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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代位继承和转继承都是因继承人死亡无权行使继承权而发生的、由继承人的继承人行使被继承人的财产继承,两者应该如何区别呢?赵某系某公司经理,其妻王某长期病休在家,夫妇二人生有一子一女。儿子赵宏与本厂职工王英婚后生有一子赵小刚,并于1992年因车祸丧生。女儿赵娟未婚,与父母同住。赵某因工作关系经常出差,1995年结识了南方城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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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教授的父亲尸骨未寒,不孝女儿就调查父亲身后的遗产,并将继母告上法庭要求分割、继承百万遗产。孰料,她的行为激怒了父亲的同事,24位知名教授拍案而起。联名举证.集体声援教授的遗孀!2010年1月8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依法驳回了教授女儿要求全部继承父亲200余万元遗产的上诉要求。维持北岸区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教授女儿因有过失只能分割父亲16万元遗产,在4个法定继承人中份额最少。该女儿因不尽孝除激起义愤外。还促使法庭对遗产继承人作出不对等判决。这场看似普通的官司,让人反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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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晓光 《渤海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0,(2)
财产所有人对自己的财产有无非法占有的问题?如何理解精神损害和精神损害赔偿?转继承的财产是被继承人的财产还是继承人的财产?诸如此类的问题,在目前的民法学教科书中或无论及,或无定见,或有偏顿,以至不能给予圆满的回答。所以有必要作进一步的探讨,本文拟就上述问题谈点粗浅看法。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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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苑芹 《中华女子学院学报》1994,(4)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我国现行法律确认了这一制度。现行《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在代位继承中,已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为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代位继承人。 代位继承制度的核心,是代位人取代被代位人的继承顺序继承被代位人所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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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学者认为继承制度中,遗产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前享有继承期待权,在被继承人死亡后享有继承既得权。对于继承权的性质,学者们有很多观点,大多认可它是一种民事权利,是五大民事权利(人身权、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之一。但没有给继承权作出明确的定性。通过分析,我们认为,在继承制度中不存在继承期待权;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取得遗产之前,遗产仍然归被继承人所有;继承权只是一种资格,而非民事权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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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成长和外部锤炼是家族企业培养继承人的常见模式。文章着力探讨经过两种不同模式培养的继承人,在进入企业并发挥重大影响力后对企业绩效产生的影响差异,以及这种差异产生的内在机理。基于学习理论,文章提出了一个被部分调节的中介效应模型,并利用2016年针对浙江省183家家族企业的问卷调查数据对假设模型进行了实证检验。数据分析结果显示,继承人受认可度完全中介了继承人培养模式对企业传承绩效的影响,并且是一种典型的不一致中介效应。具体而言,内部成长模式对继承人受认可度起正向作用,可以推动企业绩效的提升;外部锤炼模式因对继承人受认可度的影响为负,从而会对企业绩效产生消极影响。不过,为继承人配备导师则可以有效缓解外部锤炼模式对继承人受认可度的消极影响。文章首次从学习理论视角对家族企业的不同继承人培养模式进行了整合研究,并发现继承人受认可度是继承人培养模式作用于企业绩效的中间机制,有助于增进对家族企业继承人培养过程的系统认识。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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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立下一份"自己去世后绝技配方只传儿子不传女儿"的遗嘱,女儿把母亲和哥哥及嫂子告上法庭,要求平等享有配方使用权。母亲的这一遗嘱是否合法有效?女儿能打赢这场官司吗?家庭接二连三遭变故,母亲外出学艺独创一套绝技配方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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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士国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7,(5)
所谓权利义务一致的遗产继承原则,其权利指继承人享有的继承遗产权,其义务主要是指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尽的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依此原则,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多寡与有无应与其对被继承人生前所尽义务的多少和有无相适应,并且在继承遗产价值范围内继承债务。在处理财产继承关系时,应否坚持这一原则,我认为是应该肯定的。马克思说:“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16页)在一个婚姻家庭关系中,就财产方面而言,享有继承权,就必须负有赡养、抚养被继承人的义务。(包括扶养义务。因扶养是特殊情况,此略。下同。)只有履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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汤敏 《大连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3,(2):101-107
《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第三条、第八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规定了遗嘱无效规则,其中第二十六条与第二十八条之规则符合《民法典》之精神与理念。然而其第三条与第八条中遗嘱无效规则值得商榷。第一,与遗赠扶养协议相抵触的遗嘱应当被认定为有效,但不产生对抗遗赠扶养协议的效力;若扶养人放弃受遗赠权,遗嘱得以对抗其他法定继承人。第二,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的情形下,遗嘱仍应被认定为有效;但因继承人在此情形下丧失继承权,此时应认定遗嘱失效。第三,《民法典》继承编解释(一)虽未规定继承人存在遗弃、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情形时遗嘱的效力,但类比继承人杀害被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的情形下遗嘱的效力,因继承人丧失继承权,遗嘱失效。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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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银行存款的特殊性,存款人过世后,合法继承人并不能立即拥有死者的存款,必须根据合法继承人的具体情况分别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办理如下手续后,存款才能过户或支付。 一是存款人死亡后,作为合法继承人的中国公民为证明 相似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