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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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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消费者针对第三人损害其安全权的事实 ,可以基于经营者违背合同法的附随义务行使请求权。本文通过具体个案及法律对经营者注意义务的规范来揭示经营者的注意义务特征及其衡量标准  相似文献   

2.
《广告法》中有关广告经营者的民事责任条款形同虚设,其主要原因在于没有认清广告经营者责任的本质——专家鉴证责任。鉴证责任面临克服合同相对性和因果关系证明的障碍。鉴证责任的本质是广告经营者等专家向第三人出售了有瑕疵的鉴证服务,从而在他们之间建立起直接的法律关系。广告经营者的专家责任可以变经营者的形式审查义务为实质审查义务,从而提高经营者的注意义务。广告经营者有过错时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而无过错时也应当承担适当的担保责任。  相似文献   

3.
在侵权法中,违反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既是一个理论问题更是一个司法实践问题,它的确定和明晰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探寻在第三人侵犯消费者权利的情形下,经营者应承担的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由此说明以理性人标准为基础的注意义务的判断必须从个案出发,无法建立一个适用于各个领域的注意义务的判断标准。  相似文献   

4.
经营者对消费者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确定该义务的内容,要考虑消费者对经营者存在的合理的依赖和经营者对其所应当承担的义务的合理预见性,同时可以根据法定标准和善良家父的准则来判断经营者是否履行了该义务.消费者受到第三人侵权,如果经营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则构成消极侵权,适用过错推定原则,承担补充责任.  相似文献   

5.
消费环境的安全保障为经营者法定安全义务之附随义务,经营者是否违反这一义务应以诚信原则作为衡量和判断的基本标准,以过错责任作为归责原则,要防止对经营者的过度归责倾向.  相似文献   

6.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广告侵害著作权案件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对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注意义务的认定是界定各主体侵害著作权责任的关键。以可预见性及结果回避可能性作为判断标准,广告主、广告经营者负有审查广告是否侵害著作权的义务,广告发布者无此义务。根据《侵权责任法》关于共同侵权的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只有具有共同故意才构成共同侵权。在修订《广告法》之时应明确规定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在广告侵害著作权时的责任。  相似文献   

7.
通过两个关于消费者安全保障权的典型案例,解释了消费者安全保障权的基本概念、内容和作用,分析了经营者对消费者安全保障权应履行的义务,认为经营者的法定义务不得通过合同方式给予取消,即在消费过程中第三人侵害了消费者安全权以及消费者自身有过错时,经营者应尽到法定义务、约定义务及附随义务,在消费者安全保障权受到损害时,经营者必须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其责任不应减轻或免除.  相似文献   

8.
经营者对消费者负有法定的安全保障义务,确定该义务的内容,要考虑消费者对经营者存在的合理的依赖和经营者对其所应当承担的义务的合理预见性,同时可以根据法定标准和善良家父的准则来判断经营者是否履行了该义务。消费者受到第三人侵权,如果经营者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则构成消  相似文献   

9.
保护消费者人身、财产的安全,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经营者的基本任务和责任。消费者在经营场所受到第三人侵权时,经营者没有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且主观有过错,应当承担补充赔偿责任,这不仅体现了司法正义的理念,而且具有重要的实践意义。  相似文献   

10.
犯罪过失的本质在于具有注意义务的人对注意义务的违反.注意义务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应当预见"的另一层涵义,注意义务是过失理论中比较重要的问题,争议颇多.本文围绕注意义务相关理论作了探讨.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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