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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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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我国减刑假释制度发端于清末,后在北洋军阀和国民党政府时期虽然在立法上予以了明文规定,但并未付诸实施,因此是形式化推进。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减刑假释规范制度在逐步完备的同时,也对罪犯进行了实质化改造,积累了许多有益经验。新中国成立后,减刑假释经历了确立期、定型期和快速发展期三个主要阶段。总体而言,我国减刑假释制度存在着系统法律规范体系缺乏、程序制度失范等诟病。  相似文献   

2.
试论"减刑""假释"程序的重构   总被引:7,自引:0,他引:7  
减刑、假释具有满足刑罚目的要求、契合人道主义思想的重要价值蕴涵。我国现行减刑、假释程序存在诸多问题。我国减刑与假释适用程序相同,笔者认为,减刑属司法权范畴,应由法院审理决定,并应符合司法程序的一般原则;假释属行政权范畴,应由执法监督机关依法核定,并应符合行政程序的内在要求。因而对于减刑、假释应按其性质设置不同的程序。  相似文献   

3.
论我国刑罚执行"轻向变更"制度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刑罚执行“轻向变更”是指对被判监禁刑的犯罪人,在执行中对其所处刑罚及其执行方式作轻于原审判决的变更。与国外类似制度相比,我国刑罚执行轻向变更制度还未臻完善。比较而言,我国应在逐步完善假释、减刑、监外执行制度的基础上,构建以假释为主,减刑和监外执行为辅的刑罚执行轻向变更制度。  相似文献   

4.
关于修改减刑假释司法解释若干问题的说明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减刑、假释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促进罪犯改造、维护监管秩序、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的意义.现行减刑、假释制度已无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严重制约了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工作的开展.  相似文献   

5.
《江西社会科学》2014,(9):158-162
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具有检察监督的职责,但由于检察权在减刑、假释制度的立法和司法层面配置不充分,使得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的法律监督不力,很多环节都表现出检察监督缺位。为此,需要从立法上通过制定专门的减刑、假释法和司法上强调同步检察监督这两个层面对减刑、假释制度中的检察权进行重构,并设置相应的配套制度,以保障其检察监督权的落实。  相似文献   

6.
减刑和假释过程中的程序缺位和补正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减刑、假释决定程序中罪犯权利保障的程序缺位;减刑、假释审理程序中罪犯权利保障的程序和正当性双重失落。必须根据正当程序的理念、价值取向制定出规范化的减刑、假释法律程序,改革现行的减刑、假释决定程序和审理程序以及监外执行制度,使得罪犯缺失的权利保障程序得到补正。  相似文献   

7.
减刑、假释是极为重要的刑罚执行制度.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在不少国家和地区都存在着根据受刑人在服刑期间的表现而减轻其刑罚的制度,尽管其具体称谓和内容不尽一致,假释更是世界各同和地区普遍采用的一项刑罚执行制度.  相似文献   

8.
卢有学 《学术论坛》2005,(4):103-105
刑法第83条关于假释考验期限的规定,存在着不周延的问题,无法作为对死缓、无期徒刑罪犯减刑后再适用假释的情况确定考验期的直接依据。根据刑罚的目的和有利于受刑人的原则,10年是假释考验期的上限,在对死缓、无期徒刑罪犯减刑后再适用假释的情况确定考验期限时,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十年和剩余刑期中选择一个较短的期限。  相似文献   

9.
假释制度是当今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刑罚执行制度,我国假释制度最早出现在清政府所颁布的《大清新刑律》中。新中国成立后,刑法在总结历史实践经验和借鉴国外立法成就的基础上,对假释制度作了系统的规定。由于我国假释制度立法方面的不完善,使得假释的功效未能充分发挥,假释率很低。从假释的本质、假释种类、假释适用范围、假释的实质条件和假释决定权配置等方面,为完善我国的假释制度做出研究是有现实意义的。  相似文献   

10.
李峰 《中州学刊》2001,(4):123-126
现行监狱法存在调整范围过窄、名称不科学、法条简约等缺陷,应当从更高的角度思考刑事执行法律制度的完善问题.应将该法律的名称定为刑事执行法,扩大其调整范围,对减刑假释、罪犯劳动、行刑社会化、刑释人员的保护、未成年犯的执行等方面均做出具体规定,建立新的刑事执行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1.
对我国减刑制度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减刑是减轻罪犯原判刑罚的一种刑事奖励制度 ,它在我国的刑罚执行工作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随着司法实践的发展 ,我国减刑制度在减刑的条件、减刑的撤销、减刑权的归属等方面都暴露了一系列的问题。因此 ,我们很有必要对减刑制度有一个重新的审视 ,以有效地改革和完善我国的减刑制度  相似文献   

12.
减刑是我国法律规定的重要刑罚执行制度,其中,对于减刑条件的科学规定和恰当理解,在发挥这一制度的积极效果方面,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从目前法律的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的内容来看,关于减刑条件的规定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在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加以改革和完善.  相似文献   

13.
走出我国假释率超低之困境   总被引:2,自引:0,他引:2  
假释制度是我国刑罚执行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也是我国法制建设极为薄弱的一个环节.其中一个突出的问题是假释率超低,有悖于世界行刑现代化方向.假释率超低是诸多原因纠结的结果,如假释被设计为国家对罪犯的恩惠、假释的实质条件抽象且难以把握、不合理的禁止性规定、人为设定假释比例和倒查制度的影响、假释后监督"虚化"带来的压力.走出假释率超低的困境,需要将假释设计为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所应享有的一种权利,细化假释的实质条件,取消假释的禁止性规定,摒弃比例限制和倒查制度,强化对被假释罪犯的有效监督和扶助.  相似文献   

14.
减刑假释程序的理性思考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当前,随着司法体制和机制改革的不断稳步推进,减刑、假释工作,乃至整个监狱工作面临着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历史的发展对减刑、假释工作提出了新要求.因为整个监狱的执行工作面临着管理思想由人治型向法治型的转变,管理模式由自主型向标准型的转变,管理方法由经验型向科学型转变,罪犯管理由管束型向教育型转变,监狱管理活动由执行型向创新型转变;监狱职能由多重型向单一型转变①.  相似文献   

15.
减刑、假释工作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刑事审判工作的继续和延伸,担负着改造和教育罪犯,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政治责任和重要历史使命.  相似文献   

16.
《江西社会科学》2017,(6):197-203
我国增设终身监禁刑罚措施的主要原因,一是对部分原本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重大贪污受贿犯罪分子,在不折损法律威慑力情况下适用终身监禁,作为死刑的替代性措施;二是为改变长期以来我国无期徒刑执行不严现象,防止重大贪污受贿犯利用减刑、假释制度而"越狱"的情况。终身监禁作为一种新的刑罚措施被我国刑法正式确立必然有其合理性,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与原有刑罚制度存在一些不契合的现象。目前,在终身监禁被我国刑法正式确立的情况下,批判该制度已没有太大的现实意义,当务之急我们需要探讨的是在不违背罪刑法定原则下如何合理适用及执行终身监禁这种新的刑罚措施。  相似文献   

17.
对减刑性质和程序的理论思考及对策建议   总被引:6,自引:0,他引:6  
减刑在性质上属于刑罚的变更而非刑罚执行方式的变更 ,其是对终审判决的修改 ,应归属于审判权的范畴 ,按照司法的程序进行运作。而在我国目前的刑事司法实践中 ,减刑的适用是按照一种近似于行政报批程序来运作的 ,由此带来的后果是 :“暗箱操作”、公开性和透明度的缺乏 ,公权力行使的恣意化 ,参与机制的缺失 ,以至于使减刑制度蜕变成了犯罪人逃避刑事制裁的一个“合法”途径。要对减刑的程序加以完善 ,使之符合现代法治原则的基本要求 ,就必须以建构三角形的诉讼构造模式为目标 ,按照司法程序的要求对减刑程序进行改造  相似文献   

18.
现有假释制度运行体制存在一些不足,笔者对假释制度现有的运行机制进行分析,以有关制度规定为切入点,同时分析现行假释制度的审批体制和程序,结合国外有关立法例和我国理论、实践界对假释制度的批评,指出现行机制的不足,并提出改进建议。  相似文献   

19.
长期以来,由于重刑主义思想的影响,着眼于打击犯罪,我国假释适用率一直非常低,假释力度严重不足.然而,近年来国际上诸多国家的假释率一路走高,提高假释率已成为一种潮流和趋势.笔者以为,在我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背景之下,随着社区矫正组织的广泛兴起,修复性司法已逐渐获得社会认同,对我国假释制度进行适度调整不仅是可行的,而且是必然的.  相似文献   

20.
死缓限制减刑是为了弥补现行死缓制度的缺陷,充分发挥其限制死刑立即执行适用的功能而设立的一项刑罚制度。从性质上看,死缓限制减刑仍属于死缓制度的内容,因而其适用应当满足死缓适用的基本条件。刑法与司法解释规定了限制减刑的适用依据,但过于原则,尚需结合立法目的、量刑原则等予以进一步明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指导案例是明确死缓限制减刑适用依据的有益尝试,但所选取的情节在决定死缓限制减刑的功用上需要深入剖析。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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