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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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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实现农民收入倍增是确保经济持续快速增长的重要手段。采用统计数据,运用描述性统计方法,主要从农民人均纯收入总量、收入来源、收入差距等方面对我国农民收入的现实情况进行了规范分析。研究结果表明:1978—2016年,我国农村居民的收入水平呈现出稳健的增长趋势,年均增长率为12.65%;家庭经营纯收入和工资性纯收入占据主体地位,是农村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财产性纯收入与转移性纯收入所占比重较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在整体上呈现出逐步扩大的趋势;东、东北、中、西部四大地区农民收入虽逐年增加,但区域收入差距显著;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水平的高低与其增长速度成正比。在此基础上,从工资性纯收入、家庭经营纯收入、财产性纯收入、转移性纯收入四个方面提出了实现我国农民收入倍增的制度保障措施。  相似文献   

2.
农村居民纯收入按来源可分为 :劳动者报酬、家庭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西部地区农村居民纯收入主要来自劳动者报酬和家庭经营收入。增加农民收入应重点从这两方面入手 ,采取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3.
农民收入的变化具有很强的阶段性特征.对农民收入来源构成的实证研究发现,家庭经营收入仍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对农民收入增加贡献最大,工资性收入的比重逐步增加.与全国平均水平对比来看,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工资性收入的比重及其对农民收入增加的贡献率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增加工资性收入是增加西部地区农民收入,缩小地区差距的有效途径.  相似文献   

4.
该文通过对湖北省农村居民收入结构和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发现家庭经营性收入的主体地位虽然没有改变,但其所占比重和对农民收入的贡献率在下降。工资性收入虽然所占比重次于家庭经营性收入,但其所占比重和贡献率都在上升。而转移性和财产性收入所占比重及贡献率都较为稳定。对影响三者的各种因素作计量分析,显示人力资本、农产品收购价格、土地对农民收入的不同组成部分,具有显著影响。针对这种结构变化和影响因素的分析,文中最后提出了增加湖北省农民收入的相关建议。  相似文献   

5.
采用中部地区6省份1993-2010年农民收入面板数据,运用Mann-Kendall非参数检验法,分析了农村税费改革前后农民纯收入及工资性收入、家庭经营收入、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的增长趋势。结果显示,农村税费改革后,以工资性收入和家庭经营收入来源为主的中部地区农民收入增加较为显著,但人均纯收入与中国大陆地区平均水平的绝对差距有所扩大,相对差距逐步缩小,表明农村税费改革基本实现了阶段性目标。据此,提出了继续稳定家庭经营,不断扩大农民家庭经营收入范围;有序引导农民非农就业,积极拓展劳务收入增长空间;推进农村综合改革,提高中部地区农民财产性收入水平;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财政扶持,提高对农民的转移支付水平等进一步实现中部地区农民收入较快增长的对策建议。  相似文献   

6.
本文使用线性回归模型,分析了过去20年江苏省东海县农村产业结构变化对农民人均收入的影响.分析结果显示,在农民纯收入的构成中,以种植业和畜牧业为主体的家庭经营所获得的收入占了主要部分.农业多种经营以及非农产业在人均纯收入中所占的份额偏低.从而提出今后该县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思路是加大结构调整的力度,利用资源优势,挖掘农业生产潜力,同时,加快发展农村非农产业,扩大农民收入来源的渠道.  相似文献   

7.
本文从农民收入来源的角度分析省际农民收入差距的成因.利用GE指数和它的要素分解方法分析各项来源对农民收入差距的影响和作用.发现工资性收入是省际农民收入差距的最大原因,而家庭经营性收入对省际农民收入差距的作用主要起稳定作用.  相似文献   

8.
福建省农民收入影响因素灰色关联分析   总被引:3,自引:0,他引:3  
分析了福建省农民收入现状,利用灰色关联理论分析福建农民收入影响因素,排在前5位的分别是:种植业收入、牧业收入、渔业收入、财产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进一步讨论了影响福建省农民收入的各因素,并针对如何增加农民收入提出了相关的政策建议。  相似文献   

9.
本文研究了我国连片特困地区农民人力资本对家庭收入的影响。有序多分类Logistic回归结果表明:农民个体层面的受教育程度对收入具有最大的正向影响,同时农民的健康状况对收入也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农民家庭层面的劳动力人数对收入有显著正向影响,而老人数和小孩数对收入影响显著为负;从农民收入来源看,仅以种植业和"子女赡养"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民收入显著低于其他来源的农民收入;同时贫困地区的自然条件和基础设施对农民收入影响显著。  相似文献   

10.
运用1984-2017年中国农民收入数据,对农民收入结构变动值和农民收入结构变动的增收效应分别进行测度,研究发现:(1)农民收入来源逐渐多元化,收入增长的源泉由过去单纯依靠家庭经营性收入增长转变为近年来各项收入的协同增长,但农民收入的结构与城镇居民相比仍然存在不合理之处。(2)农民工资性收入对农民增收的累计贡献力度已于2010年超越了家庭经营性收入,将来亦或是在很长一段时间以内,必然会与家庭经营性收入作为两大主要收入来源而“并驾齐驱”地带动农民收入持续、快速、稳定增长。(3)长久以来,农民财产性收入和转移性收入因为具有不确定性和暂时性特征,又非农民的传统性收入,因此对农民增收并没有起到决定性作用,但新世纪以来,两者对农民增收的相对贡献率之和已经从2%上升到了16.02%。上述结论意味着,如今农民收入问题已经演化成了一个越来越多地与非农密切相关联的问题,农民持续增收离不开收入结构优化和各项收入协同增长,其核心就变成了如何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解决农民非农就业、支持农民创新创业、赋予农民更完备的产权权能、建立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制度。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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