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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87 毫秒
1.
国际商事合同中法律选择条款体现了当事人选择准据法的合意,该条款具有效力上以及权利来源上的独立性。法院地冲突规则允许当事人选择侵权责任准据法时,如果国际商事合同不涉及公共利益,在不损害第三人利益,不违反法院地绝对优先强制性规则的条件下,除非当事人在法律选择条款中明确规定准据法不能适用于侵权责任,该条款确定的准据法能够扩张适用于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侵权责任。当法院地冲突规则不允许当事人选择侵权责任准据法时,在侵权责任与国际商事合同存在密切联系或者出现责任竞合时,法律选择条款确定的准据法可以调整当事人之间发生的侵权责任。法律选择条款既不以权利为内容,也不以利益为内容,该条款不能通过利他合同适用于合同外第三人。如果选择了准据法的国际商事合同与其他未选择准据法的国际商事合同具有密切联系,通过最密切联系原则,法律选择条款确定的准据法可以扩张适用于其他合同,进而适用于合同外第三人。  相似文献   

2.
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将商业秘密的侵权主体限定为“经营者”,使得员工侵犯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行为得不到有效规制。从员工竞业禁止制度的完善,可使侵犯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员工在法律上可责。对用人单位进行救济,即对侵权员工的非难方式,应因员工主体地位的特殊性进行特殊设置。  相似文献   

3.
强化制度: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救济的路径选择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商业秘密侵权救济制度是强是弱,对于商业秘密权利能否得到有效保护极为重要。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救济制度的相对弱化,严重束缚了商业秘密保护效能的发挥,对商业秘密没有起到应有的保护作用。学习、借鉴美国《统一商业秘密法》的有益经验,增设我国商业秘密禁令和潜在侵占救济制度,不失为强化我国商业秘密侵权救济的路径选择。  相似文献   

4.
本文根据我国关于涉外经济合同法律适用原则的规定,结合其他国家的立法和司法实践,对按照“意思自治”原则选择合同准据法的一系列具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问题进行了探讨和阐述,包括选择法律的方式和时间、法律选择的变更、准据法的内容及适用范围、能否选择两种以上法律、准据法发生变化应怎样确定准据法、法律选择的效力以及“意思自治”原则的限制等。  相似文献   

5.
准据法是指“具体实体规范”还是仅仅指某国的“法律体系”?对此,理论界意见颇不统一。文章从准据法的特点和国际私法的相关制度入手来界定准据法的内涵,指出准据法与冲突规范是互不隶属的两个独立概念。依据冲突规范指引找到的法律体系(系属)只是寻找准据法的第一步,找到能够确定当事人权利义务关系的具体的法律才是寻法任务的最终结束。准据法是通过法律体系最终确定的具体的实体法律规范,这样的界定才符合涉外民商事关系当事人对“准据法”的期待。  相似文献   

6.
商业秘密侵权现象的普遍发生和日益加剧,需要加强商业秘密的法律保护,完善商业秘密侵权救济制度体系。中日两国的历史关系、法律渊源及保护商业秘密的立法、司法现状和成效使得比较研究两国的商业秘密侵权救济制度具有现实意义。  相似文献   

7.
经济分析为我们研究商业秘密侵权行为提供了新的范畴。商业秘密侵权行为发生的根本原因是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成本过高导致不能缔约。商业秘密能够产生相对高额利润诱致侵权是另一经济因素。对于商业秘密侵权行为人造成的损害 ,应给权利人以充分赔偿 ,为预防该行为 ,有必要补充惩罚性赔偿金。应当确立侵权举证责任的适度转移制度 ,商业秘密侵权的判决应取用禁令之方式 ,允许侵权人在支付了相当的侵权成本后继续使用该特定信息 ,这是法律判决的效率化 (节约社会成本 )选择  相似文献   

8.
“即发侵权”理论在商业秘密保护中具有很重要意义,本文通过对“即发侵权”的认识,突破了“即发侵权”应用的局限性,提出了商业秘密“即发侵权”引入禁令救济的必要性,并对禁令在“即发侵权”中的适用提出了自己的见解。   相似文献   

9.
在我国目前法律规定中,虽然承认限制竞争行为的“影响”是判断反垄断法能否域外适用的基本依据,但却未将其作为确定涉外垄断侵权责任准据法的连结点,从而导致了反垄断法本身的适用和相应民事救济手段法律适用相割裂,甚至相矛盾等问题,不利于我国反垄断法立法目的实现和有效执行。以华为与美国交互数字之间垄断纠纷案件为背景,通过对比欧盟反垄断法及欧盟有关非合同之债法律适用条例的相关规定,论证了我国将影响原则作为涉外垄断侵权责任法律适用的冲突规则必要性和合理性。  相似文献   

10.
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提起的诉讼能否适用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我国现行法律尚未做出明确规定,司法实践中也出现过证明责任分配的两难选择;尽管商业秘密侵权行为系侵权人所为,只有侵权人才知道自己取得商业秘密的手段和途径,相对而言,被侵权人举证较难。但这种难度毕竟尚未达到影响商业秘密权利人基本的证明责任的承担。因此,在商业秘密侵权诉讼中不能实行举证责任倒置;权利人必须就合法拥有商业秘密、侵权人存在侵权行为、侵权人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等方面进行举证。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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