富、独特且具有重大经济战略意义的南极资源展开了新一轮的国际纷争。南极条约冻结了南极的领土主权,考虑到南极及其资源的法律属性的特殊内涵是建立在人类共同遗产原则基础上的,以及南极现有管理体制的缺陷,建议应扩大适用人类共同遗产原则。根据南极条约体系中始终贯穿的养护南极资源、保护南极环境、维持南极生态平衡的可持续发展理念,提出我国在南极问题上的战略选择和发展路径:对内促进我国有关南极的政策立法与国际接轨、加大资金技术的支持、加强南极科学和法学领域的研究;对外加强与国际社会的交流与合作,共创和谐的国际环境和南极环境。。  相似文献   

14.
南极由于其重要的战略地位和丰富的资源,自被发现以来始终是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随着地球资源存储量的减少和发展中国家南极意识的觉醒,如今的南极领土争端不仅表现为几个大国提出领土主张,还体现为发展中国家的介入和挑战。没有法律依据的南极主权主张不仅难以取得别国的认可,更无法获得理论支持。在《南极条约》的冻结原则之下运用国际法原理研究南极主权问题,不仅有助于理解冻结原则产生的理论基础,也便于认识南极主权问题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5.
南极特别保护区管理权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南极特别保护区是南极条约及其议定书所建立的南极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制度。南极特别保护区的管理国依据南极条约协商会议审议通过的管理计划在保护区内行使管理权,以实现对特别保护区的有效管理。通过分析保护区管理权实施的依据及实践,探究潜在的利益博弈,指出在南极“主权冻结”原则持续化的过程中,南极特别保护区内管理权的实施成为相关国家加强在南极实质性存在的有效手段。我国应积极参与到南极特别保护区的设立与管理事务,以切实维护我国在南极的利益。  相似文献   

16.
当今全球治理的困境主要在于制度困境,而"国家中心主义"理念的广泛存在则是导致全球治理制度困境的主要原因。因此只有超越"国家中心主义",用全球主义的理念来设计和改造全球治理制度,才能真正实现全球治理的发展。作为应对南极矿产资源问题的全球治理制度,《南极条约》体系同样受到"国家中心主义"理念的困扰。然而与此同时,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使得该条约体系较之其他制度更具全球性基因。《南极条约》体系的上述特征使得以全球主义理念为标尺对其进行改造,使其成为南极矿产资源领域的核心制度,就能从根本上解决当今南极矿产资源问题所面临的困境。  相似文献   

17.
南极条约体系与国际海洋法:冲突与协调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有关南极海域的法律制度在国际海洋法中占有独特的地位。它既属南极条约体系的调整范围,又面临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代表的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调整。在二者的发展进程中,有关南极海域的法律问题充满了冲突,尽管有协调二者的努力,但冲突仍多于和谐。本文依循南极条约体系与国际海洋法律制度的发展脉络,介评二者在南极海域法律问题上的关系,这对进一步研究南极条约体系与国际海洋法律制度均有参考意义。  相似文献   

18.
美国的钓鱼岛政策是相互"矛盾"的:一方面对钓鱼岛主权归属"不持立场";另一方面宣称《美日安保条约》适用于钓鱼岛。它肇始于二战结束前夕美国对钓鱼岛的军事控制,根源于二战后美国全球霸权战略,随着战后美国东亚乃至全球霸权战略的变化而逐渐演变而成。20世纪50年代初美国炮制非法的《旧金山和约》,并通过片面援引该条约把其对钓鱼岛的占据"合法化",埋下了中日钓鱼岛争端的种子。20世纪70年代初美国与日本签订非法的《归还冲绳协定》,把钓鱼岛的施政权一起交给日本,从而引发了中日钓鱼岛争端,同时以"中立"之名行偏袒日本之实。冷战后尤其是"重返亚洲"以来,美国把《美日安保条约》与中国钓鱼岛挂钩,从而加剧了中日钓鱼岛争端。美国不仅是中日钓鱼岛争端的始作俑者,而且是近年来争端激化的"幕后黑手"。总之,美国的钓鱼岛政策违背法理,是美国一贯坚持的霸权逻辑的必然结果。  相似文献   

19.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不承认他国主权要求的南极政策,逐渐转向索求领土主权。但与此同时,苏联积极参与南极洲的考察活动,并建立大批考察站。受到苏联因素的牵制,美国最终停止主权要求(并未放弃),转而召集南极会议,推动南极中立化。概而言之,苏联在美国的南极政策中发挥了有力的平衡作用。  相似文献   

20.
蔡如鹏 《今日南国》2008,(10):76-79
4月15日,"雪龙"号抵达上海.随着这艘极地科考船的返航,中国第24次南极考察也落下帷幕. 在这次科考中,有17个人最为引人注目.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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