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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159 毫秒
1.
本文对“请不请律师都一样”及“刑辩难”现象进行了评析,在指出传统诉讼文化及观念的影响是根本(深层)原因,控强辩弱的控辩式诉讼模式是直接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转变诉讼观念,修正法律并真正实现控辩平衡的建议。  相似文献   

2.
中国传统"厌讼"观念辨析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厌讼"是中国传统诉讼观念的一个主要表现方面."厌讼"以不同的主体、不同的内涵存在于共同的表现之下、观念之中.官吏阶层与普通主体的"厌讼"观念有不同的内涵与成因.  相似文献   

3.
沸沸扬扬的"华南虎照片"事件引发了各种争议,我国理论界关于公益诉讼的探讨愈演愈烈.以此事件为出发点,简单分析了我国我国近几年发生的比较典型的公益诉讼案件,并介绍了公益诉讼的历史演进过程及当代各国的公益诉讼模式.对当今世界各国的公益诉讼制度在理论和实践中的相关问题做以回顾和总结,分析我国理论界对相关问题的研究探讨的成果,并提出关于公益诉讼内涵界定的要点.对我国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所面对的难题和挑战及建立该制度必要性、可行性及其意义做和简要分析,以期对我国公益诉讼制度的构建有所贡献.  相似文献   

4.
诉讼文化包括诉讼制度文化和诉讼观念文化 ,二者关系密切。诉讼制度的现代化必须以诉讼观念的现代化为先导。传统诉讼文化追求无诉等价值目标 ,成为制约诉讼制度现代化的主要因素。诉讼制度现代化的关键 ,在于反思和重构诉讼观念。  相似文献   

5.
中国西部地区在诉讼文化的转型中出现了传统诉讼观念和现代诉讼制度的冲突。为实现诉讼观念和诉讼制度和谐发展,有效解决各种纠纷,在对诉讼文化进行对比和实证分析的基础上,研究诉讼文化地域特殊性的原因及其表现。分析表明:由于历史、经济和地理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诉讼文化的地域特殊性主要表现在民事纠纷、诉讼观念、诉讼制度和民族法制等方面。  相似文献   

6.
从民事诉讼目的的流变看我国诉讼调解的出路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不同的民事诉讼目的决定了不同的民事审判模式,长期以来决定我国"调解型"民事审判模式的观念基础就是不同时期的民事诉讼目的."程序保障"和"保护当事人实体和程序利益"的现代民事诉讼目的,要求我国现行的诉讼调解制度进行结构性的变革.民事诉讼法修改时,应当将民事诉讼目的、诉讼调解和诉讼和解三者进行统合考虑,建议在取消调解原则的基础上,将诉讼调解与和解进行整合,并专章规定"调解与和解".  相似文献   

7.
文章从传统诉讼观念对国人的影响为切入点,论述诉讼权利观念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强化诉讼权利观念的具体措施。  相似文献   

8.
当前,研究法律文化的学者们一般将中西传统诉讼观念划分为无讼型诉讼观念和好讼型诉讼观念两种,从而进行研究比较。他们的研究大都着重于比较二者的区别和差异,而忽略了比较二者的相同之处。实际上,中西传统诉讼观念在几千年的文化和历史发展中,在某些特定历史时期和地区中也是存在着一些暗合的。  相似文献   

9.
法律条文与法律实践脱节的表现之一就是受案率低下甚至是零受案率,当前环境公益诉讼正遭遇如此尴尬局面,原因在于诉讼经济成本的负担对诉讼原告形成了风险倒逼,受害人群体遭遇了"集体行动困境"而慎于起诉。因此,在制度设计上,优化分摊诉讼成本,通过"选择性激励",借鉴"赏金猎人"制度,让败诉一方承担诉讼费用,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才能凸显环境诉讼的公益性及实用性。  相似文献   

10.
撤诉是行政诉讼中的一种常见现象,实践中行政诉讼撤诉率居高不下乃是非正常撤诉大量增加所致,而非正常撤诉大量增加是当事人规避行政诉讼高昂诉讼成本的"理性"选择.分析行政诉讼的成本构成及其对当事人撤诉的影响,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要减少非正常撤诉这一法律规避现象,就必须树立新的诉讼观念,改革现行的诉讼制度.  相似文献   

11.
中国律师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历程较为曲折,近现代律师职业及律师制度是在西方法律文化的介入和影响下渐变而来的,而期间又经历了国内诸多历史、政治变迁的影响。律师制度直接体现了国家的文明发展水平和法制化程度。律师在我国执业刑事诉讼的困境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如果不妥善解决律师执业所面临的问题,将对律师职业的发展,乃至国家法治的实现造成现实的障碍。  相似文献   

12.
当前,无论是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律师在场权作为刑事司法文明进步的体现,都得到逐步确立和实施,而我国现行立法和司法实践在这方面尚处在空白状态,只是停留在理论研究层面。随着我国律师法和新刑诉法的制定和适用,人权保障理念和扩大辩护权思想逐步成熟,法治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笔者认为初步构建我国律师在场权的条件已经逐渐成熟,具有其必要性和可行性。  相似文献   

13.
侦查讯问阶段的律师在场权作为扩大被追诉人辩护权和遏制刑讯逼供的制度保障具有积极意义。但是,律师在场权的固有特征和内在原理决定了其要受到一系列要素的制约和限制。首先,在保障供述自愿性的意义上,沉默权是律师在场权的权利基础和逻辑前提,沉默权的缺失势必会影响其效能的发挥。其次,我国刑事审判前程序中裁判权缺失的诉讼格局影响着律师在场权的实施,刑事司法实践中侦查讯问的固有特征和律师的现实地位也阻碍着律师在场权遏制刑讯逼供的效能发挥。再次,巨大的口供依赖和口供补偿机制的匮乏,使律师在场权面临着被规避的风险。  相似文献   

14.
根据新刑诉法的和解条款,消防机构负责管辖侦查的失火案和消防责任事故案在侦查过程中可以适用刑事和解程序。在两案的侦查办理中,如何更好的保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同时让火灾责任人对于自己的违法行为能真正产生警醒和反思,使受损的社会秩序得以恢复,这是摆在消防机构面前一个新的课题。  相似文献   

15.
刑事辩护律师专业化包括辩护人专业化、业务分工专门化、法律服务专业化三层涵义,在实现了刑事辩护律师专业化的美国体现为严格执业资格、律师内部专业分工细、律师协作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三个特点。以此为标准可以看出,我国刑事辩护律师专业化之路障碍重重:律师业自身发展的不成熟,保障性制度和激励机制的缺失以及律师执业环境的复杂等,这些障碍非一朝一夕能够跨越,必须通过长期的不懈努力。  相似文献   

16.
证明责任主体即指证明责任的承担者。只有确定了证明责任主体,证明责任制度才能在诉讼实践中产生实效,否则在诉讼争议的事实真伪不明时就无法确定由谁来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文章从理论上对证明责任主体进行了界定,认为证明责任主体的范围只限于诉讼当事人。具体到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主体可包括自诉人、公诉人、被告人、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侦查机关等,而人民法院、公诉案件中的被害人、律师则不属于证明责任主体。  相似文献   

17.
证明模式与诉讼模式密切相关,诉讼模式的转型必然引起证明模式的变革。随着体现控辩双方合作、协商与合意的协商型刑事诉讼模式成为一种独立的制度形态,刑事证明模式也相应地呈现出合意取向。控辩双方在取证、举证等证明环节上开展一定程度的合作与协商,形成一种新型证明模式,即合意证明模式。合意证明模式与传统分立证明模式在证明目的、证明主体的地位、事实认定结构、证明方式等方面具有较大差异。刑事合意证明模式为刑事证据契约提供了理念支撑及制度依托,刑事证据契约是合意证明模式的实现途径。  相似文献   

18.
刑法第306条作为专门针对律师在刑事诉讼执业活动中妨害证据行为的特别条款,给我国刑事辩护制度带来了极大的挑战,导致了律师在刑事辩护中的价值利益体系的失衡。因此,我们应修改刑法第306条,对其适用范围进行严格限制,进一步扩大律师的执业权利,加强律师同司法人员对话的可操作性,完善律师执业的制度保障,消除对律师的歧视规定,明确规定辩护律师在执业中正常活动不受干预。同时,加强律师自身的执业自律和风险防范方面的规范和意识教育。  相似文献   

19.
当前律师在从事刑事辩护业务过程中,其享有的有关诉讼权利,往往得不到切实有效地保障和维护。对刑辩律师权利实现价值的正确认识,有助于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刑事辩护制度,以保障律师及其他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相似文献   

20.
犯罪行为引起的刑事法律关系是考察刑事诉讼主体问题的真正法理基础。国家与被告人作为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刑事诉讼的当事人 ,被害人及其近亲属不是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故不是刑事诉讼当事人 ,只是发动、支持公法性诉讼的公民追诉人。审判权与公诉权的分立 ,本质上是国家将自身作为自己的对象 ,并在自己(裁判者 )与作为对象的自身 (当事人 )之间建立绝对区分 ,体现了作为公共权力的国家的自我反思节制。其他刑事诉讼主体均不是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 ,按照意志关系或者是国家的代表、被告人和被害人的代理人或帮助人 ,或者是不从属于任何一方的诉讼主体。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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