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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似文献
 共查询到20条相似文献,搜索用时 46 毫秒
1.
从立法角度看,直接言词原则在我国还并不完善,从审判实践来看,也存在诸多弊端。这对我国现行庭审方式改革极为不利。通过对存在的问题和弊端的剖析,提出必须在我国刑事审判制度中建立完善的直接言词原则,审判部门也必须全面贯彻该原则,以此推动我国庭审方式改革的实现。  相似文献   

2.
从保障司法的公众参与角度,研究司法为何和如何正确积极地回应民意,改革和完善我国司法回应民意机制,保障公民司法参与权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意。司法回应民意应坚持司法独立与依法审判原则、理性与客观公正原则和程序正当与审判公开原则,并改革司法旁听制度,落实公民法院旁听权。移植和建构法庭之友制度,拓宽法院吸纳民意渠道,参考吸纳理性正确的民意,改革和完善法院案卷信息和司法记录公开查询制度,接受公众监督。  相似文献   

3.
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我国刑事审判仍是一种严重依赖案卷材料的书面审判方式,这与我国当前推进的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存在尖锐冲突。这一冲突难以从制度上通过对案卷材料的"休克疗法"或所谓的调和路径加以解决。从相对合理主义的角度看,坚持平衡司法现实需要与程序正义价值诉求的原则,着手于刑事案卷制度本身的建设以适应实质化刑事审判方式改革需要可能更为稳妥。刑事案卷制度的建设涉及对案卷文本界定、文本生成机制和案卷运行的程序性制约机制的建立,由此形成刑事案卷生成、运行的标准性和限制性规范,从而增强刑事案卷运用的合理性和可靠性,实现刑事审判程序正义价值。  相似文献   

4.
作者认为,我国的审判方式改革应当而且势必朝加强和完善审前准备程序方向发展。基于此提出和论证了提交答辩状当属义务而非属权利的命题,以期引起学术、司法、立法各界对这一问题的关注和深层次考量,进而完善我国的诉讼制度和推进审判方式改革。  相似文献   

5.
为了合理引导改革的走向和回应当前现实的需要,应当将提高审判的正当性确立为我国民事审判制度改革现实目标.我国传统的民事审判正当化途径即"通过结果的正当化"途径存在无法克服的结构性功能缺陷,仅凭这一途径无法有效提高民事审判的正当性.这正是传统诉讼体制下审判正当性水平不高的症结所在.正当程序对于民事审判正当化有着特殊而重要的作用,通过对正当程序的建设和完善可以开辟民事审判正当化的另一条途径,即"通过程序的正当化"途径.因此,实现我国民事审判制度改革现实目标的整体思路应当是:在保留和完善"通过结果的正当化"这一传统途径的同时,通过观念转换和制度改革打通和拓宽"通过程序的正当化"这一新的途径.  相似文献   

6.
庭审中心主义改革是当前刑事司法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其目的是实现庭审实质化,为推进审判中心主义改革奠定基础。确立和落实直接言词原则是庭审中心主义改革的必然路径,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审判阶段在刑事诉讼中的地位。直接言词原则在中国立法上有间接体现,但在目前司法实践中存在与直接言词原则相违背以及不完全吻合之处。因此,应调整案卷笔录的诉讼地位,完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坚持和完善主审法官责任制,明确集中、连续审理原则,以使直接言词原则在中国尽快确立并得到贯彻。  相似文献   

7.
浅谈我国民事诉讼认证制度若干问题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合理的民事认证制度能够使当事人的诉权和法官的审判权受到公开制衡,形成互动关系,有助于实现程序公正,提高诉讼效率。我国目前的民事认证制度存在立法不明,司法散乱,现有制度的证据原则不能适应民事诉讼的发展和客观需要等缺陷。需要全面系统地研究和运用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理论和证据理论,建立科学、完善、实用的民事认证体系,大力推动民事审判方式改革和民事证据制度改革的进程。  相似文献   

8.
我国立法虽没有明确规定直接言词原则,但是现行立法和司法解释已经有了体现该原则的部分规定.然而直接言词的审判方式在我国还远未得到确立,间接、书面的审判方式仍较为普遍.我国民事诉讼在客观上迫切要求确立直接言词这一基本原则.因此,应该通过审前准备程序、审判委员会制度和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等方面的完善,将直接言词原则落到实处.  相似文献   

9.
川滇藏交界民族地区位于我国西南边陲,囿于地形、地势、气候等诸多客观因素,该区域刑事法治建设呈现“半封闭”状态,亟需找寻合适路径加以完善。结合该区域实际,提出刑事庭审安保二元规制模式,兼顾了庭内安保与庭外安保,因此更能平衡、协调庭审、庭前两大场域聚焦的公平正义与秩序建构取向。在实践中又沿循公平正义需要依靠法庭这一平台输出的逻辑,坚持问题追溯、过程把控与目标映射相结合,能够准确地弥合庭内安保规制与庭外安保规制对公平正义这一目标实现作用不均衡的缺口,助推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真正实现庭审实质化,最终提升川滇藏交界民族地区的刑事审判质效。  相似文献   

10.
论审判公开的完善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关键和核心是贯彻审判公开原则。但实践中审判公开仍然流于形式,存在着暗箱操作。完善审判公开制度,程序上包括一审和二审公开;对象上包括向社会和当事人公开;环节上包括审前程序的公开、庭审公开、宣判公开;内容上包括合议庭评议意见的公开、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的公开、审判资料的公开。审判公开是一项具有普遍意义的司法原则,是司法公正的体现。  相似文献   

11.
司法独立和法官独立审判是案件得到公正审判的前提条件.我国当下法官独立审判遇到的种种障碍性因素与法官本身缺乏主体性资格有关.尽管司法独立既是法官争取的结果,也是法学和政治哲学发展的产物,但是法官在这一改革过程中还是应该有所作为的.如此,才能把法官独立审判逐步推向现实化.这就需要法官从四个方面来增强自己的内动力,这种内动力是法官能够坚持独立审判的主体性资格能力:守法精神、敬业精神、大的智慧、勤勉工作,而第一种素养又是基础素养,是法官成为法官的基本要求.  相似文献   

12.
从刑事诉讼的效率价值谈我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   总被引:1,自引:0,他引:1  
诉讼效率是司法改革的重要价值取向之一 ,刑事诉讼简易程序的适用正是体现了这一价值取向。但反思我国刑事诉讼简易程序存在的一些问题 ,需要以最低公正标准予以完善 ,以促进刑事审判方式的改革  相似文献   

13.
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是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灵魂。要想改革民事审判方式,必须对我国民事诉讼证据制度加以改革和完善。改革民事诉讼证据制度,应从改革和完善构成民事诉讼证据制度的三方面即举证制度、质证制度、认证制度入手。  相似文献   

14.
对少数民族公民适用从宽特殊刑事责任原则,这是我国历来一贯坚持的一项刑事司法原则。当前,在大力加强我国民主与法制建设的形势下,进一步深入探讨健全这一原则的具体规定,并付之实施,既是加强我国民族法制建设的需要,也是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需要。本文试就少数民族公民适用从宽特殊刑事责任原则中的几个问题,谈点个人认识,供立法时参考。  相似文献   

15.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路径与对策   总被引:4,自引:0,他引:4  
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严重滞后于企业养老保险改革,已成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和资源整合的瓶颈。坚持基本养老保险统一原则,实现与企业养老保险制度并轨,是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的基本路径。为此,需要建立统帐结合的基本制度、妥善解决改革成本、建立职员年金以及完善相关养老保险法律制度。  相似文献   

16.
刑事审判方式改革,始终是我国刑事诉讼文明进步的重要举措,必须明确刑事审判方式改革的路径选择、应遵循的原则、主要内容和改革的争议问题,使刑事诉讼审判方式适应国情,符合现代刑事诉讼的发展趋势。  相似文献   

17.
让案件审判公开在公众面前,接受公众的监督,这是由我国国家性质决定的,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是国家的主人,理应有“知情权”。法院只有公开审判,才能使人民知情,才能使法院的审判工作置于人民监督之下,才能及时纠正法院工作中的失误,及时发现现行法律的不足,以便不断地修改完善法律。一、何为公开审判公开审判原则也称公开审理原则,其基本含义是法院审判案件和宣布判决都公开进行,允许公民到法院旁听,允许新闻记者采访和报道。公开审判原则…  相似文献   

18.
在"侦查中心主义"的消解影响下,长期以来我国刑事审判职能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方面的实质效用得不到充分发挥,呈现出"形式化"这一可怕的司法惯性特征。对此,十八届四中全会强调要"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并"保证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重提"审判中心主义"必须在界分与其他主义关系的基础上,重新审视其与案卷移送方式、无罪判决率和案件证明标准之间的认识误区,将强化以庭审为中心的事实认定机制作为改革的突破口,借力贯彻直接言词原则、坚持疑罪从无、继续推动辩护律师程序参与等措施根除旧病。  相似文献   

19.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是我国一项特殊且重要的诉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很有必要。然而,由于立法的不完善且随着人们对诉讼引发的深入研究和我国诉讼法实践的不断发展,此制度的弊端也不断暴露出来,引起了众多的争议。因此,有必要适时地对这一程序制度进行修改,使之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以充分体现诉讼效益原则和诉讼经济原则,实现刑事审判理论和实际的有效统一。  相似文献   

20.
我国首例教育法庭实际上是“特别专审非独立型”教育审判机构模式的一种尝试。作为特殊历史阶段的改革伴生物,这一模式与我国当下的“兼审非独立型”教育司法审查模式相比较,特殊之处就在于其形式上的“独立性”和实质上的“半司法半行政”特点。随着我国现阶段涉诉教育案件日趋复杂化和专门化,教育审判组织和从业人员亦需要走向独立化和专职化。因此,反思我国首例教育法庭的经验和教训,根据各国教育司法实践,中国特色的“普通专审相对独立型”教育法庭当为我国未来教育司法审判模式改革的理性选择。  相似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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