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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53 毫秒
1.
对于像计算机软件、电子书、电子期刊、数据库等数字商品,采用启封许可方式销售是主流方式.启封许可既具有合同法的特点,也具有知识产权法的特点.合同法赋予当事人在不违背法律的情况下约定自己的权利与义务,而知识产权法更多的是法律直接规定知识产权所有者和使用人的权利和义务.由于权利人的权利冲动和法律规定的有限性,知识产权人容易冲破其权利界限.由于启封许可是一种格式合同,它应当受到民法的基本原则和知识产权法的双重检验,防止知识产权权利人利用格式合同单方面不合理限制作品使用人的权利.  相似文献   

2.
我国《合同法》第39、40条分别对格式条款之订入合同及格式条款订入合同后的效力进行了规定。与德国、台湾地区的立法相比较,我国合同立法对格式条款订入合同的要件规定得不全面,同时对格式条款的效力未能确定一个效力原则,相关立法的条文之间存在诸多矛盾和冲突。在中国未来制定民法典时,建议对格式条款以专章或者专节的形式作出统一、严谨的规定。  相似文献   

3.
市场经济发育日渐成熟 ,格式合同适用愈为广泛。实践中存在三方面问题 :合同条款、合同效力、合同解释问题。对此应进行法律规制 :遵循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弱者利益原则、加重提供方责任原则 ,赋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审查权限 ,并加强格式合同立法 ,同时增强市场主体法律意识  相似文献   

4.
格式条款之订入合同规则研究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格式条款之订入合同 ,是格式条款司法规制的前提。格式条款之订入合同同样适用要约、承诺规则 ,但其要约应采纳明示原则 ,承诺可采取明示或默示方式 ,同时 ,格式条款不属于异常条款或抵触个别约定的非一般条款。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 1款规定了合同订立规则和效力规则。  相似文献   

5.
贺栩栩 《兰州学刊》2013,(12):177-181
新的保险产品往往体现为格式条款的集合,由保险人为多次使用而单方事先拟定,在订立合同人,被保险人往往仅就核心给付条款拥有填空权利,对于其他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安排,不存在磋商余地.然而,无论存在如何强烈理由要求公权力介入进行内容控制,契约自由原则仍为私法理论尊崇之基本原则.相较于运用民法中公序良俗、诚实信用等概括条款对法律行为的效力进行普遍的、最低限度的正义性审查,以纳入控制、特殊解释原则和内容控制作为最基本框架的格式条款效力审查制度,构成对私法自治的体系化干预,对其介入事项及程度的安排更应尽量节制,按照制度功能目的,设定严格的内容控制界限和层次清晰的法律适用体系.  相似文献   

6.
在传统货物买卖法领域,主要是基于“实质公平”标准对标准格式合同的效力进行控制,以防止一方利用其优势地位,对权利义务作不公平分配。而在大众市场软件交易中,对许可证这种新型标准格式合同的效力审查主要是基于“程序公平”标准,即公平原则的内涵和判断标准在适用于大众软件交易许可证时已然发生了变化,这种变化造成了两种格式合同法律适用上的混乱,在司法实践中厘清大众许可证效力的判断标准,有利于保护软件交易和消费者的利益。  相似文献   

7.
格式合同作为商品经济发展的产物,被广泛应用于现代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它具有节省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等优点,有效地促进了生产的快速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为社会生活带来了很多的便利.但是另一方面,格式合同使民法和合同法的自由、公平、平等原则受到限制,一度被强权者滥用而异化为剥削工具.格式合同如同现代经济生活的一把"双刃剑",如何规制格式合同、限制强权、保护弱者至关重要.  相似文献   

8.
合同具有相对性,这是合同法的一项重要原则,曾一度被认为是合同制度和规则的奠基石,在合同法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但自20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交易的日益频繁,各国立法及司法实践基于现实的考虑.对合同效力进行了适当的扩张,使其呈现出一定程度的涉他性.这种涉他性效力的原因何在?有何意义?笔者从这对此问题进行了深入分析.  相似文献   

9.
略论格式条款的几个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格式条款不是一种合同类型 ,而是合同法确认的一种特殊定约方式。格式条款与示范合同的实质性区别在于是否经当事人协商。一方拟定的格式文本并非当然的合同条款 ,须经对方了解才能进入合同成为格式条款。法律对格式条款效力的限制 ,目的在于维护公平与诚实信用原则、保护弱势一方的利益和安全。  相似文献   

10.
格式条款的大量使用在给人们带来方便、快捷的同时,也带来了潜在的不公平的可能性。格式条款对合同自由的背离、与合同正义的冲突,成为对合同格式条款进行司法规制的重要法理基础。对格式条款司法规制方法的法理分析,可以从格式条款疑义之解释和格式条款效力之认定两个角度来进行。  相似文献   

11.
格式合同规制问题探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格式合同从其兴起到被普遍接受说明它适应了经济生活的需要,有其存在的价值.但格式合同限制了对方当事人的契约自由,是对传统契约价值的冲击,其价值具有相对性.为充分发挥格式合同的价值,有必要对格式合同进行法律上的规制,其中包括私法上的救济即民法规制和公法的介入亦即经济法规制.  相似文献   

12.
师寸丽  武瑞玲 《河北学刊》2007,27(3):168-171
电信合同的缔结往往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实现。格式条款并非一经拟定就可直接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其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的前提是格式条款的有效订入。格式条款的订入是规范及解释电信格式条款的前提,也是合同产生效力的基础。  相似文献   

13.
格式条款订入合同的规则在格式条款控制体系中地位重要,其法理基础是维护意思合致,规范目的是实现合同正义。依规范体系和目的,《保险法》第18条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应解释成"该条款不产生订入合同的效力",它是保险人不履行说明义务的法律后果。该条确立了我国格式条款订入保险合同的规则,弥补了我国合同法的不足。《保险法》第17条存在法律漏洞,应类推第18条"该条款不产生效力"的规定。  相似文献   

14.
合同准据法论纲   总被引:5,自引:0,他引:5  
合同准据法是一个有着特定含义的概念,它是指适用于合同的成立和效力问题的法律,其功能在于确定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准据法的选择是国际私法领域最复杂、最混乱的问题。在这方面,通过学说与实践的长期探索,已经形成了一些为世界各国所普遍接受的原则,诸如: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客观标志原则,最密切联系原则及特征履行方法等。这些原则和方法都有其形成、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并都有着丰富深邃的内涵。合同准据法主要用来解决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释和消灭等与当事人权利义务直接有关的问题,但在合同形式与缔约能力等方面并不绝对排除合同准据法的适用。  相似文献   

15.
在我国立法上,有关格式条款的规定相对粗疏,相关研究也不够深入;由于其应用的广泛性,实践中出现的纠纷越来越多。文章在揭示格式条款本质特征的基础上,从格式条款订入合同的要约和承诺两方面分析其成立的特殊性,根据中外合同立法和学说,对格式条款的效力作了界定和评析,并结合最人民法院最新发布的《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着重对格式条款的有效、无效与可撤销进行了探讨。  相似文献   

16.
论无权处分与合同效力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李聪 《理论界》2010,(1):88-90
无权处分所引发的合同效力问题一直是民法理论界争议焦点。确立买卖合同的有效性是必须的也是必然的。这既是从立法价值选择、当事人利益保护、合同本质等方面得出的结论,也是基于《物权法》确定的物权变动与合同效力的区分原则以及正确认识合同效力与合同履行两个概念的区分基础上得出的逻辑推演的必然结果。《合同法》第51条的规定中的"该合同有效"为处分行为有效,因为买卖合同与处分权无关。相对人善意情形下,买卖合同有效应属无异议,但相对人恶意下,买卖合同效力不能一概而论,应根据恶意性质的不同来区分买卖合同的效力。  相似文献   

17.
张良 《中州学刊》2014,(4):63-66
我国消费者保护的相关法律规范大多比较简略、粗糙,缺乏可操作性,致使相关执法和司法效果备受争议。近年来网购、金融消费等新型消费方式的大量涌现,更使我国现有消费者保护机制面临严峻挑战。完善我国消费者保护法律制度,应当设定特殊领域经营者的信息披露义务,加强消费教育立法;明确不当商业行为的概念与类型,对经营者的不当商业行为课以重责;完善消费合同缔结制度,确立格式合同缔结的"纳入"规则;完善消费合同效力制度,明确"黑名单"、"灰名单"条款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建立消费合同格式条款的事先审查制度。  相似文献   

18.
我国新《合同法》的颁布 ,正式区分了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不同概念。但受传统合同法理论的影响 ,对二者之间的效力 ,学者们仍存有歧异 ,大多数学者坚持了区分原则 ,也有少数学者坚持两者的效力同一性的观点。本文在坚持区分原则的基础上 ,主要探讨合同成立后至合同生效期间的效力 ,并涉及有关合同生效与成立的认定。一、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界定  合同是典型的民事法律行为 ,从历史的角度看 ,关于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的界定源于罗马法中关于法律行为效力的规定。在罗马法中 ,除特殊的要物行为和要式行为外 ,法律行为在原则上只要有当事人…  相似文献   

19.
周江洪 《浙江社会科学》2013,(1):80-89,52,158
指导案例1号就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金格式条款的效力及委托人选择其他中介签约的行为是否违约作出了判断。该指导案例确认了审判实践的趋势,但只是确认了不存在《合同法》第40条情形的其中一种情形,并未创造新的规范,不属于先例性规范,而只是一个"事例"判决。该指导案例对于同类格式条款的效力判断、违约判断上不采纳委托人的恶意要件等具有指导参照作用。但在法院是否得以主动介入该案格式条款的效力判断方面,值得商榷。在居间报酬格式条款的效力以及更为苛刻的格式条款的效力等方面,该指导案例并不具有参照作用,仍有待今后的判例法理进一步发展。  相似文献   

20.
网络消费者合同中的法律问题研究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网络消费者合同多属格式合同 ,且多具有跨境性质。如何从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角度对网络消费者合同中的格式条款、法律适用和管辖等问题进行规制 ,对于树立消费者对电子商务的信心 ,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认为 ,网络环境并没有改变消费者保护的社会经济基础 ,因此 ,对上述问题进行规制时应遵循使消费者在网络交易中得到与其它交易条件下同等、有效的保护的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 ,现行有关对消费者合同的格式条款、法律适用和管辖问题进行规制的法律原则仍应适用于网络环境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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