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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19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6 毫秒
1.
案卷排他性原则是听证制度的核心。中国《行政许可法》确立了行政许可听证程序中的案卷排他性原则,这是中国立法的一大突破,具有重要的意义。但是,中国《行政许可法》确立的案卷排他性原则仍然存在缺憾,需要进一步改进与完善。  相似文献   

2.
行政执法案卷作为反映行政执法活动过程的档案材料,是行政处理的直接载体,对于规范行政执法具有重要意义。目前,行政执法案卷制作中存在诸多问题,表现为案卷目录功能定位不准确、当事人身份材料混乱、缺乏清晰的证明标准、集体讨论记录流于形式等。应当明确行政执法案卷制作的规范目标,规范行政执法案卷制作,以促进行政执法水平的不断提高。  相似文献   

3.
行政案卷排他原则的运作必须以下列三个条件为前提,即保障相对人主体地位的正当行政程序,由客观事实到法律事实,看得见的程序真相.在此基础上,行政案卷排他原则通过排斥正当程序以外的因素对行政行为起作用,同时过滤、净化程序中的事实因素和法律因素,从而避免行政程序成为一种形式、摆设,甚至是骗局,最终保障行政行为是程序自然而然的结果.同时,案卷排他也使相对人的程序权利得以切实行使,并使相对人行使的程序权利延续到行政行为中,从而使相对人的主体地位和人格尊严得以实现,相对人的程序权利得以保障.  相似文献   

4.
案卷外证据排除规则乃行政诉讼特有之证据规则,其包含两方面的内涵:案卷外证据之范围与案卷外证据之法律效果。基于行政案卷封闭性之特点,以及行政诉讼司法复审之特性,行政诉讼案卷外证据应予排除。对案卷外证据排除规则的研究应以分析我国的法律规定为基础,探讨案卷外证据之应有范围,明确各项案卷外证据的法律效果,并对行政审判实践与相关立法的完善提出建议。  相似文献   

5.
海事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具有当事人流动性大、听证时间成本高、专业性和涉外性强等特点,同时存在适用范围过窄、海事行政处罚的第三人无权提出听证申请、听证笔录的法律效力不明确等问题。为此,应当遵循公正、公开、效率和案卷排他性等原则,扩大海事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的适用范围,赋予第三人申请举行或者参加听证的权利,建立相对独立和专业化的听证主持人队伍以及海事行政处罚听证的简易程序,规定听证各阶段的期限,明确听证笔录的法律效力,以进一步完善海事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相似文献   

6.
既然行政强制措施是对人身自由或财物的暂时性限制,那么它就对公民具有某种损害性,在实践中行政机关应当谨慎采取,在理论上也应该进一步厘清行政强制措施可能存在的违法变异形态.如果行政强制措施的采取违反了比例原则,则应认定为滥用职权;如果行政机关不积极取消行政强制措施,则应认定为行政不作为;如果行政机关故意拖延取消行政强制措施,则应认定为变相的行政处罚.  相似文献   

7.
199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在我国首次规定了听证程序,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该程序对维护行政处罚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具有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国听证制度和实践的不断发展,其存在的缺陷也愈发明显,对其进行完善已是法治进程之必须。本文首先对我国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的基本理论进行了概述,然后结合我国的立法现状,对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最后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完善建议。  相似文献   

8.
行政裁量基准是行政机关自我约束的内部规则,能够有效控制行政裁量权的滥用。将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引入林业行政处罚,有助于统一林业行政处罚的裁量尺度,提高林业行政执法水平。近年来制定林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的地方实践,为我国林业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建设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同时,也由于制定主体过多、设定标准随意等原因,导致各地裁量基准在涵盖范围、类型划分、违法事实格次、处罚幅度标准、基本原则表述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应当明确区分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和具体裁量基准的制定主体,由国务院林业主管部门统一制定全国的林业行政裁量基准适用规则,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设定标准,然后由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据此制定具体的地方裁量基准,以完善我国的林业行政裁量基准制度。  相似文献   

9.
《行政许可法》确立了行政许可听证制度,该制度要求"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然而,对听证笔录应当包括哪些记裁事项及对记录质量的要求如何,《行政许可法》没有明确规定。由于上住法对听证记录权没有明确规定,该立法疏漏造成众多下位法对此方面的规定不尽一致;更为重要地,它间接地赋予听证记录员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从而影响了行政许可听证的实效。文章从规范和控制听证记录权的角度出发,分析国内外行政听证笔录记载事项有关规定,总结有关行政规章中听证笔录记载事项的规定,提出完善我国行政许可听证笔录记载事项,从而更好地落实"案卷排他性"原则。  相似文献   

10.
听证制度是现代行政程序法的核心制度。行政许可听证制度在实践中还存在一些缺陷:行政许可听证主持人缺乏独立性和专业性,听证笔录缺乏有效约束力,听证程序规则还不健全。随着程序法治化进程的日益推进,保障行政许可听证主持人的独立法律地位和相应的专业水平,确立案卷排他性原则,强化听证笔录对行政决定的法律效力,健全行政许可听证通知等程序规则,有利于完善我国行政许可听证制度,有利于保障行政许可法的全面实施。  相似文献   

11.
行政综合执法是当前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重要形式,但对其含义、特征等学界尚存争议。本文认为,行政综合执法,是在原有行政执法体制上嫁接出的一种新型执法制度,是指一个行政主体依法定程序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职权,在一定范围内实施全面管理的执法行为,具有精简、高效的特征。  相似文献   

12.
渔政管理行为是渔政部门履行渔业公共管理职责的手段和措施,其合法性、恰当性、适时性关系着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有效保障,关系着渔政管理的各项目标能否实现。基于行政法学的行政行为理论,阐述渔政管理行为的概念,分析对管理相对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渔政管理行为,即渔业行政立法、渔政管理收费与补贴、渔业用地(水)和设施的征收与征用、渔业行政调解与裁决、渔业行政指导与技术推广、渔政奖励和宣传教育、渔业行政确认、渔业行政许可和处罚以及渔业行政赔偿行为等。  相似文献   

13.
理清行政执法机关与刑事司法机关二者的衔接关系,是行政处罚与刑罚竞合法律适用的制胜法宝。当一行为触犯行政处罚,又触犯刑罚规范的,若不严谨执法,可能会出现“以罚代刑”或“以刑代罚”的乱象,轻则损害刑法的权威,重则国家公权侵犯公民基本权利。在处罚竞合的衔接上,首先是依据立法指导原则确定二者在衔接上的优先级,以明确处罚规则;其次是加强处罚竞合的实质审查,强化对处罚竞合的监督;再者要在处罚竞合视域下构建行政处罚与刑罚竞合的衔接机制,保证违法行为与法律责任相适应。  相似文献   

14.
失信联合惩戒具有明显的行政性、行业性、社会性、市场性。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法律性质主要被界定为规范性文件或内部行政协定,但这两种界定都是不准确的;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的法律性质应为广义上的行政协定,同时,其也是我国实施失信联合惩戒这一行政协助的重要表现形式。失信联合惩戒在形式合法性领域中存在两个问题,即联合惩戒的形式没有得到法律的承认,以及失信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并不具有授权的功能。为解决这两个问题,需加强社会信用立法,以法定的形式确认联合惩戒;同时,加强法律授权制度建设,确保惩戒措施有法可依。  相似文献   

15.
在行政诉讼中并不具有附带诉讼的基础,即附带诉讼的效率性和关联性.有学者主张行政诉讼可以附带民事诉讼是由于把司法解释中规定的并案审理视为行政附带民事诉讼.事实上,并案审理并不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行政赔偿诉讼不是附带诉讼;行政裁判诉讼和行政处罚诉讼也不是行政附带民事诉讼.因此,行政诉讼不应附带民事诉讼.  相似文献   

16.
现实中存在事实上合法却不合理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有责任将行政自由裁量权行使中的偏差降低到最小的程度。这首先需要明确合理与不合理的界定标准,使行政机关把握行为的尺度。这些标准是:立法目的标准、衡量性标准、行政过程符合理性标准。另一方面建立对不合理行政行为的监督体系也十分必要。对不合理行政行为的监督,行政体系外部的监督与行政体系内部的监督均存在相对的局限性。针对不同监督主体的不同特点,应分别采用严格有效的措施,以加强司法机关、权力机关及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的权威性。  相似文献   

17.
博弈理论在道路运输行政处罚中的应用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为研究博弈理论在道路运输行政处罚中的应用,运用纳什均衡理论,通过建立数学博弈模型,将道路违法行为主体与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综合分析,分析认为,影响道路违法运输行为的主要因素是管理机构的检查概率直接影响运输主体违法行为发生的概率,并据此提出行政主管部门在博弈中取胜的五种策略,即从重处罚、降低检查成本、打击侥幸心理、提高管理队伍素质和加大宣传力度。  相似文献   

18.
责令行为规范普遍存在于现行法律中,责令行为规范可分为司法责令规范和行政责令规范。行政责令规范可进一步分为内部行政责令规范和外部行政责令规范。通过对行政责令行为内涵的考量,可以确立特定的界分基准,将外部责令行为中的处罚性责令行为与命令性责令行为进行明确区分。根据法律规范中“制裁”要素的结构,可将具有行政命令性的责令行为规范分为五种类型,不同结构类型体现出不同的法律规范功能。现行的行政责令行为规范存在词义界定不明确、结构选用不合理、行为配置不科学等诸多问题,有必要构建典型的行政责令行为规范模型,以推动行政责令法律规范的统一性、规范性和科学性。  相似文献   

19.
风险社会呼唤行政机关必须进行风险规制。作为行政管理末端环节,行政处罚的功能定位是惩罚与威慑,不能完全满足风险规制和风险预防的需要。在风险社会中,技术风险的不确定性和主观性时刻挑战行政处罚的法定原则和行政裁量权两大基石。为回应上述挑战,应通过程序主义的进路处理行政处罚中科学与民主的矛盾;增设风险预防原则以作为处罚法定原则的补充,解决行政机关风险预防合法性的问题;重塑应受行政处罚行为的构成要件,厘清违反行政法义务与空白要件、主观过错与集体性治理之间的关系;探索行政处罚法律评价机制前移的可能性,从根本上遏制风险的发生。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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