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281 毫秒
1.
公务员职务保障权司法救济的域外考察及其启示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职务常任是西方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之一,世界各国大多通过各种法律规范明确公务员享有职务保障权。但是,这只是实体权利规定,权利的实现离不开切实有效的救济机制。综观世界各国和地区,公务员职务保障权的司法救济是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屏障,对公务员维护其自身的合法权益起着不可取代的作用。文章对中国域外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所实行的公务员职务保障权的司法救济进行考察,明确指出,通过立法和实践,使公务员享有公正、有效、及时的司法救济,是实现法治、保障公务员权利的必然要求,是公务员人事管理的必然趋势。  相似文献   

2.
行政抵抗权,不仅仅是道德的号召,更是法律的承诺.虽然其既有宪法上的理论依据,也有行政法上相关制度的支撑,但行政抵抗权目前仍停留在理论层面,仅仅是推断出来的应然权利,而不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实然权利.对于自身合法权益正遭受侵害或侵害威胁的普通民众来说,行政抵抗权,应是一种利益表达的特殊方式,其不应消释在以维护稳定为基本内容的传统行政执法模式之中.确立行政抵抗权制度,不但可以赋予行政相对人权利、规范相对人行为,而且可以约束行政机关执法行为,同时也是对我国传统权利救济机制的充实和完善.  相似文献   

3.
抵抗权是指人民拥有权利,在有必要时,可以对其由国家法律所产生之义务,采取不服从及抵抗之行为。抵抗权一般在政治学层面、宪法层面、行政法层面等三个层面得到使用。从正当性和意义两方面分析,我国都应当对抵抗权加以规定。而从立法现状来看,我国对抵抗权的规定主要存在于行政法领域,并且在近几年有较大的进步,但相关规定仍缺乏可操作性,并未形成系统完整的制度。对此,可考虑在宪法中对抵抗权予以规定,确立无效行政行为的判断标准,同时,建立无效确认之诉以及完备的人事争议仲裁体制。  相似文献   

4.
论行政相对人抵抗权的程序性与制度化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从性质上说,相对人抵抗权本质上属于程序性权利,它在发起前提上具有法定性,行使手段上具有消极性,作用时间上具有即时性,行使目的上具有阻滞性,效果功能上具有辅助性.作为一种消极的行政参与,相对人抵抗权主要表现为要求说明理由、拒绝、劝阻以及申诉、控告等形式.在相对人抵抗权制度设计上,需要建立和完善行使原则制度、无效行政行为确认制度和抵抗后果制度.  相似文献   

5.
社会保险权的法律属性与社会保险立法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社会保障权利谱系由社会救助权、社会保险权和社会福利权构成,社会保险权在这个权利谱系中居于核心地位.我国社会保险法应以保障社会保险权为立法理念和逻辑起点,细化有关社会保险权的法律规定,合理确定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明确政府在社会保险方面的积极作为义务,完善社会保险权的法律救济制度.  相似文献   

6.
行政相对人的抵抗权是基于自然正义而理应拥有的不可剥夺的一项权利,但该项权利行使的主体、对象、时间、方式等应当有一定的限度,其抵抗权的确立是具有正当性和必要性的,不过行政相对人的抵抗权在我国存在一些实现上的障碍,因此需要从具体的法律制度层面来扫除这些障碍:一是在立法规定中明确将抵抗权的行使对象与无效行政行为理论结合并确定无效行政行为的判断标准;二是建立"抵制必须答复"制度和"争讼停止执行制度";三是针对行政行为建立独立的"无效确认之诉";四是规定行使行政抵抗权的相对人须对特定事实承担一定程度的举证责任。  相似文献   

7.
行政抵抗权,是指法律赋予受无效行政行为影响的个人、组织出于对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的必需,对无效行政行为所设置的义务进行抵制和不服从的权利.探讨无效行政行为以外的另外一种行政行为作为行政抵抗权对象的可能性及相关的制度设计.  相似文献   

8.
在我国,行政抵抗权制度仍处于理论设计层面,没有形成一个系统的制度化体系.基于这种现状,从性质上探讨行政抵抗权,对于抵抗权的制度化无疑具有重大意义.通过对行政抵抗权性质的讨论,明确行政抵抗权是一种程序性权利,进而为铺平行政抵抗权制度建构的理论道路尽微薄之力.  相似文献   

9.
胡大武  张莹 《学术论坛》2007,(5):148-153
我国2005年修订的《公司法》第七十二条分别按同意转让和不同意转让规定了相关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程序。要正确理解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中作为限制工具的优先购买权,必须分清退股权、出卖权、同意权和优先购买权四种权利的相互关系。为了合理规范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优先购买权,需要从四个方面完善我国《公司法》第七十二条。  相似文献   

10.
名牌的法律内涵应当是商誉,其在法律上对应的核心权利应当是商誉权.我国目前关于商誉权的法律保护制度还不完善,从落实自主创新发展战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及名牌战略的角度出发,应当在明确确认商誉权的知识产权地位的基础上,通过制定专门的商誉权保护法律、修改现行商誉保护法律规定等方式来建设与完善我国的商誉法律保护制度,以实现我国的名牌的法律保护制度的构建.  相似文献   

11.
作为宪法权利的社会保障权--基于文本与判例分析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钟会兵 《学术论坛》2005,(10):118-123
社会保障权是否为宪法权利存在争议.从宪法文本考察,世界多数宪法规定社会保障权是宪法权利,其方式有三或直接规定为宪法权利;或规定提供社会保障是国家的基本义务;或规定社会保障制度.虽然有的国家在宪法中未作规定,但通过司法判例确认并维护社会保障权;具有普适性的国际人权法、专门性国家条约、区域性国家条约也都承认社会保障权是基本人权.确证社会保障权的宪法权利性质,不仅具有理论意义,对于解决我们面临的严峻的社会保障也有极大的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12.
侦查是刑事诉讼的重要阶段,侦查公正对刑事司法公正有重要意义.我国刑事诉讼法从立法上对侦查公正予以保障,规定了犯罪嫌疑人在侦查中享有的权利,如知情权、辩护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帮助权等.但还需进一步完善加强律师协助权;消除刑讯逼供、超期羁押、违法搜查等不公正的现象.为保证侦查公正,建议赋予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有权聘请律师辩护权、律师有讯问在场权;规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建立司法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3.
吴晓明 《中州学刊》2008,1(2):106-108
我国侦查程序中存在着犯罪嫌疑人权利赋予不充分、律师介入权利受到限制以及侦查监督不完善等情况.未来<刑事诉讼法>应彻底转变诉讼观念,引入中立性因素,建立司法审查机制,并通过赋予犯罪嫌疑人以沉默权.完善其控告、申诉权和律师介入侦查程序的讯问在场权、单独会见权等具体措施来加强对犯罪嫌疑人的人权保障.  相似文献   

14.
论配偶权及其立法完善   总被引:14,自引:0,他引:14  
配偶权是男女两性依法结合为夫妻后,相互间基于配偶身份所享有的对配偶利益的专属支配权.配偶权是身份权的一种,是权利义务一体性的权利.我国现行《婚姻法》由于受历史条件的局限,对配偶权的规定过于简单、笼统,尤其是未规定配偶间的同居权和贞操保持权,漠视夫妻关系的自然属性,并对配偶权缺乏有效的保护机制,因而有待完善.完善配偶权,主要应充实配偶权的具体内容,并依据不同的配偶身份利益,设计相应的救济方法.  相似文献   

15.
我国《公务员法》规定了公务员对上级明显违法的决定或者命令具有拒绝执行的权利,这无疑是我国建设法治政府征程上的一个里程碑,对我国公务员制度的创新具有重大意义。但这一权利的行使在现实中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对"明显违法"、行使程序及该权利的保护和救济作出认真分析,并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6.
澄清行政抵抗权与和谐社会的关系问题,并通过完善立法对行政抵抗权进行规范,对于推进建设和谐社会的进程意义重大。从字面上看,“抵抗”与“和谐”格格不入,事实上存在着内在的契合。目前我国行政抵抗权立法状况是全国性单行立法和地方统一行政抵抗权立法相结合,存在单行立法覆盖面小实施效果差,地方立法效力等级低适用范围有限的缺陷。建议借鉴法治发达国家经验,在行政程序法中统一规定行政抵抗权,以弥补当前立法的缺陷。  相似文献   

17.
论辩护律师的调查取证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调查取证权是我国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赋予辩护律师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也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的延伸和补充。现行《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关于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规定有许多不足。针对此现状,应增强和扩大辩护律师在侦查阶段的诉讼权利,完善辩护律师在起诉、审判阶段的申请查证权,建立调查令制度,完善证人作证制度。  相似文献   

18.
近年来,随着国家管理民主化水平的提升和相对人权利意识的增强,相对人的抵抗权问题,日益引起我国法学界和法律界的关注.并不是所有的行政行为都是合法的,行政相对人在面对违法的行政行为特别是无效的行政行为时,有没有一种法律所支持和认可的抵抗权?如果有,这种行政相对人的抵抗权的法理基础和制度价值性何在?从这些问题出发,旨在探究行政抵抗权制度.  相似文献   

19.
空间权是因土地立体化利用而产生的一种权利.我国对空间权法律制度的规范与保护经历了萌芽探索、学者争议到立法肯定的过程.<物权法>出台前,一些地区已通过各种形式探索,并对空间权有所规定;<物权法>制定时,学者又对空间权之立法体例形成了独立与非独立的两派意见;最终,<物权法>第136条以地上、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法权形式肯定了空间权法律制度.<物权法>的规定比较简单,需要进一步对其进行深入理解,以形成完整的空间权制度内容.但现行法对空间权的规定还存在适用范围有限、不能应对解决所有空间利用的问题等不尽完善之处,因此,空间权法律制度尚有进一步充实和发展的空间,应通过拓展地役权制度、设立公共地役权制度、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完善土地征收制度,补充挖掘这些土地制度中的空间内容,来进一步完善空间权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20.
社会救助权是指公民出现依靠自身努力难以克服的生活困境时,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和特定服务的权利。目前《社会救助法(草案)》存在社会救助权利的实体权利缺失、程序权利缺失、法律救济权利规定过于简单等问题。未来社会救助法应在完善社会救助权实体权利和程序权利的基础上,完善社会救助权利救济程序。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