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40 毫秒
1.
贵刊1984年第1期《红衣大炮闯关东》一文说:“……红夷炮,明人呼西人曰红毛夷,故名……清代入主中原,讳夷字,官书多改为衣”。“清代讳言夷字”的说法颇流行,老、新《辞源》都持此说。然仔细推究却难成立。后金天聪五年称红衣炮时,仅有努尔哈赤、皇太极两朝,并不犯名、帝讳,入主中原后,在有清一代官私文书中毫不颐忌  相似文献   

2.
学界多有学者将我国传统司法文化概括为“官无悔判”,而对于“官无悔判”的解读大多持批判的态度。“官无悔判”的定论与解读是值得商榷的。在清代以“信谳”为追求的地方司法治理实践中,官有悔判是普遍存在的客观史实,且主要表现为审断过误的改正,其中既有地方官的自行改正,也有依托于案件覆审程序的上司驳正。官有悔判的形成,一方面肇始于审断官吏们过而能改的内在约束,另一方面发轫于各级衙门间审断有责的外在规制。对于“官无悔判”的解读,不应仅仅局限于偏执回护、拒不改正错案的一面,在考察清代地方官追求“信谳”理念的过程中,也应关注到“一成不变,君子尽心”之义,以及俗语“官无悔笔,罪不重科”背后所呈现的据实详审的精神,其中也彰显了古人对听讼处断既判力与稳定性的维护。  相似文献   

3.
兰州人常说:“好人的头上磨难多。”所以,清官常遭厄运。这不仅是他们生前经济上没外快,政治上担风险,甚至要罹杀身之祸,而且还在于死后要受到一些人的声讨。例如,“四人帮”时期的报章杂志,众口一词,都说清官比脏官坏。理由是清官缓和了阶级矛盾,不利于激发人们起来造反。造反后总得建立新政府,新政府中的新清官又比新脏官坏,因为新清官又不利于新造反。民众只能造反,官员只宜贪脏。于是黑白混淆,人妖颠倒,国无宁日,民怨如沸。  相似文献   

4.
赵翼在《廿二史札记》卷 2“汉诏多惧词”条中 ,历引汉文、元、明、章、和、安、顺等皇帝诏书中忧惧自责自咎之言 ,然后说 :“以上诸诏 ,虽皆出自继体守文之君 ,不能有高、武英气 ,然皆小心谨畏 ,故多蒙业而安。两汉之衰 ,但有庸主 ,而无暴君 ,亦家风使然也。”同书还有“汉儒言灾异”、“汉重日食”、“灾异策免三公”、“上书无忌讳”等条都论述到汉朝政治“家风”。由于汉文帝“专务以德化民”“施德惠天下”“施大德”,以其“盛德”而倍受赞誉 ,高、武不能与之媲美 ,清代 ,乃被评价为“孝文为三代以后第一贤君” (《孝文本纪》)。汉文帝…  相似文献   

5.
屈武亮 《社会科学》2023,(10):56-71
“恩差”,是宋代官制中的一种权力关系特征,形成于君臣之间的权力互动,具体到政制中,即“恩典”与“职差”,前者侧重于皇帝的优宠与拔擢,后者侧重于具体政务的处理。由于宋神宗朝的政治实践,添差官在出现之初便作为皇帝“恩差”而具有恩典性与职差性。侍从官群体较为复杂,其“恩差性”始终交融,但元丰改制前后亦有不同的侧重。兼官最初则主要集中于恩典性,无职差性,随着元丰改制的推行,兼官获得了职差性,从单纯的皇帝“恩典”转变为皇帝“恩差”。在之后的制度演变中,添差官开始逐渐融入地方官僚系统中,“恩典性”趋于消亡。侍从官由于职事侍从官群体的扩大,开始从“言语侍从”转变为“有司之臣”,职差性大大增强。存在于中央高层官僚中的兼官,则因改制后职事官的恢复,塑造了新的权力结构。以权力关系为视角,探讨非常规制度的常规化,或可展示更为丰富的历史图景。  相似文献   

6.
“正月”读音“征月”是不是秦代避讳所致?历代学者大都持肯定看法,但语焉不详。现代学者陈垣先生则认为不是由秦讳而改音。究竟孰是孰非?这里谈点自己的看法。《史记·秦始皇本纪·正义》说:“正音政,‘周正建子’之‘正’也。始皇以正月诞生于赵,因为政,后以始皇讳,故音征。”关于这条记载,陈垣先生提出了两点看法。第一,他在《史讳举例》  相似文献   

7.
“倒喇”考     
“倒喇”考曹华强“倒喇”又名白翎雀,是元代著名的歌舞,在中国歌舞史上占有重要地位。然而,从清代至今学术界对这个问题有不少争论,为了澄清这个问题,这里归纳出四种有代表性的意见。一、“倒喇”是金元戏剧名,似俗而雅。依据是清代陆次云描写“倒喇”的“满庭芳”...  相似文献   

8.
“正月”读音“征月”是否即是避秦皇政之名讳,早就存在争议,陈垣先生是近代持否定论者。曹松林先生对之提出不同意见而坚持避秦讳说(见所著《小议“正月”读音“征月”为秦讳》,《学术研究》1982年第4期)。我觉得其中有几点还须进一步澄清,敢为提出并向曹先生请教。  相似文献   

9.
在“四人帮”横行,大搞文化专制主义的时候,他们抛出了《柳下跖痛骂孔老二》的文章,任意捏造了一个“柳下”跖,用以影射现实,为其反革命政治服务。这不但在政治上是极端反动的,在学术上也是荒谬绝伦的。粉碎“四人帮”以后,史学工作者对“四人帮”进行了严肃的批判,对他们在“盗跖”问题上制造的混乱当然也应予以澄清。现在虽然不会有什么人相信“四人帮”所宣扬的“盗跖”和“盗跖思想”,但有的同志却认为《庄子》中所说的“盗跖思想”,其中有属于劳动人民思想的内核。我不同意这种意见,想就此谈谈个人的看法。  相似文献   

10.
战国时代,盗贼蜂起:有盗物者,有盗国者。他们利用“圣”“智”,为自己编织了合法的外衣。庄子的“绝圣弃智”,是为医治“黄钟毁弃,瓦釜雷鸣”的社会弊病开出的一剂药方,它在抛弃“盗”这种病变细胞的同时,也抛弃了“圣”“智”这种正常的细胞,从中我们可窥见庄子愤激而又无奈的情感。  相似文献   

11.
“盗跖”和有关史料的几点解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1961年9月7日《光明日报》刊登了吴则虞同志“盗跖探原”一文,对于“盗跖”和他起义的性质作了较详的论证。11月12日《光明日报》又根据好些议论“盗跖”的信件和文章,发麦了“盗跖及其起义的探讨”一文,各抒己见,饶有发挥,合乎百家争鸣的精神。根据典籍所记,春秋后期,“盗跖聚党数千人,横行天下”,“名声若日月”(详下文),曾经予统治阶级以极大的威(?)和打击。然则对“盗跖”这一名称及其仅存的某些零星史料作进一步的探讨,是完全必要的。  相似文献   

12.
我对吴文化没有专门研究,但作为江苏人,对吴文化研究却是非常关心的。我总觉得吴文化中有一种很可宝贵的传统:“追求”与“兼容”精神。“追求”就是不满足于现状,追求社会进步与社会富裕;“兼容”就是不排外,善于吸取外来文化、吸引外地人材。只要简单地回顾一下历史,就可以觉察到这个传统。元朝时期,松江有个黄道婆,年青时虽然身入道观,却没有“出世”思想。她在海南岛居住期间,从黎族同胞那里学到棉纺织技术,带回故里推广,对江南地区手工纺织业的发展起了重大作用。到清代,常州学者赵翼写了两首论学的诗。一首是:双眼须凭…  相似文献   

13.
“石头纪年”新探王靖胡适之先生于1921年高倡“自传说”,三十余年,“新红学”独帜高标,其声势之大,影响之深,实属空前。到五十年代,主要因其自身的弱点,“自传说”逐渐被怀疑、受抵制、遭批判,“新红学”式微矣。硬将小说当自传,谁也无回天之力挽狂澜于既倒...  相似文献   

14.
清朝统治新疆前期,为了保障驻防新疆军队的物品供应,控制内外贸易,在一些主要城市先后开办了规模大小不等的贸易机构。这种从资金来源、货物买卖、到经营管理、利润分配完全由官方一手控制的贸易机构,史称“官铺”。本文试就清代新疆官铺的经营情况作些介绍和分析,并就与官铺有关的对外贸易的变化作一探讨,不妥之处,诚求指正。  相似文献   

15.
吐鲁番出土文书中“建平”、“承平”纪年索隐──北凉且渠无讳退据敦煌、高昌有关史实柳洪亮公元439年北凉且(或作沮)渠牧犍亡于北魏后,且渠无讳率残部曾一度退据敦煌,最后于公元442年逾流沙经鄯善西迁高昌①。《魏书·沮渠传》谓太平真君“五年(公元444年...  相似文献   

16.
清代学问家戴震提出有名的学者成才律:“大国手门下,不能出大国手,二国手三国手门下,反能出大国手”,从一个独特视角反映了传统社会杰出人才的非集群分布,笔者姑且将其命名为“戴震定律”。  相似文献   

17.
清代《刑案汇览》中的“控争坟山情急赴京刎颈呈告”一案记录了嘉、道年间安徽泾县徐、吴两姓的坟山争讼,从它的发展过程与官府的审理办法,可以观察到清代“民法”与“民事诉讼”问题的复杂性。其一,“官法”与“民俗”之间的距离。中国古代的“民法”总体上经历了一个逐渐发展的过程。至于清代,各种民事规范已经相当丰富。虽然它们在司法审判中都有可能成为依据,但是其性质和作用存在很大差别。其二,法律发展变化的路径。无论从对传统的路径依赖还是面对民间复杂情况时所显示的局限性来看,清代国家法在民事规范方面的发展都受着相当大的限制,这决定了它在民事纠纷的处理上只能给出“权威”的而不是恰当的规定,而所谓“权威”是建立在官对民的统治基础之上的。其三,“词讼”与“案件”之间的转换。“词讼”与“案件”之间并没有非常严格的界限,更不是现代“民”、“刑”两个法律部门之间的并列关系,而是在一定程度上贯穿着以刑统罪的传统和“不应为”的原则,并体现出国家与社会之间的适度分离。  相似文献   

18.
】汉学考据与宋明理学的聚讼及后来的兼采并不是清代“汉宋之争”的全部命题。清代虫鱼考订风气的大兴,使得汉学家们一方面汲汲于对典籍、文字的过分关注从而对钉短考据产生出巨大的亢奋与兴趣;另一方面又因儒学内部治学路径的不一与学者们治学精力的不及,使得其问学因无法弥补“义理”“德性”层面的涵养转而攻讦宋儒,但清代汉学(家烨竞无法摆脱“儒学”的整体路径,故而“道问学”的同时又不敢完全与宋明理学中“义理”“德性”层面相脱离,汉学家内心有属于贴近理学层面而不至于严重脱节的焦虑心态在左右其思想,虽然这种心态在整个清代汉学家们的内心中虽不甚显要,但是却间接决定了汉学家对问学的认知与儒学在清代的理路,汉学家这种纠缠不清的心理表现在“求知识’'一与“修德性”两股势力不断左右清代学术史的基本走向,这即是清代“汉宋之争”的根本原因。  相似文献   

19.
聂长建  李国强  徐鸿 《兰州学刊》2009,(10):129-132
“杀盗非杀人”是价值判断而非事实判断,是法律命题而非逻辑学命题,从逻辑学的角度来批判这一命题犯了方向性的错误。这一命题并非否认“盗是人”这一逻辑问题,而是强调“盗亦或非盗(人)孰应当被杀”的价值问题。由于价值判断是法律推理的灵魂,形式逻辑与价值没有关联,法学的涵摄推论不同于逻辑学的涵摄推论,“杀盗非杀人”这一在逻辑上不真实的命题在法学上是成立的,只有从法律价值判断的视角才能理解这一命题的意蕴。  相似文献   

20.
王学深 《西域研究》2023,(1):15-24+170
八旗制度是清代最基本的军政制度,旗下包含了满、蒙、回、汉、朝鲜、俄罗斯、安南等各族群人众。乾隆二十五年(1760),清廷旨令将新近归附的回部人众编为内务府正白旗第五甲喇第七佐领,即“回子佐领”,成为八旗体系内的一部分。随着回子佐领设置的完善,乾隆朝不仅先后派遣白和卓、刘淳、延强、刘朴四人担任佐领职位,而且在挑补教习、选宫女、额设景山官学生、增设马甲额缺等制度方面予以完善,以期让回子佐领及属众更快地融入内务府八旗体制内。这一设置过程展现出清代八旗制度的多民族属性。  相似文献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