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长期以来,国际社会一直在探讨商法的国际统一问题.毫无疑问,法学界与实务界这种不懈的努力对促进各国商法的国际统一是大有裨益的,也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在对待这一问题的态度上,却存在着这样一个误区,那就是人们总是将其目光集中于政府间国际组织或官方机构所颁布的一些统一性商事立法上,而对于由非官方组织或民间组织制定的统一法律文件则鲜有人问津.国际商事自治规则(Self-Regulation)作为各国商事法的法律渊源之一,对于商法的国际统一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相似文献   

2.
陈杰 《学术交流》2013,(6):38-41
伦理与法律实质上具有内在统一性,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离不开法律和伦理的调节和规范。商法从中世纪商人法到近代商法再到现代商法的演变过程依赖于伦理道德的引导,这些因素都凸显出商法的伦理基础。商法的伦理性特质不仅体现为商人群体自主创造和发展的、彰显商人精神的商事习惯,还存在于商法精神实质之所在的商法基本原则和充分展现商法人性关怀的商法规范等商事制度方面。商法需要技术性规范和伦理性规范的共同支撑。从伦理视角看待商法是为了平衡和改变当前我国商法体系过于注重技术性属性而忽视了商法伦理属性的现状,因此,创新我国的商法制度,必须注重伦理因素的考量:一方面,确立体现商人伦理精神的商事习惯的商法法源地位,将仅具有道德约束力的商事习惯吸收入法,在立法上承认商事习惯的法律效力,在司法上承认商事习惯可作为裁判依据。另一方面,把依赖工具理性设计出的商法制度建立在价值理性的基础上,将伦理精神贯彻到商法规则的设计中,不仅应检视现有的商法规范是否体现了伦理精神的要求,还应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体现时代精神需求的商事伦理文化。  相似文献   

3.
论《商事通则》的制定与事实的互适性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民法和商法的关系到《商事通则》的制定及怎样制定,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热点。本文对这些问题的讨论基于商事活动的事实,即《商事通则》是怎样被事实所需求、以及要制定的《商事通则》应该满足事实的需要并在一定程度上超越事实,以达到法律规范与事实的相恰互适。从事实出发,我们得出的结论是《商事通则》的制定是必然的,它的制定过程则应遵守以外源为主、突出强调本土化的路径,其体系应避免追求大而全的模式。  相似文献   

4.
表见经理是商法经理制度下的子问题,是商法外观主义的体现之一,对于保障商事交易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我国由于长期忽视对商法基本理论的研究,该问题鲜有学者论及,本文拟对表见经理的概念、宗旨和构成要件等若干问题进行初步的论述,以期对我国商法基础理论的立法和实务有所裨益。  相似文献   

5.
在国际民商事交往领域,国际惯例主要就是国际商事惯例。我国《民法通则》第142条是一条具有一般规定性质的冲突规范,该条以及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所指的国际惯例只是在一定条件下法院处理涉外民事关系的准据法,据此不能得出国际惯例是我国国际私法渊源的结论。本文认为,《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颁布之前,我国立法和司法实践存在两大问题:一是国际惯例所指为何不明确;二是借公共秩序排除国际惯例的适用。《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没有对国际惯例的适用做出规定,对此,应该尽快加以修正。  相似文献   

6.
一、学科历史及前沿动态我国商法学科的发展较为迅速,这与我国商事立法的建设进程息息相关。在上个世纪90年代以前,我国的商法学科并没有完整形成,仅有少量的论文、教材以及研究商法问题的著作出版,在法律院校也没有普遍开设商法课程。但上个世纪90年代前后,我国商事立法有了稳步地推进,颁布有破产法、公司法、票据法、合伙企业法、担保法、保险法、独资企业法、证券法、信托法、商业银行法等众多商事单行法。我国有关海商、公司、票据、保险、证券、信托、投资基金、企业、商业银行等内容的法律,为我国建立起商事主体、交易和秩序的法律制…  相似文献   

7.
作为争端解决方式之一的国际商事仲裁带有契约性质,当事人依照意思自治原则合意选择法律的意愿应当得到充分尊重.在国际商事仲裁实践中,当事人可以选择的法律包括:适用于解决其争端的准据法,适用于其仲裁协议的准据法,适用于仲裁进程的准据法,以及适用于选择前三项准据法的冲突法.但是,当事人对法律的选择并非绝对自由,而应受到有关国家公共政策、强行法以及基于国内法其他理由的限制.  相似文献   

8.
任江 《社科纵横》2007,22(11):102-105
商事立法模式的探讨在中国由来己久,虽然采用"民商合一"的立法模式一直为中国众多法学学者所推崇,但随着中国对商事法律研究的不断深入以及商法国际统一化趋势的日渐明显,商事法律独立性的问题愈加受到重视;而"民商分立"的立法模式虽然为相当多的大陆法系国家所采纳,其自身的弊端却使其难容于中国现阶段私法体系。因此,作为第三种选择的"商法通则"模式,理应为我们所重视、采纳。  相似文献   

9.
《求是学刊》2018,(5):91-99
国际商事法庭是我国"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构的组成部分,与仲裁机构、调解机构一起为建设"一带一路"提供法治保障。世界范围内出现的国际商事法庭设立浪潮为我国从组织架构、运行机制、法律适用、判决执行等方面设计和运作国际商事法庭提供了经验和借鉴。我国国际商事法庭在现行制度框架内,于审级设置、专家委员会、外国法查明、境外证据材料、取证及质证方式、与调解和仲裁的衔接、信息化平台建设上进行了有限的革新,但在管辖权、法官任免、诉讼程序上仍保持与普通人民法院一致的实践。立足于"一带一路"国际商事纠纷解决中心的整体定位,走差异化、特色化的发展道路是我国国际商事法庭成功运行的方向。  相似文献   

10.
严城  董惠江 《求是学刊》2013,40(4):90-98
我国私法体系虽已基本完备,但因其在形式上体系化程度不高,有必要借助法典编纂的方式对民商事领域的法律材料进行系统而科学的整理和完善,实现私法的体系化。从私法的分化和融合的历史变迁看,民商法间的关系在当今很难用"民商合一是立法趋势"这一论断来概括,影响立法更多的是既成的法律传统、立法者采取的立法政策以及统一国法的政治经济需求等因素。基于这些因素的考量,并兼顾民商法的私法共性以及商法的诸多个性,通过制定民法典统率整个私法,并另定商事通则和完善商事单行法对其补充,实为我国当下法律体系和立法政策下的最现实合理的选择。  相似文献   

11.
一、重大问题的研究 2007年,我国商法学科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我国商法基础理论问题的创新研究 我国商法的地位问题始终为学术研究的重点之一。商法和民法的关系引导出民商合一的理论与民商分立的理论,民商合一抑或民商分立作为法学方法论有其存在的价值和空间,但是作为商事立法或者商事司法的理论基础,存在着一些问题。  相似文献   

12.
商法具有私法的性质,但也表现为明显的公法性.商法是民法的特别法,其内容在总的原则方面体现着民法的基本精神,在适用法律中有优于民法的效力.在传统大陆法系的国家中,商法的性质是以民商分立和民商合一两种立法体例体现的.我国应采取民商分立的立法体例.但就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来分析,制定商法典的时机还不够成熟,可把商法通则作为制定我国商法典的过渡阶段.  相似文献   

13.
罪刑法定与我国刑法的价值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罪刑法定原则的确立是一个深刻的观念变革与价值重塑工程 ,只有从它的思想渊源、价值内涵等方面把握 ,才能使罪刑法定原则“从法律理念转为法律现实” ,确保罪刑法定原则的精神得以贯彻  相似文献   

14.
随着国际商事交易的日趋复杂化,国家也以各种形式的“国家代理人”的身份而参与国际商事交易。这种行为往往构成国家规避其国际责任的理由,对当事方乃至该国家本身都有损害。解决这个问题的关键,就在于要求国家为其“国家代理人”的商事行为承担责任。本文以一个典型案件为背景,分别从四个不同的视角对这个问题进行了分析。文章指出,可以通过限制国家豁免权、扩大国家作为国际法主体的范围、泛化国家责任的承担机制以及否定“国家代理人”的法律人格来防止国家采用这种方式规避其责任。  相似文献   

15.
略论德育的导向功能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德育的导向功能,一般是指德育的性质、原则、内容、目标、方法与成效对社会发展进程和公民素质提高具有的重要引导与定向作用。它包括:历史导向、现实导向和未来导向三个方面。高度重视并充分发挥德育的导向功能,对培养合格人才具有重要意义。  相似文献   

16.
从国际组织法的角度来说,《东盟宪章》正式签订,赋予了东盟这一国际组织以法律地位,还对成员国具有拘束力,同时使东盟确立了自己的目标、原则,成为一个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区域性组织,从而改变了它长期没有独立法律人格的状态,对加强区域一体化具有重要的作用。  相似文献   

17.
《社科纵横》2018,(7):69-75
《民法总则》明确规定了我国民法的正式渊源有法律和习惯,这里的"法律"应系广义上的制定法而言,"习惯"则指习惯法。除了这两大正式法源,我国民法渊源的类型还应包括国际条约、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等。《民法总则》第十条法源制度规定的亮点是明确了习惯的地位,取消了国家政策,其不足之处在于未将法理纳入其中,使得我国民法法源制度具有封闭性。在民法渊源具体内容的适用方面,法律规则应优先适用;无法律规则,应依习惯;无习惯,则依法律原则。  相似文献   

18.
刘春梅 《学术交流》2003,(10):36-42
涉外商事诉讼中的司法管辖是保障涉外商事案件当事人正当利益的第一道防线,也是减少国家之间管辖冲突,促进国际协作的重要手段。对我国在国际贷款和担保合同审理过程中出现的不当管辖问题进行了分析并阐释了相应的案例,介绍了不方便法院原则,期望在遵守基本原则的前提下,我国法院对管辖权主动进行适当限制,避免不当管辖对诉讼当事人造成的实质不公正,以保证诉讼当事人合理合法的利益得以实现。  相似文献   

19.
信托法是资管产品的基本法,商事信托如何进入《民法典》取决于法律定位选择,其功能在于实现信托财产独立性与规范受托人信义义务,公平解决资管纠纷。目前,如将商事信托定位为权利客体,那么还存在着,财产权困境、物权障碍和契约局限性。为此,商事信托的法律定位有必要从权利客体转向权利主体。商事信托所具有的主体名称、独立财产、独立责任和内部机关的实践特征,与法人的理论框架相契合,存在着理论正当性。商事信托法人化有助于解决信托财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塑造信托财产独立性,完善信托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因此,“后《民法典》时代”,《信托法》应当对商事信托在资管产品实践中所表现出的法人化需求进行回应,以夯实资管产品的法律框架,维护金融秩序,保护各方合法权益。  相似文献   

20.
环境伦理中的预防原则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预防原则存在于许多国家的法律和许多国际条约中 ,其支持者认为它体现了环境决策领域与以往完全不同的新方法。与它的重要性相比 ,对它所作的系统论述就太少了。预防原则的表述版本很多 ,各自所使用的词语和句法结构有所不同。也许对于从事环境研究的专门工作者来说 ,这项原则的意义是明确的 ,但对于行外人士而言 ,预防原则的内容就十分不清晰。本文尝试通过从各种关于此原则的不同表述中抽取其核心结构 ,从而加强我们对预防原则的可能意义的把握。预防原则的结构关于预防原则的最著名的论述是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 1 992年里约热内卢宣言的…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