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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656 毫秒
1.
虚构房屋交易贷款案件涉及合同的效力在实践中争议较大,主要原因是未认识到该案件的性质属于通谋虚伪的意思表示,通谋虚伪意思表示在当事人之间无效,但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通谋虚伪意思表示在我国现行法中没有明确的规范,未来制定民法典时应明确虚伪意思表示在当事人之间的效力、针对善意第三人的效力,并对隐藏行为进行规范,特别应强调虚伪意思表示的当事人不得获益的原则。  相似文献   

2.
司法保障是"一带一路"建设法治化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外商投资者的诉讼权利越大,对侵害投资者权益的威慑就越大,外商投资者就会更加倾向于选择诉讼行为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法院对外商投资者的保护力度与法院行使审判权的独立程度密切相关,外商投资者的胜诉概率与司法审判独立性的程度成正比,而外商投资者的上诉概率则与司法审判独立性的程度成反比。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和继续强化司法审判独立性有利于实现外商投资市场保护的私法自治和契约自由。  相似文献   

3.
在语言哲学上时文义解释进行哲学辨思,文义解释是时法律语言的语用意义进行阐明,而非进行辞事相称的语义学解释。在立法上,法律概念是构成法律规范并进行价值承载的最小语言单位,肩负着法的安定性与一般正义的重任;在司法中,法律概念是文义解释的基本时象,但是,法律概念具有开放性、规范性和不确定性的特征,在司法中心主义的立场上,时法律概念的文义解释应该坚持类型化的法律思维方式,这实际上是一种价值导向的思维方式。因此,时文义解释进行反思性重构,必然主张一种综合性的文义解释,抛弃纯粹的平义解释。  相似文献   

4.
行政协议裁判准用《民法典》规范,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与比较法依据,在我国司法语境下也存在较为强烈的司法需求。以类案检索分析为基础,可以归纳为单独、并行、民主行辅和行主民辅四种准用模式,随着《民法典》的深入实施,准用模式发展变化趋势亦可前瞻。法律方法的运用与修正不可或缺,就个案裁判规范的法律发现而言,需要运用和修正法律发现一般规则;就《民法典》合同解释方法运用而言,需要对一般解释方法进行优先关系安排与综合运用,并对格式条款解释规则予以修正性准用;就准用及其结果的法律论证而言,通过类推适用及其证成操作予以基础性适用,通过叙事、规范和价值层面的融贯性论证予以整体性考量,通过后果性论证方法的运用与修正予以实质性权衡。  相似文献   

5.
审判解释的错位和重新定位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对于审判解释的合法性及合理性问题,理论界褒贬不一,其中对审判解释的越权倾向以及由此带来的审判权膨胀倾向却关注不够。审判解释存在对立法权僭越,对行政权逾越,对其他司法权贬抑的倾向。从司法制度的历史和现实出发,在今后司法改革进程中,对审判解释的改革应从现行的立法化向以个案确立规则,以规则指导审判的方向转变。  相似文献   

6.
现代法院具有个案纠纷裁判、审判信息抽象化和司法规则创制3项基本职能,基于权力监督制约、公民权利保障、法律统一性、回应型司法等理论,结合矛盾纠纷的现代性与法律规范的固有局限、司法效能的现实困境之间的张力,对法院职能的现代转型进行法理探究,然后着重针对法院职能现代转型面临的主体合法性、司法权属性、民主正当性、司法政治化等论争予以理论释疑,以期更深层次地理解法院职能的现代性问题。  相似文献   

7.
依宪治国要求法院在宪法框架下运作,不能将宪法排斥在司法审判之外。法院不能取代人大行使违宪审查权,也不能通过其他方式适用宪法,但必须遵守宪法,按照法定方式援引宪法审判案件。依据宪法第126条,法院在审判中要适用"合宪的法律",因此法院在司法审判中负有职权以保证所适用的法律合宪,必要时法院要对法律进行合宪性解释;法院对涉嫌违宪的规范性文件应依据法定程序提起违宪审查;法院还可以援引宪法进行说理;但法院无权在法律缺位时直接援引宪法审判案件。  相似文献   

8.
通谋虚伪表示属于非自愿的意思表示瑕疵,可以分为虚构行为与隐藏行为两大类型,在基本原理上涉及意思自治与信赖保护原则。通谋虚伪表示与恶意串通行为不同,后者是当事人通谋为意思表示一致,而且具有损害第三人合法权益的意图。在通谋虚伪表示中,当事人之间虚构行为绝对无效,但是该无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在存在隐藏行为的情形,不同的第三人之间有可能产生利益上的冲突,应确认外在的表见行为有效。《民法总则》第146条并未规定"通谋虚伪表示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应当通过司法解释予以完善。  相似文献   

9.
金融委托理财作为一种典型商事关系,横跨多个金融领域。在“分业经营、分业管理”规范下,司法实务存在“以名定性”或依“主导性要素”的思路来进行法律定性及其适用,但易造成法律适用上的缺位和错位。同时,金融委托理财有异于一般民事委托的特性,法院不宜直接类推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的“委托合同”规则,否则易产生“削足适履”的法律适用上的窘境。金融委托理财可分为信托型理财和一般委托型理财,均是基于委托人对受托人的信任而委托,且受托人享有能够影响委托人或受益人利益的控制权,故应将金融委托理财视为一种受信关系,而不宜界定为民事一般委托或统归信托关系。以受信关系为法理,受托人承担受信义务,能强化投资权益保护。解释论下,可借道诚实信用原则填补解释和实质重于形式进路展开,在个案中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托法》等相应受信规则的适用,以此改进金融委托理财的司法裁判。  相似文献   

10.
所谓司法话语权,就是司法话语权主体所拥有对法院司法审判过程的言说行为权,也就是司法话语权主体对法院审理、判决案件的司法过程所享有的表达其利益、主张与要求的话语资格。本文对“司法”界定采审判说,对“司法机关”界定采法院说,对“司法权”的界定采审判权说。司法话语权主体可以分为:本源性主体、一般行使性主体和特殊行使性主体。  相似文献   

11.
近期《北京公约》获正式通过并开放签署,填补了这一领域的国际海事法律空白。公约下的船舶司法出售通知规则与中国《海诉法》相关规定存在明显差异,问题尤其集中于外籍船舶的司法出售,需要通过法律解释、法律完善、机制配套等方法加以衔接或协调。《北京公约》调整的船舶司法出售包括中国的船舶拍卖机制与船舶变卖机制,公约的通知机制与中国的通知机制作用一致。在中国法律语境下,海事法院为公约规定的通知主体;相较于《海诉法》,公约要求的通知对象有所增加,引发额外的查明问题。外籍船舶司法出售通知书及其发送所面临的新问题和固有问题需要审慎思考:作为船舶司法出售的文书载体,通知书的性质为兼具物权变动预告和广告功能的司法文书;多项规范就通知方式做出宽松规定,海事法院可以通过多种方式、任意顺序进行通知;公约要求的通知内容较《海诉法》明显增多,但不会给海事法院造成过重负担;《海诉法》下通知的送达标准略显严苛,宜向公约规则靠拢。  相似文献   

12.
《民法典》规定的"公序良俗"原则,是民事主体从事一切民事活动的根本底线,是国家法立法和司法的重要原则。把民间法引入刑事司法审判活动,是推进实施《民法典》的现实需要。在《民法典》与民间法解决刑事纠纷的调适原则方面,凸显了核心价值观调适刑事纠纷解决机制的指导原则,民间法在刑事司法适用中的价值原则,《民法典》在刑事纠纷解决中的调适原则,坚持刑事审判中信息公开公正的原则。在《民法典》与民间法解决刑事纠纷的调适功能方面,彰显了《民法典》与民间刑事习惯法具有适用的契合性,强调把民间法引入刑事审判实践是一种有效机制,注重在司法裁判中坚持"德主刑辅"的法治理念,倡导民族地区立法和基层法院主动适用民间法。在解决刑事纠纷的现实路径方面,强调发挥公序良俗对刑事司法的调节补充作用,重构大数据背景下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司法体制,重视法典化背景下司法实践对利益衡量的适用,主张探寻建立刑事纠纷多元解决机制的现实途径。  相似文献   

13.
法律行为解释是将法律行为的意思明确化的活动,是法官发挥主观能动性的活动。确定法律行为解释的性质在司法实践中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它在许多国家直接决定着有关法律行为解释的问题能否上诉、上诉审法院的管辖及上诉审法院的裁判结果。只有在司法过程中才能理解法律行为的性质,法律行为解释发生在法律适用的小前提形成的阶段,而形成小前提的阶段是一个法律适用过程。法律行为的解释在性质上属于法律问题,而不是事实问题。  相似文献   

14.
文义解释是法律解释与法律方法的基础与核心。一般的文义解释是按照法律规范的字面含义和通常使用方式进行的解释,一般通过在立法与法学研究中对法律概念进行定义,对法律条文的语法与句法进行界定、解析完成。具体的文义解释是将法律适用于具体案件时,一般文义需与案件个体情况相结合,通过参照其他解释方法而确定法律文义的解释方法。  相似文献   

15.
当前对兜底条款的主要解释方法为同类解释规则,但该规则在学术理解和司法适用过程中出现了误区和困境.该解释方法不能概括兜底条款的全部适用范围,还存在任意解释的缺陷,不能准确划定兜底条款的解释范围.造成这种结果的原因,一方面,来源于同类解释规则本身的标准尚未统一;另一方面,滥觞于规范保护目的对兜底条款的指导功能被遗漏忽视.立法活动总是围绕规范保护目的进行,例示条文与兜底条款作为法律文义表达的部分内容,均受具体条文的规范保护目的制约,发挥规范保护目的对兜底条款解释的指导作用有助于限定行为入罪范围.此外,相较于模糊、抽象的兜底条款,例示条文具有明确行为类型的作用.因此,就同类解释规则的标准而言,应采用行为类型标准说,更有利于行为刑事违法性的判定,以避免规范保护目的成为兜底条款的唯一解释依据,从而产生将实质违法性作为唯一入罪理由的风险.重视规范保护目的及例示条文对兜底条款解释的双重制约,有助于实现法安定性与灵活性的协调.  相似文献   

16.
网购新业态的层出不穷为专利侵权纠纷带来新的挑战,由于侵权行为地的不确定性,互联网专利侵权案件难以确定地域管辖。在司法实践中,不同的法院针对网络购物收货地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的问题,呈现出截然不同的裁判立场。最高人民法院在格力与奥克斯等专利侵权纠纷管辖权异议案中确立了网购专利产品侵权诉讼地域管辖排除收货地的裁判规则,为类似案件的裁判提供了指引规则。通过对185份管辖权异议裁定书的分析发现,法院肯定或否定网络购物收货地法院管辖权的裁判逻辑都围绕信息网络侵权行为、侵权行为地的认定等要素展开。应当明确的是,互联网专利侵权管辖规范遵循的首要原则是管辖的确定性,同时要兼顾专利权的地域性。在司法审判中,首先应明晰《民诉法司法解释》第20条和第25条都不是网购专利产品收货地法院获得管辖权的依据。其次,网购收货的环节是专利产品脱离销售方实际控制行为的独立过程,因而网购收货地不能被解释为专利侵权行为实施地,亦不是侵犯专利权直接产生的结果地。该规则存在例外情形,在某些情形下将最密切联系原则内化于侵权行为地的解释,可以把网购收货地作为专利侵权管辖特别冲突规范。值得注意的是,在现行法律规定中,网络著作权侵权地域管...  相似文献   

17.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六条确立的自甘风险是一项具体且严格限定适用范围的法律规则,“具有一定风险的文体活动”和“因其他参加者的行为受到损害”,从适用场景和行为主体两方面框定了自甘风险规则的适用范围。基于立法目的,对适用范围的法律解释应采严格解释立场。该法条所构建的自甘风险包含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和消极要件三个方面,主观要件强调知情和自愿,客观要件强调损害系固有风险现实化结果,消极要件强调行为人非故意和重大过失。对主观要件的认定,应采用“客观标准”推定受害的主观状态;对固有风险的认定,应采用“场地性”标准;对行为人过错的认定,应对犯规行为进行法律评价,只有对损害结果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犯规行为,才能排除适用自甘风险规则。  相似文献   

18.
论海商法解释中的文义解释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探寻文义解释的悠久历史和含义演变,以海事审判实践中的实例表明其仍然是法律解释的基本方法,并根据哲学解释学理论的观点,分析其在语言哲学上受到的批评和局限,提出完善文义解释的途径和措施。  相似文献   

19.
互联网反垄断司法规制是反垄断研究中的新命题。通过对15份互联网垄断行为案件司法裁判文书的统计分析,发现目前我国互联网反垄断司法规制主要存在四大困境:互联网反垄断法律体系不健全、法院缺乏案件审判经验、原被告法律地位不对等以及互联网技术性问题难以应对。化解困境应完善互联网反垄断法律法规体系,弥补法律漏洞;强化审判组织建设,逐步提升司法审判队伍的专业素养;构建公平合理的举证责任制度,矫正诉辩格局的失衡;采用综合行为认定标准,化解技术性审判障碍。此外,互联网反垄断司法规制还需注意把握规制力度,防止司法能动过度,平衡司法规制与政策性保护以促进产业发展,结合豁免制度的适用以激励行业创新。  相似文献   

20.
司法裁判中,体系解释是弥补文义解释之不足的重要方法。当下体系解释的运用难题是将体系解释简单理解为"联系上下文",未关注到体系解释的"外在体系"和"内在体系"两个方面。体系解释作为裁判者体系性思维通过法律方法的直观展现,是弥补传统整体思维和辩证思维中逻辑不足的重要方式。为保证体系解释的有效运用,体系解释需要严格遵从"立足整个法律体系理解某一上下文规范"等内部体系解释规则的要求。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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